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封顶是多少

2024-05-08 19:47

1. 住房公积金封顶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封顶是多少

2. 住房公积金多少封顶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封顶缴存基本比例为:单位12%,个人9%,且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最高不得超过12%;各缴存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最低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3. 住房公积金多少封顶


住房公积金多少封顶

4. 公积金封顶是多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关于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规定,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即目前我国住房公积金封顶缴存比例为12%,各省市可以在最高缴存比例下确定本省市住房公积金封顶缴存比例。

5. 公积金多少封顶

公积金封顶是百分之12。住房公积金封顶缴费标准:1、住房公积金封顶缴存基本比例为单位百分之12,个人百分之9,且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最高不得超过百分之12;2、各缴存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最低缴存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5。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一)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二)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三)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四)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五)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公积金多少封顶

6. 公积金封顶是多少


7. 公积金封顶多少?

法律分析:
公积金上限是本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的12%。住房公积金缴费标准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严格执行”限高保低”政策,每年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调整并发布。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公积金封顶多少?

8. 住房公积金多少封顶?

法律分析:
住房公积金封顶缴存基本比例为:单位12%,个人9%,且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最高不得超过12%;各缴存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最低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