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生斌的科技源于实践

2024-05-06 18:42

1. 李生斌的科技源于实践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发生了两起轰动很大的案子,由于案件的错综复杂,在技术上有很大的挑战性:案件一:十二岁的花季少女怀孕,却不知道腹中胎儿的父亲是谁。中国《刑法》规定,与14岁以下女孩发生性关系,不管对方是自愿还是非自愿,都以强奸罪论处。此案件的主要嫌疑人是女孩的老师,该老师却矢口否认。所以,只有待胎儿引产后才能提取胎儿的血液进行亲子鉴定。八个月后,孩子出生了,一个年仅十二岁还没有长大成人的女孩却过早的生下了孩子,成为一个母亲,那是多么的悲哀和无奈。然而,更惊人的事情还在后面,胎儿的父亲竟然是女孩的亲生父亲。在八十年代的中国,发生这样的事是极其轰动的,女孩被朋友和亲人遗弃在医院不管。李生斌马上着手查看相关资料并展开实验研究。为了验证自己的设想,他对西北地区人群的基因频率分布进行了上千次调查,对120个家庭的300多份亲代血样进行了2000多次试验,在那段时间里,试验成了他生活的全部内容。经过无数个不眠的夜晚,“孕期绒毛膜酶多态性”这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终于被攻破了;接着他又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支持,开展《研究孕期绒毛膜DNA的多态性》的研究;这项研究不仅填补了我国法医学研究的一项空白,还把对胎儿的亲子鉴定时间提前到孕期的1至3个月,这在当时全世界也是最早的。他还率先提出了“绒毛与胚胎组织遗传标记一致性”的理论。在“孕期绒毛膜酶、DNA的多态性”研究中,除妊娠早期亲权鉴定外,他还注意到这项技术可为胎儿早期诊断代谢遗传性酶病、免疫性疾病和分子病提供技术手段。案件二:宁夏斗殴案中案。1986年的宁夏,宁夏回族自治区的一个中学里,两个教师发生矛盾,年轻的体育教师力道比较重,一拳打掉了另一位教师的7颗牙齿(其中一颗为假牙,不算在伤害罪范围内)。当时,年轻教师按轻伤被判伤害罪入狱3年,老教师对此判决结果极为不满。他翻阅资料后得知我国法律规定,打掉7颗牙即为重伤。老教师灵机一动,便去诊所找了一颗真牙来充当那颗假牙,并不断上访要求重审,当时在国内引起了很大的轰动。为了平息社会舆论,上级有关领导特别批示重办此案。在我国著名法医学家胡炳蔚教授的指导下,李生斌接下了这件案子。当时,法医牙科专家推断这颗牙齿的年龄大概在20岁左右,这一点就与老教师的情况不符,再通过牙齿形态包括它的磨损度和外观推测,这颗牙齿还应该是女性的牙齿。但是,这些仅是从形态学角度分析的结果,还缺少更直接的科学证据。当时的实验还面临一个棘手的问题,因为牙髓干燥后,同人的头发丝一样脆弱,故证据的验证机会只有一次,李生斌果断地采用了同工酶蛋白分型技术,结果显示,这颗牙齿牙髓的同工酶蛋白分型与这位老教师的牙齿分型结果不同,这一结果有力地排除了这颗“伪”牙齿,铁的证据说明了事件的真相。由此,李生斌萌发了研究骨、牙、遗骸组织核DNA的念头,当年就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次年又获得国家九五攻关项目《陈旧骨骼DNA分析技术研究》及陕西省九五攻关项目《陈旧骨、牙DNA分析技术研究》的大力支持,他和他的团队如虎添翼,研究发现了钙化的骨牙组织核DNA的稳定性与高度多态性,证明了其与血液核DNA具有一致性,提出了运用骨牙组织核基因组DNA分型完全可以代表个体遗传标记的新理论。

李生斌的科技源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