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缴存物业费可以提取公积金了吗

2024-05-20 19:37

1. 海宁市缴存物业费可以提取公积金了吗

可以的。
需要资料:
《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2.物业费收款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3.《支付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4.房屋所有权人账户余额不足,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籍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提取时限:可每年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实际支付的物业费,最高不超过每年2600元。

海宁市缴存物业费可以提取公积金了吗

2. 宁波住房公积金可以交物业费吗

住房公积金不可以交物业费。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3. 嘉兴能用公积金交物业费吗

不可以。

公积金的用途:

一.公积金的基本作用:购房
1、 如果申请公积金贷款来购房,可以提取公积金来偿还本息;
2、 如果申请商业贷款开购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做为购房的首付款,也可以提取公积金来偿还本息;
3、 如果购房过程中不需要贷款,也可以一次性取出公积金。
二、儿女购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公积金不仅仅可以用于自己购房,也可以用于儿女购房。
1、 如果申请公积金房贷款买自住房,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来偿还本息;
2、 如果申请商业贷款来购买自住房,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作为首付款。
三、遭遇重大疾病可提取公积金
家庭成员(不只限于职工本人)如果遭遇重大疾病,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这里需要以下两点:
1、 申请日期应在出院之日起1年内;
2、 申请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
四、销户时可提取公积金
以下情况下可销户并且提取全部公积金余额:
1、 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
2、 离、退休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4、 离开大陆且在外定居;
5、 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2年;
6、 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2年;
7、 领取失业保险金;
8、 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所在市、非所在市户口职工;
9、 到所在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
五、低保或者特困家庭可以提取公积金
如果职工被纳入低保或者特困救助范围,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但是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较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
六、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可提取公积金
农村集体土地翻建、建造或者是大修自住房,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但是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修建房费用。
七、租房可提取公积金
1、租赁经济房可提取公积金;
2、租赁普通住宅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嘉兴能用公积金交物业费吗

4. 公积金交物业费

法律分析:缴物业费是不能提取公积金的。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五条 社会保险基金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社会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给予补贴。
第六十六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统筹层次设立预算。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预算合并编制外,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
第六十七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的编制、审核和批准,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执行。
第六十八条 社会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5. 宁波浙电物业公积金怎么交

一、单位缴存开户登记


1、本市市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应当为其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应自批准设立之日起30 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登记。


2 、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单位开户时应指定经办人员。需要更换经办人员的,应及时到管理中心办理单位信息变更。


3 、单位申请办理缴存开户登记需提供如下资料:


① 法人证书(设立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及一份复印件;


 ②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一份复印件;


③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填妥并加盖单位印章的一式二联《宁波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表》、一式三联《同城特约委托收款合同》、一式三联《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委托付款授权书》。


单位的分支机构申请办理 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登记时还需提供:上级单位(总公司)的法人授权书原件,上级单位(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管理中心收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登记申请后,按有关规定对单位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并保存单位账户基本信息,经中心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合同》上加盖“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章。


5、单位经办人需将填写有支付协议号的《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委托付款授权书》送至委托付款银行,由委托付款银行确认盖章后,一份留存银行,一份单位自存备查,另一份在 5个工作日后送回管理中心业务办理窗口。管理中心将同意开户的《同城特约委托收款合同》和《宁波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表》返还单位。


6 、办理缴存开户登记返还单位资料:


① 一联《宁波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表》;


②二联《同城特约委托收款合同》(其中一联由单位送委托付款银行);


③一联《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委托付款授权书》。


7 、管理中心需留存资料:


 ① 法人证书(设立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②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④ 一联《宁波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表》;


 ⑤ 一联《同城特约委托收款合同》;


 ⑥一联《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摘要】
宁波浙电物业公积金怎么交【提问】
一、单位缴存开户登记


1、本市市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应当为其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应自批准设立之日起30 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登记。


2 、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单位开户时应指定经办人员。需要更换经办人员的,应及时到管理中心办理单位信息变更。


3 、单位申请办理缴存开户登记需提供如下资料:


① 法人证书(设立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及一份复印件;


 ②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一份复印件;


③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填妥并加盖单位印章的一式二联《宁波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表》、一式三联《同城特约委托收款合同》、一式三联《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委托付款授权书》。


单位的分支机构申请办理 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登记时还需提供:上级单位(总公司)的法人授权书原件,上级单位(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管理中心收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登记申请后,按有关规定对单位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并保存单位账户基本信息,经中心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合同》上加盖“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章。


5、单位经办人需将填写有支付协议号的《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委托付款授权书》送至委托付款银行,由委托付款银行确认盖章后,一份留存银行,一份单位自存备查,另一份在 5个工作日后送回管理中心业务办理窗口。管理中心将同意开户的《同城特约委托收款合同》和《宁波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表》返还单位。


6 、办理缴存开户登记返还单位资料:


① 一联《宁波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表》;


②二联《同城特约委托收款合同》(其中一联由单位送委托付款银行);


③一联《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委托付款授权书》。


7 、管理中心需留存资料:


 ① 法人证书(设立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②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④ 一联《宁波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表》;


 ⑤ 一联《同城特约委托收款合同》;


 ⑥一联《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回答】
我在单位将近7年,一直没交公积金,这次准备离职,可以向公司补交公积金吗【提问】
这个您要向你们公司提起【回答】

宁波浙电物业公积金怎么交

6. 公积金能交物业费吗

住房公积金不可以交物业费。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7. 用公积金可以缴纳物业费吗

不能。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用公积金可以缴纳物业费吗

8. 公积金可以交物业费吗

缴物业费是不能提取公积金的。但是人们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自2012年1月以后发生的物业服务费。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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