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信托为什么优于保险

2024-05-06 03:17

1. 家族信托为什么优于保险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第一,能处理的财产类型更多与保险只能处理现金资产不同,家族信托和遗嘱可以处理的财产类型更多,几乎可以处理所有类型的财产,甚至包括收藏艺术品、专利权等,尤其是家族信托具有的灵活性是目前其他任何财富管理工具都无法比拟的。但目前国内的家族信托在处理一些类型财产上还存在一定的限制,随着家族信托业务在国内的逐渐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逐渐完善,国内家族信托能够处理的财产类型也会逐渐丰富。比起国内家族信托业务刚刚兴起时,能处理的财产类型已经从单一的现金类资产扩展到债权、股权、不动产、保险等。
第二,受益人范围更广。
遗嘱的受益人是本人以外的任何人或机构;保险的受益人通常是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有亲属关系的人;家族信托的受益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非自然人,甚至是未出生的人。所以家族信托不仅能守住创富一代的钱,还能最大限度地保住二代、三代甚至之后几代的钱,从而打破“富不过三代”的魔咒。【摘要】
家族信托为什么优于保险【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第一,能处理的财产类型更多与保险只能处理现金资产不同,家族信托和遗嘱可以处理的财产类型更多,几乎可以处理所有类型的财产,甚至包括收藏艺术品、专利权等,尤其是家族信托具有的灵活性是目前其他任何财富管理工具都无法比拟的。但目前国内的家族信托在处理一些类型财产上还存在一定的限制,随着家族信托业务在国内的逐渐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逐渐完善,国内家族信托能够处理的财产类型也会逐渐丰富。比起国内家族信托业务刚刚兴起时,能处理的财产类型已经从单一的现金类资产扩展到债权、股权、不动产、保险等。
第二,受益人范围更广。
遗嘱的受益人是本人以外的任何人或机构;保险的受益人通常是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有亲属关系的人;家族信托的受益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非自然人,甚至是未出生的人。所以家族信托不仅能守住创富一代的钱,还能最大限度地保住二代、三代甚至之后几代的钱,从而打破“富不过三代”的魔咒。【回答】
第三,财产的保值增值。保险具有稳定、确定的保值增值效果;而家族信托的受托人一般是专业的信托机构,拥有专业的投资团队,遵循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将长期战略型资产配置与短期战术型资产配置结合起来,可以实现资产的全球配置,使之分布于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以及通过不同的资产类别和财产形式配比,最终达到风险分散的效果,更好地实现财产的保值增值。
第四,具有资产隔离的功能。保险有资产隔离功能,但存在保单被依法强制执行的风险;家族信托因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及《信托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四种情形外对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使得家族信托在非恶意逃避债务的情况下,在例如破产、债务、婚变和刑事追索的方面能起到风险阻断的作用,从而起到资产隔离的功能。【回答】

家族信托为什么优于保险

2. 家族信托和保险金信托的区别有哪些?

家族信托和保险金信托都属于信托本源业务,随着近年来高净值人士的需求不断增加而发展迅速,是信托业务转型的重要方向。但从行业实践来看,目前普遍存在把家族信托业务与保险金信托业务混淆的问题,甚至认为保险金信托属于家族信托的一类。事实上,保险金信托与家族信托存在多个角度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信托财产不同  保险金信托的信托财产是保险金请求权。目前市面上普遍用于设立保险金信托的险种是终身寿险和大额年金险,以不同的保险金请求权设立信托,信托财产的价值及确定需要视险种不同而确定。以终身寿险设立保险金信托,由于终身寿险具有一定的储蓄性质,保单会随着时间推移产生相应的现金价值,并保持增加,因而需要将这些现金价值同时纳入信托财产范畴,因此信托财产规模应以保额计算;以大额年金险设立保险金信托,通常以保费计算信托财产规模,但在某些年金保险中存在定期领取的收益,除此而外还会有保险分红,分红也应纳入信托财产;另外还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在法定或约定情形下,保险人向投保人退还一定金额的保费,退还的保费并非属于保险收益,但可约定属于信托财产,需要做全面考虑。
  家族信托的信托财产形式较为丰富,目前市场上主流的是货币资金、资管产品、保单等金融资产及相应权利。当前越来越多的高净值人士选择家族信托进行家族财富的传承规划,其需求也逐渐多样化,委托财产具备多样性,除了上述金融资产,越来越多的家族信托客户在传承非货币类财产方面的意愿也逐步加强,家族信托的委托财产类型正在不断丰富,以上市或非上市企业股权,甚至不动产、艺术品等财产设立家族信托的情形进一步增多,对家族信托受托人长期稳定的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设立门槛的监管要求不同  家族信托在监管方面有明确的设立规模要求。根据银保监会于2018年下发的《信托部关于加强规范管产管理业务过渡期内信托监管工作的通知》(信托函﹝2018﹞37号)(以下简称“37号文”),家族信托财产金额或价值不低于1000万元。但在信托存续期间并不要求任意时点信托财产的价值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可能触发信托终止条款的关于信托财产金额或价值的限制则应根据合同双方约定的条款内容为准。
  保险金信托在监管方面没有对设立规模有特殊的规定限制,但仍需符合一般信托的信托财产规模要求。目前行业实践中操作的保险金信托,其设立的信托规模门槛通常高于人民币100万元,以满足未来财富管理以及传承的需要。此外,若在保险金信托中发生相关保险合同终止、中止、被撤销、被确认无效、被解除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保额降低进而影响信托财产规模或者价值的情形,或者其他可能致使保险金受益人的保险利益遭受损失的情形,通常会在保险金信托合同中约定相应的提前终止信托条款。
  信托当事人的设置要求不同  家族信托当事人的监管要求较为明确。一是在委托人方面,“37号文”中对家族信托提出了明确定义,明确了家族信托的委托人可以是单一个人或者家庭;二是在委托人与受益人的关系方面,家族信托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信托目的,其受益人是包括委托人在内的家庭成员,家庭成员以外的人作为信托受益人,则不能视作家族信托;三是在受益人的设置要求方面,委托人不得为惟一受益人,这就明确了家族信托不可能成为自益信托。
  保险金信托相关当事人的设置除了满足信托相关的法律及监管要求,还需要受到保险法以及保险合同的限制。一是保险金信托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问题,由于信托委托人即是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实践中要符合我国《保险法》中所要求的“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二是受托人在保险合同中的角色问题,设立保险金信托时,受托人具有多重身份,信托公司会被指定或者变更为保险受益人,因而可以享有保险金请求权,依法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三是根据保险合同约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保险金信托的受益人要符合此项要求,但与原保险受益人不需要完全一致;四是在以终身寿险设立的保险金信托中,其被保险人无法成为该部分信托财产所对应的受益人;五是不同于家族信托,保险金信托可以是自益信托。
  信托财产管理运用的特点不同  保险金信托对于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阶段不同于其他信托产品,有三方面需要关注。一是信息披露,当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时,应确保受托人(即保单的新受益人)可以及时知晓相关信息,可以由信托合同约定的受益人通知受托人并积极提供理赔所需的全部证明材料,并协助受托人办理理赔事宜;二是对于理赔资金进入信托专户的过程要求,应在信托文件中约定清晰,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后由受托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提交理赔申请,若由受托人以外的其他人就保险事故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受托人;三是理赔资金到账之后的信托财产管理要求,受托人对于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实际上并非开始于信托成立初期,而是在保险事故发生、理赔资金进入信托专户后,此时由受托人按照信托合同约定履行其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信托资金投资运用、账户管理、运营维护、清算分配及提供或出具必要文件以配合委托人管理信托财产等事务,这对受托人的长期稳定经营管理能力也提出了较高要求。
  家族信托对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开始于信托成立、办理完毕相应资产转入信托项下的确认手续之后,但由于家族信托的自身特点对相应的管理运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一是客户对信托财产管理风险的要求,家族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应与事先确定的委托人的风险偏好相一致;二是对家族信托利益分配的流动性要求,由于需要为财富传承发挥重要作用,家族信托的定期分配、条件分配和临时分配条款通常设置全面,这就对利益分配时的流动性提出了要求,需要受托人进行合理的资产配置,以保障利益分配的流动性需求;三是家族信托对于非货币财产的管理有专业性要求,由于委托财产类型多样,受托人在信托成立生效后,即开始履行对货币资金、理财产品、保险产品等金融资产,或者公司股权、不动产、艺术品等复杂资产的管理运用,其复杂程度和专业程度较高,受托人的受托能力和综合实力十分重要,需要根据不同资产所处的不同阶段分别管理,以实现家族信托财富规划传承的长期目标。
  保险金信托与家族信托的业务交叉  实践当中,保险金信托业务与家族信托业务还存在业务交叉。一方面,对于信托规模在1000万元以上的保险金信托,可以设置为家族信托,也可以将保单和其他财产共同置入家族信托。对于包含保险金请求权在内的家族信托,应当注意满足法律法规和监管方面的要求:首先,在受益人安排方面和常规保险金信托不同,不得是完全自益的信托;此外,若以终身寿险保单置入信托,还应当符合终身寿险对受益人的限制。
  另一方面,在家族信托成立之后,可以由家族信托受托人作为投保人进行投保,也即保险金信托的3.0模式。这种模式下,设立家族信托的委托人不再是保险投保人,而是由信托公司作为保险的投保人和保单的受益人,直接运用信托财产支付保费并依照合同约定对保险理赔资金进行有效的管理运用,有利于保险金信托与家族信托的深度结合,可以切断保单作为委托人财产的风险,实现资产的充分隔离保护。

3. 什么是保险金家族信托及优势

什么是保险金家族信托?
保险金家族信托是家族信托的一种,保险关系和信托关系并存其中。它是以保险金请求权为信托财产,以投保人作为信托委托人,并指定信托计划为保险受益人而设立的信托。保险事项发生后,信托公司作为保险金受益人领受生存年金或身故受益金,并按照信托委托人的意愿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运用、分配,将信托财产以及产生的收益交付信托受益人,进而实现对委托人意志的延续和忠实履行。一般适用的险种包括终身寿险、年金险等产品。

什么是保险金家族信托及优势

4. 保险金家族信托是什么

保险金家族信托是保险和家族信托相结合的一种新型金融产品,是高净值客户实现财富传承和合理避税的重要金融工具之一。目前我国的保险金家族信托的模式通常为委托人即投保人的模式:委托人(投保人)将其持有的人寿保险或年金保险的保单受益权或者保险金作为信托财产委托给信托公司设立家族信托,与信托公司签订信托合同,约定信托公司为保单受益人,当保单约定的赔付条件达到后,保险公司将保险金赔付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则按照与委托人签订的信托合同中约定的方式财产管理和运用信托财产,并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将信托财产及收益逐步交付给委托人指定的信托受益人。

保险和家族信托相结合的模式,充分利用了信托在财富传承领域风险隔离、合理避税等功能,弥补了目前普通人寿保险在保险受益人指定和分配不灵活的缺点,同时利用保险的资金杠杆功能,大大的降低了家族信托的门槛,拓展了信托的惠及领域,将保险服务和信托服务有效融合,实现了1+1>2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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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什么是保险金信托产品,家族信托和保险金信托区别

一、遗嘱信托遗嘱信托,是指委托人预先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将财产的规划内容,包括交付信托后遗产的管理、分配、运用及给付等,详细地订立于遗嘱中。待遗嘱生效时,再将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依据信托所设立的内容,管理处分信托财产。遗嘱信托所主要解决的是委托人死后财产如何管理和处分的问题,与一般继承不同之处在于,它借助引入第三者,也就是受托人,来实现委托人维护家族地位,实现财产保值增值,甚至借助对财产的控制来实现对后代及社会控制的目的。遗嘱信托的主要特征有:(1)遗嘱信托以遗嘱作为信托设立的方式,是委托人遗嘱的具体表现形式。由于遗嘱具有单方性,受托人需要以适当的方式做成可以证实的承诺,承诺的形式可以是自书遗嘱或代书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八条规定,信托必须以书面合同的形式设立,受托方可以在遗嘱上阐明承诺,也可以由公证机关对承诺内容做出公证。(2)遗嘱信托以委托人的死亡时间为遗嘱信托的生效时间,遗嘱信托关系不会因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死亡而终止。这与一般信托生效有区别,一般信托双方就设立信托达成要约和承诺的一致后,信托关系即时生效。(3)遗嘱信托的财产转移与一般信托的财产转移不同。一般信托财产是由委托人本人或其代理人进行相应的不动产变更登记或动产交付完成,且在财产登记或交付行为完成时信托生效;而遗嘱信托生效时,财产转移(继承)才刚刚开始,委托人的财产尚未由其继承人或遗嘱执行人进行财产的变更登记或交付。二、保险金信托保险金信托,是一项结合保险与信托的金融信托服务产品,以保险金给付为信托财产,由保险投保人(即委托人)和信托公司签订保险金信托合同书,当被保险人身故发生理赔或满期保险金给付发生时,由保险公司将保险金交付给受托人(即信托公司),并由受托人依信托合同的约定管理、运用,并按信托合同约定方式,将信托财产分配给受益人,并于信托期间终止或到期时,将剩余资产交付给信托受益人。保险金信托的主要特征有:(1)通过信托条款约定,委托人将保险金的受益权委托给受托人。委托人将记载保险利益的保单作为信托财产委托给受托人,就完成了信托权利的移交。一旦保险条款中被保险人的理赔条件发生,保险公司将保险金交付于受托人(信托公司),受托人按照保险金信托合同的约定进行管理,使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受益,而不是直接交付于原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2)受托人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保险金信托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和运作。受托人应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保存、利用信托财产,为受益人维护信托财产,增加信托财产的价值。受托人可以依照信托条款约定从该笔信托财产中获取应得的报酬,但不得从信托财产中获得任何其他利益。三、表决权信托表决权信托,是指股东根据表决权信托中的约定,在一定时间范围内,以不可撤销的方法,将其持有股份上的表决权或与之相关的权利,转让给另一或若干受托人(后者可为实现某些合法目的,在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合法行使表决权),股东或股东指定的人享有受益权的一种法律制度。家族成员可通过表决权信托在家族财富传承的过程中继续拥有其企业的股份控制权,同时把经营权和决策权转移给外部,获得外部关键的金融资本和人力资本,同时分享控制权收益。表决权信托是信托在商事领域中的运用形式,其本质在于对公司控制权的集中和争夺。在家族财富传承中,控股股东可以通过多种方式灵活运用表决权信托来实现自己控制家族企业的目的。表决权信托的主要特征有:(1)表决权信托的不可撤销性。信托财产“所有权和控制权”相互分离,表决权信托有效成立后,在当事人约定以及法律规定期限,表决权信托法律关系不得因委托人、受托人或受益人任何一方无民事行为能力甚至死亡而终止。(2)表决权信托的有期限性和延展性。通常,一般信托关系没有期限限制,表决权信托期限可以由当事人自由约定,以防止表决权信托期限过长或不够出现损害委托股东和受益人权益的现象。(3)表决权信托证书的有价证券化。表决权信托证书是证明其持有人处于受益人地位的凭证,表决权信托证书可以像股票一样流通转让,是可流通的凭证。四、离岸信托离岸信托,是指在离岸属地成立的信托。一般是指日常管理在境外进行,全部或大部分受托人不在本国居住或不在本国习惯性居住,而委托人为本国居民设立的信托。由于不同的属地对信托的定义或法律条文有相对宽松或特别的政策,因此受益人的利益能够得到更多的保护;离岸信托一般创立在财产授予人的注册成立地以外的司法权区;同时由于避税地在税收上能够给与受益人更多的优惠,大多数的离岸信托都建立在避税地。离岸信托的主要特征有:(1)利用离岸信托来转移财产。如果委托人所在的国家或地区税负较高,委托人可以建立信托关系,将信托财产转移给在避税地设立的离岸信托,从而合理地避免由这些财产所产生的高额税收。(2)利用离岸信托来实现继承计划。对于资产所有人而言,离岸信托不仅可以避免因民事继承须在资产所有权利当地申请办理而产生的繁琐法律程序,又可避免因委托人本身国籍所附加要求的“强制继承”而引发的问题。(3)税负优化。委托人通过信托安排,使资产所有权的“国籍”产生了转移,从而转移了“征税权”,尤其对于“被动投资”收入的税收而言,合理的信托选择,可以产生潜在税项利益。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什么是保险金信托产品,家族信托和保险金信托区别

6. 家族信托和终身寿险区别

家族信托和终身寿险有何区别?人寿保险本身就是信托结构。投保人就是委托人,保险公司就是受托人,受益人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指定,是一种结构完美的的他益信托。人寿保险或者家族信托,本身是一回事儿,在产品结构上没有区别。区别在于保险与信托之间的法律规范及约束不同。第一点,在资产隔离功能上家族信托和人寿保险都从法律上赋予资产隔离的本领,能做到家庭资产与企业资产的有效隔离。但区别是在会计上投保人缴纳的保费计入到保险人资产,而投资者所投资的信托资产与信托公司固有资产是相区分隔离的。因此,家族信托还能隔离信托公司的经营风险,这点上家族信托强于人寿保险。第二点,资产投资角度家族信托中,信托财产如何投资、投资到什么方向,由委托人或信托人决定,可以进行不同的投资组合(债券、股票、保险等)。而人寿保险中,投保人是无法决定投资的,保险人对保费投资方向受到保监会的约束,投资为稳健收益型。第三点,指定受益人范围家族信托中,委托人可以选定任何人作为受益人,没有限制。但人寿保险的区别是,保险公司基本要求受益人必须是直系亲属,不能满足投保人的某些特殊需求。第四点,受益权期限人寿保险的赠与在瞬间或者短时间完成所有权的转移;而家族信托在受益权期限的区别在于,把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时间,通过信托框架进行拉伸,十年、几十年甚至上百年,被称之为“坟墓中伸出的手”。第五点,利益分配家族信托的利益分配,完全根据受托人的意愿决定,并且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而保险公司的利益分配固定化,无法调整,大部分收益是在保险终结时一次性支付,无法满足一些家庭的特殊需求。

7. 人寿保险和家族信托的区别是什么

1、财产安全隔离订立遗嘱是目前最为普遍的财富传承手段,但遗嘱的真实性认定、继承人的身份认定、不同遗嘱的效力认定、不同国家继承法的区别、继承人是否存在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等均可能引发遗产纠纷。而一个家族一旦发生遗产纠纷,可能导致家族财富在纷争中被消耗侵蚀,甚至家族企业因矛盾而破产或被外资收购。对内地的富裕人士而言,70%左右是企业主,现实操作中企业财产和个人财产之间常无清晰之界定,当企业面临财务危机时,个人资产往往不必要地暴露在企业债务追偿风险之下。而信托资产是独立存在的,其名义所有权属于受托人,与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的其他财产相区别,委托人的任何变故都不影响信托资产的存在,受益人是通过享有信托受益权(而不是遗产)获得利益及信托文件指定的管理权限。保险+信托资产稳定在受托人名下,一方面委托人的债权人无权对信托财产进行追索(信托财产非法所得除外),构筑了企业财富和个人财富间的防火墙,规避了企业经营风险对家庭可能产生的重大不利影响;另一方面也避免了委托人家人将财富在短期内挥霍一空。最为重要的是,通过家庭保险信托的架构,受益人以外的其他人就无法通过遗产法庭来争夺遗产,避免认证遗嘱等法律纠纷的出现,起到“定纷止争”的作用。2、财富灵活传承相比保险而言,保险信托的受益人、信托目的、财产处置方式、收益分配条件和方式、期限等条款均可由委托人根据实际需求与受托人在信托契约中灵活约定。此外,即便信托契约已经确立,在符合一定条件时,委托人可以与受托人就信托契约进行更加个性化的修订,比如:约定受益人获取信托收益的条件,如“受益人年满18岁”、“受益人结婚”、“受益人的子女出生后”等;受托人还可以设定发生突发情况时的信托资产分配安排,如委托人或受益人身故、婚姻变故、面临法律诉讼等。我们还可以按客户的私密要求做成夫妻共同或私有信托资产,完全规避婚姻风险。3、避税增值保值某些西方国家的遗产税率高达50%,虽然目前内地还暂未开始征收遗产税和赠与税,但一旦开征,如果用遗产继承的方式进行财富传承,就可能缴纳巨额的遗产税及赠与税;而如果设立家庭保险信托将财富通过信托收益的方式传承给下一代的话,因保险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家庭保险信托资产不列入委托人的遗产),就可以合法规避遗产税和赠与税。4、信息严格保密一旦家庭信托设立,保险信托资产的管理和运用均以受托人的名义进行,委托人没有义务对信托资产进行披露,而且受托人也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负有依法保密的义务,从而很好地保护了委托人和受益人的财产信息不被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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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和家族信托的区别是什么

8. 在银行签约的家族信托和保险金信托有什么区别?

你好,以下是两者区别解释:保险金信托与家族信托区别:
1、资产投资角度
家族信托中信托财产的投资方向及如何投资、由委托人或信托人决定,可以进行不同的投资组合(债券、股票、保险等);而保险金信托中,投保人是无法决定投资的。
2、指定受益人范围
家族信托中,委托人可以选定任何人作为受益人,没有限制。而保险金信托中,受益人必须是直系亲属。
3、投资范围
家族信托资产投资基本无法律条文约束,因而委托人可以去博得更丰厚的投资回报;而保险金信托的保费投资方向受到保监会的约束,投资稳健但收益水平有限。
4、利益分配
家族信托的利益分配,完全根据受托人的意愿决定,并且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而保险金信托的利益分配固定化,无法调整,大部分收益是在保险终结时一次性支付。
5、资金投入
家族信托中,资金投入一般是一次性的,后续的投入数额及次数,没有强制要求。但保险金信托的资金投入方式在合同签署完即被确【摘要】
在银行签约的家族信托和保险金信托有什么区别?【提问】
你好,以下是两者区别解释:保险金信托与家族信托区别:
1、资产投资角度
家族信托中信托财产的投资方向及如何投资、由委托人或信托人决定,可以进行不同的投资组合(债券、股票、保险等);而保险金信托中,投保人是无法决定投资的。
2、指定受益人范围
家族信托中,委托人可以选定任何人作为受益人,没有限制。而保险金信托中,受益人必须是直系亲属。
3、投资范围
家族信托资产投资基本无法律条文约束,因而委托人可以去博得更丰厚的投资回报;而保险金信托的保费投资方向受到保监会的约束,投资稳健但收益水平有限。
4、利益分配
家族信托的利益分配,完全根据受托人的意愿决定,并且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而保险金信托的利益分配固定化,无法调整,大部分收益是在保险终结时一次性支付。
5、资金投入
家族信托中,资金投入一般是一次性的,后续的投入数额及次数,没有强制要求。但保险金信托的资金投入方式在合同签署完即被确【回答】
5、资金投入
家族信托中,资金投入一般是一次性的,后续的投入数额及次数,没有强制要求。但保险金信托的资金投入方式在合同签署完即被确定。
6、受益权期限
家族信托在受益权期限很长,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时间通过信托框架进行拉伸,十年、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因而,戏称为坟墓中伸出的手。而保险金信托的赠与在瞬间或者短时间内完成所有权的转移。【回答】
你好,家族信托:
家族信托是一套金融与法律的完美结合的私人财富管理的解决方案,家族信托模式是充分利用了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与信托独一无二的法律关系,能够为委托人实现财产的隔离保护、财富传承及保值增值等功能,如隔离家庭财产与企业财产、防范可能的破产风险、减少继承纠纷、对特定人士进行长期关怀、防止财产挥霍等。在国外,高净值人群设立家族信托已较为普遍,而在国内则还处于待开发阶段。【回答】
你好,保险金信托:
保险金信托,又称人寿保险信托,以保险金或人寿保险单作为信托财产,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时,同时与信托公司签订信托合同。当理赔条件发生时,保险公司就会将理赔金交付信托公司为受益人设立的信托专户,由信托公司依据信托合同管理、运用信托财产,并于信托期间终止时将信托资产及运作收益交付信托受益人的的面向中高端人群的信保深度合作的类家庭信托产品。【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