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违约后的主要救济途径

2024-05-13 13:11

1. 债券违约后的主要救济途径

违约中的约代表的是合约或合同,违约就是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义务的行为。延伸到债券市场,广义的债券违约囊括发行人对其与投资者之间协议中任何条款的违背,除了常见的发行人未如约兑付债券本息之外,还可能包括发行人增加对外担保、转让重大资产或者整体负债规模超限等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当然,最为常见或本文聚焦的是狭义债券违约,即由于信用风险导致发行人未能按期兑付债券本息,包括在债券到期之前出现解散、破产重整或清算等明显丧失清偿债券本息能力的情况。
一、债券发行要考虑什么
1、发行额。债券发行额指债券发行人一次发行债券时预计筹集的资金总量。企业应根据自身的资信状况、资金需求程度、市场资金供给情况,债券自身的吸引力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后再确定一个合适的发行额。发行额定得过高,会造成发售困难:发行额太小,又不易满足筹资的需求。
2、债券面值。债券面值即债券系面上标出的金额,企业可根据不同认购者的需要,使债券面值多样化,既有大额面值,也有小额面值。
3、债券的期限。从债券发行日起到偿还本息日止的这段时间称为债券的期限。企业通常根据资金需求的期限、未来市场利率走势、流通市场的发达程度、债券市场上其他债券的期限情况、投资者的偏好等来确定发行债券的期限结构:一般而言,当资金需求量较大,债券流通市场较发达,利率有上升趋势时,可发行中长期债券,否则,应发行短期债券。
二、公司中的赎回条款的作用是什么?
许多债券在发行时含有可赎回条款,即在一定时间内发行人有权赎回债券。事实上含有可赎回条款的主要是公司债券,国家一般不再发行这种债券。这是有利于发行人的条款,当历史预期年化收益率下降并低于债券的息票率时,债券的发行人能够以更低的成本筹到资金。这种放弃高息债券、以低息债券重新融资的行为称为再融资。
发行人行使赎回权时,以赎回价格将债券从投资者手中收回。初始赎回价格通常设定为债券面值加上年利息,并且随着到期时间的减少而下降,逐渐趋近于面值。尽管债券的赎回价格高于面值,但是,赎回价格的存在制约了债券市场价格的上升空间,并且增加了投资者的交易成本,所以,降低了投资者的投资预期年化收益率。为此,可赎回债券往往规定了赎回保护期,即在保护期内,发行人不得行使赎回权。这种债券称为有限制的可赎回债券。常见的赎回保护期是发行后的5至10年。
可赎回条款的存在,降低了该类债券的内在价值,并且降低了投资者的实际预期年化收益率。一般而言,息票率越高,发行人行使赎回权的概率越大,即投资债券的实际预期年化收益率与债券承诺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之间的差额越大。为弥补被赎回的风险,这种债券发行时通常有较高的息票率和较高的承诺到期预期年化收益率。
其中,赎回预期年化收益率也称为首次赎回预期年化收益率,它假设公司一旦有权利就执行可赎回条款。但债券的滥价折价发行也会影响公司的赎回决策。如果债券折价较多,价格远低于赎回价格,即使市场预期年化利率下降也不会高于赎回价格,公司就不会赎回债券,也即折价债券提供了隐性赎回保护;反之,溢价债券投资者主要关注赎回预期年化收益率,而对折价债券主要关注到期预期年化收益率。

债券违约后的主要救济途径

2. 债券违约后投资者有哪些救济方法?

债券违约后,投资者可视情况采取下列救济方法:一是自主协商。如果预期债务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只是暂时出现问题,而且诉诸司法成本相对较高,债权人可以考虑选择自主协商方式,与债务人就后续的偿债安排协商达成一致,包括展期或者制定具体的债务重组方案等。通过诉讼方式进行求偿,往往费时费力。首先,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支出必不可少。其次,《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审审理期限为六个月,但法官审理管辖权异议及所花费时间并不计算在其中,且经过法院内部程序,法官还可申请延长审限。一审判决后,发行人还可通过提出上诉等手段,拖延判决的生效。而通过谈判协商解决追求的更多是双方共赢。协商适度延期,目标在于减少处置成本以及提高处置效率。由于法律诉讼时间较长,程序复杂,协商是一个较为实用的措施,通过适度延期,能减少处置成本以及提高处置效率。但谈判的弊端也显而易见,谈判达成协议是否能够履行需依靠发行人的自觉并受限于其届时的偿债能力。若发行人反悔或届时其偿能力进一步恶化,不履行或无能力履行协议,此时再进行起诉很可能意味着债券持有人耽误起诉时机,甚至会为此丧失保全机会,导致债务人有效资产被其他人债权人通过法定程序查封冻结,进而丧失获得偿付的可能性。此外,即使谈判后达成的协议被履行了,若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则该协议项下的清偿还可能被认定是个别清偿而被撤销。二是仲裁。一般而言,仲裁与诉讼方式相比,时效上较快,但仲裁委收取的费用高于法院收取的诉讼费。实践中有私募债持有人采用该方式解决纠纷。三是违约求偿诉讼。债权人预期债务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已经出现恶化并有持续的趋势,但债务到期时,债务人还有一定的偿付能力,投资人可以提起违约求偿诉讼,要求债务人在限期内偿付本息、支付逾期利息等。四是破产诉讼。如果债务人已经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债券持有人可以申请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司法处置的同时,为避免财产遭受进一步损失,债权人可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实践中,破产诉讼应注意如下要点:(1)未到期债务于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2)破产申请受理后,财产保全措施应解除,执行程序应中止。(3)破产申请受理后,未决诉讼应中止,待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后继续。(4)破产申请受理后,个别清偿原则上无效。(5)破产财产分配顺序: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等各种费用-税费-普通债权-次级债权-股权。(6)有担保债权有一定优势,可先通过谈判获取一定担保保障。

3. 面对债券违约有哪些防治措施?

违约常态化时代已经开启,从债券违约数量来看,历年出现违约的债券品种中,私募债出现32支违约债券,一般中期票据出现27支债券违约,定向工具出现25支违约债券。从债券违约的金额来看,一般中期票据以322.97亿元的违约金额排在第一位,且分年度动态来看,一般中期票据违约金额上榜首的概率也较高,因而我们认为一般中期票据是主要的违约品种。违约一般中期票据的发行主体多为煤炭、钢铁、重工等大型企业。
其实列举这么多只是为了更好的让投资者发现其中的一些规律,同时规避一些风险,不过蒙格斯的《中国债券违约调查报告》里面已经整理的很清楚,可以直接用来借鉴。

面对债券违约有哪些防治措施?

4. 投资的债券发生违约是什么意思

投资者应了解的四件事:
一、债券违约后的主要救济途径

“违约”中的“约”代表的是合约或合同,“违约”就是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义务的行为。延伸到债券市场,广义的“债券违约”囊括发行人对其与投资者之间协议中任何条款的违背,除了常见的发行人未如约兑付债券本息之外,还可能包括发行人增加对外担保、转让重大资产或者整体负债规模超限等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当然,最为常见或本文聚焦的是狭义“债券违约”,即由于信用风险导致发行人未能按期兑付债券本息,包括在债券到期之前出现解散、破产重整或清算等明显丧失清偿债券本息能力的情况。

违约发生后,视违约程度、债务人财务状况、债权人权利状况等因素,债券持有人主要有三种救济途径:

一是自主协商。一般来说,如果债权人预期债务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只是暂时出现问题、最终偿债可能性较高,而且诉诸司法成本相对较高,同时在无增信措施条件下,司法处理并不一定带来处置上的优势,在多种权衡之下债权人倾向于选择自主协商方式,给予债务人一定的宽限期。在自主协商过程中,债务人可就后续的偿债安排与债权人协商达成一致,包括制定具体的债务重组方案等。如果债券设定了担保,投资者可以通过担保代偿方式解决。从实践来看,佳兆业海外债券持有人在其违约之后主要采取上述方式,由双方自主协商确定债务重组方案。

二是违约求偿诉讼。在违约求偿诉讼方式下,债权人预期债务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已经出现恶化并有持续的趋势,但债务到期时,债务人还有一定的偿付能力,不满足资不抵债等破产申请条件,因此债权人可以对债权人提起违约求偿诉讼,要求债务人在限期内偿付本息,还可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金、损失赔偿额、逾期利息等。

三是破产诉讼。如果协商未果,债务人已经出现资不抵债情况,那债券持有人只能祭出破产诉讼的绝杀招。在破产诉讼方式下,债务人和债权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通常由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且最终进入破产程序的多为有担保的债权人,这主要是由于这类债权人在财产清偿顺序中较为靠前,有较强硬的话语权,偿付率占优势。在破产诉讼途径下,债券持有人可以申请重整或破产清算或参与债务人申请的和解程序。在以上三种救济方式中,违约求偿诉讼和破产诉讼均属于司法诉讼,一旦启动相关流程,通常有明确的司法程序和要求,投资者能够发挥的作用也主要是积极参与和表达诉求,剩下的事要看债务人的实际情况而定,处置时间也比较长,通常以年为单位计算。

从国内已经发生的债券市场风险事件来看,地杰通信、常州永泰丰、同捷科技、华锐风电等均以协商方式解决,前两者由担保代偿,同捷科技通过配股筹资兑付,华锐风电通过资本金转增股本、由引入的战略投资者出资偿付;湘鄂债持有人已经提出违约求偿诉讼,同时申请财产保全;上海超日经过破产重整后实现全额偿付。


二、债券违约处置的主要方式与工具

总结国内外债券违约处置案例来看,债券持有人可基于救济途径选择不同偿债保障工具,具体来看包括以下几类:

(一)行使担保权

担保包括物权担保(物保)和保证(人保)。在债券中使用的物权担保形式主要包括抵押、质押,使用的保证主要包括大型企业、专业担保公司以及个人无限连带责任等形式。当债券违约时,设置了担保物权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就抵、质押物行使优先受偿权。但在此之前,债券持有人应注意谨慎衡量担保物(权)价值、避免担保物价值不足。而设置了保证条款的债券持有人有权根据募集说明书、认购协议或担保函等文件中担保条款对保证的责任形式、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间等事项的约定,及时行使求偿权。在实践中,地杰通信、常州永泰丰采取担保代偿的方式解决了兑付危机。在后续研究中,我们会结合具体案例对实际操作中投资者在行使担保权或追加担保时等需要注意的担保物权的设立和生效、抵押物或抵押权的管理以及抵押物处置等细节问题进一步的探讨。

(二)应用偿债保障条款

目前,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常见的偿债保障条款可分为两类:一类围绕债项偿还本身设计,如提前兑付或行使回售权条款。一般情况下,债券持有人可以要求提前兑付或要求行使回售权,主要取决于募集说明书、认购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在双方约定的触发条件之外,债券持有人需关注是否满足提前兑付的法定条件。在此种情况下,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如发行人存在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存在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的,债券持有人可以要求发行人提前兑付本期债券本息。但需要注意的是,如债券持有人依据该条款要求发行人提前兑付本息的,需有确切证据证明发行人存在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等情况。具体上述各种情形在实践中是如何认定的,有待进一步探讨。

另一类偿债保障条款则通过干预公司的运营治理来间接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安全。对于长期债务,投资人不满足于以不确定性的附属资产来进行违约后的弥补,而是介入公司的日常经营行为、资本运作及管理层的其他重大决策,从源头上避免债券持有人处于不利地位。该类条款主要包括对再融资活动的限制、对资本支出的限制、对投资和资产出售行为的限制、财务指标维持在某一水平等。从国外来看,上述条款,尤其是融资行为限制条款、投资活动和资产出售限制条款的使用较为普遍。

(三)开展债务重组

在自主协商或破产诉讼过程中,债务重组的方式可能都有涉及,一般是债务人和债权人达成一致的主要途径。债务重组本质上是双方在协商基础上建立新的权利义务关系,具体来看,债务重组主要涉及资金的筹措和偿债谈判两个环节,对债券持有人而言,资金的筹措环节主要影响偿债资金来源,偿债的谈判环节则主要影响偿还的方式和比例等问题。

在资金的筹措方面,债务人面临的选择主要有资产出售、引入战略投资者、获取原股东支持等。一般情况下,在出现兑付危机或已经违约的情况下进行资金的筹措并非易事,债务人根据不同财务状况可以选择的途径也有所不同:

首先,资产出售的方式将企业其他资产如设备、经营权、租赁权等资产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转让,获得价款来清偿债权人。该种方式较为简单,但通过该方式筹措资金可能受到是否可以得到满意的估值、可能会进一步引发违约的危险等制约。

其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形式引入战略投资者。一般操作流程是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并让渡给投资人,作为投资人注资的对价,投资人注资通常专项用来偿付本息及相关费用,华锐风电在应对11华锐债01的兑付危机时即采取上述方案。

最后,获取原股东的支持,具体包括配股筹资和减持股票等。配股筹资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企业向原股东进行股权融资,筹措资金,例如上海同捷科技最终解决11杨浦SMECN1兑付危机的方式就是面向原股东配股筹资。减持股票亦是原股东进行财务支持的方式,例如湘鄂债。在债务重组过程中,债券持有人对债务人能够采取的筹资措施和备选方案应有所了解,以提高求偿过程中的主动性。

在偿债方式上,债权人面临的选择主要有展期、削减利率或本金、折价交易、债转股等。对原有债项条款进行调整(包括针对期限、利率、本金等方面的调整)是比较常见的债务重组方式,例如佳兆业对境外债券持有人提出的债务重组方案即对期限和利率进行调整,希望通过展期和削减利率来降低债务负担。折价交易由债权人低价回收债务,而债转股将债权转为股权。在实际债务重组方案中,上述工具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组合使用。此前,江西赛维在对其海外发行的高收益票据债务进行重组时就采取了多样化的处理方式,如现金赎回、债转股和转为可转债等。债券持有人需审慎考虑债务人提出的债务重组方案,理性决策,不轻易错过获得更高偿付率的机会。债务重组过程往往涉及多方利益博弈,尤其在众多主体参与的情况下,债券持有人将面临怎样的选择以及如何做出理性决策是债务重组方式下值得进一步探讨之处。

(四)申请财产保全

违约求偿诉讼主要适用于债券到期时债务人还有一定偿付能力,不满足破产诉讼条件的情况。一般采取违约求偿诉讼的债权人债务到期日相对于其他债权人的更早,因而在债务人还有一定偿付能力的条件下只提起违约求偿诉讼可以更大可能地提高债权人的获赔率。在诉前或诉中,可能因债务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使得债权人受到其他损害的,债权人可以提起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诉中财产保全,包括查封、扣押、冻结债权人的财产,限制当事人行为,防止财产流失。

(五)强制清算资产

破产清算制度通过在法律程序对债务人财产进行清算,并将可分配财产在有关权利人(主要是债权人)间实现较为公平的清偿,因而没有更多的措施可以采用。在财产分配顺序上,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三、债券违约处置的主要参与机构

债券违约之后,投资者在追偿过程中可能与各类机构打交道,也需要参与到部分机构中表达自身诉求。总的来看,在不同的救济途径之下,债券违约处置主要包括以下三类机构:

一是一致行动协调机构。债券持有人一般人数众多且较为分散,在债券违约处置中需要一致行动协调机构来统一持有人意见,表达其诉求。常见的一致协调机构包括债券持有人委员会和银行债权委员会。以佳兆业为例,海外债券持有人成立了特设委员会,聘请律师事务所参加与佳兆业方面的谈判,集中表达债券持有人的意见。

二是顾问机构。债券违约处置中,债务人和债权人需要多方中介机构的参与和配合。在债券违约处置过程中,尤其是债务重组中,债券人和债务人可能会聘请不同的财务顾问、审计师、法律顾问等。越是复杂的债务重组,如债务人为跨国企业集团,需要聘请的顾问机构越多,例如在世纪之交的粤海债务重组过程中,参加的中介机构近100家。

三是司法机构及其指定机构。在采取司法救济途径的违约处置方式中,法院是重要参与机构,在破产程序中其通常会指定管理人。管理人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管理人承担接管债务人的财产、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等主要职责。该类参与机构的特点是职责法定且需遵循诸多硬性规则。实践中,各类参与机构的参与度如何,是否实现了最初设计的角色、功能,在辅助投资人处理违约事宜中发挥多大的功能等也与投资人密切相关。

四、债券违约处置的依托实现机制

从债券持有人的角度出发,在债券违约过程中自我权益保护的主要依托实现机制包括债券持有人大会制度和受托管理人制度。

债券持有人大会是具有决议职能和监督职能的集体议事机构,是债券持有人保护自身利益的重要实现机制。从国外情况来看,赋予债权持有人团体以法定的地位和权力是较为普遍的做法,并会在相关规范中对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性质、地位、职责、召集、决议效力等问题予以规定。在决议的效力方面,有的国家或地区规定决议需经法院认可才具有法律效力。从国内对该项制度的规范情况来看,主要对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事由做了强制规定,而会议的具体召集、流程、表决等细节问题则交由当事人自由约定。

决定持有人会议制度在保护投资人利益的程度大小的关键问题则是大会通过的决议的效力问题。但国内现有规范体系并未明确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效力问题,导致在实践中大会的决议并不必然得以实现,如发行企业可能会以募集说明书中的既有约定对抗决议。所以,除非在相关文件中做出明确约定或有法律明文规定作为依据,否则即使大会费尽周折做出决议,其不必然得到执行。另外,在程序方面,持有人会议制度在实践中还存在难以召集持有人、开展不顺畅等问题。根据持有人会议制度目前的状况,投资人应更加重视相关文件中对持有人会议制度的约定条款,为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的执行提供充分的依据,做好铺垫。

受托管理人制度是债券管理的组成部分,该制度有利于降低债券持有人一致行动成本,对发行人形成一定的监督和制约,从而保障债券持有人权益。从国外情况来看,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较为成熟,在受托管理人的任职资格、权利与义务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2014年修订后的《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应当为债券持有人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按照规定或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从执行现状来看,我国债券受托管理人更多的是发挥组织者、协调者以及持有人会议决议的执行者的角色,尤其是承担风险管理职责方面,受托管理人较为被动,一方面是由于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制度存在协调问题,另一方面则是受托管理人无明确责任约束,其与债券持有人的法律关系要辨明,在此基础上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而界定受托管理人的法律责任。

5. 债券违约以后该怎么处理

企业债券违约按照如下处理:1、由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2、如果企业债券到期不能清偿,或者企业明显没有偿还能力的额,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企业破产申请,依法由成立的破产清算组进行清算后清偿债权人的债权;3、进行债务重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债券违约以后该怎么处理

6. 企业债券违约兑付,投资者要如何追讨赔偿?

今年以来,信用债市场风声鹤唳,央企、地方国企、大型民企债信仰逐一打破,违约方式层出不穷,投资者犹如惊弓之鸟,忐忑不安。那么,发生债券违约后,投资人的救济方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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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债券违约后,投资人的救济方法有哪些?

债券违约后的主要救济途径
(一)自主协商一般来说,如果债权人预期债务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只是暂时出现问题、最终偿债可能性较高,而且诉诸司法成本相对较高,同时在无增信措施条件下,司法处理并不一定带来处置上的优势,在多种权衡之下债权人倾向于选择自主协商方式,给予债务人一定的宽限期。中资企业海外债券持有人在其违约之后主要采取上述方式,由双方自主协商确定债务重组方案。
(二)诉讼在违约求偿诉讼方式下,债权人预期债务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已经出现恶化并有持续的趋势,但债务到期时,债务人还有一定的偿付能力,不满足资不抵债等破产申请条件,因此债权人可以对债权人提起违约求偿诉讼,要求债务人在限期内偿付本息,还可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金、损失赔偿额、逾期利息等。
(三)仲裁债券持有人与债务人协议将争议提交给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方机构,由该第三方机构对违约求偿争议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实践中有私募债持有人采用该方式。
(四)破产诉讼在破产诉讼方式下,债务人和债权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通常由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且最终进入破产程序的多为有担保的债权人。


律师解析:
在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时,投资人需要注意的问题有:
1.财产保全的重要性。在诉讼案件整体执行难的背景下,一旦出现债券违约,往往代表着发行人的偿债能力极低,且还有其他众多的债券持有人,而诉讼程序相对过程较长,在胜诉之后如果想要真正实现自己的权利,防止出现胜诉但无可执行财产的情况出现,财产保全是至关重要的一步。在确定起诉对象后,第一时间调查其财产状况,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并提供准确而可执行的财产信息,才能保证获得胜诉判决后,债券持有人能够获得清偿。

2.被告与案由的选择。在债券发行中,除了债券持有人之后还涉及到多方主体,即发行人、承销商、受托管理人、债券担保人、中介机构等。在这些主体中,债券持有人可以选择哪些主体来主张权利,是债券持有人的权利能否得到保障的重要因素。

7. 债券违约后怎么处理

第一,在企业破产时,债务人优先于股权持有者获得企业资产的清偿。有保障证券中最高受尝等级的是一种抵押权债券或有限留置权债券,前者的保证物是实体资产,后者的保证物可以是房屋也可以是专利、品牌等资产。
第二,还有第二抵押权债、第三抵押权等,对保证资产的受偿权等,对保证资产的受偿权一次递减。有保证债券根据保证形式不同,可分为抵押债券、质押债券和担保债券。抵押债券的保证物是土地、房屋、设备等不动产;质押债券的保证物是债券发行者持有的债券或股权,而非真实资产;担保债券是由另一实体提供保证发行的债券。
第三,在无保证债券中是,受偿等级最高的是优先保证债券,这也是公司债的主要形式。接下来依次是优先次级债券、次级债券、后次级债券,这些等级的债券在清偿时仅有少量补偿甚至没有。
一、确定公司债券利率的因素有哪些?
确定债券利率应主要考虑以下6点因素:
(1)现行银行同期储蓄存款利率水平。现行银行同期储蓄存款利率是公司债券利率的下限。
(2)国家关于债券利率的规定。现行企业债券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债券的利率不得高于银行相同期限居民储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这是企业债券利率的上限。
(3)发行公司的承受能力。为了保证债券到期还本付息和债券发行公司的资信,需要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量入为出。投资项目的预计投资报酬率是债券的基本决策因素。
(4)发行公司的信用级别。如果发行社会知名度高,信用较好,则可相应于可相应降低利率,反之,则相应提高利率。
(5)债券发行的其他条件。如果发行的债券附有抵押、担保等保证条款,利率可适当降低,反之,则应适当提高。
(6)其他券种利率、债券市场行情、国家金融政策等。
二、公司债券和公司股票有什么区别
公司股票与公司债券主要有以下不同:1、资本性质不同。股票是权益资本,是一种投资关系;公司债券是负债资本。是一种借贷关系。2、持有人不同。股票的持有者是公司的股东,依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享有权利;而债券的持有者只是公司的债权人,对公司仅依约定享有债权人的权利。3、发行者不同。股票的发行者仅能是股份有限公司,而公司债券的发行者即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4、发行价格不同。股票的发行价格必须等于或高于其票面金额,不得折价发行,而公司债券不仅可以溢价发行、或平价发行,可以折价发行。5、回报不同。股票的持有人从公司分配取得的红利是不固定的,随公司利润的多少而变化,当公司有利润可分配时即可分得,当公司无利润可分配时则不可分得,回报几率小。而债券的利息一般是固定的,不管公司盈利亏损都必须按照约定向债券的持有者支付利息,回报几率大。6、本金回收不同。股票的持有者在公司存续期间除法定情况外不可退股,只可通过转让股票而获取现金,而债券不仅可以转让,在期限届满时公司应当向债券的持有人退还本金。

债券违约后怎么处理

8. 债券违约如何处理

公司债券违约的解决办法:
1、自主协商。
如果债权人预期债务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只是暂时出现问题,而且诉诸司法成本相对较高,司法处理并不一定带来处置上的优势,在多种权衡之下债权人倾向于选择自主协商方式。债务人可就后续的偿债安排与债权人协商达成一致,包括展期或者制定具体的债务重组方案等。
2、申请仲裁。
实践中有私募债持有人采用该方式,一般而言,仲裁与诉讼方式相比时效上较快,但仲裁委收取的费用高于法院收取的诉讼费。
3、违约求偿诉讼。
债权人可以对债权人提起违约求偿诉讼,要求债务人在限期内偿付本息,还可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金、损失赔偿额、逾期利息等。
4、破产诉讼。
如果协商未果,债务人已经出现资不抵债情况,那债券持有人只能破产诉讼。
一、债务清偿的途径有哪些?
债务清偿的途径主要分两大类,即正常途径和特殊途径。
(1)正常途径
正常途径是债务人依据约定履行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如企业到期足额以现金或银行存款还银行贷款、支付供货厂商的应付货款;用合质合量的产品或劳务偿付预收货款等。
(2)特殊途径
由于债务企业暂时的偿债能力或约定条件的变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其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依具体情况的不同,有以下方式:
1、协商。它是因债务人的原因到期不能履行债务,经与债权人协商,由债权人做出让步,同意延期偿还并免除债务人违约责任的一种方法。
2、调解。因债务人的原因不能约期履行债务而又不能与债权人协商一致时,经由中间人调停,促成双方当事人谅解,达成新的协议,使债务得到解决的一种方法。
3、仲裁。双方当事人将争议交给共同信任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者或专业仲裁机构做出裁决,双方有义务履行的解决债务纠纷的方法。
4、判决。双方当事人不能通过协商等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当事人的一方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通过审判程序解决债务纠纷的方法。
二、借款还款期限没有约定怎么办
借款诉讼时效,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
1、明确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是从还款日期到期后的第二天起算,如果债权人在三年之内没有催告债务人,就丧失胜诉权。
2、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根据司法实践的经验,确定没有写明还款期起的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实际上存在如下几种类型:
(一)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
(二)如果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但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就等于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那么,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三)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当即明确拒绝履行的,例如债权人没有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债务人拒绝即属于行使抗辩权,那么,债务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诉讼时效也不起算;
(四)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且否定债权的存在,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
(五)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在该期限届满时,无论债务人是否明确拒绝履行债务,只要在客观上债务人不履行,诉讼时效应自该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四条本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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