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法人股拍卖

2024-05-15 15:47

1. 上市公司法人股拍卖

上市公司股权拍卖注意事项:
1、上市公司股权拍卖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拍卖条件;
2、拍卖前要确定好拍卖的底价,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
3、拍卖公开进行;
4、注意对竞买人资格的审核。
一、拍卖房子的流程一共得需要多长时间
法院拍卖房子要多长时间需要根据拍卖的实际情况决定。法院拍卖房产的程序是:
1、首先是委托办理,法院房产拍卖不是房屋的产权人直接进行房产交易,而是由拍卖行进行委托拍卖,拍卖也要签署委托拍卖合同,有委托书才能进行房产交易,这是委托交易必须有的书面文件。
2、其次就是拍卖行要对房产交易开始进行准备工作,第一步要对拍卖的房产价值进行评估,这样才能定出拍卖的低价,拍卖的低价不可以过高也不能过低,既要保证房屋产权所有人的利益,也要保证购买者的利益。第二步就是确定拍卖的日期和拍卖的公告。
3、再有就是对购房人的购买资格和购买条件进行审核,购买房屋的人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明和竞买的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就像是商品房认购书里面交付的保证金是一样的,交易成功就划入房款,交易失败就退还给购房的人。
4、最后就是进行房产的拍卖竞买程序了,一旦房屋竞买成功,当即就缴纳拍卖的房款,然后由拍卖行给予拍卖房产产权转移证明就可以了。
二、法院执行拍卖房子流程
(一)评估价格。
评估价格是拍卖的前置程序。在对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变现前,法院应当委托依法成立、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进行价格评估。对评估结果,法院应当及时向执行双方当事人送达评估报告。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法院请求复议,法院再要求评估机构进行复议。
(二)作出强制拍卖的决定。
价格评估完成后,法院可组织执行双方当事人协商,按评估价格将被执行人财产抵债给申请执行人。双方当事人对以物抵债不能达成一致的,法院应作出强制拍卖被执行人财产的决定。如果被执行人要求自己自行变卖财产的,法院依照《执行条例》第48条的规定,可以准许,但应当监督其按照合理价格在指定的期限内进行,并有效控制变卖的价款。在实际工作中,很少有被执行人要求自己变卖财产的情况,《执行条例》只拟定可以准许,但不是应当。法院应根据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和被执行人的信誉程度,依职权做出决定。如准许,被执行人自行变卖,应给其10日以内的时间,同时,法院在得款后,才能将查封财产予以解除查封,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三)确定和委托拍卖机构。
对拍卖机构的选定,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和最高院作出的统一由法院技术处委托的规定办理。拍卖上市公司的股份,应严格按照《若干规定》的规定办理。法院不应依职权选定拍卖机构。法院拍卖其它财产,首先应采取当事人主义。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法院再依职权选定拍卖机构。拍卖机构确定后,法院与拍卖机构进行协商,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委托拍卖合同必须是书面的,应当载明拍卖的标的、拍卖佣金、拍卖价款的支付等必备条款。
(四)发布公告与展示标的拍卖机构接受法院委托后,将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进行拍卖公告和拍卖展示。对拍卖方案、拍卖公告等重大事项,拍卖机构应征求法院的意见,获得法院的同意和积极配合。
(五)确定拍卖保留价。
在拍卖会召开之前,法院应当以评估价格为基础确定拍卖保留价并告知拍卖机构。拍卖保留价应等于或低于评估价,不能超出评估价。拍卖保留价是拍卖成交的最低价限,拍卖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的,不得成交。如第一次拍卖无人竞买,法院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再次拍卖的保留价。
(六)举行拍卖会。
举行拍卖会时,法院一般应派员到场监拍,并将拍卖情况记入笔录;拍卖机构亦可邀请公证员到场进行公证。拍卖成交的,由拍卖机构与买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即时钱物两清,或按合同的约定分期付款。竞买人分期付款的,应得到法院的同意。
(七)确认拍卖结案。
对拍卖结果,法院应依法进行审查,审查发现拍卖机构,与竞买人之间或者竞买人相互之间恶意串通,并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情形,将依法裁定拍卖无效;若审查未发现上述情形,则应确认拍卖结果。拍卖结果确认后,法院应配合拍卖机构将拍卖标的交付买受人。拍卖的标的是动产的,由拍卖机构直接交付给买受人,是不动产或特定动产的,由法院负责将拍卖标的占有人清除,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法院拍卖房子需要多长时间
法院拍卖房子一般可在六个月左右完成。法院执行房屋时,需要有以下程序:在拍卖前,会查封相应房屋,然后会有专业人士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只有确定房屋价值才能够正式进入拍卖程序。接下来,就是真正进入拍卖环节:拍卖时无人竞价或者是竞买人的价格应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是其他执行债权人若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出抵债。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是竞买人的应价低于保留价的,应当于六十日内再次进行拍卖。第三次拍卖对于第2次拍卖仍未成功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的拍卖。另外,法院查封裁定书、评估报告、拍卖裁定书都需要送达双方当事人,这也需要时间。如果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需要公告送达,公告期限是两个月,最大的不确定性就在这个阶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四条
对拟拍卖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对于财产价值较低或者价格依照通常方法容易确定的,可以不进行评估。当事人双方及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不进行评估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对被执行人的股权进行评估时,人民法院可以责令有关企业提供会计报表等资料;有关企业拒不提供的,可以强制提取。

上市公司法人股拍卖

2. 非上市公司股权拍卖流程

	非上市公司股权的拍卖流程如下:
	一、接受拍卖委托前,委托人需提供资料,拍卖标的清单及瑕疵说明。
	二、拍卖人核查拍卖标的处置权及相关事宜;
	三、拍卖人与委托人签订拍卖合同。
	四、收取委托人保证金
	委托人在签订委托拍卖合同时,拍卖人必须收取委托保证金,存入拍卖人设立的拍卖专户或在拍卖人监控下存入由委托人与拍卖人共同设定账户。拍卖人出据收取委托保证金的收据。
	五、发布拍卖公告、制作拍卖文件。
	六、拍卖咨询登记。自媒体发布拍卖公告之日起,拍卖人设专人负责接待咨询登记工作;
	七、布置拍卖会场。
	八、实施拍卖。
	九、整理拍卖全部资料并归档保存

3. 上市公司股票怎么司法拍卖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是我国相对比较优质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公司才能上市发行股票的,股票是具有一定价值的,股票可以用于出质为债务提供担保,所以股票也可以被拍卖。人民法民裁定拍卖上市公司股权的,应当于委托拍卖之前将法律文书送达股权持有人,然后委托有资质的公司拍卖股票。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 人民法院裁定冻结或者解除冻结股权,除应当将法律文书送达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单位以外,还应当在作出冻结或者解除冻结裁定后7日内,将法律文书送达股权持有人或者所有权人并书面通知上市公司。人民法院裁定拍卖上市公司股权,应当于委托拍卖之前将法律文书送达股权持有人或者所有权人并书面通知上市公司。被冻结或者拍卖股权的当事人是国有股份持有人的,人民法院在向该国有股份持有人送达冻结或者拍卖裁定时,应当告其于5日内报主管财政部门备案。

上市公司股票怎么司法拍卖

4. 股权拍卖的执行程序是什么

(一)执行法院按照《公司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告知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通知其他股东的规定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如果其他股东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执行这部分款项给申请执行人。
(二)如果其他股东的规定期限内未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法院将拍卖股份用于清偿债务。
(三)人民法院拍卖股份程序为:
1.人民法院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股权进行价格评估。评估时,人民法院可以责令有关企业提供会计报表等资料;有关企业拒不提供的,可以强制提取。
评估机构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经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协商不成的,从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或者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确定的评估机构名册中,采取随机的方式确定;当事人双方申请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评估机构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2.人民法院收到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报告后,应当在五日内将评估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收到评估报告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
3.确定拍卖机构。当事人协商拍卖机构后经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协商不成的,从执行法院或者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法院的拍卖机构名册中,随机确定;当事人双方申请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拍卖机构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4.拍卖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拍卖所得用于抵债。
5.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不申请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
6.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规定将股票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7.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四)如果债权人同意以股权抵债,按照法院参照评估价格作价抵债。股权抵债系股权转让一种方式,需要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受让方应当通知公司将受让方的姓名或名称等信息记载于股东名册,同时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 上市公司股权拍卖流程

上市公司股权拍卖注意事项:
1、上市公司股权拍卖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拍卖条件;
2、拍卖前要确定好拍卖的底价,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
3、拍卖公开进行;
4、注意对竞买人资格的审核。
一、破产拍卖价格怎么算的?是什么价格?
破产拍卖的前提是破产。破产是指债务人在不能清偿全部到期债务时,经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有管辖区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依法宣告债务人破产,并将债务人的全部财产公平清偿给所有债权人的程序制度。而破产拍卖实际上是将破产财产中的非金钱财产变为金钱财产的一种变价方式,是反映将破产财产以公平竞争的方式,确定其财产的价格,并将其出卖给出价最高的购买者的一种特殊买卖方式。拍卖动产,应在动产所在地、法院所在地,或委托拍卖市场进行拍卖。地进行。上市的有价证券的拍卖,价证券交易市场进行。拍卖不动产,应在不动产所在一般应在证券交易所开设的有价证券交易市场进行。破产拍卖委托清算组单方面确定价格的变卖更具合理性。因为拍卖物的出卖价格是通过社会评估来加以确定,以便使更多的人来参加应买,使得破产财产的价格能得到合理的评价。
二、法院拍卖房屋具体程序
1、首先是委托办理,法院房产拍卖不是房屋的产权人直接进行房产交易,而是由拍卖行进行委托拍卖,拍卖也要签署委托拍卖合同,有委托书才能进行房产交易,这是委托交易必须有的书面文件。
2、其次就是拍卖行要对房产交易开始进行准备工作,不要对拍卖的房产价值进行评估,这样才能定出拍卖的底价,拍卖的底价不可以过高也不能过低,既要保证房屋产权人的利益,也要保证购买者的利益。第二步就是确定拍卖的日期和拍卖的公告。
3、再有就是对购房人的购买资格和购买条件进行审核,购买房屋的人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明和竞买的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就像是商品房认购书里面交付的保证金是一样的,交易成功就划入房款,交易失败就退还给购房的人。
4、后就是进行房产的拍卖竞买程序了,一旦房屋竞买成功,当即就缴纳拍卖的房款,然后由拍卖行给予拍卖房产产权转移证明就可以了。
三、公司上市股权怎么折现
公司上市股权折现方法。股权折现主要是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具体如下:1、通过公司股权转让方式,实现股权折现;2、通过将上市公司股权拍卖方式,实现股权折现;3、符合一定条件的,可要求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现股权折现。股权折现指将持有的股权,变为现金。股权折现后,股东可能会丧失其股东身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四条
对拟拍卖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对于财产价值较低或者价格依照通常方法容易确定的,可以不进行评估。当事人双方及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不进行评估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对被执行人的股权进行评估时,人民法院可以责令有关企业提供会计报表等资料;有关企业拒不提供的,可以强制提取。

上市公司股权拍卖流程

6. 拍卖大型非上市公司股票流程

非上市公司股权的拍卖流程如下:1、委托人需提供资料,拍卖标的清单及瑕疵说明;2、拍卖人核查拍卖标的处置权及相关事宜;3、签订拍卖合同;4、收取委托人保证金;5、发布拍卖公告、制作拍卖文件;6、拍卖咨询登记;7、布置拍卖会场;8、实施拍卖;9、整理拍卖全部资料并归档保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四百三十三条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请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7. 非上市公司股权拍卖流程是

	非上市公司股权的拍卖流程如下:一、接受拍卖委托前,委托人需提供资料,拍卖标的清单及瑕疵说明。二、拍卖人核查拍卖标的处置权及相关事宜;
	三、拍卖人与委托人签订拍卖合同。四、收取委托人保证金.委托人在签订委托拍卖合同时,拍卖人必须收取委托保证金,存入拍卖人设立的拍卖专户或在拍卖人监控下存入由委托人与拍卖人共同设定账户。拍卖人出据收取委托保证金的收据。五、发布拍卖公告、制作拍卖文件。
	六、拍卖咨询登记。自媒体发布拍卖公告之日起,拍卖人设专人负责接待咨询登记工作;
	七、布置拍卖会场。八、实施拍卖。
	九、整理拍卖全部资料并归档保存.

非上市公司股权拍卖流程是

8. 法院股权拍卖程序一般是通过什么方法

拍卖过程大致可分为以下阶段:
1、评估价格评估价格是拍卖的前置程序。在对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变现前,法院应当委托依法成立、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进行价格评估。对评估结果,法院应当及时向执行双方当事人送达评估报告。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法院请求复议,法院再要求评估机构进行复议。
2、作出强制拍卖的决定价格评估完成后,法院可组织执行双方当事人协商,按评估价格将被执行人财产抵债给申请执行人。双方当事人对以物抵债不能达成一致的,法院应作出强制拍卖被执行人财产的决定。如果被执行人要求自己自行变卖财产的,法院依照《执行条例》第48条的规定,可以准许,但应当监督其按照合理价格在指定的期限内进行,并有效控制变卖的价款。在实际工作中,很少有被执行人要求自己变卖财产的情况,《执行条例》只拟定可以准许,但不是应当。法院应根据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和被执行人的信誉程度,依职权做出决定。如准许,被执行人自行变卖,应给其10日以内的时间,同时,法院在得款后,才能将查封财产予以解除查封,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3、确定和委托拍卖机构对拍卖机构的选定,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和最高院作出的统一由法院技术处委托的规定办理。拍卖上市公司的股份,应严格按照《若干规定》的规定办理。法院不应依职权选定拍卖机构。法院拍卖其它财产,首先应采取当事人主义。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法院再依职权选定拍卖机构。?拍卖机构确定后,法院与拍卖机构进行协商,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委托拍卖合同必须是书面的,应当载明拍卖的标的、拍卖佣金、拍卖价款的支付等必备条款。
4、发布公告与展示标的拍卖机构接受法院委托后,将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进行拍卖公告和拍卖展示。对拍卖方案、拍卖公告等重大事项,拍卖机构应征求法院的意见,获得法院的同意和积极配合。
5、确定拍卖保留价在拍卖会召开之前,法院应当以评估价格为基础确定拍卖保留价并告知拍卖机构。拍卖保留价应等于或低于评估价,不能超出评估价。拍卖保留价是拍卖成交的最低价限,拍卖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的,不得成交。如第一次拍卖无人竞买,法院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再次拍卖的保留价。
6、举行拍卖会举行拍卖会时,法院一般应派员到场监拍,并将拍卖情况记入笔录;拍卖机构亦可邀请公证员到场进行公证。拍卖成交的,由拍卖机构与买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即时钱物两清,或按合同的约定分期付款。竞买人分期付款的,应得到法院的同意。
7、确认拍卖结案对拍卖结果,法院应依法进行审查,审查发现拍卖机构,与竞买人之间或者竞买人相互之间恶意串通,并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情形,将依法裁定拍卖无效;若审查未发现上述情形,则应确认拍卖结果。拍卖结果确认后,法院应配合拍卖机构将拍卖标的交付买受人。拍卖的标的是动产的,由拍卖机构直接交付给买受人,是不动产或特定动产的,由法院负责将拍卖标的占有人清除,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强制拍卖是指国家机关依照法律的规定,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实行公开竞价、把物品卖给出价最高的竞买人、以清偿债务为目的的一种强制执行行为。任意拍卖是普通公民依照民法的规定,把物品在公开场合下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出卖,卖给最高出价人的一种买卖活动,任意拍卖的目的是换价,即把物品换成货币,不一定与债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