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后不抓人怎么办

2024-05-16 02:03

1. 立案后不抓人怎么办

法律分析:如果现有证据满足对嫌疑人进行拘留,而且办案单位在情况允许之下,仍然没有传唤并拘留嫌疑人的,可以向上一级单位或检察院举报。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一般情况下,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经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六十日。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以后,可视案情需要决定什么时间抓人,这没有具体时间规定,案件立案侦查工作开始时,犯罪嫌疑人已经在看守所了。抓到人后先刑拘,30天内转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立案后不抓人怎么办

2. 立案后不抓人怎么办?

法律分析:如果现有证据满足对嫌疑人进行拘留,而且办案单位在情况允许之下,仍然没有传唤并拘留嫌疑人的,可以向上一级单位或检察院举报。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一般情况下,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经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六十日。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以后,可视案情需要决定什么时间抓人,这没有具体时间规定,案件立案侦查工作开始时,犯罪嫌疑人已经在看守所了。抓到人后先刑拘,30天内转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3. 立案后不抓人怎么办

说明证据不足,或者不知道对方在哪,你有证据提供的话可以及时提供。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以后,可视案情需要决定什么时间抓人,这没有具体时间规定,一般情况下,案件立案侦查工作开始时,犯罪嫌疑人已经在看守所了。抓到人后先刑拘,30天内转捕。立案后,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即抓不到人,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若犯罪嫌疑人在逃超出了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通缉的上级机关发布通缉令,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追捕。若是属于发现了案件事实,但是不知道具体的犯罪嫌疑人是谁的情况,应当依据已有的线索继续侦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条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立案后不抓人怎么办

4. 立案后不抓人怎么办

法律分析:如果现有证据满足对嫌疑人进行拘留,而且办案单位在情况允许之下,仍然没有传唤并拘留嫌疑人的,可以向上一级单位或检察院举报。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一般情况下,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经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六十日。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以后,可视案情需要决定什么时间抓人,这没有具体时间规定,案件立案侦查工作开始时,犯罪嫌疑人已经在看守所了。抓到人后先刑拘,30天内转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5. 公安局立案后不抓人怎么办?

刑事案件立案,没有证据是不会拘留任何人的,立案到逮捕是有过程的。当获取证据不够充分时,可能先采取拘传,这是最轻的一种强制措施,即强制到案接受讯问,其持续时间12小时。结束后可能放人,也可能被取保候审或者刑拘。

公安局立案后不抓人怎么办?

6. 立案后抓不到人会怎样

法律分析:公安机关立案后不会进行销案,如果侦查机关抓不到人,属于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在逃的话,公安机关会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将犯罪分子追捕归案,即使抓不到人,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也会进行侦查,收集、调取与犯罪嫌疑人有关的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7. 公安机关立案不抓人怎么办

控告人收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书,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采取以下救济措施。
一、申请复议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书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提出。申请书中要讲明应当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要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二、申请复核
控告人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对上一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三、向检察院投诉
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也可以向同级检察院投诉。
检察院有权利要求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检察院的通知后七日以内,对不予立案的情况、依据和理由作出书面说明,回复人民检察院。
一、公安机关立案的时间标准
1、(1)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2)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通知书后十五日以内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人民检察院。
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五条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在二十四小时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并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
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在接报案时能够当场判断的,应当立即口头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向其他主管机关报案。
对于重复报案、案件正在办理或者已经办结的,应当向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作出解释,不再登记,但有新的事实或者证据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九条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案情重大、复杂的,公安机关可以延长复议、复核时限,但是延长时限不得超过三十日,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二、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申请不立案吗
控告人收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书,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采取以下救济措施。1、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书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提出。申请书中要讲明应当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要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2、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三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行政执法机关的复议申请后三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着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公安机关立案不抓人怎么办

8. 立案抓不到人怎么办

立案抓不到人的解决方法具体如下:
1、立案后抓不到人,公安机关会一直侦查,案件不会撤销,直至抓获犯罪嫌疑人;
2、也可以进行网上追逃,网上追逃是指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在日常公安业务工作中,发挥各自的职责优势,发现可疑人员时,可以及时与公安网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员。
一、立案的条件具体如下:
1、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2、在管辖范围内的;
2、法律条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二、立案的流程具体如下:
1、去立案大厅由值班法官指导立案;
2、准备材料,取号,是否接受调解;
3、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告知或补充资料,符合的受理;
4、受理的接受材料,出具收据,诉讼费通知书,地址确认书,案件受理通知书;
5、7日内缴费交票,换票,未缴费的裁定撤诉。在管辖范围内认为需追责的应立案。
综上所述,立案抓不到人的解决方法具体有立案后抓不到人,公安机关会一直侦查,案件不会撤销,直至抓获犯罪嫌疑人;也可以进行网上追逃,网上追逃是指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在日常公安业务工作中,发挥各自的职责优势,发现可疑人员时,可以及时与公安网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员。
一、网上通缉有哪些条件
网上追逃不同于通缉。在刑事诉讼法中,通缉是一种执行逮捕的特殊形式,它的使用对象是应当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而网上追逃的对象不仅包括办理了逮捕法律手续的在逃犯罪嫌疑人,而且大量的对象是刑事拘留在逃犯罪嫌疑人;通缉令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计算机网络等公开媒体对外发布,为广大公众所知晓,而网上追逃逃犯信息只能在公安网上发布,仅供公安机关查询比对,它对外保密,其受众面仅限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按照公安部公刑(2000)99号关于办理《公安部通缉令》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被通缉人员信息必须先上公安网,录入公安部在逃人员信息数据库,网上追逃已吸收了通缉的部分职能。也就是对未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的特征照片上传到公安部网站,供大家识别和提供消息进行抓捕。所谓网上通缉只是指公安部门内部网络共享全国范围内的通缉犯资料,这样当嫌疑人在其他地方出现时可以马上进行资料对比,提高了抓捕犯人的效率。
(一)是刑事犯罪;(二)犯罪事实清楚;(三)案犯在逃,符合这三个条件就能上网通缉。
并不是说大家都可以从网络上就可以看到所有通缉犯的资料。一般只有部分A、B级通缉犯。
网上通缉令是公安内部使用,不对整个互联网开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时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时限内提议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时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