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八不准的内容是什么

2024-05-10 22:32

1. 金融机构八不准的内容是什么

不得在营销产品和服务过程中以任何方式隐瞒风险、夸大收益,或者进行强制性交易。
不得出现误导、欺诈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条款。
不得主动提供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产品和服务。
不得篡改、违法使用其个人金融信息。
不得在未其授权或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提供个人金融信息。
不得随意增加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不得无故拒绝消费者合理的服务需求。
不得有歧视性行为。

金融机构八不准的内容是什么

2. 八不准的内容是什么

一不准
不准用公款搞相互送礼、相互宴请、游山玩水、出国(境)旅游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也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邀请的高消费娱乐活动。
二不准
不准到高级宾馆举办茶话会、联欢会等节日庆典和拜年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贵重礼品和纪念品。
三不准
不准巧立名目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格控制年终各项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削减不必要的开支。
四不准
不准以各种名义向下属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
五不准
不准违反规定收受和赠送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上、下级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干股、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六不准
不准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七不准
不准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财物。
八不准
不准违反规定从事有悖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活动,也不得向学生索要或暗示索要财物。

3. 八不准的内容是什么

 一、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内容
  1.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2.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3.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4.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5.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6.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7.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8.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二、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
  1.计划指标单列。
  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每年要以县域为单位,提出需要保障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需求,经省级政府审核后报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部征求农业农村部意见后,在年度
全国土地利用计划中单列安排,原则上不低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5%,专项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年底实报实销。当年保障不足的,下一年度优先保障。



  2.改进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农转用审批。
  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占用农用地的,在下达指标范围内,各省级政府可将《土地管理法》规定权限内的农用地转用审批事项,委托县级政府批准。
  3.加强规划管控。
  在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要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预留空间。已有村庄规划的,要严格落实。没有村庄规划的,要统筹考虑宅基地规模和布局,与未来规划做好衔接。要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尽量少占耕地。
  4.统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占用耕地的,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通过储备补充耕地指标、实施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等多种途径统一落实占补平衡,不得收取耕地开垦费。县域范围确实无法落实占补平衡的,可按规定在市域或省域范围内落实。
  5.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要依法落实“一户一宅”要求,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宅基地标准,不得随意改变。注意分户的合理性,做好与户籍管理的衔接,不得设立互为前置的申请条件。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可以按照《土地管理法》采取措施,保障户有所居。
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提倡、不鼓励在城市和集镇规划区外拆并村庄、建设大规模农民集中居住区,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宅基地审批要严格落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

八不准的内容是什么

4. 八不准的内容是什么

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教育系统
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
教办[2010]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央关于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的有关文件精神,时至年末岁初,“年、节”将至,现就教育系统切实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不准
不准用公款搞相互送礼、相互宴请、游山玩水、出国(境)旅游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也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邀请的高消费娱乐活动。


二不准
不准到高级宾馆举办茶话会、联欢会等节日庆典和拜年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贵重礼品和纪念品。


三不准
不准巧立名目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格控制年终各项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削减不必要的开支。


四不准
不准以各种名义向下属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


五不准

5. 八不准的内容是什么

 一、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内容
  1.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2.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3.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4.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5.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6.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7.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8.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二、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
  1.计划指标单列。
  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每年要以县域为单位,提出需要保障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需求,经省级政府审核后报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部征求农业农村部意见后,在年度
全国土地利用计划中单列安排,原则上不低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5%,专项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年底实报实销。当年保障不足的,下一年度优先保障。

  2.改进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农转用审批。
  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占用农用地的,在下达指标范围内,各省级政府可将《土地管理法》规定权限内的农用地转用审批事项,委托县级政府批准。
  3.加强规划管控。
  在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要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预留空间。已有村庄规划的,要严格落实。没有村庄规划的,要统筹考虑宅基地规模和布局,与未来规划做好衔接。要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尽量少占耕地。
  4.统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占用耕地的,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通过储备补充耕地指标、实施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等多种途径统一落实占补平衡,不得收取耕地开垦费。县域范围确实无法落实占补平衡的,可按规定在市域或省域范围内落实。
  5.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要依法落实“一户一宅”要求,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宅基地标准,不得随意改变。注意分户的合理性,做好与户籍管理的衔接,不得设立互为前置的申请条件。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可以按照《土地管理法》采取措施,保障户有所居。
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提倡、不鼓励在城市和集镇规划区外拆并村庄、建设大规模农民集中居住区,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宅基地审批要严格落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

八不准的内容是什么

6. 八不准的内容是什么

不准用公款搞相互送礼、相互宴请、游山玩水、出国旅游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也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邀请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到高级宾馆举办茶话会、联欢会等节日庆典和拜年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贵重礼品和纪念品。不准巧立名目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一不准 
  不准用公款搞相互送礼、相互宴请、游山玩水、出国(境)旅游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也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邀请的高消费娱乐活动。
   二不准 
  不准到高级宾馆举办茶话会、联欢会等节日庆典和拜年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贵重礼品和纪念品。
   三不准 
  不准巧立名目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格控制年终各项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削减不必要的开支。
   四不准 
  不准以各种名义向下属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
   五不准 
  不准违反规定收受和赠送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上、下级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干股、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六不准 
  不准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七不准 
  不准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财物。
   八不准 
  不准违反规定从事有悖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活动,也不得向学生索要或暗示索要财物。

7. 八不准的内容是什么

一不准
不准用公款搞相互送礼、相互宴请、游山玩水、出国(境)旅游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也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邀请的高消费娱乐活动。
二不准
不准到高级宾馆举办茶话会、联欢会等节日庆典和拜年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贵重礼品和纪念品。
三不准
不准巧立名目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格控制年终各项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削减不必要的开支。
四不准
不准以各种名义向下属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
五不准
不准违反规定收受和赠送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上、下级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干股、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六不准
不准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七不准
不准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财物。
八不准
不准违反规定从事有悖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活动,也不得向学生索要或暗示索要财物。

八不准的内容是什么

8. 八不准的内容是什么

一不准
不准用公款搞相互送礼、相互宴请、游山玩水、出国(境)旅游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也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邀请的高消费娱乐活动。


二不准
不准到高级宾馆举办茶话会、联欢会等节日庆典和拜年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贵重礼品和纪念品。


三不准
不准巧立名目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格控制年终各项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削减不必要的开支。


四不准
不准以各种名义向下属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



五不准
不准违反规定收受和赠送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上、下级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干股、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六不准
不准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七不准
不准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财物。


八不准
不准违反规定从事有悖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活动,也不得向学生索要或暗示索要财物。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