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乔丹体育侵权案终审败诉,大家想说的都有哪些呢?

2024-05-05 12:39

1. 中国乔丹体育侵权案终审败诉,大家想说的都有哪些呢?

中国乔丹败诉,一场长达8年的法律之争如今终于告一段落,这是一个逾越国际的商权纠葛问,其结果出来之后影响范围是全方面的。乔丹和中国乔丹的这场诉讼开端于2012年,在这长达8年的时间里,双方就中国乔丹能否侵权展开了争辩。乔丹以为,中国乔丹注册运用的商标会形成公众对产品来源的误认,扰乱正常的市场次序,并以此申请撤销对上述商标的注册。而中国乔丹的代理律师则表示,乔丹的名字是JORDAN,这和中文“乔丹”有很大的区别。而且JORDAN在美国是个普通的姓氏,固然乔丹自己知名度很高,但不能主张一个姓氏的学问产权。

其主要是在国内品牌的开展,以及中国品牌在国际的名誉,乔丹品牌的自身,都有不同的影响。希望能给国内那些蹭外国名字、标识等品牌的企业以警醒,这样的品牌也不是我们想要的,也不会真正走向世界。
关于国内品牌而言,过过去经过模拟山寨,这样的运营形式曾经越来越远,而如今国度愈加维护,维护创新性企业,品牌的开展,关于国内企业将来将会增加更多的生机和发明性。

同时这场官司的纷争也更好的树立了中国品牌在国际上形象,让让世界看到中国关于创新性企业的支持和注重。乔丹这个品牌在申请之初,要说没有借助nba飞人,那根本是不可能的,也就是说在设立之初就存在这个的侵权客观行为了。
而且在消费者层面,抵消费者权益也有进一步的推进作用,在市场中不同的品牌请求还有管理都会愈加的严严谨格。作为中国人希望我们国度产品品牌提升走向世界,但不是侵权等这样的行为。

最后,关于乔丹品牌公司,这次官司的败讼,根本让品牌在市场中根本上跌落谷底,自身消费者对其就曾经有了负面印象,这一次败诉带来的更普遍的关注,在市场上根本全面丧失好感,失去民意的企业将来的开展也将极端困难。

中国乔丹体育侵权案终审败诉,大家想说的都有哪些呢?

2. 球星乔丹状告“乔丹体育公司”侵权 ,乔丹在全球为何具有巨大影响力?

关于乔丹的话题永远不会结束。他退休的次数越多,关于他的讨论就越多。人们密切关注他的一切。他的爱好、生活、事业,包括爱情生活,哪怕是一个小小的举动都能引起大家的关注。他的影响力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詹姆斯和科比生活在他的光芒中。他退役复出有着良好的口碑,也把他的影响力体现得淋漓尽致!

1993年,乔丹突然宣布退休,这使得美国股市开始暴跌。由于NBA前所未有的动荡,他们不能接受失去这个篮球之神。没有他,NBA会变得苍白,甚至听说华尔街上有人为此而跳。作为全球最大的竞争对手,耐克和阿迪达斯的直接销售额瞬间也减少了30亿美元。最可怕的是,没有乔丹,公牛队将失去领袖地位。皮蓬只能带领球队前进,没有巨星效应,国内多头的上座率已降至50%以下。

一个运动员能在美国经济中造成如此巨大的动荡,这是史无前例的。他们不知道谁能拯救NBA。在接下来的两年里,奥拉朱万带领火箭两次夺得总冠军,但NBA的关注度却无法与之前相比。他们的退休日不多,但他们也不能填补他们的空缺!一个运动员能在美国经济中造成如此巨大的动荡,这是史无前例的。他们不知道谁能拯救NBA。在接下来的两年里,奥拉朱万带领火箭两次夺得总冠军,但NBA的关注度却无法与之前相比。其他明星也有他们的一天在短短的两年,但他们不能填补乔丹的退休空缺!

乔丹复出的消息传出后,整个美国人民都沸腾了。当时的克林顿总统甚至坦言,约旦的复出挽救了美国的失业危机。之后,美国队陷入了乔丹复出的大潮,股票升值,公牛队主场一张入场券难求。芝加哥也成为一个旅游城市。他复出时穿的45号球衣直接售罄,整个美国似乎在金融危机中幸免于难,拯救这一切的人是迈克尔·乔丹。

3. 飞人乔丹起诉乔丹体育官司的结果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78起乔丹体育商标争议案中的32起所做出的判决。法院维持一审判决,驳回迈克尔·乔丹撤销乔丹体育争议商标注册的上诉请求。
乔丹体育的代理律师马东晓表示:迈克尔·乔丹本人的姓氏为“Jordan”,本身为英美普通姓氏,而中文“乔丹”是其中一种惯常的翻译,难以认定“乔丹”与迈克尔·乔丹之间存在必然、唯一的对应关系。据此,迈克尔·乔丹对中文“乔丹”及作为普通篮球运球动作的剪影形象并不享有任何在先权利。乔丹体育自成立以来,经过20余年的经营,已经获得了广泛的市场认可和稳定的市场秩序,相较于乔丹体育对其商标的使用,不能认定“乔丹”二字与迈克尔·乔丹先生之间的对应关系已强于乔丹体育。虽然迈克尔·乔丹作为篮球运动员,具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但并不代表他的姓名在商品上拥有相关的权利,而“乔丹”品牌作为合法的注册商标,才拥有在商业使用中的排他性权利。

飞人乔丹起诉乔丹体育官司的结果

4. 对于乔丹体育被起诉 大家有什么见解?

首先给你讲一个故事:一只公牛和一只母牛在草地上吃草,听说这里发生了地震,专家专门来视察情况,母牛知道了拔腿就跑,公牛问他跑什么,母牛说:专家就会吹牛逼!我就跑了。说完,公牛也赶上来一起跑,母牛奇怪的问他,你跑什么?公牛答道:专家不止会吹牛逼!而且还会扯蛋!.......
    说完这个笑话,我只是想说我的个人见解,专家我不相信,新闻里面的只能做个参考,乔丹被起诉,最直接的还是对我们有没有影响??乔丹的鞋子底耐磨,做工也好,价格还不贵,这对于我们消费者来说是很好的事,现在被起诉了,就说明乔丹品牌或者太牛逼!遭到其他同行的嫉妒,就唯冠和ipad一样,总会是在最关键时刻出点岔子。我喜欢乔丹品牌,不管和迈克尔·乔丹有没有关系,既然做好了,赢得了消费者的心,就不要去将它毁灭。

5. 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的侵权事件

在自己的中文译名被抢注多年之后,美国篮球传奇巨星“飞人”乔丹(MichaelJordan)突然“高调”指控中国运动服饰生产商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侵犯其姓名权,引起轩然大波。2012年2月22日消息,前NBA巨星迈克尔乔丹已经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控告中国乔丹体育有限公司侵权。他表示,该公司在未经他同意的情况下使用他的名字。乔丹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当我了解有其他企业未经我许可便利用我的中文名字、球衣号码,甚至试图利用我孩子的名字开展商业活动,我感到非常失望,我采取这一行动的目的是保护我所拥有的姓名权及品牌。”为打赢官司,乔丹方面进行了精心备战。北京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向记者透露,乔丹早就委托事务所代理这起案件,经过几个月充分准备,他们已掌握足够可以证明乔丹体育侵权的证据。乔丹体育发布声明称,截止2012年2月23日午间,我公司尚未收到国内任何法院的应诉通知。《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开申明》全文如下:致社会各界朋友:就有关媒体论及美国篮球运动员Michael Jordan先生起诉我公司之事,申明如下:1、我公司对此事件高度关注。但截止2012年2月23日午间,我公司尚未收到国内任何法院的应诉通知。2、 中文“乔丹”是我公司依照中国法律申请注册并享有专用权的注册商标,对注册商标的合法使用行为受我国法律保护。3、 我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崇尚体育精神,在诚信经营企业的同时,曾持续倾力支持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我们会积极关注事态的发展,如有进一步的情况,我们将通过本公司的官方网站向社会作进一步说明,感谢各界朋友对此事件以及乔丹体育的关注。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2月23日最终,经过法院审理,美国飞人乔丹败诉,这场商标之争低调收场。2012年年初,作为Air Jordan的代言人,美国前篮球队员Michael Jordan把乔丹体育告上法庭,认为“乔丹QIAO DAN”商标会让消费者与其名字Jordan构成混淆,从而侵犯了其姓名权。乔丹体育则认为,中文“乔丹”不是Michael Jordan的姓名,只是中国媒体的惯常翻译之一,Michael Jordan从未使用过“乔丹”作为商标用于商品上,因此不构成侵犯Michael Jordan的姓名权。

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的侵权事件

6. 飞人乔丹起诉乔丹商标侵权有结果了吗

乔丹败诉。

2012年,“飞人”迈克尔-乔丹在上海法院以侵害其商标权、姓名权为由起诉乔丹体育,要求乔丹体育停止侵权行为,撤销78个相关注册商标,并赔偿114万元。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先后两次驳回耐克的商标撤销申请,再次明确表达了“乔丹”并非迈克尔-乔丹的姓名,乔丹体育注册使用“乔丹”商标不侵犯迈克尔-乔丹的姓名权。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是最权威的机构!

7. 乔丹体育为何起诉耐克?

3月8日,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乔丹体育”)诉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耐克体育”)、耐克商业(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耐克商业”)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在晋江法院知识产权庭公开开庭审理。
据了解,双方围绕“被告擅自将原告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并具有很高市场知名度和识别度的‘乔丹’相关标识(包括乔丹官网、乔丹篮球鞋、乔丹服装等)作为关键词用于推广、销售其‘运动鞋商品’的百度竞价排名广告是否侵犯原告的‘乔丹”注册商标专用权”、“被告的前述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等争议进行激烈辩论,但此案并未当场进行宣判。

事实上,美国NBA篮球名星Michael Jordan与耐克公司具有长期合作关系,Michael Jordan的中文译名为“乔丹”,在他纵横球场和商场的16年里,乔丹成为了全世界最成功的职业体育明星和商业体育明星。他的第一份商业广告是和耐克公司在1984年夏天签订的。耐克公司以乔丹为形象,树立他的个人品牌,并以此为契机,借助“飞人鞋”的动力,成为全球最大的体育用品公司,乔丹也成为了拥有个人运动鞋品牌的第一人。许多人认为,耐克和乔丹的结合,是现代商业和现代体育最完美的婚姻。

据了解,耐克公司自2002年起先后十次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及商标评审委员会对乔丹体育的“qiaodan”、“乔丹”等商标提出异议和争议,主张Michael Jordan的姓名权受到了侵害,但这些主张并未获得支持。2012年,Michael Jordan在上海法院起诉乔丹体育以侵害其商标权、姓名权为由,要求乔丹体育停止侵权行为,撤销78个相关注册商标,并赔偿114万余元,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仍在3月、10月两次驳回耐克的商标撤销申请,再次明确表达了“乔丹”并非Michael Jordan的姓名,乔丹体育注册使用“乔丹”商标不侵犯MichaelJordan的姓名权的立场。

乔丹体育为何起诉耐克?

8. 怎么看待乔丹状告中国乔丹失利这一事件

乔丹体育使用迈克尔·乔丹的姓名并误导中国消费者,这是事实。
《商标法》规定,公众名人的姓名、形象等专属权利,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被以不良目的进行使用,并因此对消费者形成误导,对该公众名人造成伤害的,其本人有权申诉姓名权不被侵害。但必须在该商标初审公告3个月内,或在该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提出。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将永远丧失主张权利的机会。众所周知,“乔丹”品牌自2000年起,便在中国进行注册与经营,该公司还于2010-2011年在美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NBA)赛场投放场边广告。而作为目前NBA球队的老板,乔老爷子不可能在这么长时间里对此品牌的存在不了解,却又为何在乔丹体育IPO过会之际,才提起所谓的姓名权保护,这难免让人质疑其真实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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