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新政是包括预备立宪吗

2024-05-05 06:27

1. 清末新政是包括预备立宪吗

清末新政是包括预备立宪。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9月1日,清政府颁布《仿行立宪上谕》,预备立宪,原则为“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9月3日《申报》2版《电传上谕》:
“仿行宪政……应先将官制分别议定,次第更张,并将各项法律详慎厘订,而又广兴教育,清理财务,整饬武备,普设巡警,使绅民明悉国政,以预备立宪基础……”
宣统帝继位后,其父摄政王载沣遵循皇兄光绪帝的遗嘱,加快立宪的进程。宣统元年(1909年),各省咨议局选举。宣统二年(1910年)九月初一日,资政院举行第一次开院礼。
宣统三年(1911年)5月,载沣任命庆亲王奕劻为内阁总理大臣,筹组新内阁。新内阁部院首长共有13名成员,其中满人8名、汉人4名、蒙古人1名,8名满人当中有6人为宗室、1人为觉罗,被当时革命党及立宪派讽刺称为“皇族内阁”。
预备立宪指的是清政府迫于压力,在辛亥革命前夕宣布为预备实行君主立宪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亦称“筹备立宪”。晚清政府之所以实行预备立宪,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
预备立宪的工作相当艰巨,非一朝一夕,清末的“预备立宪”,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行政改革,包括司法改革、教育改革,其核心是官制改革;二是设立议会;三是实行地方自治。

扩展资料:
历史背景
晚清政府之所以实行预备立宪,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从国际环境看,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经过中日甲午战争和八国联军侵华战争,帝国主义进一步加紧了对中国的侵略步伐。
但是,1900年的义和团运动粉碎了他们企图瓜分中国的迷梦,迫使他们转而采取“保全”、扶植清朝傀儡政权,实行“以华治华”,从而维护其殖民利益的政策。从自身利益出发,他们要求清政府披上“民主宪政”的外衣。
就国内形势而言,十九世纪晚期,中国的经济结构和阶级结构已发生了明显变化,资产阶级旧民主主义革命正在兴起,封建专制主义制度与发展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矛盾、与不断高涨的民主思潮的矛盾,都已十分尖锐。
以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革命派领导的反清民主革命蓬勃发展,而代表资产阶级右翼和一部分地主官僚的君主立宪派也积极活动,企图通过立宪 分得一点权力。
不愿接受任何变革的清朝统治集团,在义和团运动的沉重打击下和资产阶级革命的震撼下觉察到,如再不作任何“革新”的表示,必将“全局糜烂”,“溃决难收”,必须慎重选择“善后之策”,才能苟延残喘,保持危在旦夕的统治地位。
而所谓“善后之策”,就是“一曰用严峻之法,摧锄逆拭氛,二曰行公溥之政,潜消戾气”,即在加强镇压的同时,用“政治上导以希望”的策略,欺骗人民,瓦解革命,拉拢立宪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清末新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预备立宪

清末新政是包括预备立宪吗

2. 如何认识清末新政与预备立宪?

对于清末新政应当客观地、从两方面评价:
1、积极影响:
(1)推动经济自由(最大自由)发展;
(2)中国法律现代化;
(3)政权机构现代化;
(4)中国军队近代化(新军是中国建立真正意义上的近代军队的首次努力);
(5)新学教育兴隆;
(6)民族资产阶级崛起;
(7)客观上促了民主革命的发展;
2、消极影响:
(1)增加人民负担,尤其是税收负担;
(2)致使北洋军阀崛起;
(3)客观上为帝国主义输出资本创造了方便条件;
(4)练新军、办警政,强化了封建专政的国家机器,有利于清政府对人民群众反抗斗争的镇压,强化国家封建机器;

3. 清末新政和预备立宪讲的是一个事吗

 
  不是,二者都是清政府为了挽救濒临破灭的命运而做出的努力但是都没起到预期的效果甚至弄巧成拙
  预备立宪是指 预备立宪的最初步骤是,1905年10月(光绪三十一年九月),清政府派载泽、端方、戴鸿慈、李盛铎、尚其亨五大臣出洋考查宪政。
  同年11月,又命政务处王大臣等筹定立宪大纲,设立“考察宪政馆”。
  1906年8月,出洋考察的五大臣经由欧、美各国及日本考查后归国,拟出立宪方案。
  载泽并在《奏请宣布立宪密折》中指出,立宪可以使“皇位永固”,“外患渐轻”,“内乱可弥”,并说明“今日宣布立宪,不过明示宗旨为立宪之预备。
  至于实行之期,原可宽立年限”。
  慈禧太后很赏识载泽的意见,七次召见出洋大臣,并经御前会议反复筹划,于9月1日颁布“预备仿行宪政”的谕旨。
  这道谕旨中宣布了立宪的原则是“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预备实行的时间是“俟数年后规模粗具,查看情形,参用各国成法,妥议立宪实行期限,再行宣布天下,视进步之迟速,定期限之远近”。
  预备内容是“将各项法律详慎厘订,而又广兴教育,清理财务、整饬武备、普设巡警,使绅民悉明国政,以预备立宪基础”。
  清政府要求天下“臣民”必须“各明忠君爱国之义”,“尊崇秩序,保持平和以预储养成立宪国民之资格”,并强调先从“厘定官制”入手。
  实际上导致了清政府的众叛亲离。
  主要致力于政治上的改革
  而清末新政则是 1901年1月29日,慈禧太后用光绪皇帝的名义颁布上谕,命督抚以上大臣就朝章国政、吏治民生、学校科举、军制财政等问题详细议奏。
  4月21日,又下令成立了以庆亲王奕劻为首的“督办政务处”,作为筹划推行“新政”的专门机构,任李鸿章、荣禄、昆冈、王文韶、鹿传霖为督办政务大臣,刘坤一、张之洞(后又增加袁世凯)为参予政务大臣,总揽一切“新政”事宜
  他的主要目的在于军事和经济的改良。
   

清末新政和预备立宪讲的是一个事吗

4. 预备立宪清末新政开始时间分别是

1、1906年9月1日(光绪三十二年七月十三日),清廷颁发了《宣示预备立宪谕》,“预备立宪”由此而来。1909年3月下诏重申预备立宪,命各省当年内成立咨议局。12月,16省咨议局代表组成国会请愿同志会。
  2、1901年,慈禧太后正式宣布实行“新政”。1901年1月29日,慈禧太后用光绪皇帝的名义颁布上谕,命督抚以上大臣就朝章国政、吏治民生、学校科举、军制财政等问题详细议奏。

5. 试分析清末“新政”与“预备立宪”的相似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新政”和“预备立宪”是在人民反帝反封建斗争方兴未艾,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运动已经兴起的情况下,清政府为挽救其统治危机而进行的一次改革。 (2)从主观目的上来看具有反动性:取悦于列强,遏制革命形势和消除统治危机。 (3)从活动本质来看具有落后性:仍未超出“中体西用”的范畴。 (4)从客观影响来看具有进步性:清政府这些让步,符合社会发展的趋势和资产阶级的愿望,有利于中国近代化。 (5)从实际作用来看具有背离性:它直接引起了人民的反抗和满汉地主阶级之间及资产阶级立宪派的离心,不但削弱了自身统治,促进了革命形势的高涨。 (6)从根本影响上看,派遣留学生成为反清民主革命思想的传播者,编练的新军为武昌起义的主力,奖励实业则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展,不仅为辛亥革命奠定了经济和阶级基础,而且还从根本上瓦解了封建经济的基础。新政和立宪均是清政府为巩固统治而采取的自上而下的改革,这是世界资主义潮流中击下的产物,但结果都失败了。    

试分析清末“新政”与“预备立宪”的相似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 高中历史清末新政和预备立宪的区别

1、二者的结局上的区别:
清末新政取得了最终的成功,产生了一些比较显著的效果。但是,预备立宪被揭穿最终失败,是一场阴谋。
2、进行的方式上的区别:
清末新政主要是对国内的制度军队文化经济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变革,并且派出政府官员出国考察,学习外国先进经验。  而预备立宪是进行一场阴谋的变革政府的活动.
3、性质上的区别:
清末新政是一场比较正义的维护政府统治的变革。而预备立宪是一场阴谋活动,非正义的企图篡权的活动。

扩展资料
清末新政影响:
清末新政最大的成就是增加了经济自由。按照列强的观点是传统或中世纪中国没有现代意义上的经济自由。就传统经济领域而言,中国人当然可以经营农业、商业和手工业。可是,有个障碍迎面而来:财产所有权的限制。
《大清律》承袭传统,明确规定:“凡祖父母、父母在,子孙别立户籍,分异财产者,杖一百。若居父母丧而兄弟别立户籍,分异财产者杖八十。”理由是:“祖父母、父母在,子孙不得私财,礼也。
居丧则兄弟犹侍乎亲也,若遂别立户籍,分异财产,均为不孝,故有杖一百、八十之罪。仍令合籍共财。"这是严重压抑经营积极性的规定。
更为严重的是清政府为新经济的发展设置了种种障碍。突出的表现是办新式工商、交通和金融事业,一律实行批准制,往往相应设置垄断特权,不准民间资本自由进入。
新学教育兴隆
在思想文化上,通过清末新政,在这方面的变化是十分突出的。其一,结束了科举制度的历史。其二,清末出现了办学热潮。由于清政府号召办学,又公布了《奏定学堂章程》,加上废除科举制度,于是新式学堂如雨后春笋,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
其三,由于清朝政府的号令及地方官和个人的努力,很快地出现了留学的热潮。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至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间,仅留日学生就多达8000余人(一说10000多人),这同新政前比较,增长了100多倍。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清末新政
百度百科——预备立宪

7. 清末预备立宪的内容及特点

1909年3月下诏重申预备立宪,命各省当年内成立谘议局。12月,16省谘议局代表组成国会请愿同志会,在1910年又3次请愿要求速开国会。10月,资政院在北京成立,亦要求1911年召开国会。清政府不得已将预备立宪期9年改为5年。
1911年5月,清政府裁撤军机处等机构,公布所订内阁官制,组成新内阁,由庆亲王奕劻任总理大臣。在13名国务大臣中,汉族官僚4名,蒙古旗人1名,满族8名,其中皇族又占5人,被讥为皇族内阁。至此,清政府借预备立宪欺骗国人已不言而明。
清末钦定宪法大纲最突出的特点就是皇帝专权,人民无权,以维护封建专制主义为根本目的,它一方面激起了人民的激愤,同时也让立宪派大失所望。
《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则是在武昌起义的沉重打击下,清政府为了渡过危机而临时炮制的“宪法”。没有实质意义,并成为清朝政府预备立宪最后走向破产的记录。
晚清预备立宪这项政治活动有着保守性和欺骗性,这场宪政改革涉及的内容极其庞杂,触动了社会的方方面面,预备立宪的措施加剧了中央与地方、满汉之间、阶级之间的矛盾,引起了社会的极大混乱,加速了它的覆灭。

扩展资料1908年,清政府颁布《钦定宪法大纲》,仍规定皇帝有至高无上的权利,实际上和专制帝王没有多少不同。《钦定宪法大纲》对议院职权、议员言论作了种种限制,使作为“民意”机关的议院实际上成为皇帝的咨询机关。
裁撤军机处,设立内阁,庆亲王奕匡为内阁总理大臣,内阁成员中皇族占多数,被称为“皇族内阁”,“预备立宪”骗局暴露,清政府完全孤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预备立宪

清末预备立宪的内容及特点

8. 清末“预备立宪”的目的是

答案D
本题旨在考查学生对历史事件的分析理解能力。解答的关键应从预备立宪的背景和实行的情况去分析。为应付严重的国内危机,1901年初,清政府宣布实施“新政”,但并没有因此摆脱内外困境。为遏制蓬勃发展的革命形势,清政府又决定实行“预备立宪”。先是派官员出洋考察宪政,下诏“预备仿行立宪”,后又颁布《钦定宪法大纲》,但仍规定皇帝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在立宪派一再要求下,1911年,清政府终于裁撤军机处,设立责任内阁,但却是个“皇族内阁”。清政府这样做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和加强封建皇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