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股是签劳动合同吗?

2024-05-17 22:01

1. 入股是签劳动合同吗?

入股是不需要签劳动合同的,但需要签订股权协议。
一、股权转让协议需要公证吗
不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属于一项民事法律行为,只要双方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且按照该公司章程的规定征求了其他股东是否购买的意见,其他股东放弃了优先购买权情况下,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不需要公证。公证不是股权转让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
二、公司股东转让股权之前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吗?
股权转让后原股东可约定不对公司原债权债务承担责任,新股东可要求原股东可在协议中承诺对股权转让前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该协议只要是属于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达,并且没有任何违法的签订环节那么就是合法有效,原股东应对转让前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而在这样的情况下,前股东往往就不需要对原债权债务承担责任了。但需要注意的是,股权转让协议只约束协议双方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股权转让协议只能约束协议双方当事人,其效力并不能及于合同双方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因此,公司的债权人仍然只能要求公司承担债务,而不能直接要求原股东承担公司债务。
三、自动离职没签合同能申请赔偿吗
没签合同自动离职一般不需要赔钱,但是给公司造成其他损失的除外。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自动离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的合法工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

入股是签劳动合同吗?

2. 入股要签劳动合同吗?

入股一般来说是不需要签劳动合同的,而是需要签订股权协议,由全体股东约定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一、有哪些出资方式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是多少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法律上没有要求。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认缴制注册公司并不是说注册完公司之后就不用进行缴纳了,依然是需要缴纳的,就算暂时没有缴纳完成,公司发生债务,股东也会被要求按照其持股比例承担债务法律责任。
三、不出资可以占部分股权吗
不出资不可以占股份。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股东出资后,可以将自己的股权无偿的转让给他人,此时的受让人,虽未出资,但也可以合法占有股权。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股东还需要签劳动合同吗

根据《公司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不在投资公司就职的、也就是通过分红得到利益的那就不用签定劳动合同,而对于在公司就职、领取工资收入的,就要在入职一月内签定劳动合同;当然在绝对信任主要投资方的情况下,也可以口头约定的方式替代劳动合同,但是其不受法律保护。股东兼任其它职务,各算各的。不签劳动合同,实际上有劳动关系,也照样算数。
一、在法律不禁止双重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利益如何维护
(一)对于后一用人单位而言
1、在选择劳动者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17条规定,查验其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及其他能够证明该职工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2、实际执行中,用人单位应当建立严格、健全的规章制度。存在双重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不可能同时在两个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单位工作,因此,当劳动者出现旷工、迟到早退等行为时,单位应当根据既有的规章制度行使解除权而不用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这就是劳动合同法给与用人单位的救济权利。
3、发现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在劝告无效或给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情况下,行使解除权而不用承担经济补偿金。
4、如果用人单位待怠于行使上述权利,则不可避免的存在发生纠纷时按照劳动关系向劳动者支付相关补偿的风险。换句话说,法律保护躺在权利上睡大觉的人。
(二)对于劳动者而言
虽然法律承认双重劳动关系,但是劳动者在与新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仍应当与之前的用人单位结清关系,不能心存侥幸。否则,不但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行使解除权而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1、劳动合同的形式必须是书面的
劳动合同必须要以书面形式确立来,不能进行口头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任何一方不签劳动合同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一份。
2、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
劳动合同在签订后,如果存在以下情形,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会被认定为无效。按照《劳动合同法》第26条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股东还需要签劳动合同吗

4. 入股是需要签劳动合同吗

入股是不需要签劳动合同的,但需要签订股权协议。
一、分公司有人入股要怎么分配
分公司有人入股的,可以按照入股的比例或者股权占比来分配收益,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对分公司入股必须是具备法人分公司才可以,没有法人的分公司是不可以入股处理的。
二、股东转让合同没有盖章签字具有效力吗
股东变更需要工商局登记,并且需要准备齐全有关公司的资料进行变更,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变更必须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所以说,股权转让协议是要式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的要式合同,即使当事人已经对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但双方当事人为签名、盖章的,也不能认为合同已经成立。
三、不签合同要赔偿什么
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提前解除,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单位损失的,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不但可以随时解除,而且不需要对单位承担违约或者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5. 入股需要签劳动合同吗?

入股是不需要签劳动合同的,但需要签订股权协议。入股是指公司成立后,原始地取得股东权。只要公司一方有增加股东的必要,投资方有购股投资的意思,双方一经合意,建立认购契约,即告入股。入股虽以契约方式进行,但并非建立偾法上的契约关系。一般应按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办理。新入股的股东,对于未入股前公司债务也应负责。
入股又称股票持有或员工持股,即员工成为所服务企业的股东。员工入股的定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别。狭义的员工入股指公司为使员工取得所属公司股票而提供各种便利制度;广义的员工入股则为员工持有公司的股票系公司依奖励、斡旋、援助等方法,做为推进公司的方针或政策的总称。入股是指公司成立后,原始地取得股东权。只要公司一方有增加股东的必要,投资方有购股投资的意思,双方一经合意,建立认购契约,即告入股。入股虽以契约方式进行,但并非建立偾法上的契约关系。一般应按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办理。新入股的股东,对于未入股前公司债务也应负责。
一、员工入股是什么
所谓员工入股,系指企业提供各种有利条件,使员工取得所属企业的股票而成为企业的股东。由于股权代表着损益的负担,员工愿意承担企业经营成败的风险,惟员工入股仅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本公司股份的收购及质押】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入股需要签劳动合同吗?

6. 入股是需要签劳动合同吗

法律分析:入股是不需要签劳动合同的,但需要签订股权协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7. 入股是否需要签劳动合同?

入股一般不需要签劳动合同。股东可以用货币和非货币财产出资,并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等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入股是否需要签劳动合同?

8. 入股需要签劳动合同吗?

入股不需要签劳动合同。但需要订立出资协议,且出资应当登记于股东名册以及公司章程中。股东名册主要内容包括,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出资证明等相关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