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房地产权属登记要提交什么证件?

2024-05-04 05:35

1. 请问房地产权属登记要提交什么证件?

办理二手房地产交易登记(私有房产)
一、卖方需提交的资料:
(一)房地产权属资料,如:《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等;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私章;
(四)共同共有的房地产权属人出售自己的部分房地产时,须出具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书。能分割的允许分割出售;不能分割的,须经协商共同出售。共有当事人应同时到交易管理所申报办理。
(五)卖方是未成年人(即未年满18周岁)应提交:
1、除父母作为法定的监护人持户口簿外,其余须提交公证处出具的监护人身份证明书(公证词内容须注明被监护人与所有监护人的姓名及出生年月日,若监护人只有一人须说明是“唯一”的);
2、经公证处公证的监护人保证书(内容须说明保证其具有监护人资格和出售该未成年人的房产是为了其未成年人的利益,并由所有监护人签名),并指定由谁代替被监护人申办交易登记手续;
3、权属人及所有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交原件校对)。
(六)办理房改房上市交易须提供测绘图(《房地产产权证》中没有注明建筑面积的)、经房改单位同意上市的《汕头市区房改房上市交易核准申请表》进行评估,缴交“三金”后,凭《房改房上市买卖交换缴交“三金”证明书》办理;
(七)交易管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证件、资料。
二、买方需提交资料: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属外籍公民的须提交身份证或护照及其经公证的译文);
(二)私章;
(三)一寸照片一张;
(四)买方是未成年人(即未年满18周岁),可由其监护人(除父母作为法定的监护人持户口簿外,其余须提交公证处出具的监护人身份证明书)办理,并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原件。
(五)交易管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证件、资料。
三、当事人双方或一方不能到交易管理所办理有关手续的
可委托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应出具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如被代理人居住在国外,委托书需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被代理人居住国与我国未建立外交关系的,委托书须送经与我国建立外交关系的第三国认证;被代理人为港澳台同胞的,委托书须经我国司法部指定的港澳台地区的律师或有权认证的机构证明(台湾地区需大陆公证员协会认证);被代理人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委托书由公证机关公证。委托书上须注明出售房地产的具体地址、《房地产权证》号码等,并附委托人(房地产权属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须持公证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私章办理。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下的房地产,必须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方
可出售:
1、持有商品房预售契约,但购房人尚未领取《房地产权证》的;
2、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更改,需由产权发证部门办理变更换证后,方可申办交易登记手续;
3、房地产权利人因夫妻离婚案件进行财产分拆,权利人将房地产分给另一方,虽持有离婚证件、协议书或生效的法律文书(调解书、判决书等),但尚未办理变更登记的;
4、产权人死亡,继承人持有《继承权公证书》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
5、《房地产权证》部分内容与电脑信息不符的,或《房地产权证》公示作废,或房地产设定的他项权利已经注销,但电脑记录没有注记说明的,由产权发证部门补录后,方可办理交易登记手续;
6、如属外文资料(含身份证、委托书)须经市外事翻译服务中心或汕头市公证处等部门翻译,并提交中文译本。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须缴纳税费:
卖方:1、按房屋建筑面积以每平方米3元缴纳交易手续费;
2、评估费按评估价的2‰计收;(不足200元的,每宗按200元收取);
3、土地增值税(按地税部门有关规定征收);
4、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堤围税、印花税等税收具体征收办法
买方:1、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元缴纳交易手续费;
2、按现有市场价格的3%缴交契税(个人购买普通住宅契税税率按1.5%缴交)。
3、《房地产权证》登记费、工本费、测绘费等费用,由产权登记测绘部门收取,领证时缴交。
六、备注
提交上述资料原件校验,复印件应注明“本复印件与原件相符,若有差错虚假,由提交人承担责任”,并且签章。

请问房地产权属登记要提交什么证件?

2. 房屋预售登记证丢失怎么办理补证需要公么材料

先到房子所在的产权管理部门档案处提出申请,档案处核对房产的存档,开具预售登记证遗失的证明。携带相关材料去省级以上报刊媒体公告声明。公告满六个月后,申请人才可以申请办理新证。
申请人办理新证所要提交的材料:
补办的书面申请(无固定格式,但要写清楚);
原售房单位出具的曾领证证明原件;
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申请人已公告声明的报样(把报纸上你登的那条消息剪下来就行);
登记机关会提供登记表和房产的平面测绘图,由产权人核对。最后,产权机关认为符合颁发新证的条件,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单,申请人根据通知单上的时间领取新证,这个时间一般是15个工作日,各个地区有所不同。另外,如委托他人办理,还必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3. 请问:房产证丢了怎么办?补办需要什么手续?如何补办?

房产证丢了可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补办 1、前往房产档案部门,拿到遗失登报证明;2、业主再持遗失声明到指定报纸刊登遗失公告,30日内没有异议者的话,业主到登记部门申请遗失换证登记;3、业主在10日后领取新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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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请问房产证丢失了,再补办房产证要费用吗?


5. 请问办理房产证需要什么条件?

房产证办理需要提交哪些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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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房屋确权的官司怎么打,办理程序是什么?

按照确权之诉提起诉讼。
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同时,也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的法定依据。

扩展资料:
房屋确权证的工作程序:
1.办理房产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进行登记;区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到现场勘测丈量、绘制平面图;符合登记要求的,将全部资料一式二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图纸一式三份(有共有权人的按共有人数增加),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批填制房屋权属证书,委托区房管局将权属证书发给申请单位人)。
2.办理房产转移登记、他项权利登记。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区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后,报市房产交易所进行复审;市房产交易所复审后,当事人全部到场,办理交易手续,交纳规定税费后,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批填制房屋权属证书,委托市房产交易所将权属证书发给申请单位(人)。
3.办理房产租赁登记。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屋租赁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区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后,报市房产交易所进行审批,填制租赁许可证,委托区房管局将租赁许可证发给申请单位(人)。
4.办理军队、涉外房产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申请单位(人)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登记中心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到现场勘测丈量、绘制平面图,填制房屋权属证书,发给产权单位(人)。
5.办理军队、涉外房产转移登记、他项权利登记。申请单位(人)到市房产交易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交易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到现场调查,当事人一起办理交易手续,交纳规定税费,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批填制房屋权属证书后,委托市房产交易所将权属证书发给申请单位(人)。 
6.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军队、涉外房产租赁登记。申请单位(人)到市房产交易所填写商品房预售登记申请审批书或房屋租赁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交易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批,填制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房屋租赁许可证并发给申请单位(人)。
房屋确权发证时限规定:
办理各种房屋权属登记,承办初审、复审、审批职责的区房管局、市房产交易所、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承担的办理事项,符合规定条件的,转送复审、审批单位,填制权属证书,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退回。 退件时,要向当事人讲明退件原因及补正的方法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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