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非攻》文言文翻译

2024-05-13 08:17

1. 墨子《非攻》文言文翻译

【古文】:子墨子言曰:“今天下之所誉善者,其说将何哉1?为其上中天之利,而中中鬼之利,而下中人之利,故誉之与?意亡非为其上中天之利,而中中鬼之利,而下中人之利,故誉之与?虽使下愚之人,必曰:‘将为其上中天之利,而中中鬼之利,而下中人之利,故誉之’。译文:现在有一个人,进入了别人家的果园,偷走了人家的桃子和李子。大家听说了就会责骂他,居上位执政的人捕获他之后会惩罚他。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他损害了别人的利益而使自己得到好处。至于偷别人的狗、猪、鸡等家畜家禽的人,他不道德的程度又超过了进入别人果园偷桃李的人。

墨子《非攻》文言文翻译

2. 墨子非攻,全文翻译

墨子非攻,全文翻译:
现在有一个人,进入了别人家的果园,偷走了人家的桃子和李子。大家听说了就会责骂他,居上位执政的人捕获他之后会惩罚他。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他损害了别人的利益而使自己得到好处。至于偷别人的狗、猪、鸡等家畜家禽的人,他不道德的程度又超过了进入别人果园偷桃李的人。这是什么原因呢?因为对别人的损害更加大了,他的不道德就更加厉害了,罪责也更加深厚。至于潜入别人家牛栏、马厩,牵走人家牛和马的人,他不道德的程度又超过了偷别人的狗、猪、鸡的人。这是什么原因呢?因为对别人的损害更加大了。如果对别人的损害更加大了,他的不道德就更加厉害了,罪责也更加深厚。至于杀死无罪之人,拖走他的衣服,拿走戈和剑的人,他不道德的程度又超过了潜入别人家牛栏、马厩并牵走人家牛和马的人。这是什么原因呢?因为对别人的损害更加大了。如果对别人的损害更加大了,他的不道德就更加厉害了,罪责也更加深厚。对此,世上有道德之人都明白其中的道理并会认为它们不对,说这些是不道德的。现在到了放肆的攻打他国这件事上,却不知道不对了,反而随着称赞它,说是道德的。这能说是知道道德和不道德的分别吗?
杀死一个人是不道德的,必会有一条死罪。如果按照这种说法类推,杀死十个人就是十倍的不道德,必会有十条死罪;杀死一百人就是一百倍的不道德,必会有一百条死罪。对此,世上有道德之人都明白其中的道理并会认为它们不对,说这些是不道德的。现在到了放肆的进行不道德的事攻打他国这件事上,却不知道不对了,反而随着称赞它,说是道德的。实在不知道这是不道德的,所以才会记载下来留给后世。如果知道是不道德的,又怎么解释把那些不道德的事记载下来并留给后世这件事呢?
现在有些人,看到的黑色较少时说是黑色,看到的黑色多了时就说是白色,那么大家一定会认为这人不知道黑色和白色的区别;尝到的苦较少时说是苦的,尝到的苦多了时就说是甜的,那么大家一定会认为这人不知道甜和苦的区别。现在做了小的错事,就明白是不对的。大的错事如攻打他国,却不知道不对了,反而随着称赞它,说是道德的。这能说是知道道德和不道德的区别吗?!“由此可知道普天下的君子们,在区分道德与不道德上是多么混乱啊。”


请采纳  谢谢  楼主好心人

3. 《墨子·非攻》

非攻:反对攻伐掠夺的不义之战
墨子认为,当时进行的战争均属掠夺性非正义战争,在《非攻》诸篇中,反复申诉非攻之大义,认为战争是凶事。他说,古者万国,绝大多数在攻战中消亡殆尽,只有极少数国家幸存。这就好比医生医了上万人,仅仅有几人痊愈,这个医生不配称之为良医一亲友,战争同样不是治病良方。历史上好战而亡的统治者不可胜数。这无异于给那些企图通过攻战来开疆拓土吞并天下的人以当头棒喝。所以墨子主张,以德义服天下,以兼爱来消弭祸乱。在墨子眼里,兼爱可以止攻,可以去乱。兼爱是非攻的伦理道德基础,非攻是兼爱的必然结果。
墨子主张非攻,是特指反对当时的“大则攻小也,强则侮弱也,众则贼寡也,诈则欺愚也,贵则傲贱也,富则骄贫也”的掠夺性战争。墨子以是否兼爱为准绳,把战争严格区分为“诛”(诛无道)和“攻”(攻无罪),即正义与非正义两类。“兼爱天下之百姓”的战争,如禹攻三苗、商汤伐桀、武王伐纣,是上中(符合)天之利、中中鬼之利、下中人之利的,因而有天命指示,有鬼神的帮助,是正义战争。反之,大攻下,强凌弱,众暴寡,“兼恶天下之百姓”的战争。是非正义的。
墨子还坚决无情地揭发当时战争给人民带来的沉重无尽的灾难。①贻误农时,破坏生产。农业是斩断了老百姓的衣食之源。②抢劫财富,不劳而获。窃入桃李,抢人犬豕鸡豚、牛马,杀人越货者,“谓之不义”,攻小国,“入其沟境,刈其庄稼,斩其树木”,同样是“不与其劳就其实,以非其所有而取”的不义行为。③残害无辜,掠民为奴。墨子指出,大国君主命令军队攻小国,“民之格者,则迳杀之。不格者,则系操而归。丈夫以为仆圉胥靡,妇人以为舂酋。”

《墨子·非攻》

4. 谁有《墨子.非攻中》和《墨子.非攻下》的原文?

墨子·非攻(下) 
【古文】:子墨子言曰:“今天下之所誉善者,其说将何 哉1?为其上中天之利,而中中鬼之利,而下中人之利,故誉之与?意亡非为其上中天之利,而中中鬼之利,而下中人之利,故誉之与?虽使下愚之人,必曰:‘将为其上中天之利,而中中鬼之利,而下中人之利,故誉之’。今天下之所同义者,圣王之法也。今天下之诸侯将犹多皆免攻伐并兼,则是有誉义之名,而不察其实也。此譬犹盲者之与人,同命白黑之名,而不能分其物也,则岂谓有别哉?是故古之知者之为天下度也,必顺虑其义,而后为之行,是以动则不疑,速通成得其所欲,而顺天鬼百姓之利,则知者之道也。是故古之仁人有天下者,必反大国之说,一天下之和,总四海之内,焉率天下之百姓,以农臣事上帝山川鬼神。利人多,功故又大,是以天赏之,鬼富之,人誉之,使贵为天子,富有天下,名参乎天地,至今不废。此则知者之道也,先王之所以有天下者也。

5. 求翻译: 墨子写的《非攻》全文

现在有一个人,进人家果园,偷人家桃李,大家听到就谴责他,上面执政的人捉获就惩罚他。这为什么呢?因为他损人利己。至于偷人家鸡犬大猪小猪的,比进人家果园偷桃李更不义。这是什么原故呢?因为他损人更多。如果损人越多,他越是不仁,罪越重。至于进人家牲口棚,牵走人家马牛的,这比偷人家鸡犬大猪小猪更不义。这是什么原故呢?因为他损人更多。如果损人越多,他越是不仁,罪越重。至于杀无辜的人,剥下人家的衣服皮袄,拿走戈剑,这比进人家牲口棚牵走马牛又更不义。这是什么原故呢?因为他损人更严重。如果损人越严重,他就越不仁,罪越大。现今天下君子,都知道这些事,说它们不义。今天最不义的事,是进攻别国,却不知道谴责,反而称赞它,说它是义。这能说知道义与不义的分别吗?
    杀一个人,说它不义,一定构成一个死罪了。如果照这个说法类推下去,杀十个人,十倍不义,必定构成十个死罪了;杀一百个人,一百倍不义,必定构成一百个死罪了。今天最不义的事,是进攻别国,却不知道反对,反而称赞它,说它义。这是确实不知道进攻别国是不义的,所以把称赞的话记载下来传给后世。如果知道它是不义的,那还有什么理由记载不义的事传给后世呢?
    现在有人在这里,见一点黑说是黑,见一片黑却说是白,那么一定以为这人是不知辩别黑白的了。尝一点苦说苦,尝多了苦却说是甜,那么一定以为这个人是不知辩别苦甜的了。今天干小的坏事,能够知道而且谴责它;干大的坏事,攻打别国,就不知道谴责,反而称赞它,说它义;这能说知道辨别义与不义吗?由此可知世上的君子,分辨义与不义是多么混乱啊。 

如果有帮到您 请给予好评  谢谢拉#^_^#祝您愉快

求翻译: 墨子写的《非攻》全文

6. 墨子非攻原文及翻译

【古文】:子墨子言曰:“今天下之所誉善者,其说将何哉1?为其上中天之利,而中中鬼之利,而下中人之利,故誉之与?意亡非为其上中天之利,而中中鬼之利,而下中人之利,故誉之与?虽使下愚之人,必曰:‘将为其上中天之利,而中中鬼之利,而下中人之利,故誉之’。译文:现在有一个人,进入了别人家的果园,偷走了人家的桃子和李子。大家听说了就会责骂他,居上位执政的人捕获他之后会惩罚他。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他损害了别人的利益而使自己得到好处。至于偷别人的狗、猪、鸡等家畜家禽的人,他不道德的程度又超过了进入别人果园偷桃李的人。

7. 非攻的墨子

墨子主张“兼爱”,其实质是“爱利百姓”。以“兴天下大利,除天下之害”为己任。所以墨家之徒的言论行动,皆以国家、百姓、人民之利为准绳。周朝进入春秋战国时期,战争频仍,土地荒芜,死者遍野,民不聊生,广大人民群众渴望弥兵息战,休养生息。墨子体察到下层的民情,代表小生产者及广大百姓的利益,提出了“非攻”的主张,就这一点讲,是有积极意义的。自古及今,不论什么形式的战争,其受害最深的首先是人民群众。为什么“非攻”,确立什么样的准则及采取什么样的对策才能达到目的,在《墨子》一书中大致可以归纳以下几点。

非攻的墨子

8. 《先秦散文·墨子·非攻上》原文鉴赏

 《先秦散文·墨子·非攻上》原文鉴赏
   今有一人,入人园圃①,窃其桃李,众闻则非之,上为政者得则罚之。此何也?以亏人自利也。至攘人犬豕鸡豚者,其不义,又甚入人园圃窃桃李。是何故也?以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②,罪益厚。至入人栏厩③,取人马牛者,其不仁义,又甚攘人犬豕鸡豚。此何故也?以其亏人愈多。苟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罪益厚。至杀不辜人也,拖其衣裘④,取戈剑者,其不义,又甚入人栏厩取人马牛。此何故也?以其亏人愈多。苟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矣,罪益厚。当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谓之不义。今至大为不义攻国⑤,则弗知非,从而誉之,谓之义,此可谓知义与不义之别乎?杀一人,谓之不义,必有一死罪矣。若以此说往,杀十人,十重不义,必有十死罪矣;杀百人,百重不义,必有百死罪矣。当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谓之不义。今至大为不义攻国,则弗知非,从而誉之,谓之义,情不知其不义也⑥。故书其言,以遗后世。若知其不义也,夫奚说书其不义以遗后世哉?今有人于此,少见黑曰黑,多见黑曰白,则必以此人为不知白黑之辩矣⑦;少尝苦曰苦,多尝苦曰苦,则必以此人为不知甘苦之辩矣。今小为非,则知而非之;大为非攻国,则不知非,从而誉之,谓之义,此可谓知义与不义之辩乎?是以知天下之君子也,辩义与不义之乱也。
  【注释】 ①园圃:种树为园,种菜为圃。这里指果园。 ②兹:同滋,更加。 ③栏厩:指牲口棚。厩:马棚。 ④拖:夺取。⑤今至大为不义攻国:原文脱“不义”二字,今据毕沅《墨子注》和后文补。 ⑥情:通“诚”,实在。 ⑦则必以此人为不知白黑之辩矣:原文脱“必”、“为”二字,今据孙诒让校和后文补,辩,同“辨”。
  【今译】 现在假如有一个人,跑进人家的果园,偷窃那里的桃子和李子,人们听说后,都会认为他的行为是错的,当政的长官抓住了他,就会处罚他。这是什么缘故呢?因为他损人利己。至于偷盗人家狗猪鸡的行为,它的不义,又超过进入人家果园偷窃桃李的行为。这是什么缘故呢?因为它损害别人的程度更深,它的不仁就更加严重,罪过更大。至于闯入人家的牲口棚,牵走人家马牛的行为,它的不仁义,又超过偷盗人家的狗猪鸡。这是什么缘故呢?因为它损害别人的程度更深。如果损害别人的程度更深,他的不仁也严重,罪过就更深重。至于妄杀无辜的人,抢剥他的衣裘,夺取戈剑的行为,它的不义,又超过闯入别人牲口棚牵走马牛。这是什么缘故呢?因为它损害别人的程度更深。如果他损人更多,他的不仁就更严重,罪过就更深重。对此,天下的君子都懂得谴责他们,认为这样做不对。现在有人大行不义,竟至于攻打别人的国家,人们反而不懂得去谴责他,反而跟着加以赞美,称之为义举,这样难道说是懂得义与不义的区别吗?杀死一个人,人们谴责是不义,必定构成一条死罪了。如果依照这种道理类推下去,杀死十个人,就是十倍的不义,必定构成十重死罪;杀死一百人,就是百倍的不义,必定构成百重死罪。对此,天下的君子都懂得谴责他们,认为这样做不对。如今有人大行不义,竟至于攻打别人的国家,却不知道去谴责他,反而跟着赞美他,称之为义举,这真是不懂得他的不义了。因而记下他的话,传给后世的人。如果他们知道这是不合乎义的,那为什么还要记下这些不义的行为,留传到后世呢?现在如果有这样的人,看到一点黑色的,不能说是黑色的,多看见些黑色,反就说是白色的,那么人们一定认为他黑白不分了;稍尝些苦味还说是苦的,多尝些苦味反就说是甜的,那么人们一定认为他不辨甘苦了。现在,对于犯了小的过失,人们都知道说他不对;对于犯了大罪过,竟至攻打别人的国家,人们却不懂得去谴责他,反而跟着赞美,称之为义举,这能说是懂得义与不义的区别吗?由此可见,现在天下的君子,判断义与不义的观念是多么混乱呵。
  【集评】 明·孙月峰:“从小到大,归到攻国之非,章法斐然。”(《诸子汇函》卷九)
   
  民国·张之纯:“从窃小物说起,渐说到杀人越货,已与攻城争地者紧逼,却从杀一人提入空际,笔如游龙。”
  又:“层层逼紧,有项庄拔剑,意在沛公之妙。”(《评注诸子菁华录·墨子》)
  【总案】 《非攻》共上中下三篇,宗旨都是反对不义之战,本文是其上篇。作者主要采用类比法展开驳论。从“入人园圃,窃其桃李”者“人皆非之”入手,分别说到“攘人犬豕、鸡豚者”,“入人栏厩,取人马牛者”,“杀不辜人,夺其衣裘,取戈剑者”,这些亏人自利现象,天下君子皆知非之,谓之不义。而对攻人之国者却不知非,反誉之为义,“此可谓知义与不义之别乎?”通过类比把问题提到一定公理公德范围之内。接着,从“杀一人谓之不义,必有一死罪”,杀十人有十罪,杀百人有百罪;说到攻人之国者,杀无数人,反谓之义,这岂不大谬?最后,以“少见黑曰黑,多见黑曰白”,“少尝苦曰苦,多尝苦曰甘”的背谬现象,类推少为非知非,攻人之国这样多为非反而不知非,可见天下君子竟不知义与不义之辨。这样批驳,概念清晰,推理缜密,环环相扣,立论显得颠扑不破。通篇自觉运用矛盾律,尤为娴熟出色。由于作者总是以极普通的事实为根据,论证步步扎实,只要你承认第一步,就不能不承认第二步、第三步,直至使人完全信服,所以说服力是很强的。全文一气呵成,不同于他篇之自设问答或缀集语录,可能出自墨翟本人之手。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