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是检察院管吗

2024-05-18 19:29

1. 监狱是检察院管吗

法律分析:监狱是归检察院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监狱的最高行政主管部门是司法部,归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一般监狱管理局直接管理,监狱管理局是司法局的二级机构。人民检察院对监狱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依法实行监督。监狱的管理人员是人民警察,监狱的人民警察依法管理监狱、执行刑罚、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等活动,受法律保护。监狱的设置、撤销、迁移,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十条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监狱工作。

监狱是检察院管吗

2. 检察院能管监狱吗

法律分析:监狱归司法行政部门管理,即司法厅、司法局。 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对监狱进行法律监督权。
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监狱检察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监狱检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等法律规定,结合监狱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人民检察院监狱检察的任务是: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在刑罚执行活动中的正确实施,维护罪犯合法权益,维护监狱监管秩序稳定,保障惩罚与改造罪犯工作的顺利进行。

3. 检察院能管监狱吗?

法律分析:
监狱归司法行政部门管理,即司法厅、司法局。 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对监狱进行法律监督权。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监狱检察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监狱检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等法律规定,结合监狱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人民检察院监狱检察的任务是: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在刑罚执行活动中的正确实施,维护罪犯合法权益,维护监狱监管秩序稳定,保障惩罚与改造罪犯工作的顺利进行。

检察院能管监狱吗?

4. 监狱属于检察院吗

监狱归监狱管理局管,监狱管理局在行政上归司法厅管。监狱对罪犯正确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监狱对罪犯应当依法监管,根据改造罪犯的需要,组织罪犯从事生产劳动,对罪犯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技术教育。
一、死缓要坐牢吗
法律规定,死期缓刑执行罪犯依法要在监狱执行刑罚改造。
法律依据:《监狱法》第二条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
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
第十五条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二、监狱应对罪犯采取哪些教育改造措施
1.监狱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对罪犯进行扫盲教育、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经考试合格的,由教育部门发给相应的学业证书。
2.监狱应当根据监狱生产和罪犯释放后就业的需要,对罪犯进行职业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的,由劳动部门发给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
3.监狱鼓励罪犯自学,经考试合格的,由有关部门发给相应的证书。
4.罪犯的文化和职业技术教育,应当列入所在地区教育规划。监狱应当设立教室、图书阅览室等必要的教育设施。
5.监狱应当组织罪犯开展适当的体育活动和文化娱乐活动。
6.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以及罪犯的亲属,应当协助监狱做好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
7.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必须参加劳动。
8.监狱根据罪犯的个人情况,合理组织劳动,使其矫正恶习,养成劳动习惯,学会生产技能,并为释放后就业创造条件。
9.监狱对罪犯的劳动时间,参照国家有关劳动工时的规定执行;在季节性生产等特殊情况下,可以调整劳动时间。罪犯有在法定节日和休息日休息的权利。
10.监狱对参加劳动的罪犯,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报酬并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
11.罪犯在劳动中致伤、致残或者死亡的,由监狱参照国家劳动保险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刚从监狱出来把罚金交了是马上就可以坐飞机吗
刚从监狱释放出来,把处罚金交了,可以坐飞机,但是服刑交罚金和坐飞机是没有必然联系的。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其基本职能是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刑罚,对他们实施惩罚和改造。因此,我国监狱法是调整监狱对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刑罚、实施惩罚和改造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这表明、我国监狱既是对徒刑犯执行刑罚的场所,又是对死缓犯执行刑罚的场所,并且担负着惩罚和改造罪犯两项基本职能。这种调整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我国监狱法的社会主义特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条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第三条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第十条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监狱工作。

5. 检察院权利大不大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和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和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实行逮捕和提起公诉。 
3. 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走私犯罪侦查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对犯罪嫌疑人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起诉或者不予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提出抗诉;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8.依法保障公民对违法的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控告、申诉的权利,追究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人的法律责任,受理公民的控告、检举和申诉。
 
***这关键看你怎么用好检察权,如果想为自己谋私利那再小的权也可以被你用得足够大,如果你不想谋私利,再大的权也只是份工作。
判多少检察官说了不太算,最后是法官说了算
现在监督比较完善了,案子在检察院不太可能卡下来做不诉
不过权利小了,责任也小了
现在公检法是一家,法院一般判决不会偏离检察院起诉求刑的范围,所以检察官写少一点点,或者换个罪名,还是有作用的,而且还木有风险,从这个角度,检察官的权力还是很好用的。
。。。不过如果你是要当检察官,还是奉公守法吧。。。权力用着爽,副作用也会让你很爽

检察院权利大不大

6. 检察院的权利大吗

法律分析:检察院的实际权力:一、侦查权。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主要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等职能部门,主要从事此类侦查工作。侦查权,带有鲜明的行政执法色彩。二、批准或决定逮捕权。法律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由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三、公诉权。法律规定,公诉权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统一行使。每个检察机关,都有一个强大的公诉部门。在上海市二分检,公诉处是第一大处。法庭上的公诉人,其对应方就是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一般是刑事辩护律师。公诉人、辩护人以及法官这三方具体职责不同,但努力方向都是维护公正司法,是法律职业共同体。四、法律监督权。这项权力的实施范畴非常广。例如,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对人民法院的刑事、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对监狱、看守所等监所是否依法履职实行监督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7. 检察院有权利吗?

法律分析:
有下列权利:
(一)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二)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其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
(三)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四)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检察院有权利吗?

8. 检察院的权利大吗?

法律分析:
检察院的实际权力:
一、侦查权。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主要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等职能部门,主要从事此类侦查工作。侦查权,带有鲜明的行政执法色彩。
二、批准或决定逮捕权。
法律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由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公诉权。
法律规定,公诉权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统一行使。每个检察机关,都有一个强大的公诉部门。在上海市二分检,公诉处是第一大处。法庭上的公诉人,其对应方就是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一般是刑事辩护律师。公诉人、辩护人以及法官这三方具体职责不同,但努力方向都是维护公正司法,是法律职业共同体。
四、法律监督权。
这项权力的实施范畴非常广。例如,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对人民法院的刑事、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对监狱、看守所等监所是否依法履职实行监督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