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

2024-05-07 07:36

1. 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

      商业银行是依法成立的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业务的企业法人。下面我就为大家解开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希望能帮到你。
         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         折叠1.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原则。
         商业银行作为企业法人,盈利是其首要目的。
         但是,效益以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为前提。安全性又集中体现在流动性方面,而流动性则以效益性为物质基础。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必须有效地在三者之问寻求有效的平衡。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以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为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商业银行既要追求自身盈利,又要注重社会效益,这是我国商业银行法所规定的经营原则。
         2.依法独立自主经营的原则。
         这是商业银行作为企业法人的具体体现,也是市场经济机制运行的必然要求。商业银行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有权依法处理其一切经营管理事务,自主参与民事活动,并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保护存款人利益原则。
         存款是商业银行的主要资金来源,存款人是商业银行的基本客户。商业银行作为债务人,是否充分尊重存款人的利益,严格履行自己的债务,切实承担保护存款人利益的责任,直接关系到银行自身的经营。如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尊重和保护,他们就选择其他银行或退出市场。
         4.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原则。
         商业银行与客户之间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因此,商业银行与客户之间的业务往来,应以平等自愿为基础,公平交易,不得强迫,不得附加不合理的条件,双方均应善意、全面地履行各自的义务。
         5.资信担保
         依法按期收回贷款本金和利息。
         6.依法营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7.公平竞争。
         8.依法接受中央银行与银监会的监督和管理
         商业银行的存款方式         我行竭诚为企业、事业、机关、部队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办理各种单位人民币存款业务,并能根据客户资金支付情况,为客户设计存款组合,方便企业运筹资金,增加利息收入,提高资金效益。
         活期存款
         客户可根据需要在我行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结算帐户、临时存款帐户和专用存款帐户,存入用于日常结算、提取备用金等使用的资金,该帐户内资金可随时存取。活期存款帐户按照结息日(清户口)挂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本金元以下尾数不计息。单位活期存款一般按季计息。
         开立基本存款帐户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正本(企业)或批文/登记证书正本(非企业)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正本及复印件;
         4、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经办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授权书;
         5、财务人员会计证复印件;
         6、单位财务专用章、有权人名章及公章;
         7、如经营地与注册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客户,需在异地开立基本存款帐户的还应出具注册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的未开立基本存款帐户的证明;
         8、我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
         开立一般存款帐户所需资料:
         1、开立基本存款帐户所需资料;
         2、基本存款帐户开户登记证;
         3、因向银行借款需要开立的出具借款合同;
         4、异地借款需在异地开立一般存款帐户的应出具在异地取得贷款的借款合同;
         5、因其他结算需要开立的出具有关证明。
         开立临时存款帐户所需资料:
         1、临时机构:其驻在地主管部门同意设立临时机构的批文;
         2、注册验资资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关部门的批文;
         3、异地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营业执照正本或其隶属单位的营业执照正本、施工及安装地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或建筑施工及安装合同、基本存款帐户开户登记证;
         4、异地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营业执照正本、临时经营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文、基本存款帐户开户登记证;
         5、我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开立专用存款帐户所需资料:
         1、开立基本存款帐户所需资料;
         2、基本存款帐户开户登记证;
         3、根据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应主管部门批文或证明;
         4、其他人民银行未规定而按有关规定需要开立的,应出具有关法规、规章或政府部门的有关文件;
         5、合格境外投资者在境内从事证券投资需开立专用存款帐户的: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开立人民币特殊帐户);证券管理部门的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开立人民币结算资金帐户);
         6、因经营需要在异地办理收入汇缴和业务支出的需在异地开立专用存款帐户的,出具隶属单位的证明。
         单位定期存款
         在我行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结算帐户的客户,为提高资金效益,可将暂时不使用的资金转存单位定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的期限有:三个月、半年、一年。单位定期存款实行帐户管理(大额可转让定期存款除外),开户时须提交开户申请书、营业执照正本等,并预留印鉴。
         折通知存款
         客户在存入款项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金融机构,约定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
         特点:灵活方便,存期不定,由客户视自身需要随时通知支取。
         优势:保证客户临时支付需要,又避免较大的利息损失。
         适用客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公司通知存款开户的最低起存金额为50万元,最低支取金额为10万元。
         主要业务品种:按提前通知的天数分为一天或七天通知存款。
         协定存款
         客户与我行协商,对其基本帐户确定一个留存金额,我行将客户帐户中超过留存金额的部分按协定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单位协定存款帐户形式采用与基本帐户形式相结合的办法。银企双方签订《协定存款协议》。单位协定存款起存金额为协定起存,活期存款帐户中每日存款余额超过协定金额的部分转入协定存款帐户,按照协定存款利率计息。
         特点:灵活便利,便于客户的闲散资金、预算外资金和自有资金的存储。
         优势:客户与我行约定基本存款帐户的留存金额以及超过留存金额的部分的存 款利率,为客户保证了基本帐户内资金的合理收益。
         适用客户:在我行各支行开立基本存款帐户的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
         申办流程:
         已在我行开立基本存款帐户的客户与我行协商签订一年期的《广州市商业银行协定存款合同》,约定留存金额及超出部分的存款利率。到期双方无终止或修改,视作自动延期。如需修改,客户应在合同到期日提前15天提出书面申请,我行也会在合同到期前15天通知客户。
         商业银行的经营理念         一、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的经营原则
         (一)效益性原则
         效益性是指银行获得利润的能力。银行利润指各项收入减去各项支出的余额,具体地说,银行收入包括:贷款利息收入、同业拆借利息收入、中央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各种利差补贴收入、各项结算手续费收入、金银外汇业务收入等。银行支出包括:存款利息支出、同业拆借利息支出、各项业务费支出、职工工资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支出、营业性支出等。其中对银行利润影响较大的因素是:存贷款利差、其他业务手续费收入和管理费用。商业银行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追求经济效益是其经营的核心目标,是银行经营的内在动力。因为,充足的盈利对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将发挥重要作用。首先,盈利水平的提高有利于银行充实资本,使银行扩大经营规模,从而赚取更多的利润。其次,较高的盈利水平,增加了银行的实力,提高了银行对客户的吸引力,增强了银行的信誉,有利于提高银行的竞争能力。商业银行的效益性原则不仅对其自身管理意义重大,而且影响宏观经济活动。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商业银行提高效益的各项措施最终反映到经济规模、经济速度、经济结构、市场利率水平等宏观经济的诸多方面。所以说效益性原则是商业银行重要的经营原则。
         (二)安全性原则
         安全性是指银行的资产免遭风险,保障安全的可*性程度。安全性原则对于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来说有其特殊的作用。因为商业银行经营的条件和对象特殊,商业银行的经营对象是货币,作为国民经济综合变理的货币,受许多复杂的客观因素的影响,同时又受中央银行的人为干预,资本成本、利率的变动基本无法预测。而且商业银行自有资本比较少,基本上是负债经营,只能利用较多的负债来维持其资本运转,因此就要特别注意其经营活动中的安全性。要想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中发展壮大,商业银行就必须加强内部经营管理,严格遵循安全性原则。坚持安全性原则,有助于商业银行减少或者避免资产流失,也有利于在客户和公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提高企业信誉,而且坚持安全性的原则,公宏观上来说有利于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在当前这一点尤为重要。要保持社会安定,就要稳定经济,要稳定经济就要稳定金融,要稳定金融就要稳定商业银行的信誉,要稳定商业银行的信誉就要坚持银行经营管理的安全性原则。
         (三)流动性原则
         流动性是指银行能够随时收回资金或者付出资金的能力。流动性之所以成为商业银行三大经营原则之一,是由商业银行的经济特点所决定的。商业银行的现金流动最为频繁,整个经营活动都要经过现金收付来进行,因此银行资产必须保持足够的流动性。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大部分是存款和借款,定期存款和储蓄存款必须按期支付,活期存款必须随时满足客户的提取。银行资金来源的不稳定,要求其必须保持资产的流动性,以便在必要时,通过出售资产来满足提取存款和归还借款的资金需要。流动性是效益性和安全性之间的平衡杠杆,商业银行不仅要面对随时要求付款的负债,还要面对许许多多的贷款要求,而银行的资产流动性差,就可能给银行带来经营危机。所以,商业银行要稳健运行,必须坚持流动性的经营原则。
         商业银行的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是矛盾的统一本,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不能单纯追求一个方面,也不能忽略一个方面。单纯追求效益性而忽略安全性与流动性则可能导致破产的危险,单纯追求安全性与流动性而不追求效益性则可能在竞争中无法生存,也不安全。因此,应当三者统筹兼顾,也就是说在保证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最大限度的效益。
         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原则
         (一)自主经营原则
         自主经营主要包括:①财产权。商业银行对自有资产和借款有自主使用的处置权,任何部门、组织或个人都不得限制这种权利,除非有法律的明文规定。②经营决策权。商业银行在其经营范围内有权自主确定经营目标、方向、方式和规模,也有权自主发展和充实业务门类。③用人自主权。商业银行有权根据业务需要聘用职员,并且在符合劳动法规的前提下随时减员或增员。④内部管理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商业银行有权制定企业内部的个性管理措施和制度,有权调整自己内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
         (二)自担风险原则
         自担风险的含义是:商业银行以其全部法人资产对外承担责任,股东按其所出股份对银行承担责任。所以商业银行承担经营风险的大小和规模是由其所拥有的资本数额所决定的。资本数额大,承担风险的能力就大;资本数额小,承担风险的能力就小。在这里,风险是指商业银行经营亏损的可能性。商业经营必然会遇到风险,有些风险是可以预测的,有些是无法预测的,然而无论何种风险,商业银行都可以通过设立担保等形式尽量地加以减少。
         (三)自负盈亏原则
         自负盈亏是指商业银行对自己的经营结果完全负责。经营盈利了,商业银行可以为股东分红或用于增加资本额;经营亏损了,商业银行无法为股东分红并且要以减少资本额来弥补亏损。盈利使银行增加竞争力,增加企业信心;亏损使银行减少竞争力并会损害企业信心,所以商业银行总是以营利为目的经营的,由于存在盈利和亏损两种可能性,所以,商业银行永远处于奋争之中。亏损影响商业银行的生存,因为当亏损达到资不抵债的程度时,企业就会面临倒闭破产的危险。
         (四)自我约束原则
         自我约束既可以理解为一种权利,也可以理解为一种义务。作为权利,它是指商业银行有权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确定内部管理规范,并确立合法的处罚手段,外界不予干涉。作为义务,它是指商业银行必须约束自己的行为,使行为合法。不对自己约束,或约束不当而出现违法,商业银行应对其后果承担完全责任。
         三、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我国《商业银行法》第五条规定:“商业银行与客户的业务往来,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这说明商业银行与客户之间是平等的民事关系。各国银行法一般设有“客户”概念的规定,我国也是如此,在实距中人们对客户的认识也不完全统一。从范围看,客户可以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狭义的客户是指向银行提出开立往来帐户或储蓄账户的申请并已被银行接受的机构或个人。英国和英联邦一些国家持这种观点。被称为银行客户的人与银行保持着法律关系,其后果主要是:
         其一,当银行在善意的、无过失的情形下代收客户交来的支票时,对支票的真正所有人得援引成文法的规定抗辩。
         其二,对于代收客户的支票和其他票据以及进行客户指示的付款,银行有遵照指示的义务。
         其三,银行对客户承担保密义务。
         其四,在某些情况下,银行对客户承担信托项下受托人对受益人承担的相似的被信任者的注意义务。
         广义的客户指:与银行有交易,接受银行服务并由此而产生法律关系的机构和个人。按照广义的理解,一家银行也可以成为另一家银行的客户。广义的银行与客户之间的法律关系存在复杂性,但这种关系主要是合同关系,例如债权债务关系、委托关系、信托关系、代理关系等等。
         银行与客户交往遵守的是民法基本原则,其具体含义是:
         (一)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是指商业银行与客户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行为能力平等、权利义务平等。尽管商业银行与一般客户之间存在巨大的经济实力上的差距,但这并不能使商业银行在法律上高人一等。在法律上,商业银行与客户是相对当事人,关系平等。平等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不是说商业银行与其客户整体间存在平等性,而是说商业银行与每一客户之间都存在平等性。
         (二)自愿原则
         这是指商业银行与客户之间形成的业务关系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之上的,商业银行不得以欺诈或胁迫手段使客户与自己建立业务关系,客户也不得以欺诈或胁迫手段使商业银行与自己建立业务关系。自愿原则所要求的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三)公平原则
         一般来讲,公平是指双方利益上的对等,但世界上并没有绝对的公平,也没有确定不变的衡量公平的标准。在商业交往中,公平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之上的,即在有双方同意的对价时,便是公平的交易。公平原则的对立面是显失公平。按照我国民法的有关规定,显失公平是可以撤销的,即由申请人提出,法院判定显失公平的行为无效。这一规定显然是对公平原则的支持。
         (四)诚实信用原则
         这是一个古老的民法原则。许多国家的立法和实践都特别重视这一原则。这一原则要求银行和客户都要承担披露义务,即向对方如实通报有关情况资料,以便对方在处理业务时作出正确的决定。这一原则还要求双方当事人正确履行各自的义务,不食言,不违约。

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

2. 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的内容简介

《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从银行业经营与管理的角度,介绍了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的主要内容。书中不仅介绍了商业银行的发展历史和具体的业务内容如资本业务、负债业务、中间业务、国际业务,同时还介绍了银行的日常运营管理模式、绩效考评和风险管理等内容。作为高职高专教材,《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充分体现了高职高专的教学特点与要求,非常适合金融专业的师生使用。

3. 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是什么

      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是什么?国内商业银行运营管理的现状怎么样?下面由我与大家分享,希望你们喜欢!欢迎阅读!
          一 、商业银行运营管理概述      
         运营管理的概念最初是适应工业企业大规模生产的需要,逐步产生、发展起来的。  企业运营  管理在本质上是指对企业的一系列资源投入转化为用户所需要产出的作业过程实施的组织管理,企业通过运营管理把投入转换成产出,即运营管理是对企业“输入—转化—输出”的作业过程开展具体的选择、设计、组织、控制和更新等管理活动。它与营销、财务共同构成了企业三大核心职能。  
         与工业企业运营管理比较,商业银行运营管理也具有以上特征,但是在一些具体细节上,又与工业企业的运营管理有一些不同:
         (1)商业银行的运营管理主要是围绕着客户的财富信息进行加工转化,以提供给客户高效、迅捷且无差错的财富信息加工服务,而物料加工服务。
         (2)制造业的运营作业是以产品为中心,而服务业的运营过程是以人为中心的,由于客户感受到的是整体服务要素的集合,因此相关服务资源提供部门的要密切配合协作,确保运作流程的顺利运营。
         (3)由于直接向不同的客户提供接触服务,商业银行的运营管理作业一方面必须同时考虑客户的同质性和异质性,另一方面必须考虑要与产品营销密切结合,使得作业流程须具有灵活性和柔性。
         (4)商业银行运营服务过程中人的参与性比例较高,作业流程设计必须要考虑操作风险问题,大量应用信息技术,采用系统管控手段显得尤为重要。商业银行运营管理涵盖了三大方面的具体问题,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为股东创造财富、为自身稳健经营防范风险的全部过程。各家商业银行追求目标侧重点的不同,也因此形成各自不尽相同的管理理念和管理风格,但运营管理手段作用的经营要素和经营项目却是大体一致的,大致包括了前后台流程再造、后台集中作业、后台集中监督等。 
          二、国内商业银行运营管理的现状  
         中国商业银行多采用总分行结构。中国商业银行组织结构中,管理形式包括直线职能制或事业部制,即总行机关属直线型,总行和分行之间属事业部制。这种组织管理结构的形成源于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建立初期,为适应计划经济体制的需要,按行政区划和政府层次序列进行分支机构设置,具有明显的与行政体制融合的特性。这种制度的最大优点是有利于规模经营,在更大范围内调配资金,分散风险,但是由于管理层次多,加大了管理难度。而且中国各个商业银行存在典型的集中型行业结构特征。中国的商业银行不论是在资产规模、信贷规模、经营网点的分布,还是在贷款对象方面,都明显呈现出鲜明的集中型的行业结构特征。
         原来的商业银行运营管理是以营业网点作业管理为主,即银行各项服务输入输出全部依赖手工,在营业网点处理完成。其后,随着信息技术的推广,使出现了银行的信息化、电子化建设,由此,手工作业改为业务系统网点单机版处理,但仍在网点完成。之后,伴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突飞猛进和运营管理战略及体系的理论创新,国内商业银行为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不遗余力地借鉴国外商业银行运营管理  经验  ,结合自身发展需要,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强化集约化经营和风险控制能力,对业务流程和作业模式进行系统性改革,并取得不同程度的进展,使得运营管理演化模式进一步推进,出现了客户信息在区域内集中加工转化模式,即网点柜面负责录入复核,区域中心服务器负责最终账务处理和数据库管理,实现了区域内通存通兑。
         最终,在信息技术和组织管理变革双重推进下,运营管理演进模式日臻完善:一方面实现了客户信息由总行一个后台中心集中加工处理,另一方面对于多个业务单元共同需要的多种业务提供集成支持服务。
         通过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高效率和低成本的运营管理模式的持续累积改进,形成了目前重客户体验,为客户提供高品质服务的运营新模式,极大地增强了银行个体的核心竞争力,推动了国内银行业的整体发展。在此改革潮流中,农业银行运营管理改革起步较晚,但由于具有后发优势,起点较高,后台集中作业、集中监控、集中授权等新型运营管理模式正在由试点转向全面推进。 

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是什么

4. 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的介绍

《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是2011年人民邮电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潘丽娟。

5. 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介绍

《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作为教育部确定的21世纪高等学校经济学、管理学专业的核心课程,在经济管理类教学中居于核心地位。本书力求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结构、内容上有所创新。既包括了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基本理论,又概括了商业银行的实践,并介绍了业务和应用技术;既研究了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管理,又把目光投向创新业务管理、市场营销、产品定价等新领域。本书可作为高职高专院校投资理财、经济、会计、金融等专业的教材,也可作为商业银行从业人员的参考资料。

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介绍

6. 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有何重要意义

商业银行存在的主要意义有:
  1.调节经济
  调节经济是指商业银行通过其信用中介活动,调剂社会各部门的资金短缺,同时在央行货币政策和其他国家宏观政策的指引下,实现经济结构,消费比例投资,产业结构等方面的调整。此外,商业银行通过其在国际市场上的融资活动还可以调节本国的国际收支状况。
  商业银行因其广泛的职能,使得它对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影响十分显著,在整个金融体系乃至国民经济中位居特殊而重要的地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全球经济的一体化发展,2012年的商业银行已经凸现了职能多元化的发展趋势。
  2.创造信用
  商业银行在信用中介职能和支付中介职能的基础上,产生了信用创造职能。商业银行是能够吸收各种存款的银行,和用其所吸收的各种存款发放贷款,在支票流通和转帐结算的基础上,贷款又派生为存款,在这种存款不提取现金或不完全提现的基础上,就增加了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最后在整个银行体系,形成数倍于原始存款的派生存款。
  商业长期以来,商业银行是各种金融机构中唯一能吸收活期存款,开设支票存款帐户的机构,在此基础上产生了转帐和支票流通。商业银行以通过自己的信贷活动创造和收缩活期存款,如果没有足够的贷款需求,存款贷不出去,就谈不上创造,因为有贷款才派生存款;相反,如果归还贷款,就会相应地收缩派生存款。
  3.充当信用中介
  信用中介是商业银行最基本、最能反映其经营活动特征的职能。这一职能的实质,是通过银行的负债业务,把社会上的各种闲散货币集中到银行里来,再通过资产业务,把它投向经济各部门;商业银行是作为货币资本的贷出者与借入者的中介人或代表,来实现资本的融通、并从吸收资金的成本与发放贷款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的差额中,获取利益收入,形成银行利润。商业银行成为买卖“资本商品”的“大商人”。
  商业银行通过信用中介的职能实现资本盈余和短缺之间的融通,并不改变货币资本的所有权,改变的只是货币资本的使用权。
  4.充当支付中介
  商业银行除了作为信用中介,融通货币资本以外,还执行着货币经营业的职能。通过存款在帐户上的转移,代理客户支付,在存款的基础上,为客户兑付现款等,成为工商企业、团体和个人的货币保管者、出纳者和支付代理人。
  5.提供金融服务
  随着经济的发展,工商企业的业务经营环境日益复杂化,银行间的业务竞争也日益剧烈化,银行由于联系面广,信息比较灵通,特别是电子计算机在银行业务中的广泛应用,使其具备了为客户提供信息服务的条件,咨询服务,对企业“决策支援”等服务应运而生,工商企业生产和流通专业化的发展,又要求把许多原来的属于企业自身的货币业务转交给银行代为办理,如发放工资,代理支付其他费用等。

7. 【求助】关于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几个问题

①原则
1.依法经营原则
  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商业银行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2.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商业银行与客户的业务往来,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
  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应当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
4.保护合法权益的原则
  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第7条规定:“商业银行依法向借款人收回到期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受法律保护。

②短期借款的途径
1.同行拆借,代理,吸收存款。
2.票据,发放承兑汇票等
3.出售资产与租赁设备
4.发行普通股、优先股
5.股票与债券的互换等

③下列情况下不得行使:
其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根据《担保法解释》第25条,此处所谓重大困难情形,包括债务人下落不明、移居境外,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住所变更的时间,必须是在保证合同成立之后,而不能是在之前或当时。
其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债权人于此期间不能从主债务人处获得清偿,甚至将来也是如此,只有保证人实际承担保证责任才会实现债权,于是法院不允许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
其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抗辩权。

【求助】关于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几个问题

8. 商业银行业务经营与管理的介绍

《商业银行业务经营与管理》是由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出版,该书系统地阐述了商业银行的发展、功能、经营原则及经营管理理论和管理方法,重点分析了商业银行业务运行的管理理念、方法的转变对商业银行经营业绩的影响。本书特别注重将当代商业银行管理的最新理论、方法、技术与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经验与不足进行比较分析。该书既可作为高等财经院校各专业,特别是金融学本科专业学生系统学习和了解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知识的教材,也可作为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学习参考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