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经营模式

2024-05-10 12:07

1. 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经营模式

P2P网络借贷平台在英美等发达国家发展已相对完善,这种新型的理财模式已逐渐被身处网络时代的大众所接受。一方面出借人实现了资产的收益增值,另一方面借款人则可以用这种方便快捷的方式满足自己的资金需求。国外成功的P2P网络借贷平台 Zopa:2005年3月在伦敦成立,已拥有超过24万注册会员,除Zopa UK外开发出Zopa Italy, Zopa Japan, Zopa USA。国外成功的P2P网络借贷平台 Prosper:成立于2006年,拥有超过98万会员,超过2亿的借贷发生额,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P2P借贷平台。国内于2007年8月在上海成立首家P2P网络借贷平台,2012年国内P2P进入野蛮生长期,但并无明确的立法。发展至今由P2P的概念已经衍生出了很多模式。中国的网络借贷平台已经超过2000家,平台的模式各有不同,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类:一、担保机构担保交易模式这也是最安全的P2P模式。此类平台作为中介,平台不吸储,不放贷,只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由合作的小贷公司和担保机构提供双重担保。此类平台的交易模式多为“1对多”,即一笔借款需求由多个投资人投资。此种模式的优势是可以保证投资人的资金安全,由国内大型担保机构联合担保,如果遇到坏账,担保机构会在拖延还款的第二日把本金和利息及时打到投资人账户。二、P2P平台下的债权合同转让模式可以称之为“多对多”模式,是一条非典型的道路--P2P的线下模式。借款需求和投资都是打散组合的,自己作为最大债权人将资金出借给借款人,然后获取债权对其分割,通过债权转让形式将债权转移给其他投资人,获得借贷资金。其构架体系可以看作是左边对接资产,右边对接债权,平衡系数是对外放贷金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转让债权,如果放贷金额实际小于转让债权,等于转让不存在的债权,根据《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属于非法集资范畴。三、大型金融集团推出的互联网服务平台此类平台有大集团的背景,且是由传统金融行业向互联网布局,因此在业务模式上金融色彩更浓,更“科班”。四、以交易参数为基点,结合O2O(Online to Offline,将线下商务的机会与互联网结合)的综合交易模式这种小贷模式创建的P2P小额贷款业务凭借其客户资源、电商交易数据及产品结构占得优势,其线下成立的两家小额贷款公司对其平台客户进行服务。线下商务的机会与互联网结合在了一起,让互联网成为线下交易的前台。

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经营模式

2. 中国p2p网络借贷模式的主要业务有哪些

第一种是无担保线上交易模式。这种P2P咨询服务平台只充当“牵线人”的角色, 不承诺保障出资人的本金。

  第二种是有担保线上交易模式。在这种P2P咨询服务平台交易模式中,P2P平台不再是单纯的中介,而是通过与担保机构合作,出借前评估借款人信息以保障出资人的资金安全,同时还负责中期和后期的协助出借人回收资金,同时扮演担保人和联合追款人的双重角色。

  第三种是线下交易模式。P2P咨询服务平台只起到了传播消息的作用,借款方和出借方需当面洽谈,要求借款人提供抵押,对出资人提供担保。

  第四种是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交易模式。这种模式结合了单纯线上交易和线下交易的优势,是目前较为理想的一种P2P网络借款平台交易模式,也是目前绝大多数P2P公司采用的模式。

3. P2P网络投资理财平台的经营范围有哪些

一、P2P网贷平台不能为自身或具有关联关系的借款人融资;
二、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或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也是不允许的
三、作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是不能发售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的;

P2P网络投资理财平台的经营范围有哪些

4. 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经营风险有哪些

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经营风险有如下三点:
经营不善,导致收入不能覆盖成本,平台无法存续。P2P的支出是经营平台所需要的一系列费用,如果平台的交易不活跃,收入不能覆盖收益也很正常,但是这种风险是经营者自身的风险,理论上不会波及到交易主体。
机制设计不合理所导致的出资人信用判断出现失误,导致坏账出现,从而受到损失,交易机制的设计是P2P的核心点,一个良好的交易制度的设计,是可以避免很多风险点出现的。
层面的问题,平台是否会存在利用交易机制设计的漏洞,人为的进行骗贷活动.很多不具备公信力的P2P,应该在这方面会不断的发酵,应该还是会有恶劣的事情出现。

5. p2p网络贷款面向全国的有哪些公司

  P2P理财是通过互联网将人们联系起来,让人们通过互联网直接交互。通过互联网,将借贷双方连接起来,客户群体都是面向全国的。像共赢社、陆金所都是全国性P2P理财公司。
  P2P网络借贷,指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借贷,而P2P理财是指以公司为中介机构,把这借贷双方对接起来实现各自的借贷需求。借款方可以是无抵押贷款或是有抵押贷款,而中介一般是收取双方或单方的手续费为盈利目的或者是赚取一定息差为盈利目的的新型理财模式。
  P2P理财通过互联网将人们联系起来,让人们通过互联网直接交互。P2P使得网络上的沟通变得容易、更直接共享和交互,真正地消除中间商,为企业与个人提供更大的方便。
  市场P2P理财公司众多,产品各不差异,收益率也不一样,建议投资者在选择产品时能理性的、谨慎的选择一款适合自己产品。

p2p网络贷款面向全国的有哪些公司

6. 如何选择正规的p2p网络借贷公司

1、可通过朋友打听或者上网搜集资料,核实该平台是否与民间借贷公司、担保公司和典当行等合作者存在关联,以免造成被骗贷的情况;
  2、可致电P2P平台,以借款人的身份来获取该平台的相关信息,如平台的风控条件和能力,风控团队是否专业,体系是否健全等;
  3、可通过查看该平台的营业执照、平台注册资金、管理团队背景和股东背景等进行判断;
  4、应优先考虑本地的P2P平台,以便实体考察并掌握该平台的相关信息;
  5、需慎重考虑平均利率超过15%的平台,远离高息秒表平台;
  6、可通过第三方平台查询P2P平台的相关信息,如运营时间、成交量等信息;
  7、投资人应该合理分配资金,切忌将所有资金全部押宝于同一平台;
  8、不可迷恋本息保障;

7. 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经营风险有哪些

1.庞氏骗局:庞氏骗局是对金融领域投资诈骗的称呼,金字塔骗局(Pyramid scheme)的始祖,很多非法的传销集团就是用这一招聚敛钱财的,这种骗术是一个名叫查尔斯·庞兹的投机商人“发明”的。庞氏骗局在中国又称“拆东墙补西墙”,“空手套白狼”。简言之就是利用新投资人的钱来向老投资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报,以制造赚钱的假象进而骗取更多的投资。


2.资金池(Cash Pooling)也称现金总库。最早是由跨国公司的财务公司与国际银行联手开发的资金管理模式,以统一调拨集团的全球资金,最大限度地降低集团持有的净头寸。现金池业务主要包括的事项有成员单位账户余额上划、成员企业日间透支、主动拨付与收款、成员企业之间委托借贷以及成员企业向集团总部的上存、下借分别计息等。不同的银行对现金池有具体不同的表述。


3.不合格借款人:指P2P公司未尽到借款人身份真实性核查义务,未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公司以多个虚假借款人的名义发布大量虚假借款信息,吸收公众资金。不合格借款人的存在时常伴随着风险高度集中和违约的集中爆发,也是很多P2P平台“跑路”、“倒闭潮”爆发的根源,高违约率、逾期资金无法追讨等问题严重影响了P2P行业的整体声誉,同时也让投资者的利益受到了严重损害。


4.假标:为了欺骗投资者,假标中的项目描述往往语言不详,故意隐藏借款人资料,也不公开相关的借款合同,抵押证明等文件材料。部分平台为了掩饰假标的真相,甚至不惜使用假身份证伪造借款人,捏造各种借款理由等恶意欺骗投资者。

5.平台网站被黑:许多P2P平台曾遭遇黑客攻击。黑客通过申请帐号、篡改数据、冒充投资人进行恶意提现,“用户隐私被泄露甚至资金被盗事件也发生过,只不过这些尚未见诸报端而已。”通常黑客会进行“精准打击”,即在一个网贷平台处于“薄弱”时下手。

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经营风险有哪些

8. p2p网络借贷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哪些?

p2p网络借贷公司的经营范围会在商事主体备案中体现,一般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宗旨有:(一)办理各项贷款;
(二)办理票据贴现;
(三)办理资产转让;
(四)办理贷款项下的结算;
(五)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资产业务。
贷款公司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信贷额度较高,贷款方式灵活等等-迪蒙网贷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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