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维修基金必须交吗

2024-05-06 04:27

1. 房屋维修基金必须交吗

房屋维修基金必须要交。房屋维修基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房屋维修基金一般来说是退不的,如果是公共维修基金的话,要经业主委员会同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维修基金移交给物业管理企业代,但是不能退给个人。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六条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前款所列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房屋维修基金必须交吗

2. 房屋维修基金必须交吗

法律分析:
房屋维修基金是需要交到开发公司或者是物业公司的。是每家每户都需要交的。            
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六条  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前款所列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第八条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九条 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 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所有。

3. 房屋维修基金必须交吗


房屋维修基金必须交吗

4. 房屋维修基金必须交吗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房屋维修基金其住户是必须要交的,是需要交到开发公司或者是物业公司的。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六条
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前款所列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第八条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九条
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 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所有。

5. 房屋维修基金在那交

交给物业即可
根据住建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1、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
2、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3、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房屋维修基金在那交

6. 房子维修基金必须交吗

买房对于每个家庭而言都是人生大事,但是不少购房者对购买流程不是很了解,以为缴纳了水电费、首付,并办理好贷款后就能安心等待交房通知了,但在交房时却被要求支付一笔房子维修基金,那么房子维修基金必须交吗?住宅维修基金怎么交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房子维修基金必须交吗
 

:业主在办理房屋交房手续之前,就需要缴纳房子维修基金,业主可以选择直接将房子维修基金存入房子维修基金专户内,或是委托房地产开发商代为交纳,房地产开发商收到款项后,需在三十日内将房子维修基金存入房子维修基金专户内。
 
 

二、住宅维修基金怎么交
 

1、在交纳住宅维修基金的时候,需带上购房者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商品房买卖合同,若已办理好房屋过户手续,还需带上商品房卖契,如果购房者为现役军人,还需带上军人证。
 
 

2、交纳人按要求填写住宅维修基金分户卡,相关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及分户卡进行审核,并确定住宅维修基金的数额。交纳人对打印出来的分户卡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3、交纳人按要求交纳足额的住宅维修基金,拿到“住宅维修基金专用收据”的第二联和第四联后,带上第四联到当地的房地产权属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总结:房子维修基金必须交吗的相关内容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相信大家已经对房子维修基金有了更多的了解,希望能够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们。业主在交房之前就必须缴纳房屋维修基金,这样在房屋保质期到期后,一旦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就可以使用房屋维修基金进行维修。

7. 房屋维修基金必须交嘛

法律分析:房屋维修基金一定要交,维修基金的具体标准由当地房产行政部门确定。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每一个住户在购买新房的时候都是需要缴纳维修基金的,换句话说,维修基金是必须要交的,如果不交的话,对业主自身的利益是会有较大的损害的。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六条 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前款所列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2]

房屋维修基金必须交嘛

8. 房屋维修基金必须交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房屋维修基金其住户是必须要交的,是需要交到开发公司或者是物业公司的。
一、法院执行费怎么收取
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没有执行数目或者是价额的,每件需要交纳五十元到五百元。对于执行的金额或者是价额不超过一万块的,每件交纳五十元。对于那些超过了一万元到五十万元的部分,会依法按照百分之一点五进行交纳。对于超过了五十万元到五百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一去进行交纳。
二、维修基金是名字可以改吗?
维修基金不需要改名字,维修基金是跟着房产证上的名字的更改而更改的,维修资金需要办理更名手续。房屋维修基金只在第一次购房时交纳,以后产权转移时钱随房走。一套房子只需要交纳一次维修基金,房子在转让时,不需要重新交纳维修基金的。
三、没办房产证需要交物业费吗
没办房产证也要交物业费。
从法律上来说物业公司与开发公司是两个主体。不动产权证下不来跟不交物管费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不动产权证没下来,但是已经实际入住的,也是需要交物业费。物业管理费是用于整个小区维护保养、维持小区正常持续运行所必需的费用,并非物业公司的经营性收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六条
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前款所列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第八条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九条
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