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断式回购与质押式回购有什么区别

2024-04-30 17:17

1. 买断式回购与质押式回购有什么区别

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和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区别:
1.买断式回购是有债券所有权的转换,逆回购方在融出资金时收到的债券是可以自己支配的,并且也能获得债券利息收入。而质押式是一种抵押方式,逆回购方融出资金时并没有债券的所有权,债券的利息收入归正回购方。
2.买断式回购是买断的,到期可以不履约,承担违约责任即可。质押式回购是交易双方以债券为权利质押所进行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是必需履约的。
3.买断式回购与质押式回购的区别在于初始交易时债券持有人(正回购方)是将债券“卖”给债券购买方(逆回购方),而不像是质押式回购那样质押冻结,债券所有权随交易的发生而转移。
4.质押式回购的初始交易中,债券所有权并不转移,逆回购方只享有质权。而债券质押式回购债券所有权发生转移。买断式回购的初始交易中,债券持有人将债券“卖”给逆回购方,所有权转移至逆回购方。
5.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是指正回购方(卖出回购方、资金融入方)在将债券出质给逆回购方(买入返售方、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指定日期,由正回购方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资金额向逆回购方返回资金。
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是指债券持有人(正回购方)在将一笔债券卖给债券购买方(逆回购方)的同时,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再由卖方(正回购方)以约定价格从买方(逆回购方)购回相等数量同种债券的交易行为。

扩展资料:
质押式回购是交易双方以债券为权利质押所进行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
在质押式回购交易中,资金融入方(正回购方)(在交易系统中委托显示“融资”)在将债券出质给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由正回购方向逆回购方返还本金和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利息,逆回购方向正回购方返还原出质债券。
在质押式回购在交易过程中所有权不发生转移,该券一般由第三方托管机构进行冻结托管,然后到期时给以解冻。
在国外成熟市场,回购(repo)是“出售及回购协议”(sale and repurchase agreement)的简称,一般是指债券交易的双方在进行债券交易的同时,以契约方式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以约定的价格,由“卖方”向“买方”买回该笔债券的交易行为。
在国外普遍存在的回购有两种:经典回购(Classic Repo)和购/售回交易(Buy / Sell-Back)。
参考资料:
买断式回购-百度百科
质押式回购-百度百科

买断式回购与质押式回购有什么区别

2. 买断式回购和质押式回购是什么意思?

买断式回购是指债券交易的双方在进行债券交易的同时,以契约方式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以约定的价格,由“卖方”向“买方”买回该笔债券的交易行为。质押式回购是交易双方以债券为权利质押所进行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
质押式回购,不转移债券所有权,质押期间债券始终归出质方,买断式回购就不一定,因为买断式回购,转移所有权,所以作为债券的买方可以自由买卖债券,只要保证在回购期满的时候有相等数量同种债券返回给债券卖方就可以。

扩展资料:

买断式回购的本质特征
从买断式回购的本质特征看,一笔买断式回购交易结算结束后,回购债券仍然回到正回购方手中,回购期间债券的应计利息实际上也是由正回购方获得,回购到期后最终实际上是由正回购方向逆回购方归还期初融入的本金及回购期间的应计利息(不考虑回购期间发生回购债券付息的情况,其实际结果也是一样),回购债券在回购期间实际上发挥的是质押品的作用。
因此,从现实经济意义看,买断式回购就具有质押贷款的性质,而“质押品”就是回购债券。但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买断式回购可以看作是一种特殊的质押贷款,但其法律关系与我国《担保法》中的质押并不相同。
这一点与国外成熟市场的回购交易是一致的,在国外回购中,回购“买入”的债券被作为正回购方取得贷款的质押品,这种“质押品”(collateral,所有权发生转移的质押品)——回购债券的所有权发生转移,回购期间逆回购方拥有回购债券的完整法律权利,可任意对回购债券进行处置,这是回购交易与一般的债券质押贷款的最大不同之处。
虽然在一般的质押贷款中,质押证券(pledge,所有权不发生转移的质押品)也用于资金融出方防范违约风险,但要获得质押证券的完整法律权利需要通过司法诉讼实现,而这一过程将是低效率的和高成本的,且可能具有不确定性。
相反,在回购中,回购债券从一开始就属于逆回购方,逆回购方可以更便利地、高效地防范违约风险。可见,买断式回购交易虽然从经济意义上看属于质押贷款,但从法理上看并不应适用于我国的《担保法》,不受其中“质押担保”的约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质押式回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买断式回购

3. 买断式回购和质押式回购有什么区别?

债券回购分为质押式回购和买断式回购两种方式。质押式回购是指交易双方以债券作为质押品的一种短期资金借贷行为,其中,质押债券取得资金的交易方为“融资方”,作为对手的交易方为“融券方”。质押式回购只是抵押冻结债券,债券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逆回购方在回购期无自由支配权。买断式回购是指债券持有人在将一笔债券卖出的同时,与买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再由买方以约定价格从买方购回该笔债券的交易行为。目前债券买断式回购仅指国债买断式回购。买断式回购的所有权发生了所有权转移,只要能在协议期满归还债券,逆回购方在回购期间可自由支配债券,可进行再回购或买卖等操作。回购的流程是怎样的?上市公司和央行这两者回购的异同点是什么?回购对股价是否有益处?相信很多小伙伴都等不及了想尽快的知道,学姐来帮各位科普一下吧。开始之前,不妨先领一波福利--机构精选的牛股榜单新鲜出炉,走过路过可别错过:【绝密】机构推荐的牛股名单泄露,限时速领!!!一、证券市场中的回购是什么证券回购和证券回购交易都表达相同的意思,也就是证券买卖双方在成交同一时刻就约定下了在未来某一时间以某一价格双方再反向成交。债券回购分为股票回购和债券回购。1、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应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收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的举动。股票回购完成后,公司可以将所回购的股票注销。但是在大多数时候,公司会将回购股票当做“库藏股”保留下来,暂时不参与交易及每股收益的计算和分配。库藏股今后可作用于别的方面,好比实行可转换债券、雇员福利计划等,或在需要资金时将其出售。2、债券回购:意思是债券交易的双方在进行债券交易的同一时间,以契约方式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以约定的价格(本金和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利息),此行为就是说该笔债券由它的“卖方”(正回购方)向“买方”(逆回购方)再次购回。就从交易发起人本身出发,只要是抵押出债券的话,通常是借入资金的交易都为进行债券正回购;凡是主动去将资金借出的,关于获取债券质押的交易,就称为进行逆回购。想知道手里的股票好不好?直接点击下方链接测一测,立马获取诊股报告:【免费】测一测你的股票当前估值位置?二、上市公司回购股票上市公司一般回购股票都有这样的原因:①实行股权激励计划;②避免恶意收购;③提高公司收益率;④稳定公司股价,提高公司形象。对于公司回购股票这一行为,利好多一点还是利空呢?还是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1、回购后注销:倘若在股价低估的状况下,回购股票并注销,这种做法将使公司的总体股票数量减少,提高了每股收益,针对这种回购是利好。若是在没有出现股价被低估的情况下就回购股票,有意的将一些不明所以的群众吸引过来哄抬股价,股东的权益就会遭到打击,这其实就是利空被藏了起来。2、回购不注销:如果公司在低位回购股票,并且是作为库存股不参与股份注销,之后在股价处于高位时,派发股份用为其他用途。公司可能会被怀疑自己炒自己的股票,那么不注销便可以说是利空。事实是,假若以短期的视角来看,回购股票同大资金买入股票是相同的,这对股价是利好的。三、央行正、逆回购央行回购分为正回购和逆回购,央行在公开市场上吞吐货币的行为有正回购,以及逆回购,就是一种货币政策。央行逆回购的目的主要是在以下两点,一方面调节资金的流动性,一方面还能调节利率。一方用抵押融入资金,抵押来源于一定规模的债券,这一过程就是正回购,还会做出保障在日后再购回所抵押债券的交易行为。也属于央行常用的公开市场的操作方法之一,央行利用正回购操作就能够达到从市场回笼资金的效果;逆回购这一形式就是说央行向一级交易商购买有价证券,还在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将有价证券卖给一级交易商的交易行为,逆回购其实是央行向市场上投放流动性的操作,逆回购到期了也就是央行从市场收回流动性的操作。那么央行回购到底有利益还是无利益呢?我们视情况而定:1、逆回购:央行使用资金向一级交易商购买有价证券,意思就是向市场投放资金,要是资金在进入实体企业之后,这样的话就可以刺激企业运转,那么对于股市是利好的。然后是市场上的资金增加了之后,那么有多余的资金就会进入股市,进而就刺激股市上涨了。2、正回购:当央行卖出逆回购之时也就是在回笼资金,市面上的钱少了,就会导致没有多余的钱再流入股市当中,进而使投资情绪变悲观,刺激股价下跌。所以说及时了解到回购消息是很重要的,【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场一手资讯播报应答时间:2021-09-25,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

买断式回购和质押式回购有什么区别?

4. 买断式回购与质押式回购有什么区别

债券回购分为质押式回购和买断式回购两种方式。
质押式回购是指交易双方以债券作为质押品的一种短期资金借贷行为,其中,质押债券取得资金的交易方为“融资方”,作为对手的交易方为“融券方”。质押式回购只是抵押冻结债券,债券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逆回购方在回购期无自由支配权。
买断式回购是指债券持有人在将一笔债券卖出的同时,与买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再由买方以约定价格从买方购回该笔债券的交易行为。目前债券买断式回购仅指国债买断式回购。买断式回购的所有权发生了所有权转移,只要能在协议期满归还债券,逆回购方在回购期间可自由支配债券,可进行再回购或买卖等操作。

5. 质押式回购与买断式回购区别

1.质押式回购:融券方(逆回购方)不拥有标的债券的所有权,在回购期内,融券方没有权利对标的债券进行处置;2.买断式的回购交易:标的债券的所有权发生了转变,融券方在回购期内拥有标的债券的所有权,可以对标的债券进行操作,只要到期时有足够的同种债券返售给正回购方即可。 所以买断式回购下,大量回购债券依然流通,解决了质押式回购下大量债券被冻结的问题,保证了市场上可供交易的数量,增加了债券市场的流动性。拓展资料:一、权利质押,即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拥有的权利凭证移交债权人占有,并以凭证上的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将该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权利质押属于担保物权的一种。”二、质押式回购是交易双方以债券为权利质押所进行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在质押式回购交易中,资金融入方(正回购方)(在交易系统中委托显示“融资”*)在将债券出质给资金融出方(逆回购方)(在交易系统中委托显示“融券”*)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由正回购方向逆回购方返还本金和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利息,逆回购方向正回购方返还原出质债券。在质押式回购在交易过程中所有权不发生转移,该券一般由第三方托管机构进行冻结托管,并在到期时予以解冻。三、国债回购业务中“融资”指:正回购。即以券换资,以债券抵押获得融资。一般需至券商柜台进行操作同时不开放散户进行正回购。*国债回购业务中“融券”指:逆回购。即以资换券,以出借资金获得被抵押的债券(该债券不属于逆回购方资产,仅表示正回购方抵押凭证,不可做其他操作)。可在交易软件、电话中证券委托的“卖出”通道操作。

质押式回购与买断式回购区别

6. 质押式回购与买断式回购区别

1、质押式回购与买断式回购区别有:
2、1。买卖方式不同:
3、质押式回购是由卖方按照约定回购利率来计算资金数额再返还给买方。
4、买断式回购是债券持有人先把债券卖出,并与买方约定一段时间后按照约定价格收回同数量同种债券的交易行为。
5、2。所有权不同:
6、买断式回购的所有权已经转移到债券购买一方,质押式回购的所有权仍然在债券卖出者手里,购买方只获得了质押权。
7、3。处理方式不同:
8、买断式回购的债券所有权直接归买方所有,而质押式回购中,债券没有直接转到买方账户名下,只是在一段时间内债券账户被合法冻结,买卖双方在回购期间均不能操作债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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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买断式回购和质押式回购有什么区别?

打个比如我有债券,缺资金。你有资金却没有好的投资项目或者打算出借资金获得收益,出借资金者当然担心收不回资金的风险。或者收到借钱者的抵押物后自己没法处置。由于上述两种需求的存在,于是就债券回购交易就产生了。我为了满足你的要求,就答应你可以将我的质押物(债券)到一年时,我再回购回来。于是你就不用担心收到抵押物没法处理了。但是你又担心到期我不回购怎么办呢?于是就引入了中登公司,他负责到期结算给你出借的本金和利息,那中登公司就承担了我违约的风险,然后中登公司就引入质押券的折算率等的方式来控制风险,这些书上都有详细解释,提示一点,这种交易的债券是在中登公司质押,债券还是登记我的名字和这种融资方式相近的是买断式回购交易:买断式参与者主要是商业银行间交易,就是出借资金者(你),不担心质押物的处置问题,要求取得债权所有权,这样你可以再去抵押或者自己留存做其他用途。这种方式增加了债券的流动性。当然这种出借资金者的主要目的还是获得收益,至于得到债券后取得的其它收益并不是主要的目的,只是为了使他自己的利润最大化。基于这个目的,所以出借资金者还是希望我能把债券回购回来。所以这里还是有一个回购的概念。如果融资方的目的既要得到资金,又想最后拥有该债券,所以这也需要一个回购的交易,融资方同样担心对方到期不交出债券,所以又引入了交易所和同业中心等部门负责控制其中的风险。提示一点,这种交易的债券,在回购前,其所有人是属于出借资金方的。我估计理解这个意思,书上的好多问题应该就比较容易理解了。

买断式回购和质押式回购有什么区别?

8. 买断式回购和质押式回购是什么意思?

买断式回购是指债券交易的双方在进行债券交易的同时,以契约方式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以约定的价格,由“卖方”向“买方”买回该笔债券的交易行为。质押式回购是交易双方以债券为权利质押所进行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
质押式回购,不转移债券所有权,质押期间债券始终归出质方,买断式回购就不一定,因为买断式回购,转移所有权,所以作为债券的买方可以自由买卖债券,只要保证在回购期满的时候有相等数量同种债券返回给债券卖方就可以。

扩展资料:

买断式回购的本质特征
从买断式回购的本质特征看,一笔买断式回购交易结算结束后,回购债券仍然回到正回购方手中,回购期间债券的应计利息实际上也是由正回购方获得,回购到期后最终实际上是由正回购方向逆回购方归还期初融入的本金及回购期间的应计利息(不考虑回购期间发生回购债券付息的情况,其实际结果也是一样),回购债券在回购期间实际上发挥的是质押品的作用。
因此,从现实经济意义看,买断式回购就具有质押贷款的性质,而“质押品”就是回购债券。但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买断式回购可以看作是一种特殊的质押贷款,但其法律关系与我国《担保法》中的质押并不相同。
这一点与国外成熟市场的回购交易是一致的,在国外回购中,回购“买入”的债券被作为正回购方取得贷款的质押品,这种“质押品”(collateral,所有权发生转移的质押品)——回购债券的所有权发生转移,回购期间逆回购方拥有回购债券的完整法律权利,可任意对回购债券进行处置,这是回购交易与一般的债券质押贷款的最大不同之处。
虽然在一般的质押贷款中,质押证券(pledge,所有权不发生转移的质押品)也用于资金融出方防范违约风险,但要获得质押证券的完整法律权利需要通过司法诉讼实现,而这一过程将是低效率的和高成本的,且可能具有不确定性。
相反,在回购中,回购债券从一开始就属于逆回购方,逆回购方可以更便利地、高效地防范违约风险。可见,买断式回购交易虽然从经济意义上看属于质押贷款,但从法理上看并不应适用于我国的《担保法》,不受其中“质押担保”的约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质押式回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买断式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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