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双方共同投资股权及收益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2024-05-12 15:58

1. 婚后,双方共同投资股权及收益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后,双方共同投资股权及收益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2. 婚前财产投资股票获得的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法律分析: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投资股票的,属于该方的个人婚前财产,但投资该股票获得的投资收益,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所有。若婚后一方投资股票的,投资的股票与收益一般认为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3. 婚前个人财产投资股票获得的收益归夫妻共同财产吗

法律分析: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投资股票的,属于该方的个人婚前财产,因为投资该股票获得的投资收益,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但是还需要结合其他信息综合考虑,例如:双方是否办理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个人财产投资股票获得的收益归夫妻共同财产吗

4. 婚前财产投资股票收益属于夫妻共有吗

婚前财产投资股票的收益为夫妻共有。股票投资属于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如果是在婚后才取得收益的,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结婚前就取得的,属于夫妻个人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5. 婚后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6. 一方婚前炒股婚后所获得的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7. 婚前财产投资股票的收益为夫妻共有吗

  属于夫妻共有。2001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中,首次明确了夫妻个人财产的概念,并同时确定了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包括: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给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按照以上规定,你在婚前享有的存款是你的个人财产。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在第十七条也明确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即:  1、夫和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未明确指定由夫或妻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和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在2003年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中所指的“其它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进行了明确。其中,该司法解释第十一条明确指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和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按照以上法律规定,你在婚后从股票中所得收益,属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应将该收益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财产投资股票的收益为夫妻共有吗

8. 一方婚前投资股权婚后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婚前开的公司,婚后股权增值部分是否是
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一方所有的股权在婚后增值部分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一种观点认为:股权的增值与孳息一样属从物。根据物权法理论,从物的权利随主物,主物是婚前财产
,股权增值也应认定为婚前财产。况且留存于公司的婚前股份在婚后的增值部份,并不直接属于《公司法》第9条所规定的公司法人财产权的范畴。
  笔者认为这种观点不符合我国《婚姻法》的立法精神。我国婚后所得财产制的特点之一,就是个人财产的所有权与这种财产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的收益所有权不同,收益所有权依法不再属于财产所有者个人,而是属于夫妻共有。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基于夫妻特殊身份而形成,在法律上并不要求双方付出同等的劳动、智力才能共同所有,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不论是谁取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在一般民法意义上,孳息或原物增值归原物所有人,但在婚姻家庭领域,由于
夫妻共同财产制
的限制,婚前财产在婚后的孳息或增值归属于夫妻双方。因而一方婚前股权在婚后所得的红利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了红利之外,继续留在公司的剩余利润转化为企业经营资本和公司财产积累的婚后增值部分也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于这部分财产的特殊性,在分割时应充分考虑公司法人财产及其他股东的权益,采取区别于分割其他财产的做法,将这部分财产分给实际拥有股权的一方,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这样做并未侵害公司法人的财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