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建中的案件结果

2024-05-17 01:10

1. 汪建中的案件结果

而在证监会冻结他1 .6亿元资金之后,汪建中还让其亲属从账户上取出现金近1亿元。汪建中两个哥哥和其前妻的弟弟,因帮助汪建中掩饰、隐瞒操纵证券市场,非法所得的3.85亿余元,被检方以涉嫌洗钱罪起诉。 但汪建中昨日在庭上表示:“认罚不认罪。”对指控提出7点异议,其中包括,“媒体采访是公司业务行为”等。他承认自己控制的账户有过百亿的交易量,但否认自己有操纵证券市场的能力。其表示,自己盈利是因为“有做短线的经验”。而且,公司聘任的7位分析师也给他提供了有效的信息。汪建中辩护律师表示:汪建中的推荐无法对股市波动造成决定性影响。汪购买工商银行、中国联通(600050,股吧)等超级股票,流通盘动辄几十亿、几百亿人民币,汪资金无法操纵市场。昨日法庭未当庭宣判。其辩护律师表示:判罚对汪建中兄弟洗钱案也至关重要,若汪无罪,则其胞兄弟的洗钱案也就有可能不成立。广东百椹律师事务所梁旭律师分析称,刑法182条规定,对规范操纵证券市场罪,是开放式立法。第四款特别规定“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市场”的情形。目的是为了防范立法时无法预料的新的操纵方法,是一个兜底条款。因为“其他方法”比较笼统,市场存在不同认识,司法处置当中不容易认定。

汪建中的案件结果

2. 法院最后是怎么判汪建中的?我很想知道汪建中到底有没有罪。

经过调查和审理,证监会认定汪建中、北京首放的上述交易操作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77条关于禁止操纵证券市场的规定。证监会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汪建中非法所得125757599.50元,并处以罚款125757599.50元。同时,按照《证券法》第226条的规定,撤销北京首放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鉴于汪建中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决定对汪建中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并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被称作中国首例操纵证券市场案的“汪建中荐股案”,2010年10月28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汪建中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被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认为,汪建中无视国家法律,操纵证券市场,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操纵证券市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