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计入什么科目

2024-05-16 16:08

1. 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计入什么科目

计入:营业外支出
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存货损毁,应将其静损失计入当期的营业外支出科目。
会计上规定:
1、存货的盘亏和毁损属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存货毁损,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和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然后将净损失转作营业外支出。
2、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生产经营过程发生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的盘亏、毁损、报废净损失,坏账损失,以及遭受自然灾害等人类无法抗拒因素造成的非常损失,经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后,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凡未经税务机关批准的财产损失,一律不得自行税前扣除。

扩展资料
会计处理:
确认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原材料”等科目。
确认盘亏、非常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库存现金”等科目。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固定资产损益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非正常损失,不得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需要转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业外支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非正常损失

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计入什么科目

2. 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计入什么科目

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存货损毁,应将其静损失计入当期的营业外支出科目。
会计上规定:
1、存货的盘亏和毁损属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存货毁损,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和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然后将净损失转作营业外支出。
2、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生产经营过程发生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的盘亏、毁损、报废净损失,坏账损失,以及遭受自然灾害等人类无法抗拒因素造成的非常损失,经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后,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凡未经税务机关批准的财产损失,一律不得自行税前扣除。

会计处理:
确认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原材料”等科目。
确认盘亏、非常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库存现金”等科目。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固定资产损益。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非正常损失,不得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需要转出】。

3. 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计入什么科目

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指因自然灾害等发生毁损、已丧失使用功能而报废非流动资产所产生的清理损失)、捐赠支出、盘亏损失(经批准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非常损失(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的)、罚款支出(行政罚款、税务罚款,其他违法或违背合同而支付的罚款、违约金、赔偿金等)、债务重组损失等。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允许税前扣除,虽然《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规定要取得相关鉴证等材料。

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计入什么科目

4. 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计入哪个科目

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指因自然灾害等发生毁损、已丧失使用功能而报废非流动资产所产生的清理损失)、捐赠支出、盘亏损失(经批准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非常损失(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的)、罚款支出(行政罚款、税务罚款,其他违法或违背合同而支付的罚款、违约金、赔偿金等)、债务重组损失等。

5. 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计入哪个科目

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指因自然灾害等发生毁损、已丧失使用功能而报废非流动资产所产生的清理损失)、捐赠支出、盘亏损失(经批准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非常损失(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的)、罚款支出(行政罚款、税务罚款,其他违法或违背合同而支付的罚款、违约金、赔偿金等)、债务重组损失等。

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计入哪个科目

6. 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计入什么科目

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营业外支出
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指因自然灾害等发生毁损、已丧失使用功能而报废非流动资产所产生的清理损失)、捐赠支出、盘亏损失(经批准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非常损失(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的)、罚款支出(行政罚款、税务罚款,其他违法或违背合同而支付的罚款、违约金、赔偿金等)、债务重组损失等。

营业外支出的账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固定资产毁损报废净损失)
        待处理财产损溢(资产盘亏净损失)
        库存商品(对外捐赠,成本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对外捐赠视同销售=计税价或公允价或市场价×税率)
        银行存款等(支付罚款、违约金等)
期末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外支出

7. 存货、自然灾害损失应该计入什么会计科目?

注意区分以下四种与存货有关的特殊情形: (1)入库前发生的合理损耗,记入存货的成本,不合理损耗,不应计入存货的成本,根据发生损耗的具体原因,计入对应的科目中。 (2)应从供应单位、外部运输机构等收回的物资短缺或其他赔款,冲减物资的采购成本; (3)因遭受意外灾害发生的损失和尚待查明原因的损耗,应先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待查明原因后转入“营业外支出”。 (4)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等进货费用,应计入所购商品成本。在实务中,企业也可以先进行归集,期末再根据所购商品的存销情况进行分摊。

存货、自然灾害损失应该计入什么会计科目?

8. 因自然灾害发生的固定资产的净损失计入什么科目

法律分析:固定资产毁损的净损失是指固定资产获得的收入不够抵补处置费用和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所发生的损失。企业发生损毁的固定资产的净损失应计入“营业外支出”会计科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