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卖二拍流拍后还继续拍卖吗

2024-05-11 17:24

1. 法院拍卖二拍流拍后还继续拍卖吗

法律分析:为了保护债权人利益,若出现二次流拍时,债权人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则可以以财产抵债。若出现二次流拍,而债权人也不同意接受以物抵债,则可以进行第三次拍卖!若第三次拍卖还是再次出现流拍,则不会再次拍卖。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八条  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拍卖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法院拍卖二拍流拍后还继续拍卖吗

2. 法拍房二拍流拍会一定会变卖吗

你好,是有三个阶段,一拍,二拍,变卖,一拍在流拍后通常还可以参与二拍,二拍流拍以后也能参与变卖,但变卖流拍了则本轮执行就结束了,除非该房产再次被执行,否则就不能参与竞拍了!【摘要】
法拍房二拍流拍会一定会变卖吗【提问】
你好,是有三个阶段,一拍,二拍,变卖,一拍在流拍后通常还可以参与二拍,二拍流拍以后也能参与变卖,但变卖流拍了则本轮执行就结束了,除非该房产再次被执行,否则就不能参与竞拍了!【回答】
如果二拍流拍,债权人能一直拖延 不说要或者不要  一直拖到查封权过期吗【提问】
你好,不能的,法院有办案的强制执行时间【回答】
二个月?如果一封二封都不说要,或者老是以凑钱为名,能拖到查封权到期?【提问】
你好,如果迟迟不答复,一直拖延,可以向法院申请续封,经过法院审批后会续封一年,又拖可以再次申请续封,每次一年【回答】
申请续封  法院一定会支持吗?   续封的意思是什么?【提问】
肯定会支持的,不可能说让你一直拖就可以拖到过期的,法院也会一直施压的让债权人给答复的【回答】
现在是  一封和被执行人私下有交易  想撇开二封三封,  一封想 拖延到查封期结束从而 获得更大利益。   (一封是法院院长亲戚)    如果查封权到期后  仍没有进行变卖  二封能提起续封吗?法院会支持吗【提问】
你需要在满差封期前七天之前提出续封,这种情况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一般是会支持的,但是你也说是一封院长亲戚,你可以找律师咨询一下,两百到两千不等,也有免费咨询的,你可以问一下【回答】
就是说,续封 的成功性取决于法院  ,而没有硬性规定?   
   不动产查封期是多长时间呢?【提问】
不动产查封期限是三年。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欠款规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回答】
我查了下,不动产查封期有说二年的,有说三年的[黑线]   是2020年8月查封的【提问】
一般是三年哈亲。【回答】

3. 法院拍卖二拍流拍后还继续拍卖吗

法院拍卖二拍流拍后可以继续拍卖。人民法院委托拍卖动产或不动产时应当确定保留价,如果第一次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动产,人民法院可以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

法院拍卖二拍流拍后还继续拍卖吗

4. 法院拍卖二拍流拍后还继续拍卖吗

法院拍卖二拍流拍后可以继续拍卖
人民法院委托拍卖动产或不动产时应当确定保留价,如果第一次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动产,人民法院可以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动产退还被执行人。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应当首先采取拍卖的方式,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5. 法院拍卖二拍流拍后如何在买

被执行人的房地产经过第一次拍卖而无人竞买,也就是说,此物所蕴含的金钱价值不为大家所接受。

在此种情况下只有两种选择:降价进行拍卖或变卖。法院此时应以怎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物的价值为宗旨对两者进行权衡,不能生硬套法律规定。而本案房地产的价值在短时间内不可能急速上升,以第一次拍卖的保留价进行变卖既最大限度实现了该物的价值,且节约了拍卖成本,迅速地实现了债权。

如果非要被执行人的同意才能变卖,而其又不见踪影,只能降价进行第二次拍卖,此既浪费时间,又得不到各方理想的结果。所以,法院不应降价拍卖,应直接裁定以流拍价变卖该财产给案外人。【摘要】
法院拍卖二拍流拍后如何在买【提问】
被执行人的房地产经过第一次拍卖而无人竞买,也就是说,此物所蕴含的金钱价值不为大家所接受。

在此种情况下只有两种选择:降价进行拍卖或变卖。法院此时应以怎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物的价值为宗旨对两者进行权衡,不能生硬套法律规定。而本案房地产的价值在短时间内不可能急速上升,以第一次拍卖的保留价进行变卖既最大限度实现了该物的价值,且节约了拍卖成本,迅速地实现了债权。

如果非要被执行人的同意才能变卖,而其又不见踪影,只能降价进行第二次拍卖,此既浪费时间,又得不到各方理想的结果。所以,法院不应降价拍卖,应直接裁定以流拍价变卖该财产给案外人。【回答】

法院拍卖二拍流拍后如何在买

6. 法院拍卖流拍怎么办

法院拍卖流拍的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有关流拍如何处理:一是经过三次拍卖仍不能成交时,人民法院应当将所拍卖的股权按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折价抵偿给债权人。二是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7. 法院拍卖房产可否买,房产拍卖流拍后的处理

可以进行购买。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人民法院委托拍卖动产或不动产时应当确定保留价,如果第1次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20%

2、对于第2次拍卖仍流拍的动产,人民法院可以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动产退还被执行人。

3、对于第2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60日内进行第3次拍卖。

3、第3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3次拍卖终结之日起7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3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法院拍卖房产可否买,房产拍卖流拍后的处理

8. 法院拍卖房产一拍二拍和变卖区别

法律分析:主要体现在拍卖的时间不同以及起拍的价格不同。区别具体如下:
1、时间不同。只有标的物第一次司法拍卖(一拍)流拍,法院才会在三十日内安排在同一司法拍卖平台再次拍卖,即二拍。
2、价格不同。一拍的起拍价是过去常说的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则参照市价确定,起拍价不能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七十。二拍的起拍价通常进一步降低,但降价幅度不会超过一拍起拍价的百分之二十。变卖价则是二拍的起拍价。
3、一旦同一标的房产两次司法拍卖都流拍后,法院通常就会在该司法拍卖平台上对标的进行变卖。不同于司法拍卖的竞价周期为48小时,变卖期则会长达60天,但变卖期间,有竞买人出价,变卖期会立即缩短为24小时竞价周期。
须注意的是,参与变卖需交纳变卖价全款,而变卖价则是二拍的起拍价。一拍和二拍,即为司法拍卖,是人民法院在案件强制执行程序中,依法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财产,并对外委托评估被执行人的财产价值,公开处理其财产,以偿清申请执行人债权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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