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一般设的三个委员

2024-05-11 15:27

1. 工会一般设的三个委员

工会一般设的三个委员是: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由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女职工委员会由女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同级工会委员会指定。      工会或称劳工总会、工人联合会。工会原意是指基于共同利益而自发组织的社会团体,这个共同利益团体诸如为同一雇主工作的员工,在某一产业领域的个人。工会组织成立的主要意图,可以与雇主谈判工资薪水、工作时限和工作条件等等。

工会一般设的三个委员

2. 工会委员会与工会的区别

工会工作委员会是地方总工会的派出机构,一般是随当地主管党政机关的性质而定,如某某经济开区工会工作委员会,由于某某经济开区是上级地方组织的临时性机构,不是国务院划定的地方行政机关(如市、县、区),所以不能建立总工会,只能成立工会工作委员会(简称某某工委工会);
     机关工会委员会一般是职能部门或者某个单位内部通过职代会或职工大会推选出来建立的基层工会组织,如某某局机关工会委员会,某某单位机关工会委员会。(简称某某工会或某某机关工会)
     两者的区别是工会工作委员会承担和履行的是地方同级总工会的职能 ,相当于地方同级总工会,是而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承担和履行的是基层工会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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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会委员会是什么组织?

工会委员会是群众组织,而不是政党或其它组织,只要是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权参加和组织工会。
工会委员会也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以及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工会组织的本质属性是阶级性与广泛的群众性的统一。

详细介绍:
工会工作委员会的领导成员是由上级工会指派,而作为一级工会委员会的领导成员必须经过一定的民主程序,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工会工作委员会对指派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工会委员会必须对同级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定期报告工作。
工会工作委员会不能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而工会委员会应当依照工会章程的规定组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和批准同级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工会委员会是什么组织?

4. 什么是工会工作委员会

  工会工作委员会简称就是工会。
  (1)工会工作委员会的领导成员是由上级工会指派,而作为一级工会委员会的领导成员必须经过一定的民主程序,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工会工作委员会对指派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工会委员会必须对同级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定期报告工作。
  (3)工会工作委员会不能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而工会委员会应当依照工会章程的规定组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和批准同级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5. 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的区别

法律分析:工会和工会委员会不一样,区别如下:
工会是工人的群众组织,由全体工会会员组成。
工会委员会是工会的组织机构,是执行机构。类似于业主大会与业委会的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九条 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
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
各级工会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
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级工会组织。
第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
企业职工较多的乡镇、城市街道,可以建立基层工会的联合会。
县级以上地方建立地方各级总工会。
同一行业或者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全国的或者地方的产业工会。
全国建立统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

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的区别

6. 工会和工会委员会区别

法律分析:工会是工人的群众组织,由全体工会会员组成。工会委员会是工会的组织机构,是执行机构,执行会员大会确定的任务。在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工会委员会对外代表工会,对内组织工会会员的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条 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第八十八条 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7. 工会委员会与工会工作委员会的区别

法律分析:工会工作委员会是地方总工会的派出机构,一般是随当地主管党政机关的性质而定,如某某经济开区工会工作委员会,由于某某经济开区是上级地方组织的临时性机构,不是国务院划定的地方行政机关(如市、县、区),所以不能建立总工会,只能成立工会工作委员会(简称某某工委工会);
机关工会委员会一般是职能部门或者某个单位内部通过职代会或职工大会推选出来建立的基层工会组织,如某某局机关工会委员会,某某单位机关工会委员会。(简称某某工会或某某机关工会)
两者的区别是工会工作委员会承担和履行的是地方同级总工会的职能 ,相当于地方同级总工会,是而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承担和履行的是基层工会的职能。
法律依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职责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则上由一个行政机构承担。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应当严格控制;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职能的或者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立议事协调机构。为办理一定时期内某项特定工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明确规定其撤销的条件和期限。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设立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承担。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设立必要的内设机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该行政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

工会委员会与工会工作委员会的区别

8. 工会委员会是什么组织

法律分析:工会委员会是群众组织,而不是政党或其它组织,只要是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权参加和组织工会。同时也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以及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工会组织的本质属性是阶级性与广泛的群众性的统一。工会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彻执行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和执委会议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一条 为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确定工会的权利与义务,发挥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