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公章还能使用吗?企业法人是否能用公章起诉他人,追究他人的法律责任

2024-05-07 20:25

1. 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公章还能使用吗?企业法人是否能用公章起诉他人,追究他人的法律责任

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公章还能使用。
原因在于,营业执照被吊销,是工商部门对公司的行政处罚;表明公司不能再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但是,公司仍然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可以用公章代表公司起诉他人、追究他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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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公章还能使用吗?企业法人是否能用公章起诉他人,追究他人的法律责任

2. 企业执照被吊销后其公章还有效吗

营业执照被吊销,其公章是没有效力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企业法人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注销登记报告、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后,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收缴公章,并将注销登记情况告知其开户银行。
第二十二条 企业法人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满6个月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停止经营活动满1年的,视同歇业,登记主管机关应当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收缴公章,并将注销登记情况告知其开户银行。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条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
(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的;
(二)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
(三)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
(四)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出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六)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对企业法人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时,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责任、经济责任;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3. 企业执照被吊销后其公章还有效吗

营业执照被吊销,其公章是没有效力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企业法人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注销登记报告、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后,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收缴公章,并将注销登记情况告知其开户银行。
第二十二条企业法人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满6个月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停止经营活动满1年的,视同歇业,登记主管机关应当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收缴公章,并将注销登记情况告知其开户银行。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条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
(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的;
(二)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
(三)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
(四)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出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六)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对企业法人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时,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责任、经济责任;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企业执照被吊销后其公章还有效吗

4. 营业执照被吊销公章还能用吗

法律分析:被吊销后公章不可以继续使用,因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应当将营业执照公章、合同专用章等缴回原登记机关,拒不缴回的,属违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可以提请当地公安机关协助收缴。利用应收缴的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按无照经营论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企业法人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主管机关应当缴其公章。并将注销登记情况告知其开户银行,其债权债务由主管部门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第五十四条 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注销登记或者吊销执照,应当同时撤销注册号,收缴执照正副本和公章,并通知开户银行。

5. 吊销营业执照后印章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

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在被注销前,公司是存在的,只是不能继续营业,公章是有效的。
一、公司被吊销后能否进行民事活动
按照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只能从事与清算有关的活动,企业停止清算范围外的一切活动。《公司法》第195条规定:“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上述规定对被吊销公司行为的范围作了规定。在清算中,凡是从事新的经营活动或向部分债权人履行、放弃部分债权等行为都是无效行为。
但是现有法律并没有规定,如果公司在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仍然以公司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其行为的后果由公司承担还是由实施人承担。
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20条、第33条的规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由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者企业自行组织清算组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注销登记后,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因此,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其清算程序结束被工商机关注销前,该企业法人仍视为存续,其仍可以以自己名义起诉、应诉。
《民法典》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正是由于上述规定中没有进一步说明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开展经营活动的法律后果,又明确了公司的民事主体依然存在,导致产生对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从事经营活动的法律后果承担的一些错误理解和认识,即这种情况下仍然应当由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继续开展经营活动的,由于该公司已经不具备经营资格,相当于自然人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责任,同样公司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应当由实施人承担责任。
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在被注销前,公司是存在的,只是不能继续营业,公章是有效的。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只能从事与清算有关的活动,企业停止清算范围外的一切活动。

吊销营业执照后印章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

6. 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没有公章怎么起诉

摘要:实务中常有公司因公章缺位,致使其起诉被法院以原告主体不适格为由不予受理。本文通过对公章的功能和作用、公司组织机构的职能进行分析,阐释公司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从而探究公司民事法律行为的行使方式,进而得出结论:公章并不是公司作出意思表示的唯一形式,法院不得以公章缺位为由认定原告主体不适格。在此基础上,对认为公司公章缺位时,适用股东代表诉讼的观点予以批判。
  关键词:公章缺位 民事法律行为 意思表示 股东代表诉讼
  一、问题的提出
  甲、乙、丙、丁、戊五人出资成立A有限责任公司,甲担任公司董事长。公司成立后不久,经股东会决议,将公司承包给张某经营,承包期三年,张某每年支付承包金100万元。承包协议签定后,公司将营业执照、公章等证照交给张某。一年后,张某拒绝支付承包金,甲遂以公司名义提起诉讼,要求张某返还公司营业执照、公章等证照,并按承包协议承担违约责任。然而,公司起诉时碰到了难题:法院以公司提供的起诉材料中法定代表人证明、诉状没有加盖公章为由,认定原告主体不适格,裁定不予受理。
  二、公章的功能和效力
  既然一切都是公章惹的祸,首先当然有必要对公章有一个明确的认识。所谓公司公章,是指将公司名称刻制于其上的固体物。由于公司公章上的印文是公司的名称,公司公章上的印文与盖章后留在纸张等书面载体上的印文具有同一性,因此,公司公章的使用(盖章)就等于公司的签名,盖章的效力就等于签名的效力。基于公司公章的上述特性,可以看出公司公章的使用是基于公司公章的证明功能:1、证明行为人的身份;2、证明行为人的意思表示。
  具体而言,公司公章具有如下主要的效力:1、确认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公司在以书面形式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时,记载意思内容的书面文件必须有签名或盖章,一是表明该意思为公司所表示,二是表明该意思有产生私法上效果之目的,三是表明公司愿为该意思承担责任。一份书面文件内容上虽然体现为民事法律行为,但不能与任何一个签名或印章相联系,该份书面文件便不能认定为民事法律行为的书面形式,因为无法确定作出民事法律行为的当事人。2、证明行为主体。公司在一份书面文件上使用公章,不仅表明该书面文件是公司的意思表示,而且表明该意思由公司作出。由于公司公章上的印文与盖章后留在纸张等书面载体上的印文具有同一性,以及公司公章由公司控制和支配,所以,以书面形式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主体推定为加盖公章的公司。3、区别主体。公司是一个组织体,自身不能实施签字行为,其签字或盖章行为,需要由代表人或代理人行使,因此,公司公章能区别民事法律行为的主体:由于盖章等同于公司签字,是公司行为,因此,在由代表人或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的书面文件上加盖公司公章,该盖章行为尽管形式上由代表人或代理人行使,但性质上是公司行为,对代表人或代理人而言是职务行为,而不是个人行为。
  三、公司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及行使的方式
  法律实务中,公司民事法律行为的行使形式上一般表现为加盖公司公章和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其法理基础为上述分析的公司公章具有证明公司行为和代表人或代理人职务行为的效力。那么,是否公司行为的行使形式上必须为加盖公司公章和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才具有法律效力呢?在回答此问题以前,先需要弄清楚公司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内容决定形式。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第三十六条规定,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公司作为法人的一种,存续期间当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判断行为是否为公司行为在于意思表示,判断行为是否为公司法律行为在于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以有限责任公司为例,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公司的权力机构为股东会,第四十七条规定,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在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因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所形成的决议或股东会的授权所作出的意思表示,是公司直接的意思表示。而加盖公司公章的书面文件的意思表示,则是根据上述公章的证明功能推定为公司的意思表示。所以,公司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体现为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由于公司的意思表示表现形式可以为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股东会授权、加盖公司公章等,因此,公司民事法律行为的行使形式上不以加盖公司公章和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为必须,凡能体现公司真实意思表示的形式均为有效。
  四、公司公章缺位时诉讼主体资格认定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八条规定,法人的正职负责人是

7. 营业执照吊销未注销公章是否有效

法律分析:是无效的,吊销是行政处罚,企业应当进行清算后注销,此时企业在法律上继续存在,处于清算状态,可以主张相关的合同利益,用公章授权专人处理也没有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企业法人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注销登记报告、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后,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收缴公章,并将注销登记情况告知其开户银行。

营业执照吊销未注销公章是否有效

8. 公司公章不见了 刚好准备去注销营业执照 那么直接把营业执照注销了 公章是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应了吗

如果是个体工商户的话,我认为在你将营业执照注销后公章不具有法律效力,但你用公章办事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因为个体工商户在经营期间收益都是归个人或者家庭所有,其对应的法律责任是以个人财产或家庭财产对外承担债务。即他对外承担的法律责任实质上是以个人的形式承担的,他不同于公司企业的法人代表。个体工商户在与人交易时,他人是基于对个体户的个人的信赖而有别于公司企业的企业信誉信赖。
相对人在承认个体户的公章效力的前提是对于个体工商户的信赖,所以即便是发生法律纠纷个体户辩解说其已经注销营业执照,而法院仍会以“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你的行为是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认定你的行为将产生法律效力。

你自己用还好,但是若是他人偷去了用那他的行为同样会产生法律效力(即常说的“表见代理”)

所以建议你还是将公章直接销毁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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