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继承权公证

2024-05-18 10:21

1. 如何办理继承权公证


如何办理继承权公证

2. 办理继承权公证


3. 如何办理继承权公证?


如何办理继承权公证?

4. 如何办理继承权公证


5. 继承权公证如何办理

法律分析:1、当事人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2、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公证机构进行审查;
4、审查无误的,进行公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继承权公证如何办理

6. 继承权公证应该如何办理?

当事人申办继承权公证时,应向户籍所在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如果涉及到不动产的继承,则应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办。
申请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二)申请继承的遗产的产权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明、银行存折等。
(三)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该证明应由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医院或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如果继承人已死亡,也应出具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四)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和有无依靠被继承人生活的人的证明。如继承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社会关系证明等。
(五)继承人如果委托亲友或机构代理申请公证时,就应向公证处出具委托书。委托书一般应经公证处公证,来自国外的委托书还必须经所在国公证人公证和我国驻该国领事馆认证。
一、继承房产到哪个部门办理
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香港的,须提供香港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4)亲属关系证明(表格可在公证处网站下起,由被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意见并盖章有单位的,由社区工作站和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的,可由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社区工作站、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并提供相应证明)(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在港澳的,上述材料需由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或澳门有关机构予以证明,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确认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国外,上述材料应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二、遗产公证所需的材料有哪些
遗产公证所需的材料如下: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人民法院宣告的死亡判决、死亡公证;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一般包括房地产证、存款证、股票等;
3、继承人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4、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公证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被继承人父母死亡的,应当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遗嘱继承的,应当提供原遗嘱,遗嘱应当合法有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十二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二)提存;
(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7. 继承权公证怎么办理?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经过以下程序:
1、填写《公证申请表》。根据申请要求,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
2、提交证明材料。
3、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
4、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
一、房子办理买卖公证手续需要多长时间
办理房屋买卖公证需要不到15个工作日。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通知当事人填写房屋买卖公证申请表,交纳公证费后启动公证程序制作谈话笔录,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房屋买卖公证书。
二、婚前房产公证有哪些程序
公证婚前房产应向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通知当事人填写《婚前房产公证申请表》;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公证费用,启动公证程序;公证员分别与双方谈话并且制作谈话笔录;出具婚前房产交易公证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权公证怎么办理?

8. 怎样办理继承权公证

一、当事人可就继承被继承人某项遗产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也可以就继承被继承人数项遗产一并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二个以上当事人继承同一遗产的,应当共同向一个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二、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件;
(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三)全部法定继承人的基本情况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四)其他继承人已经死亡的,应当提交其死亡证明和其全部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五)继承记名财产的,应当提交财产权属(权利)凭证原件;
(六)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原件;
(七)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应当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八)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的,应当提交其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声明书;
(九)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十)监护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监护资格证明。“死亡证明”包括:
1、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2、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
3、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4、死亡公证书。“亲属关系证明”包括:
1、被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2、基层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3、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4、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婚姻登记证明、收养登记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和公证书。当事人有合理理由无法提交该指导意见规定的死亡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的,应当提交二件以上足以证明相关死亡事实或者相关亲属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当事人有合理理由无法提交财产权属(权利)凭证原件的,应当提交财产权属(权利)凭证制发部门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