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有哪四类

2024-05-06 09:53

1. 世界各国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有哪四类

商业银行的外部组织形式因各国政治经济制度不同而有所不同,主要有总分行制、单一银行制、持股公司制、连锁银行制等类型。
(1)总分行制。总分行制是银行在大城市设立总行,在本市及国内外各地普遍设立分支行并形成庞大银行网络的制度。从总行行使经营管理职能的情况看,总分行制又可以分为管理处制和总行制两类。管理处制是指总部负责管理下属分支机构的业务活动,自身并不经营具体的银行对外业务。总行制是指总行除了负有管理和控制职责外,自身也经营具体的银行业务。其优点是:经营规模大,分工细,资金调度灵活,能够分散风险,具有较强的竞争力。目前,世界各国的商业银行普遍采用这种制度。
(2)单一银行制。这是美国银行采用的组织结构之一。单一制也叫单元制,是不设任何分支机构的银行制度。单一银行制度的特点是地方性强,经营自主灵活,便于鼓励竞争,也可避免大银行吞并小银行,限制银行垄断;
(3)控股公司制。控股公司是指由一家控股公司持有一家或多家银行的股份,或者是控股公司下设多个子公司的组织形式。当所控制的银行只有一家时,为单—银行控股公司制;当控制的银行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时,则为多家银行控股公司制。
(4)连锁银行制。连锁银行制是指由某一个人或某一个集团购买若干家独立银行的多数股票,从而控制这些银行的组织形式。这些被控制的银行在法律上是独立的,但实际上其所有权却控制在某一个人或某一个集团手中,其业务和经营管理由这个人或这个集团决策控制。还有银行控股公司制度

世界各国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有哪四类

2. 中国银行的组织理论是什么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回答这个问题哦~[大红花][开心],关于中国银行的组织理论是什么:亲亲,您好。市场壁垒由进入和退出壁垒所组成,从一般意义上说,进入壁垒是限制潜在的市场进入者进入市场的各种因素的总和,是进入者所承担的成本;退出壁垒则表现为在位者主动或被动退出市场的各种限制因素。市场壁垒反映了在位者之间以及在位者与潜在的进入者的博弈关系,【摘要】
中国银行的组织理论是什么【提问】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回答这个问题哦~[大红花][开心],关于中国银行的组织理论是什么:亲亲,您好。市场壁垒由进入和退出壁垒所组成,从一般意义上说,进入壁垒是限制潜在的市场进入者进入市场的各种因素的总和,是进入者所承担的成本;退出壁垒则表现为在位者主动或被动退出市场的各种限制因素。市场壁垒反映了在位者之间以及在位者与潜在的进入者的博弈关系,【回答】
补充:并最终体现产业内企业数量和集中度的调整和变化。所以市场壁垒是市场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银行业的进入和退出壁垒,反映了新银行进入和在位银行退出的成本和难易程度,由于金融的脆弱性、金融风险的传播性和银行倒闭的外部性,银行业的进入和退出壁垒具有明显的特殊性。【回答】

3. 各国的中央银行制度可归为哪几种类型货币银行学

各国的中央银行制度的类型:
单一型
复合型
准中央银行型
跨国型
  中央银行制度是商品经济尤其是货币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它直接产生于政府融资、银行券统一发行、最后贷款人、清算和金融监管的需要。
  中央银行,是国家最高的货币金融管理组织机构,在各国金融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国家赋予其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对其它金融机构乃至金融业进行监督管理权限,地位非常特殊。

各国的中央银行制度可归为哪几种类型货币银行学

4. 中央银行制度有哪些基本类型 各有何特点 z

作者:知乎用户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0718679/answer/19685551来源:知乎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中央银行相关概念:
准中央银行:有些国家或地区只设置类似中央银行的机构,或由政府授权某个或某几个商业银行来行使部分中央银行职能。
基础货币:基础货币H也称为强力货币,包括商业银行的准备金R和公众持有的通货C,即H=R十C。
超额准备率:指单位活期存款中,超额准备金漏出的比例。
最后贷款人:商业银行需要补充资金时,可将其持有的票据向中央银行请求再贴现,或以有价证券抵押申请贷款。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贷款,其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库存款和商业银行交存的准备金,如果中央银行资金不足,则可发行货币。中央银行成为商业银行的“最后贷款者”,这是中央银行极为重要的职能。通过对商业银行提供信用,中央银行加强了对它们的监督和管理。
货币供应量层次:货币供应量包括多重层次,按口径依次加大为M1, M2, M3, M1包括活期存款和流通中的通货,M2为M1加上准货币,包括储蓄存款、定期存款等。各国的口径划分并不一致。
货币发行的外汇准备制度:对不可兑换的信用货币的发行有一定的限制,某些国家规定发行货币必须有一定价值比例的外汇作为准备,充当发行准备金。
联邦基金利率:是美国联邦基金市场上日拆贷款的利率,它是一种十分敏感的指标,表示银行之间借用资金的成本,也指示货币政策的态势。
作者:知乎用户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0718679/answer/19685551来源:知乎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公开市场业务的防御性操作:公开市场操作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主动性的,一类是防御性的,后者旨在抵消影响货币基础的其他因素的变动(如财政部在央行的存款和在途资金的变动)。
(央行资产负债表的)在途资金:央行的支票清算过程是某家银行把它收到的支票存人其在央行账户的过程;其准备金账户贷记支票金额,支票签发银行的准备金账户则借记同样金额。事实上,这些交易并非一定同时发生;央行经常在借记支票签发银行账户之前,就已经贷记存人该支票的银行账户。.由此产生的银行体系准备金总量的净增长称为在途资金,它等于央行资产负债表资产方的待收现金项目和负债方的待付现金项目的差额。
操作目标:在货币政策实施过程中,为中央银行提供直接的和连续的反馈信息,借以衡量货币政策的初步影响,也称近期目标。
中间目标: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作用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要求某一金融变量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是很困难的。因此,货币政策的中间目标往往不止一个,而是由几个金融变量组成的中间目标体系。
行动时滞:货币政策从制定到获得最终目标的实现,必须经过一段时间,这段时间称为货币政策的时滞。决策时滞指的是从中央银行认识到必须采取行动到实际采取行动所需的时间,也称为行动时滞。

5. 西方国家的中央银行有哪几种制度形式

西方国家的中央银行制度主要有四种形式:
  
 (1)单一的中央银行制度。即在一国范围内单独设立一家中央银行,通过总分行制,集中行使金融管理权,多数西方国家采取这种制度。
  
 (2)二元的中央银行制度。即在一国范围内建立中央和地方两级相对独立的中央银行机构,分别行使金融管理权,如美国、德国。
  
 (3)跨国中央银行制度。即几个国家共同组成一个货币联盟,各成员国不设立本国的中央银行,或虽设立本国的中央银行但由货币联盟设立中央银行领导。如1962年3月成立的西非货币联盟和1998年6月欧盟在法兰克福设立的欧洲中央银行。
  
 (4)准中央银行制度。即一个国家或地区只设立类似中央银行的机构,或由政府授权某个或某几个商业银行行使部分中央银行职能,如新加坡、中国香港。
 
中央银行,是国家最高的货币金融管理组织机构,在各国金融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国家赋予其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对其它金融机构乃至金融业进行监督管理权限,地位非常特殊。

西方国家的中央银行有哪几种制度形式

6. 欧洲中央银行体系的成员国具体有哪些

欧洲中央银行系统简称ESCB,由欧洲中央银行和28个欧盟成员国的中央银行所组成。
欧元体系的决策过程由欧洲央行的决策单位(管理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实行。但因并非所有成员国都采用欧元,因此设有第三决策单位总理事会。未参加欧元区的欧洲央行体系成员国享有特殊地位-这些国家的央行可各自制定货币政策,但无法参与欧元区货币政策的决策及执行。

7. 欧洲中央银行的组织结构和主要职责

组织结构欧洲中央银行具有法人资格,可在各成员国以独立的法人资格处理其动产和不动产,并参与有关的法律事务活动。欧洲中央银行的决策机构是管理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由执行委员会所有成员和参加欧元区的成员国中央银行行长组成。管理委员会实行一人一票制,一般实行简单多数。当表决时赞成和反对票数相等时,管理委员会主席(由欧银行长担任)可投出决定的一票,管理委员会每年至少开会10次。执行委员会由欧洲中央银行行长、副行长和其他四个成员组成。只有成员国公民可担任执行董事。这些人员必须是公认的在货币和银行事务中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由欧盟委员会咨询欧洲议会和欧洲中央银行管理委员会后提议,经成员国首脑会议一致通过加以任命。执行委员会的表决采取一人一票制,在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实行简单多数。 欧洲中央银行的资本为50亿欧元,各成员国中央银行是惟一的认购和持有者。资本认购的数量依据各成员国的GDP和人口分别占欧盟的比例为基础来确定。各成员国缴纳资本的数量不得超过其份额,欧元区的成员国都已全部认缴,英国、丹麦、瑞典、希腊则都只缴纳了其份额的5%。各成员国认购的份额5年调整一次,份额调整后的下一年生效。显然在组织结构上类似美国联邦储备体系,欧盟成员国央行类似美联储中的12家联邦储备银行。两者都属二元的中央银行体制,地方级机构和中央两级分别行使权力,两级中央银行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成员国中央银行行长的任期最短为5年;执行委员会的成员任期最短为8年,不得连任;只有在不能履行职责或严重读职时才可兔除其职务;欧洲法院对职务的任免争议有管辖权。管理委员会是欧洲中央银行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欧元区的货币政策,并且就涉及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指导利率以及法定准备金等做出决策,同时确定其实施的行动指南。管理委员会由两部分人组成,一是欧洲中央银行执行委员会的6名成员,二是加入欧元区成员国的12名央行行长。成员国中央银行行长的任期最少不低于5年。每名管理委员会的成员各拥有一票投票权,如果支持与反对双方的票数相等,则欧洲中央银行行长一票具有决定意义。管理委员会进行表决时至少应达到2/3的规定人数,如不满足这一最低要求时,可由欧洲中央银行行长召集特别会议来做出决定。负责欧盟欧元区的金融及货币政策。

欧洲中央银行的组织结构和主要职责

8. 各国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分为几种

受国际、国内政治、经济、法律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世界各国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可以分为单一银行制、分支银行制和集团银行制以及连锁银行制。 1.单一银行制 单一银行制是指不设立分行,全部业务由各个相对独立的商业银行独自进行的一种银行组织形式,这一体制主要集中在美国。 单一银行制的优点 首先,可以限制银行业的兼并和垄断,有利于自由竞争;其次,有利于协调银行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使银行更好地为地区经济发展服务;此外,由于单一银行制富于独立性和自主性,内部层次较少,因而其业务经营的灵活性较大,管理起来也较容易。 单一银行制的缺点 首先,单一制银行规模较小,经营成本较高,难以取得规模效益;其次,单一银行制与经济的外向发展存在矛盾,人为地造成资本的迂回流动,削弱了银行的竞争力;再次,单一制银行的业务相对集中,风险较大。随着电子计算机推广应用的普及,单一制限制银行业务发展和金融创新的弊端也愈加明显。 2.分支银行制 分支银行制又称总分行制。实行这一制度的商业银行可以在总行以外,普遍设立分支机构,分支银行的各项业务统一遵照总行的指示办理。分支行制按管理方式不同又可进一步划分为总行制和总管理处制。总行制即总行除了领导和管理分支行处以外,本身也对外营业;而在总管理处制下,总行只负责管理和控制分支行除,本身不对外营业,在总行所在地另设分支行或营业部开展业务活动。 分支银行制的优点 实行这一制度的商业银行规模巨大,分支机构众多,便于银行拓展业务范围,降低经营风险;在总行与分行之间,可以实行专业化分工,大幅度地提高银行工作效率,分支行之间的资金调拨也十分方便;易于采用先进的计算机设备,广泛开展金融服务,取得规模效益。 分支银行制的缺点 容易加速垄断的形成,实行这一制度的银行规模大,内部层次多,从而增加了银行管理的难度。但就总体而言,分支行制更能适应现代化经济发展的需要,因而受到各国银行界的普遍认可,已成为当代商业银行的主要组织形式。 3.集团银行制 集团制银行又称为持股公司制银行,是指由少数大企业或大财团设立控股公司,再由控股公司控制或收购若干家商业银行。银行控股公司分为两种类型: 1.非银行性控股公司,它是通过企业集团控制某一银行的主要股份组织起来的,该种类型的控股公司在持有一家银行股票的同时,还可以持有多家非银行企业的股票。 2.银行性控股公司,是指大银行直接控制一个控股公司,并持有若干小银行的股份。 4.连锁银行制 连锁银行制又称为联合银行制。它是指某一集团或某一人购买若干独立银行的多数股票,从而控制这些银行的体制。在这种体制下,各银行在法律地位上是独立的,但实质上也是受某一集团或某一人所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