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余额是什么意思

2024-05-07 10:55

1. 债务余额是什么意思

需要向他人承担的义务,可分为金钱义务和非金钱义务。债务因其产生的原因也可分为,合同之债,包括因合同设立、变更、终止而产生的债,以及侵权之债等债务。债务的履行就是债权的实现,债务和债权共同构成债的内容。债依不同的标准划分具有不同的种类。依发生根据不同可分为合同债务和非合同债务,因债务人的多少可分为单一债务和多数债务,因债务人之间的责任关系可分为按份债务的连带债务,因债的履行的选择性可分为原简债务以及选择债务。

债务余额是什么意思

2. 债务余额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债务是指债的法律关系中,债务人依法对债权人所承担的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债务余额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有时也指所欠的债;为了清偿所有的债务而工作。债务的通常形式是金融工具,例如债券和长期票据、短期票据。债权人可以是个人、银行或诸如退休基金和保险公司等机构,它们借出资金是因为相信债务人将承担还本付息的义务。债务工具有确定的期限和到期日,通常按固定的利率付息。债务工具的购买者均有不需马上使用的资金,希望在自己动用这些资金之前,能够赚取利息。利息是对债权人在一段确定的时间内不使用这些资金的一种报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3. 余额的详细解释

1. 名额中余下的空额。2. 账目上剩余的款额。《瞭望》1991年第6期:“虽然,从余额角度来看,各收入档次中都存在结余购买力,只是比重大小不一而已”。

余额的详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