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小额创业贷款有哪些要求

2024-05-09 05:22

1. 妇女小额创业贷款有哪些要求

妇女小额创业贷款申请条件:
1、贷款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60;
2、创业的经营项目需具有可行性,且有可持续发展能力;
3、已有一定的启动资金,且自筹启动资金不低于30%;
4、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5、身体状况良好,具备一定的经营技能技巧;
6、经营项目已进行实施阶段,并已形成部分投入;
7、银行认为具备的其它条件。

妇女小额创业贷款有哪些要求

2. 妇女小额创业贷款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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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金贷所需要资料:
1、身份证明:身份证
2、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公司开具的工作收入证明(盖章)
3、收入证明:最近3个月银行代发工资流水或能代表个人收入的银行流水
4、住址证明:如是租房提供最近一个月的租金单
5、辅助资料:社保卡、工作证、 行驶证等(如有就提供)

房产贷所需要资料:
1、身份证明:身份证
2、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公司开具的工作证明
3、收入证明:最近3个月银行代发工资流水或能代表个人收入的银行流水
4、住址证明:最近一个月水/电费单
5、房产证明:房产证或房屋按揭合同及最近三个月的按揭还款记录

注:房产贷贷款金额在4万以下的,不必提供工作证明和收入证明

个体和私营业主贷所需要资料:
1、身份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
2、工作证明:营业执照
3、收入证明:贷款申请人最近一年的对公帐户流水或个人银行流水
4、住址证明: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和最近一个月的租金单及水电费单
5、住址证明:个人住址最近一个月的水电费单据

温馨提示:放款前不收取任何形式费用,贷款请找正规金融机构!

3. 农村妇女申请小额创业贷款条件有哪些

想要申请创业贷款的农村妇女,需要是在当地创业,并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诚实信用、具备一定劳动能力和劳动技能。
申请人是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且自筹资金不足的情况。 在申请时,借款农村妇女需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项目是符合国家规定的项目,经营的业务是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且年检合格。
同时,其工商登记注册人与申请贷款人相符;除此以外,借款妇女还必须信用良好,个人信用记录里没有不良记录。满足了以上条件的农村妇女,即可到相关部门申请创业贷款。

农村妇女申请小额创业贷款条件有哪些

4. 申请个人妇女创业贷款需要哪些资料?

妇女创业贷款是专门为城镇登记失业妇女、应届女大专毕业生、女复员退役军人、计生户女农民、进城创业的农村妇女、返乡创业的女农民工、就地转移创业的农村妇女、在农村从事种植养殖和加工业的妇女提供的创业贷款产  品,很多是有政府贴  息。申请个人妇女创业贷款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书面借款申请书;

2、借款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借款人及配偶当地常住户口或当地长期居住证明材料,如户口薄;
4、借款人无银行贷款债  务;
5、保证人担保的应提供保证人的基本资料、资产证明即保证人无银行贷款且职业稳定,月工资收入高于两千元并提交保证人单位出具的工资收  入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和保证人亲自到场提供保证承诺书;
6、《妇女创业就业小额贷款申请登记表》;
7、金融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5. 妇女创业小额贷款怎么办理

申办妇女创业贷款流程
1、贷款申报
由申请人向居住地所属乡镇(社区)妇联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经乡镇(社区)妇联组织签注推荐意见后报区妇联审核,妇联组织初审后送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同意
2、贷款审核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移交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进行复审,对确认符合担保条件的向区信用联社指定的信用社出具同意《担保意向书》,由信用社受理担保贷款申请,按照贷款程序对申请资料进行核贷
3、贷款发放
经担保公司复审、信用社核贷后同意放款的,由信用社与贷款人、担保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办理贷款具体发放手续,同时按贷款数额一次存入贷款人在贷款信用社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贷款信用社对核贷后不同意放款的,应及时通知贷款人

扩展资料:
一、妇女创业贷款条件
1、具有榆次区户口,年龄在18-60周岁,身体健康,诚实守信,具有一定的劳动和创业技能,有创业愿望和项目,各级妇联表彰的妇女典型
2、各级妇联组织扶持的妇女种植、养殖、加工或承包大户
3、获得国家有关部门认证的农产品女经纪人
4、回乡创业的各类院校的女毕业生、女农民工
5、女性创办或以吸纳女性就业为主体的农村合作社、协会、联合体
6、家庭成员在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
7、所从事经营活动项目合规合法
二、妇女创业贷款材料
1、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失业证》、高等或中等院校《毕业证》、各级妇联的表彰证书、社区(村委会)出具的创业证明、参加职业技能、科技或创业培训原件及复印件,家庭详细住址说明等
2、《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经年审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经年审合格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经营场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贷款项目的有效资料及可行性报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妇女创业贷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北京市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暂行办法

妇女创业小额贷款怎么办理

6. 如何申请妇女小额创业贷款

一、什么是妇女小额创业贷款?  
妇女小额创业贷款是指由城镇创业再就业妇女申请,县级或县级以上妇组织推荐,经银行审查审批同意而发放的贷款。  
二、妇女小额创业贷款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妇女创业小额贷款借款主体为符合现行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城镇妇女,此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60;  
2、经营项目具有可行性或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且该项目的自筹资金不低于30%;  
3、提供与推荐部门同级的小额贷款担保机构担保,若没有同级担保机构的,可申请由上级担保机构担保或提供银行认可的其他担保;  
4、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5、身体状况良好且具备一定的技能;  
6、涉及贷款的经营行为已经开始并已经形成部分投入;  
7、目前经营情况或合理预期的经营情况能够按期还清贷款,且这种还款能力不依赖他方融资,还款不影响自身经营;  
8、银行认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妇女创业贷款程序。  
1、申请贷款的妇女首先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或县级以上妇提出申报,并提交下列资料:  劳动保障部门核准的《再就业优惠证》;  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贷款申请书;  贷款项目计划书;  其他必要材料。  
2、妇部门初审合格后出具推荐证明,报劳动保障部门审核。  
3、妇部门将劳动保障部门审查后的贷款申请人资料报送担保机构。担保机构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核,并对审核通过的提供贷款担保。  
4、妇部门将由劳动保障部门和担保部门确认合格的材料报银行审查,银行审查通过后完善各项贷款手续并发放贷款。  
5、贷款发放后,经办行将数据汇总报妇组织。妇组织对银行报送的数据确认后转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及时将贴息划转银行账户。  
6、借款人根据合同规定使用贷款,并按规定的还款计划将还款资金存入银行指定账户还款,直至本息两清。

7. 妇女创业小额贷款怎么办理

自愿申请→乡镇(社区)妇联组织推荐→区妇联初审→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区担保公司复审并承诺担保→区信用联社核贷。
1、贷款申报
由申请人向居住地所属乡镇(社区)妇联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经乡镇(社区)妇联组织签注推荐意见后报区妇联审核,妇联组织初审后送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同意。
2、贷款审核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移交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进行复审,对确认符合担保条件的向区信用联社指定的信用社出具同意《担保意向书》,由信用社受理担保贷款申请,按照贷款程序对申请资料进行核贷。
3、贷款发放
经担保公司复审、信用社核贷后同意放款的,由信用社与贷款人、担保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办理贷款具体发放手续,同时按贷款数额一次存入贷款人在贷款信用社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贷款信用社对核贷后不同意放款的,应及时通知贷款人。

扩展资料:
妇女创业小额贷款申请条件   :
1、开城镇农业户口;
2、年龄在18岁(含)以上60岁(含)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
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从事特色优势产业、设施农业、商贸服务业(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的妇女;
4、贷款期限为3年,最高额度为15万元,担保方式可采取担保人担保和联保。担保人担保贷款在10万元以下(含)的,必须有1个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担保,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必须有2个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担保。
联保必须是在乡镇推荐担保的基础上,方可实行3户联保方式(直系亲属不能互相联保),原则上额度不超过5万元。
5、贷款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同等条件下,未贷过款的妇女优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妇女创业贷款

妇女创业小额贷款怎么办理

8. 妇女创业小额贷款怎么办理

自愿申请→乡镇(社区)妇联组织推荐→区妇联初审→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区担保公司复审并承诺担保→区信用联社核贷。
1、贷款申报
由申请人向居住地所属乡镇(社区)妇联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经乡镇(社区)妇联组织签注推荐意见后报区妇联审核,妇联组织初审后送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同意。
2、贷款审核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移交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进行复审,对确认符合担保条件的向区信用联社指定的信用社出具同意《担保意向书》,由信用社受理担保贷款申请,按照贷款程序对申请资料进行核贷。
3、贷款发放
经担保公司复审、信用社核贷后同意放款的,由信用社与贷款人、担保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办理贷款具体发放手续,同时按贷款数额一次存入贷款人在贷款信用社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贷款信用社对核贷后不同意放款的,应及时通知贷款人。

扩展资料:
妇女创业小额贷款申请条件   :
1、开城镇农业户口;
2、年龄在18岁(含)以上60岁(含)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
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从事特色优势产业、设施农业、商贸服务业(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的妇女;
4、贷款期限为3年,最高额度为15万元,担保方式可采取担保人担保和联保。担保人担保贷款在10万元以下(含)的,必须有1个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担保,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必须有2个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担保。
联保必须是在乡镇推荐担保的基础上,方可实行3户联保方式(直系亲属不能互相联保),原则上额度不超过5万元。
5、贷款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同等条件下,未贷过款的妇女优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妇女创业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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