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银行﹑证券这三者之间有什么样的关系

2024-05-18 20:58

1. 保险﹑银行﹑证券这三者之间有什么样的关系

银行、证券和保险逐步融合的趋势。因为银行、证券和保险三者之间在运营上存在较大的差别,具有统一性,能被各方面接受并有意义的新的监管工具的开发构建! 是国家金融体系的三大支柱 银行、证券和保险三者之间的联盟分析 

1995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针对我国券商出现的融资窘境,提出两点改革措施:一是允许有条件券商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债券回购市场;二是允许有条件的证券公司通过服票质押向银行借款融资(《金融研究》1999年第10期。)1998年,保险公司获准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1999年,中国保监会又出台了关于保险公司购买中央企业债券的管理办法,把保险公司与券商联系起来。经过几年的改革,银行、证券、保险之间逐渐给我们拓展了联盟的轮廓,开创了金融新时代。

 一、银行、证券、保险联盟的可行性分析
 制度创新是现代金融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中国即将加入WTO,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步伐会进一步加快,中资金融机构若欲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继续改革金融体制。同时,针对我国证券与保险公司自身原因,建立银行、证券、保险联盟是很必要的,也是可能的。

 (一)券商融资渠道狭窄。券商作为金融企业,从事着发行上市公司股票的承销业务;从事着为企业兼并收购充当策划顾问的并购中介业务;从事着以自己的资金买卖证券,获取利润的自营业务,也从事着收取佣金,促成投资者完成交易的经纪业务。这些注定了对资金有庞大的需求。外源资金更少。按照过去规定,我国券商不能向银行贷款,不能发行债券,不能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上进行国债回购。事实上,券商只有一条外部融资渠道,只能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上进行为期一天的拆借,这种隔夜拆借,犹如杯水车薪,对券商的长远发展作用极小。

 资金拮据使券商面临风险。券商风险是指由于资金筹措和运用所产生的风险,即由于不确定性引起的券商在资金筹集和运用中形成损失的可能性,表现为:(1)流动性风险,指券商由于流动性比率过低而使其财务结构缺乏流动性,在经营不利时,由于金融产品不能迅速变现,券商缺乏足够的流动资金而陷入财务周转危机。据统计,到1996年底,中国十大证券公司中,流动性比率无一接近90%,而美国的摩根这一比率为98%。(2)资本充足性风险。我国对券商的净资产负债比率的最高限额为10:1,而一些中小券商的净资产比率过高,一旦经营困难,这些券商将首先陷入资不抵债,甚至面临较大的资本充足性风险。

 (二)保险金需要拓宽渠道。随着国民收入的提高及国人保险意识的加强,中国保险业在最近几年已取得长足发展,各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每年都呈大幅度增长之势。1997年我国保费收人1072亿元,较19%年增长20%,1998年我国实现保费收入1247亿元,较上年增长14%,增长速度是非常快的。据有关部门预测,中国保险业总收入在2000年以前,将有可能突破2000亿元人民币,其市场潜力在规模上高达2500亿元人民币。如此庞大的资金面临着资金运作方式的限制,投资收益同公司竞争的加剧和投资者对保险投资回报率要求提高的矛盾。长期人寿保险资金具有储蓄性和预期交纳保费延期给付两个基本特点。由于缴费与给付时间间隔较长,保险公司为了保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给付,满足保户预期需要,就必须使保险资金能够保值和增值。因此,使保险资金能够保值和增值是保险自身的需要,而保值和增值的根本途径在于充分运用保险资金,拓宽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

 长期以来,我国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受到限制,只能在银行存款,近2年有所放宽,也仅限于买卖政府债务和金融债券。因此,在我国,存款和国债利息与保单预定利率之差就成为保险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尽管目前保险公司投资国债的比例扩大,但由于国债的规模本身小,制约了投资的规模和比例,资金投放于银行的仍占一定比例。这样,自1997年以来,随着银行储蓄存款利率的七次下调,给保险公司带来很大损失。长期以来,将动摇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中国加入WTO的步伐正在加快,这就要求成员国按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出牌,即中国的保险业要加快开放步伐。降低收益标准和提高投资收益,从而在强手如林的保险业中提高自己的核心竞争力。要解决由于银行存款利率下调而使保险资金利差缩小甚至倒挂的现象,只有通过有效的多渠道的资金运用,提高资金收益率才是解决保险公司利差倒挂以及今后保险公司长远发展的关键。在市场经济较为发达的国家,保险业积聚和融资的能力仅次于银行业,如美国保险公司业务量占其金融市场业务的三分之一以上。因此,从长远发展来看,中国保险业的资金运用无论从形式上和手段上都需要有一个大的发展。

 (三)银行业务范围需拓宽。2000年开始,金融监管机构鼓励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进行业务创新和代理业务。银行业务针对保险业务和证券业务,可在以下几个方面来拓展:

1.国外银行保险业务80%以上是通过市场中介,即代理经纪人办理的。我国也要充分利用银行业务多,面广,人员素质相对较高,对保险业比较熟悉的特点,大力发展代理保险业务。

 2.随着电子网络技术的发展,银行和保险业可以分享网络资源。保险公司可以选择使用银行拥有的客户资源和信息库,银行可以担任保险公司的财务顾问和为基金提供托管服务。

 3.保险公司可为银行产品如消费信贷,个人按揭贷款及汽车按揭贷款等提供保险服务。

4.保单作为一种有价证券完全可以用于银行贷款的有效质押,储蓄存单如何和保单结合,和基金结合也可研究。

5.在融资业务方面,保险公司是银行的存款大户,将来可能成为银行金融债权的主要投资者,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问可通过拆借,债券回购等方式融通资金,提高资金的流通性和收益率。

6.银行和证券可以交互营销,共享营销网络和客户资源,银行有广泛的客户基础和分支网络,可以利用现有网络进行证券业务、基金业务和保险业务的发展。

二、证券、保险、银行联盟方式分析

通过以上三者之间联盟的可行性分析,我们有必要提出联盟具体方式。
(一)保险资金与证券市场联盟方式的选择。自1997年以来,人民币储蓄存款利率已下调7次,其中,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降幅达7%,三年五年期存款利率也有相同幅度的下降,降幅之大,前所未有。与现行的银行存款利率相比,保险公司已出现明显利率倒挂现象,保险资金的运用环境每况愈下,保险业的经营出现了从未有过的困难。拓展长期人寿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呼声在业界日益高涨。同时,中国证券市场却依然存在规模不大,缺少稳定的资金来源等问题。如何解决上述问题,已为政府及证券业人土所关注,并成为管理者急待解决的问题。

我国保险资金投资方式可采取以下方式:
1.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按资金使用周期确定保险资金合理使用结构,确保资金安全高效。把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等短期负债进行短期高清尝力投资业务,如商业票据;将属于中长期负债的人身险准备金除少量用于应付流动性的不规则变动外,大部分均可用于中长期投资,如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等;将总准备金和承保盈余这种最适合的中长期投资的资金,可购买二级市场优质股票、不动产和抵押贷款等。

2.保险公司直接购买证券基金。即在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认购或购买各种证券投资基金,同级保险业务主管部门应严格限定投资比例,确保保险资金的安全高效,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3.建立证券投资保险基金。证券投资保险基金是目前资本市场较发达国家解决保险公司资金投资渠道的一个主要运作方式。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可让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建立证券投资保险基金,规定其发行的资本金额以其总资产的一定比例来确定,其方式可由证券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发起建立新的保险基金管理公司,也可选择已成立的基金管理。

(二)银行与保险公司联盟方式的选择。中国保险市场一旦对外开放,外资保险公司凭借其资产实力,营销手段,管理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必然给中国民族保险公司带来冲击。随着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方式的增加和风险意识的提高,保险业和商业银行的合作不再限于单纯代收保费和争取存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资金合作方面。目前,国务院宣布保险资金可通过证券投资基金间接进入股市,人民银行也作出商业银行可以试办对保险公司协定存款的决定。就寿险而言,寿险给付不象财产险和责任险那样难以预料,投资的策略主要着眼于价值的长期稳定增长,因此对商业银行开办的协定存款业务反映积极。而且保险公司在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过程中,必须避免资金集中摆布的风险,会从四大商业银行转移一部分资金,银行要抓住这一时机,并充分运用开办协定存款这一有力手段,与寿险公司开展资金方面的合作。

2.业务合作方面。国外人寿保险产品已完全由以储蓄型产品为主向以投资型产品为主的经营转变,国内寿险公司正在进行品种创新的探索和努力。最近,寿险公司推出一种非常有吸引力的产品,由于这种产品在保险保障基础上所具有的独特投资理财功能,吸引了一批有投资意识的投保人,银行应在品种开发和营销方面,结合私人理财业务的开展,加强与寿险公司的协作。同时,我国商业银行可利用网点优势,大力开展保险代理业务,增加保险资金的存款和相应的营业收益。

3.技术合作方面。银行应利用寿险公司引进国外先进管理经验和营销方式,加快技术创新的机会,采取与寿险公司发行联名卡等方式共同开发技术支持系统,拓展电话银行和网上银行业务,建立双方长期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争取两家共同的客户群体。

(三)银行与券商联盟方式的选择。目前,银行与券商合作开展投资银行业务方面有了良好的开端,在搭桥贷款方面积累了成功经验,在证券交易清算方面,银行可以申请证交所的清算资格。我国银行在发展以上业务的基础上,要从更广阔的领域上拓展银行及投资银行业务:

1.发展资产证券业务。资产证券业务是将在当前和未来产生收入现金流的金融资产转变为在资本市场上可以销售和流通的证券的过程。在证券交易过程中,原始权益人(发起人)将资产出售给为证券化目的而成立的载体(发行人),发行人以此资产所产生的现金作为抵押,向投资者发行可以在二级市场上流通的资产支持证券,用以购买原始权益人所转让的资产,载体受托人以拥有的转让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量用于支付投资者。该业务可提高银行资产的流动性,为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提供新思路。银行可为证券公司提供证券化的资产,并进行证券化资产的评估和方案策划,而证券公司则可在总体策划,交易工具的策划与创新和证券化资产的交易方面发挥作用。

2.发展基金托管业务。目前,我国基金业得到很大发展,如股票市场的证券投资基金,社会上的福利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已转入市场化的运作,出于信用上的考虑,这种基金非常希望银行的进入。具体做法:基金与券商签订基金管理协议,同时要求券商在银行开立托管账号的变动和运作情况,以防范风险,银行可以对此业务进行探索,利用银行的账户管理功能和信用为客户和券商搭桥,从中收取手续费,同时也能增加存款。

3.与上市公司融资业务。公司在提出周转资金需求时,银行可提供有证券公司担保的搭桥贷款,为上市公司提供募股的收款、结算等业务;公司在借壳或买壳上市的过程中,银行可配合证券公司帮助借壳或买壳公司在资本市场上选择壳源公司并帮助策划运作方案,在国家允许的范围下,为借壳或买壳公司提供资金和项目信息方面的支持;上市公司进行配股时,证券公司作为配股承销商,银行可参与配股方案的设计和配股项目的推荐,提供有担保的搭桥贷款和配股资金的收款业务;公司进行兼股时,银行可提供兼购项目的推荐和杠杆融资等业务。

三、结束语
当巨额银行信贷资金寻找不到贷款对象,当商业银行存款利率一降再降,整个资金市场明显出现供大于求的局面对,券商的融资却发生了危机;我国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每年都大幅度增长,庞大的资金却因融资渠道狭窄,不能充分的保值或增值;同时,我国商业银行业务面窄,未能充分发挥其网络面广,信息量大的特点。银行、证券和保险三者之间在资本市场上相互矛盾,相互补充,因此,可以找到一条行之有效的链条,把三者联系起来,充分发挥它们自身的优势。(国研信息)

保险﹑银行﹑证券这三者之间有什么样的关系

2. 银行保险营销的产品策略

银行保险的产生及发展,是近年欧美金融服务领域的一次重大变化。简言之,银行保险是指银行和保险公司通过共同的销售渠道,为共同的客户群体,提供兼备银行和保险特征的金融产品的一种金融服务模式。由于银行保险具有机构上、业务上以及资金上的协同效应,因而无论对保险公司还是银行来说都颇具吸引力。上世纪来。银行保险传入中国并取得了较为迅速的发展,但总体而言,国内银行保险发展仍不成熟,在营销策略特别是产品策略方面还有许多需要改进之处。
一、我国银保产品存在的主要问题
1、品种单一,结构失衡
我国的银行保险基本以寿险产品为主,健康险、意外伤害险及财产保险等非寿险产品只占银保市场的很小部分。而寿险业务中,98%以上又为分红及固定收益产品。促使银行保险集中在分红产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居民的投资需求。自1996年以来,人民银行连续七次下调存贷款利率,使得众多储户不得不将部分银行存款分散投资于其它收益率更高的金融产品,分红寿险便是其中的一种。另外,国内保险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力度不够、创新能力不足、相关管理经验欠缺也是造成银保产品品种单一的重要原因。
银保产品品种单一化不利于银保市场的健康发展。首先,严重同质化的银保产品不能满足消费者多层次和不断变化的需求。其次,由于片面强调收益率,固定收益型银保产品的保障功能被弱化,而与银行的一些本源业务形成竞争替代关系,降低了银行保险的协同效应。
2、缺乏创新,产品低端化
如上文所述,我国的银行保险产品主要为分红保险等一些与银行产品形成替代关系的产品。而在欧美国家,银行保险则更注重开发一些与银行产品互补的产品,如贷款抵押保险、信用卡保险等,以满足客户多层次的理财融资需求。这充分体现了银行和保险公司在产品开发方面的合作和创新能力。
而目前。我国银保合作大多停留在浅层次的代理协议模式(即银行仅作为保险公司推销其产品的一个渠道,以获取手续费为其利润来源)和多对多模式(即一家保险公司同时与多家银行合作,一家银行也同时代理销售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阶段。这种模式不利于产品创新:银行由于缺少与保险公司的共同激励机制,而缺乏产品创新的动力:保险公司之间又竞相抬高手续费以争夺银行的网点资源,因而很少把精力放在产品开发上面。所以,国内银行保险产品低端化,主要是由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模式不适应银保的发展而造成的。
3、销售手段单一,销售渠道不匹配
为不同的产品提供与之匹配的销售渠道是欧美银行保险成功的经验之一。而在我国,大多数保险公司只看重银行的网点资源和柜台销售能力,从而忽视了对其他销售手段的运用,例如电话营销、网络营销、客户经理等。另外,国内的银行保险销售渠道与产品形态的匹配程度也不高。使得销售效率低,并造成渠道资源的浪费。
二、我国银行保险的产品策略选择
1、细分市场,根据不同需求设计产品
保险公司应与银行联合开发和利用客户信息资源,并进行市场细分,根据不同需求层次的客户设计相应的险种。具体来(续致信网上一页内容)说,银行与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以下标准来细分市场:
(1)银行产品的消费群体
即对银行现有的客户按照其消费银行产品的不同层次特征来进行细分。对大多数普通银行网点客户而言,一般的保障和储蓄类产品便可满足其需求。对信用卡客户则可以提供一些信用保险类产品,另外,个人意外险也因投保方便而适合对持卡用户利用ATM机进行销售,以降低销售成本。对于银行的高端客户而言,集银行、保险、投资为一身的一揽子产品会受到他们的青睐。
(2)收入水平
客户的收入水平会直接影响到他们对银行保险产品的需求。一般来讲。一揽子型理财产品比较符合高收入者的胃口。中等收入者则更偏好信贷类保险产品和一些税收优惠的保险产品。而对低收入者而言,保障功能强、有固定收益的产品则拥有更太的需求。
(3)地区差异
在经济发达地区。居民的富裕资金多,理财意识较强,对带有投资功能的银行保险产品的需求量相对较大。而在贫困地区。消费者对银行保险产品的保障功能则更为看重。在一些农村地区,还可以推出与农业保险相关险种,将农村信贷和农业保障结合起来,不仅增大了银行保险的需求,还可以推动当地农业的发展。
2、加强保险公司与银行的合作,促进产品创新
首先,要充分利用银行的品牌优势(banksbrandeqity),设法将保险产品整合到银行的产品组合中。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银行在金融产品的知识、理财建议的客观性等诸多方面较保险公司更胜一筹,因此恰当利用银行品牌具有的先天优势来整合和销售保险产品不仅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银行保险的业务协同效应,同时还可以将不同公司的产品通过银行的品牌效应区别开。如英国的LloyssTSB、和Hall-fax银行,在收购保险公司后,都把银行网络作为其金融服务的主要渠道,提供银行、保险、理财等全方位的服务,其产品和服务都是使用银行的品牌。
其次,应该在产品设计环节加强银保合作。在一些有着成功经验的国家及地区。随着银行与保险公司股权的相互渗透和影响,银保融台已经不仅停留在销售合作层面上,而演化成一种包括股权融合、产品设计、营销、管理等多层次全方位的合作模式。例如,香港汇丰银行将保险纳入自己的银行产品链中,无论是在产品设计、营销还是售后服务的过程中都将保险产品完全视作银行主业来经营和运作。在产品设计环节加强银保合作,不仅可以最大程度解决目前国内银行保险与银行主业相互竞争的问题,还可以为客户提供真正一站式的金融服务,有助于金融创新。
3、整合销售渠道
随着人们消费观念的变化,服务差异正在逐渐取代产品差异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构成要素。因此,对实现这种服务的销售渠道进行整合管理就显得十分重要。就国内的银行保险而言,首先是要拓宽销售渠道,在保留原有柜台销售的基础上,发展专家顾问、薪金代理人、网络销售、电话销售、ATM机销售等多种销售手段。
其次,国内的银行保险还应对不同的销售渠道进行整合、管理。整合渠道应按以下标准来进行:一是要尽量以客户的需求为标准;二是充分利用银行现有的销售平台:三是要提供与产品形态相匹配的销售渠道。其中,提供与产品形态相匹配的销售渠道尤为重要。一般来说产品的复杂程度与销售手段的复杂程度是正相关的。对简单、标准化的产品可以进行柜台销售;而一些兼备投资功能的产品则需要通过理财顾问销售:对于信用保险、个人意外险等产品进行直销和电话行销比较合适。
三、制定产品策略需考虑的几个关键要素
银行保险产品策略的制定除要汲取国外的成功经验以外还必须考虑一些客观的因素。首先,银行必须考虑到其已拥有的客户群,制定产品策略时既要保证不丢失已有的客户,又要争取吸引新客户,同时还可以挖掘已有客户的新需求。其次,银行现有的销售渠道也是影响产品策略的因素,如果银行已经建起完整的金融产品销售渠道。剩下的工作就是根据银保产品线的特征对已有的资源进行整合。此外,如上文所述,银行和保险公司间的合作模式会制约产品策略的选择,随着银保合作的不断加深,其产品策略也会做出相应的调整。
一、非法集资保险行业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保险领域非法集资的形式和手段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1、主导型案件。指保险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或公司管理漏洞,假借保险产品、保险合同或以保险公司名义实施集资诈骗。主要手段有:犯罪分子虚构保险理财产品,或者在原有保险产品基础上承诺额外利益,或者与消费者签订“代客理财协议”,吸收资金;犯罪分子出具假保单,并在自购收据或公司作废收据上加盖私刻的公章,甚至直接出具白条骗取资金。
2、参与型案件。指保险从业人员参与社会集资、民间借贷及代销非保险金融产品。主要手段有:保险从业人员同时推介保险产品与非保险金融产品,混淆两种产品;保险从业人员承诺非保险金融产品以保险公司信誉为担保,保本且收益率较高;诱导保险消费者退保或进行保单质押,获取现金购买非保险金融产品。
3、被利用型案件。指不法机构假借保险公司信用,误导欺骗投资者,进行非法集资。主要手段有:不法机构谎称与保险公司联合,虚构保险理财产品对外售卖,进行非法集资;将投保的险种偷换概念或夸大保险责任,宣称投资项目(财产)或资金安全由保险公司保障,进行非法集资;伪造保险协议,对外谎称保险公司为投资人提供信用履约保证保险,同时以高息为诱饵开展P2P业务;假借保险名义,以筹建相互保险公司、获取高额投资收益为名吸引社会公众投资,或者以“互助计划”、众筹等为噱头,借助保险名义进行宣传,涉嫌诱导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另外,消费者在购买保险过程中要尽量做到“三查、两配合”,即通过保险公司网站、客户热线或保监会、行业协会网站查人员、查产品、查单证,配合做好转账缴费、回访

3. 保险﹑银行﹑证券这三者之间有什么样的关系?


保险﹑银行﹑证券这三者之间有什么样的关系?

4. 银行如何营销保险

银行保险销售人员在做销售的过程中是在与消费者进行如何更好的理财的一种培训,也是更好的解决购买银保产品和理财之间的关系的过程。所以银行保险销售人员的身份基本上就是以理财师的角度与客户进行沟通,了解,建议,进行理财营销。

  我们可以了解到几乎每一个步骤的达成都有赖于和客户的面对面沟通,所以理财营销的第一步就是要成功地约到客户面谈,要注意,所谓面谈,并不是和客户“见一个面”而已,而是要很正式地交谈。面谈的机会可能来自于客户正好要办理某一项业务(例如存款)到银行来,可以利用这个机会向客户发出“面谈”的邀请,如果客户当时有时间就马上请进单独的会客室,如果没有就另约时间,并在该客户资料库里进行相应记录;大部分情况下面谈需要客户经理主动电话约访,所以打电话也是一项很重要的技巧。
        如果成功约到了客户,面谈时该注意些什么呢?一般来讲,每一次成功的面谈都需要达到三个基本要求:第一,是否达到了客户认为的面谈目的(这是我们邀约时向客户传达的信息);第二,是否给客户提供了对他有价值的内容或信息(这会影响到你下一次再邀约该客户时他对你的信任程度);第三,面谈结束时是否成功地引导客户进入了自己想要达到的下一个环节(例如预约下次见面)。为了达到以上这些目标,理财顾问需要在面谈开始前准备许多资料(例如风险承受度测试表、现金流量表或者相关的产品说明书等)、工具(名片、计算器、笔记本等)、以及如何开场、提什么问题,怎么结束等等。

5. 保险﹑银行﹑证券这三者之间有什么样的关系?

保险﹑银行﹑证券这三者之间是都属于金融,都是金融工具的关系。
银行,是依法成立的经营货币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是商品货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证券是多种经济权益凭证的统称,也指专门的种类产品,是用来证明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种特定权益的法律凭证。主要包括资本证券、货币证券和商品证券等。
保险属于契约经济关系 ,从经济角度看,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从社会角度看,保险是社会经济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精巧的稳定器”;从风险管理角度看,保险是风险管理的一种方法。

扩展资料:
金融工具(financialinstruments)是指在金融市场中可交易的金融资产,是用来证明贷者与借者之间融通货币余缺的书面证明,其最基本的要素为支付的金额与支付条件。
金融工具如股票、期货、黄金、外汇、保单等也叫金融产品、金融资产、有价证券。
因为它们是在金融市场可以买卖的产品,故称金融产品;因为它们有不同的功能,能达到不同的目的,如融资、避险等,故称金融工具;
在资产的定性和分类中,它们属于金融资产,故称金融资产;它们是可以证明产权和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凭证,故称有价证券。绝大多数的金融工具或称产品、资产和有价证券具有不同程度的风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银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证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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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他们的主要业务是什么

你好。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他们的主要业务是什么:银行主要业务是储蓄和信贷。简言之就是从储户手中吸取存款(假定利息为每100元钱2元钱),在把这些款项贷款给需要资金的企业或者个人(假定利息为每100元钱5元钱)。从中赚取存款和贷款的利差从中盈利(按照上述情况利息为3元钱)。目的是集中个人手中的小额闲散资金,供应资金缺乏的企业进行生产活动,个人和企业都有有利可图。这些活动大多数发生在银行储蓄网点内,所以叫坐着挣钱;  保险公司集中广大保户的保险金为发生困难的保户解决一时之需。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灾难的的发生是客观存在。但不是在全国同时发生保险公司就是调剂这个“不测风云”的。首先由保险公司制定一些险种。假定为“地震保险”。保险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动员人民来投地震保险保期一年,每人100元钱。出险每人可以获得赔款10万元钱。全国人民有一亿人投了这个保险(还有12亿人没有投保),保险公司共得到保金100亿元钱。当年,某某地发生地震受灾人口100万,其中投保地震保险有8万人。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条款共赔付人民币80亿元钱。当年保险公司在“地震保险”盈利20亿元钱。当然这是一个简单的假设。保险公司为了推广他的险种需要保险公司业务员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去宣传、讲解、动员广大人民来投保。所以,形象地讲为“跑着挣钱”  证券公司主要从事股票、证券的买卖业务。为了更好的促进社会经济活动的发展股,份制公司已经成为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股票交易应运而生。证券公司就是专门为这种交易设立的。其主要业务是:证券、股票的发行、买卖。在发行和买卖的过程中收取佣金(就是手续费)盈利。所以买卖发生的次数越多越好。在证券市场就叫炒作。也就形象地讲为“炒着挣钱”。【摘要】
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他们的主要业务是什么【提问】
你好。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他们的主要业务是什么:银行主要业务是储蓄和信贷。简言之就是从储户手中吸取存款(假定利息为每100元钱2元钱),在把这些款项贷款给需要资金的企业或者个人(假定利息为每100元钱5元钱)。从中赚取存款和贷款的利差从中盈利(按照上述情况利息为3元钱)。目的是集中个人手中的小额闲散资金,供应资金缺乏的企业进行生产活动,个人和企业都有有利可图。这些活动大多数发生在银行储蓄网点内,所以叫坐着挣钱;  保险公司集中广大保户的保险金为发生困难的保户解决一时之需。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灾难的的发生是客观存在。但不是在全国同时发生保险公司就是调剂这个“不测风云”的。首先由保险公司制定一些险种。假定为“地震保险”。保险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动员人民来投地震保险保期一年,每人100元钱。出险每人可以获得赔款10万元钱。全国人民有一亿人投了这个保险(还有12亿人没有投保),保险公司共得到保金100亿元钱。当年,某某地发生地震受灾人口100万,其中投保地震保险有8万人。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条款共赔付人民币80亿元钱。当年保险公司在“地震保险”盈利20亿元钱。当然这是一个简单的假设。保险公司为了推广他的险种需要保险公司业务员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去宣传、讲解、动员广大人民来投保。所以,形象地讲为“跑着挣钱”  证券公司主要从事股票、证券的买卖业务。为了更好的促进社会经济活动的发展股,份制公司已经成为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股票交易应运而生。证券公司就是专门为这种交易设立的。其主要业务是:证券、股票的发行、买卖。在发行和买卖的过程中收取佣金(就是手续费)盈利。所以买卖发生的次数越多越好。在证券市场就叫炒作。也就形象地讲为“炒着挣钱”。【回答】

7. 证券公司营销的基本定义

国内学者田书华博士曾对这个问题进行过深入系统的研究,田书华认为证券公司营销是证券公司为了生存与发展,以客户需要为核心,、满足客户需求的社会行为过程。

证券公司营销的基本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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