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基金是怎么收取的?

2024-05-18 03:22

1. 物业基金是怎么收取的?

法律分析:在收取维修基金时候,通常都是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开发公司强制代收房屋维修基金,办理产权和缴纳维修基金捆绑式办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物业基金是怎么收取的?

2. 公维基金和物业基金是一个吗

区别相当大
1,收费的性质不同。物业费是支付给物业公司的日常管理服务费;公维基金是交给建筑主管部门的维修基金。
2,费用的收缴方式不同。物业费是一个需要持续缴纳的费用,而且随物价调整,可能会逐步上涨。公维基金属于一次性缴纳费用,除非特殊情况,一般缴纳一次就不必再交钱了。
3,收费及管理单位不同。物业费属于服务收费,说白了就是业主花钱买服务,业主成立业委会后,可以和物业协商费用标准,服务内容等,简单说就是有的商量。公维基金属于国家强制收费,由建筑主管部门收取并保存,收费标准由国家统一制定,没得商量。
4,用途不同。物业费是用来购买物业服务的,这个钱怎么花物业说了算。公维基金是专用于房屋的公共区域,公共设备设施中修,大修或改造更新使用的。公维基金的使用需要业委会审核批准,报建筑主管部门通过后,才能使用。

3. 物业公共维修基金是什么


物业公共维修基金是什么

4. 物业管理费包括哪些;公共维修基金又包括哪些

公共维修基金是指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建立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 (八)物业共用部位、维护费用,新建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后建立的共用部位,水泵)等等保障建筑的正常使用,共用部位; (五)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三)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 (一)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大型设备维修更换(电梯。 公共维修基金额; (九)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通俗的说相当于住宅的养老金; (二)物业共用部位; (七)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公共维修基金是指按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1998]213号)的规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总额:物业服务成本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六)办公费用; (四)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比如主体土建维修答、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5. 物业基金

回答如下:
    按一般规定,商品房维修基金的缴纳以房屋总价为基础,无论是多层、小高层还是高层,购房人与开发商按以下比例:
    1、无电梯的房子:购房人2%,开发商3%。假设房子的总价是100万元,个人为2万、开发商3万,合计5万元,计入该房子的维修基金帐户,用于今后该房屋及小区公共部位、设施的维修。若干后年如果维修基金用完,小区业主委员会可通过业主大会形式确定第二次收取维修基金。
    2、有电梯的房子:购房人3%,开发商4%。
    以上规定为一般规定(大多数),具体的比例各地规定略有不同。
    回答仅供你参考。

物业基金

6. 物业管理基金使用与管理中有哪些问题

物业管理维修基金,指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共用部位指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户外墙外、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线电路、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
维修基金制度各地民相关规章制度均不一致,亟须统一。根据建设部与财政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商品住房维修基金由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在业主办理房屋权属证书时,商品房销售单位应当将代收的维修基金移交给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经业主委员会同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维修基金移交给物业管理企业代管。物业管理企业代管的维修基金,应当定期接受业主委员会的检查与监督。
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维修基金的使用由售房单位或售房单位委托的管理单位提出使用计划,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委员会审定后实施。
维修基金应当在银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为了保证维修基金的安全,维修基金闲置时,除可以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范围外,严禁挪作他用。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委员会研究决定,按业主占有的住宅建筑面积的比例向业主续筹。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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