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前扣除管理费用

2024-05-10 17:45

1. 税前扣除管理费用

算式没错。
计算的是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
管理费用90,其中业务招待费25,按3.5扣除业务招待费
管理费用税前扣除:90-25,这里是把全部业务招待费25都剔除了,就是按照25万都不能扣除来计算的。
90-25+3.5,这里把可以税前扣除的3.5万又加回来了。实际扣除额就是68万+3.5万

税前扣除管理费用

2. 管理费税前扣除比例

问题有点外行。土地增值税的扣除是比较复杂的,扣除项目及其金额要区别主体(是否房地产企业)、以及标的(新、旧房产)
其中第二项——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简称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①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②前期工程费、③建筑安装工程费、④基础设施费、⑤公共配套设施费及⑥开发间接费用。
开发间接费是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但要注意“直接”两个字,所以工资能否扣,怎么扣要看该人是否直接从事这活动。
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①销售费用、②管理费用、③财务费用。开发费用在从转让收入中减除时,不是按实际发生额,而是按标准扣除,标准的选择取决于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
(1)纳税人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贷款证明的。
①利息支出据实扣,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
②其他开发费用按地价款和房地产开发成本计算的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
所以,广告费肯定是不据实扣除的。
一般房地产要做土增清算,这个一般人做不了,我们税务师事务所是专业做这个的。

3. 所有的管理费用都可以在税前扣除吗?

不可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不得税前扣除。根据此规定,企业无论是接受关联方还是非关联方提供的管理或其他形式的管理服务而发生的管理费,不得税前扣除。拓展资料:税前扣除主要指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前可以扣除的项目。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86号)明确规定,母公司为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各种服务而发生的费用,应按照独立企业之间公平交易原则确定服务的价格,作为企业正常的劳务费用进行税务处理。母公司向其子公司提供各项服务,双方应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明确规定提供服务的内容、收费标准及金额等。凡按上述合同或协议规定所发生的服务费,母公司应作为营业收入申报纳税,子公司作为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母公司向其多个子公司提供同类项服务,其收取的服务费可以采取分项签订合同或协议收取,也可以采取服务分摊协议的方式,即由母公司与各子公司签订服务费用分摊合同或协议,以母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服务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并附加一定比例利润作为向子公司收取的总服务费,在各服务受益子公司(包括盈利企业、亏损企业和享受减免税企业)之间按《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合理分摊。母公司以管理费形式向子公司提取费用,子公司因此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不得在税前扣除

所有的管理费用都可以在税前扣除吗?

4. 费用税前扣除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第二十八条 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一条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二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第四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第五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5. 管理费用扣除标准

管理费用扣除标准:1、关于已销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当期准予扣除的已销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按当期已实现销售的可售面积和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确认。2、关于开发企业发生的应计入开发产品成本中的费用,包括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土地征用及拆迁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开发间接费用扣除。3、应付费用。开发企业发生的各项应付费用,可以凭合法凭证计入开发产品计税成本或进行税前扣除,其预提费用除税收另有规定外,不得在税前扣除。4、关于维修费用的扣除。开发企业对尚未出售的开发产品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合同规定对已售开发产品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修理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准予在当期扣除。5、关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扣除。开发企业将已计入销售收入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按规定移交给有关部门、单位的,应于移交时扣除。代收代缴的维修基金和预提的维修基金不得扣除。6、关于开发企业在开发区内建造的会所、停车场库、物业管理场所、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馆、幼儿园等配套设施扣除。7、关于开发企业建造的售房部和样板房,凡能够单独作为成本对象进行核算的,可按自建固定资产进行处理,其他一律按建造开发产品进行处理。售房部、样板房的装修费用,无论数额大小,均应计入其建造成本。8、关于固定资产折旧扣除。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转作固定资产的,可按税收规定扣除折旧费用;未转作固定资产的,不得扣除折旧费用。9.关于借款利息的扣除处理:①开发企业为建造开发产品借入资金而发生的符合税收规定的借款费用,属于成本对象完工前发生的,应配比计入成本对象;属于成本对象完工后发生的,可作为财务费用直接扣除。②开发企业向金融机构统一借款后转借给集团内部其他企业、单位使用的,借入方凡能出具开发企业从金融机构取得借款的证明文件,其支付的利息准予按税收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③开发企业将自有资金借给全资企业(包括分支机构)和其他关联企业的,关联方借入资金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未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准予按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数额内税前扣除。

管理费用扣除标准

6. 各项费用税前扣除标准

法律分析:一、企业所得税各项费用税前扣除的标准 1、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且不得超过收入的5‰; 2、广告宣传费---收入的15%,超出部分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3、职工福利费---工资总额的14%;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7. 管理费用扣除标准

理费用科目比较大,里面包含的类目虽然很多,但是不在税法规定范围内的费用不能乱列入管理费用的,而且像职工福利费、业务招待费等费用有限额标准的,超出标准的费用是不允许在所得税扣除的,而像研发费用这种,国家鼓励企业研发,实行175%的加计扣除。原则上说,只要是公司正常发生符合税务规定的费用,且相关费用未超过标准,都是可以税前扣除。是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管理费用的发生主体为企业的行政管理部门,这一点将管理费用和制造费用、销售费用予以区别。管理费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员薪酬以及三项费用、差旅费、办公费、由行政管理部门使用的各项固定资产折旧及修理费用、行政管理部门使用的低值易耗品摊销、企业董事会发生的日常开支、咨询费、中介机构费用、诉讼费、业务招待费、会议费、租赁费等。【拓展资料】管理费用—办公费—书报费/印刷费/日常办公用品费/消耗用品费/年检/审计费/其他说明:本二级科目包含六个三级科目,其中“书报费”指管理部门购书,订报刊杂志的费用,“印刷费/复印费”指印名片、劳动合同、公司内部报纸等,“日常办公用品”指管理部门每月按预算标准购买的办公用品及为新员工购买的小件办公品,以及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用色带、墨盒、墨粉、复印纸等,“消耗用品费”主要指人事总务部购咖啡,茶叶,纸杯,纯净水,矿泉水,纸巾以及洗手间用的洗手液,消毒液,手纸等,“年检/审计费”指企业参加工商联合年费,企业变更费,企业验资审计费等。“其他”包括财务部购发票费,财务报表,财务帐本和封皮,以及复印费等。

管理费用扣除标准

8. 管理费用扣除标准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一)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二)自创商誉;
(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四)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六条 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