民法典法规非法人组织包括什么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2024-05-02 20:52

1. 民法典法规非法人组织包括什么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法律分析:1、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2、非法人组织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登记。
设立非法人组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3、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4、非法人组织可以确定一人或者数人代表该组织从事民事活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法人组织解散:
(1)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出资人或者设立人决定解散;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6、非法人组织解散的,应当依法进行清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民法典法规非法人组织包括什么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2. 民法典规定非法人组织包括什么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非法人组织包括哪些?1、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2、非法人组织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登记。设立非法人组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3、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4、非法人组织可以确定一人或者数人代表该组织从事民事活动。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法人组织解散:(1)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出资人或者设立人决定解散;(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6、非法人组织解散的,应当依法进行清算。二、法人的成立条件1、依法成立(1)法人组织的设立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包括它的组织机构、设立方式、经营范围和方式等必须合法。(2)法人成立的审核和登记程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拥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这是法人开展活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也是法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和保障。所谓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一般而言,“财产”是对企业法人的要求,“经费”则是针对非企业法人而言的。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的名称是其拥有独立人格的标志,也是区别于不同法人的标志,法人的名称权是财产性的权利,除了享有专用权之外,还可以转让、出卖。法人的组织机构是对内管理法人事务和对外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机构总称,也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同类别的法人,其组织机构设置也不尽相同。法人的组织机构通常包括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三、什么是法人组织?现代多数国家的法人理论认为,法人是区别其成员的个体意志和利益,享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拥有独立的财产和利益,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中国的民事立法对上述理论持肯定态度。民法典中的非法人组织主要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这些人和团体虽然不是代表着企业的法人,但是也可以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我国对于非法人组织的要求还是很严格的,大家必须严格遵守。

3. 民法典规定非法人组织包括什么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法律分析:1、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2、非法人组织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登记。设立非法人组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3、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4、非法人组织可以确定一人或者数人代表该组织从事民事活动。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法人组织解散:(1)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出资人或者设立人决定解散;(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6、非法人组织解散的,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民法典规定非法人组织包括什么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4. 什么是法律主体以及法定代表人呢,为什么合伙企业就不是法律主体呢?希望举例通俗一点。

  《民法通则》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而法人依法独立承当民事责任,所以合伙企业不是法人。
  (一)合伙企业具有相对独立的财产。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企业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拥有和处分财产,合伙企业的财产须由全体合伙人依法共同管理和使用,单一合伙人不能像支配自己所有的财产那样来支配自己在合伙中的出资,并且在合伙解散以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二)合伙企业具有相对独立的民事责任能力。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应当首先以合伙企业的财产来清偿,如果合伙企业的财产足以清偿其债务,则不会让合伙人个人担责。只有当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到期债务时,合伙人才对此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实际上承担的是一种类似保证的责任。当合伙企业和合伙人所拥有的财产都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实行“双重优先”的原则,即合伙企业的财产优先清偿合伙企业的债务,合伙人个人的财产优先清偿合伙人个人的债务,由此可知,合伙企业与合伙人个人财产的分离,合伙企业的民事责任相对独立于合伙人个人的民事责任。

  (三)合伙企业可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进行民事诉讼。合伙企业可以起自己的名称,并可以自己名义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对外发生民事法律关系,并且合伙人只有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实施的法律行为,才能对合伙企业具有约束力,否则只能由合伙人个人负责。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合伙企业可作为“其他组织”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诉讼,具有独立的诉讼能力。

5. 为什么合伙企业不属于我国公司法上的法人,属于一种特殊的商事主体?

您好!
因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以自身的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正常情况下,法人的股东不对法人对外债务承担责任(抽逃出资、人格混同等情况除外)。法人也即是法律意义上的人,是独立的责任主体,能够将股东与法人之间分隔开,这是法人的最大特征。
合伙企业,是指由《合伙企业法》所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合伙企业并不能将合伙人与合伙企业本身分离开,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所负债务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故合伙企业并不具备独立承担责任的资格,即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属于公司法中的法人,因而只能是一种特殊的商事主体。

为什么合伙企业不属于我国公司法上的法人,属于一种特殊的商事主体?

6. 合伙企业是法律主体吗

法律主体是指活跃在法律之中,享有权利、负有义务和承担责任的人。合伙企业如果资不抵债的话,股东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故合伙企业不是法律主体,而是会计主体。

温馨提示:以上解释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1-04-23,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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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下列对普通合伙企业设立的论述,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选C
A.合伙企业设立时,合伙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以选项A不正确。
B.合伙人可以约定出资的缴付期限,不一定非得一次性缴付出资,所以选项B不正确。
D.合伙企业必须在名称中标明“普通”或是“有限”字样,否则是不符合规定的,所以选项D不正确。

下列对普通合伙企业设立的论述,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8. 合伙企业法适用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吗

不适用。
合伙企业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而民办非企业,不是企业,不适用于《合伙企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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