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住房补贴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2024-05-05 02:29

1. 南京住房补贴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南京住房补贴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住房补贴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对无住房职工或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现金补贴。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南京住房补贴申请需要什么条件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请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员)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全日制技工院校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
    2、毕业2年内在我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且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宁自主创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3、在南京无自有住房(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且租房居住。
    特别注意:以上条件需同时具备。
     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补贴申请条件 
    1、住房情况: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
    2、收入情况:收入符合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难家庭认定标准。
    3、工作情况:工作和收入稳定,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规范、完备。
    4、从业单位:从业单位是在南京市玄武区、秦淮区、鼓楼区、建邺区、栖霞区、雨花台区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实施办法,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5、社保及公积金缴纳情况:持本市合法有效《江苏省居住证》,在南京市连续缴存社保和住房公积金3年及以上;或者符合本市积分落户条件。
    6、优先保障:对在本市务工期间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职工职业技能性竞赛活动获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称号或竞赛综合成绩前三名、取得高级工以上资格证书、属于我市紧缺工种和职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在我市连续工作年限、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最低年限可放宽1年,并予以优先保障。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判定标准:
    1、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333元;
    2、人均财产3人户低于20万元、2人及以下户低于23万元、4人及以上户低于17万元;
    3、不得拥有2辆以上或1辆价格超过12万元的机动车辆。
     三、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补贴申请条件 
    1、户籍在本市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且满5年。
    2、符号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标准。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认定标准:
    1、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333元;
    2、家庭人均财产:3人户低于20万元、2人及以下户低于23万元、4人及以上户低于17万元;
    3、拥有2辆以上或1辆价格超过12万元机动车辆的家庭不认定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
    1、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083元;
    2、家庭人均财产:3人户低于15万元、2人及以下户低于17万元、4人及以上户低于13万元;
    3、拥有2辆以上,或1辆价格超过8万元机动车辆的家庭不认定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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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住房补贴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2. 南京住房补贴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南京租房补贴申请材料:
  个人相关证书(学位证、毕业证或三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照片;租房发票或者租赁备案;其他个人相关的基本信息。
  补贴发放时间:
  按季度发放,每个季度的首月月末及第二月发放前一季度的补贴。
  领取条件(同时满足):
  1、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含取得在宁就业许可的港澳台毕业生),在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通过普通高考、统招专升本、全日制研究生统考方式进入就读的学校。
  2、毕业两年内在我市各类企业(含在宁部、省属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以灵活就业者形式参保除外)或在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
  3、在宁无自有住房(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且租房居住。依合同尚未交付的房屋也认定为申请家庭的住房。
  (提醒: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申请人应是缴纳企业养老保险的非在编人员;在宁自主创业为个体工商户或就业单位为个体工商户,本人以自由职业者形式参加养老保险的不属申报范围。)
法律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 二、补贴申请
  1. 申请人应自毕业证书签发之日起2年内提出住房租赁补贴申请。
  2. 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实行网上申报(港、澳、台人员向人社部门书面申报)。申请人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njhrss.gov.cn/),通过“我的南京”手机APP扫描二维码完成身份认证,在网上填报申请或直接在“我的南京”手机APP完成租房补贴申请。
  3. 申请人应如实填报申报内容,并清晰、完整上传提交以下资料:
  (1)国内高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技师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留学认证;
  (2)本市房屋租赁合同(一人一合同)、租金发票;
  (3)在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提交省直管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4. 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核通过的,续发期间不需再申请,符合补贴条件即按月补助、按季发放。
  在续发期间,申请人就业、创业单位不变,但租房合同或租金支付出现下列变动的,应在当月审核结果发布后及时通过原申报系统变更相关信息,并上传提交相关变动的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
  (1)租住房地址变更,新签住房租赁合同、支付租金的;
  (2)住房租赁合同或租金支付期满,续签租赁合同或续交租金的。
  5.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须重新提出补贴申请:
  (1)申请人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或变更就业单位的;
  (2)申请人创业实体依法破产、注销,或在其他单位就业的;
  (3)申请人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核不通过,或在续发期间不符合补贴条件停发的。

3. 南京市住房补贴最新政策

南京住房补贴申请条件一、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请条件1、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员)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全日制技工院校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2、毕业2年内在我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且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宁自主创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3、在南京无自有住房(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且租房居住。特别注意:以上条件需同时具备。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补贴申请条件1、住房情况: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2、收入情况:收入符合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难家庭认定标准。3、工作情况:工作和收入稳定,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规范、完备。3、从业单位:从业单位是在南京市玄武区、秦淮区、鼓楼区、建邺区、栖霞区、雨花台区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实施办法,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5、社保及公积金缴纳情况:持本市合法有效《江苏省居住证,在南京市连续缴存社保和住房公积金3年及以上;或者符合本市积分落户条件。6、优先保障:对在本市务工期间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职工职业技能性竞赛活动获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称号或竞赛综合成绩前三名、取得高级工以上资格证书、属于我市紧缺工种和职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在我市连续工作年限、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最低年限可放宽1年,并予以优先保障。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是指将单位原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一次性发放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住房问题。不享受国家福利性住房分配政策的职工,地方政府规定的补助标准发放。法律依据:《南京市关于发放职工住房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住房补贴的发放对象和标准:(一)住房补贴的发放对象是本市十区范围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在编的正式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中无房职工以及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职工。(二)住房补贴的发放标准根据市有关部门核准的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职工工资、住房面积控制标准和职工工龄等因素计算确定。购房补贴由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按职工本人应享受的购房补贴面积分别计发。

南京市住房补贴最新政策

4. 南京市住房补贴最新政策

南京住房补贴申请条件一、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请条件1、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员)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全日制技工院校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2、毕业2年内在我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且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宁自主创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3、在南京无自有住房(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且租房居住。特别注意:以上条件需同时具备。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补贴申请条件1、住房情况: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2、收入情况:收入符合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难家庭认定标准。3、工作情况:工作和收入稳定,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规范、完备。3、从业单位:从业单位是在南京市玄武区、秦淮区、鼓楼区、建邺区、栖霞区、雨花台区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实施办法,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5、社保及公积金缴纳情况:持本市合法有效《江苏省居住证,在南京市连续缴存社保和住房公积金3年及以上;或者符合本市积分落户条件。6、优先保障:对在本市务工期间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职工职业技能性竞赛活动获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称号或竞赛综合成绩前三名、取得高级工以上资格证书、属于我市紧缺工种和职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在我市连续工作年限、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最低年限可放宽1年,并予以优先保障。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是指将单位原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一次性发放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住房问题。不享受国家福利性住房分配政策的职工,地方政府规定的补助标准发放。 法律依据:《南京市关于发放职工住房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住房补贴的发放对象和标准:(一)住房补贴的发放对象是本市十区范围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在编的正式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中无房职工以及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职工。(二)住房补贴的发放标准根据市有关部门核准的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职工工资、住房面积控制标准和职工工龄等因素计算确定。购房补贴由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按职工本人应享受的购房补贴面积分别计发。

5. 南京住房补贴

南京住房补贴申请条件一、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请条件1、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员)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全日制技工院校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2、毕业2年内在我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且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宁自主创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3、在南京无自有住房(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且租房居住。特别注意:以上条件需同时具备。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补贴申请条件1、住房情况: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2、收入情况:收入符合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难家庭认定标准。3、工作情况:工作和收入稳定,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规范、完备。4、从业单位:从业单位是在南京市玄武区、秦淮区、鼓楼区、建邺区、栖霞区、雨花台区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实施办法,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5、社保及公积金缴纳情况:持本市合法有效《江苏省居住证,在南京市连续缴存社保和住房公积金3年及以上;或者符合本市积分落户条件。6、优先保障:对在本市务工期间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职工职业技能性竞赛活动获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称号或竞赛综合成绩前三名、取得高级工以上资格证书、属于我市紧缺工种和职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在我市连续工作年限、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最低年限可放宽1年,并予以优先保障。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判定标准:1、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333元;2、人均财产3人户低于20万元、2人及以下户低于23万元、4人及以上户低于17万元;3、不得拥有2辆以上或1辆价格超过12万元的机动车辆。三、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补贴申请条件1、户籍在本市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且满5年。2、符号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标准。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认定标准:1、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333元;2、家庭人均财产:3人户低于20万元、2人及以下户低于23万元、4人及以上户低于17万元;3、拥有2辆以上或1辆价格超过12万元机动车辆的家庭不认定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1、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083元;2、家庭人均财产:3人户低于15万元、2人及以下户低于17万元、4人及以上户低于13万元;3、拥有2辆以上,或1辆价格超过8万元机动车辆的家庭不认定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南京住房补贴网上申报

南京住房补贴

6. 南京市住房补贴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住房租赁补贴的对象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含港、澳、台毕业生);全日制技工院校毕业并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条件是在毕业2年内提出有效补贴申请;在我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建立劳动关系并与之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宁初始自主创业(兼职创业除外),依法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依法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以灵活就业者形式参保除外),或在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具有本市户籍住房困难或者非本市户籍在宁无自有住房,在本市租房居住并支付租金的。
法律依据:《南京市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 申请、审核、发放操作(暂行)办法》一、补贴对象与条件
  (一)补贴对象
  1. 住房租赁补贴的对象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含港、澳、台毕业生);
  (2)全日制技工院校毕业并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
  2. 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通过普通高考,统招专升本,全日制研究生统考方式的学校。
  3. 海外留学申请人取得的海外高校学位证书需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评估并出具相关的书面认证证明。
  (二)补贴条件
  1. 住房租赁补贴需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毕业2年内提出有效补贴申请;
  (2)在我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建立劳动关系并与之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宁初始自主创业(兼职创业除外),依法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3)依法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以灵活就业者形式参保除外),或在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
  (4)具有本市户籍住房困难或者非本市户籍在宁无自有住房,在本市租房居住并支付租金的。
  2. 根据有关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小件租房居住应与房屋产权人或房屋经营单位签订住房租赁合同,支付租金并按规定开具机打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下简称租金发票),并注明房屋租赁事由、月租金额、租金支付期限等规定内容。
  (2)港、澳、台毕业生应取得在宁就业许可。
  (3)住房租赁补贴和本市其他人才安居政策及住房保障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7. 南京住房补贴政策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优化人才发展和创新创业环境,提高南京城市竞争力,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在宁就业创业,现就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租赁补贴工作,为贯彻《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公租房货币化保障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6]142号),落实《南京市发放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实施办法》,明确补贴对象、条件、标准,规范申请、审核、发放工作,保障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工作顺利实施,制订本办法。
一、什么是住房补贴
(一)住房补贴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对无住房职工或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现金补贴。
(二)住房补贴发放的原则是: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平均工资,以及职工应享有的住房面积等因素具体确定。
(三)企事业单位的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职工。目前,经济发达地方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已经实施,企业根据自身的条件参照执行,经济欠发展的地区还无法实施。
(四)已按房改优惠政策购买了规定面积标准住房的职工不享受住房补贴;承租公有住房的职工在自愿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后,可以享受住房补贴。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住房补贴办法和职工住房面积标准按地方政府规定施行。
二、住房补贴怎么算
(一)对于无住房的个人补贴面积,按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的乘积、无房职工的补贴面积,按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计算、每个职工的住房补贴由各职工单位自行负担。发放住房补贴应考虑建立在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职工工龄。
(二)如果买房子后是没有住房补贴的、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三)对住房补贴发放的原则是: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平均工资,以及职工应享有的住房面积等因素具体确定、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职工。

南京住房补贴政策

8. 申请南京住房补贴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南京住房补贴需要什么材料
                      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申请南京住房补贴需要什么材料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南京租房补贴申请  材料 :
    个人相关证书(学位证、毕业证或三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照片;租房发票或者租赁备案;其他个人相关的基本信息。
     补贴  发放时间  : 
    按季度发放,每个季度的首月月末及第二月发放前一季度的补贴。
     南京住房补贴申请条件 
    一、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请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员)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全日制技工院校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
    2、毕业2年内在我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且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宁自主创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3、在南京无自有住房(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且租房居住。
    特别注意:以上条件需同时具备。
    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补贴申请条件
    1、住房情况: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
    2、收入情况:收入符合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难家庭认定标准。
    3、工作情况:工作和收入稳定,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规范、完备。
    4、从业单位:从业单位是在南京市玄武区、秦淮区、鼓楼区、建邺区、栖霞区、雨花台区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实施办法,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5、社保及公积金缴纳情况:持本市合法有效《江苏省居住证》,在南京市连续缴存社保和住房公积金3年及以上;或者符合本市积分落户条件。
    6、优先保障:对在本市务工期间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职工职业技能性竞赛活动获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称号或竞赛综合成绩前三名、取得高级工以上资格证书、属于我市紧缺工种和职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在我市连续工作年限、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最低年限可放宽1年,并予以优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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