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韩国条件。

2024-05-13 05:03

1. 移民韩国条件。

您可以通过济州岛购房移民项目移民韩国
济州购房移民的基本要求
1、投资50万美金以上,购买济州岛的旅游区的别墅或公寓。
2、对投资者没有商业背景、年龄、教育程度及语言能力的要求,不追究资产来源。
3、一人申请,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都能享有韩国的居留权。房产持有5年后即可申请韩国的无条件永居,投资的房产可以卖掉,而永居不受影响。

移民韩国条件。

2. 移民韩国的条件

您可以通过济州岛购房移民项目移民韩国
济州购房移民的基本要求
1、投资50万美金以上,购买济州岛的旅游区的别墅或公寓。
2、对投资者没有商业背景、年龄、教育程度及语言能力的要求,不追究资产来源。
3、一人申请,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都能享有韩国的居留权。房产持有5年后即可申请韩国的无条件永居,投资的房产可以卖掉,而永居不受影响。

3. 移民韩国需要什么条件?

目前可以通过办理韩国投资移民移民到韩国哦~
韩国投资移民申请条件:
投资金额:5亿韩元 (约45万美金) ,55岁以上申请人的投资金额为3亿韩元,需要提供申请人及配偶名下拥有3亿韩元的资产证明
年龄要求:年满19岁或以上
投资期:5年,5年后无息返还本金
投资产品:韩国法务部指定的本金保障性基金
家庭成员:配偶及未婚子女

移民韩国需要什么条件?

4. 韩国的移民政策是什么样的?

签证种类  韩国驻外使馆或领事馆根据申请者来韩目的,签发三种类型的签证:旅游签证、过境签证和居留签证。  旅游签证是为至多停留90天的外国观光者办理的短期签证;过境签证是给去第三国或回自己国家时,经过韩国并在韩国逗留不超过45天的外国人办理的签证;居留签证是为在韩国境内停留90天以上者办理的签证,持长期签证者还必须得到司法部的入境许可,在其入境后90天内应到所在地的"居留地管辖事务所"申请居留许可证。申请居留许可证需要交护照、照片及填写居留申请书。  探亲旅游签证  中国公民如有在韩国定居的亲属应为其向韩国入国管理局申请,持韩国出入境管理事务所签发给的《签证发给认定书》方可到韩国驻中国使馆申请签证。并提供下述材料:  (1)邀请书(1式2份)。邀请书中应写明申请人的姓名、年龄、住址等情况。  (2)递交一封能够反映中国亲属探亲意愿的书信。  (3)提供在中国和韩国居留亲属的详细情况。  (4)提供关于亲属离散和如何恢复联系的详细材料。  (5)认定血缘关系的户籍复印件,1式2份。  (6)提供申请人的照片。  赴韩国申请人收到韩国亲属寄来的手续后,即可向当地公安机关申领护照。申请人取得出国护照后,复印护照第1页至第5页,然后,将复印的护照和入境签证申请书以及8张照片,向韩国驻中国大使馆申请入境签证。获准后,通知申请人。韩国目前只接受与韩国公民有婚姻关系的外国公民,或旅居国外的抗日有功人员韩国后裔的移民申请。赴韩国商务旅行的中国公民,需持有效护照及签证方可进入韩国境内,持有离境车船机票确认票的旅行者,可以在韩国最多停留15天而无需签证。某些旅游者可以通过出示经确认的继续旅行的保留签证,在机场获得过境签证,允许在韩国观光1个星期。  一般旅游签证的停留期为30天,在原签证期满之前可以申请延长1个月。持有韩国有效签证者如需延长停留期,至少在到期前一天向当地移民局提出申请,但最多不能超过两次。  留学签证  韩国法律禁止外国普通劳务人员入境就业,但近年来由于工商企业劳动力缺口加大,政府受到了来自工商界的压力,不得不以"外国人进修产业技术"的名义,允许企业引进部分外籍劳务人员。对此类进修的外国人的签证发放对象、人数、居留时间以及接受进修人员的韩国企业等问题,韩国法务部颁布的《关于发给外国人进修产业技术签证业务处理指南》中作了规定。  签证发放给下述四类企业研修或进修的外国人。这四类企业分别是:  (1)根据外汇管理法直接向海外投资或与海外企业有合作关系的企业和产业部门;  (2)根据技术开发促进法,向海外提供技术的产业部门或企业;  (3)根据对外贸易法向海外输出产业设备的企业;  (4)不具备上述三项条件之一者,经过法务部长官批准、主管部门推荐确有研修必要的产业部门或企业。  《关于发给外国人进修产业技术签证业务处理指南》实施细则中规定,各有关企业可发放的外国进修人员签证数量视接受进修生的企业规模而定,但最多不得超过50人。具体发放范围是:企业经常在岗人数 可发放进修签证数:  50人以下 5人以内  50-99人 5-8人  100一199人 10-15人  200一299人 15-20人  300一499人 20一30人  500人以上 30-50人  外国进修人员签证有效期通常在6个月以内,如法务部长官认为有必要,可以申请延长,但一般不超过6个月。  因公务签证  中国人赴韩国商谈经贸业务等,需持韩国有关方面的邀请信、公证书和有关当局的批准书(均要原件),填两张申请表,附3张照片,到韩国驻华大使馆办理签证手续。一般需要一周时间。韩国有关方面在发出邀请之前,应先获得其政府有关机关的批准,否则即使有邀请信也得不到签证。  中国政府人员去韩国执行公务(持公务护照)时,须提供邀请书、在职证明;中国人在接到与业务有关的韩政府有关部属的长官或地方政府的长官邀请时,须提供邀请信、在职证明;去韩国参加国际会议和国际比赛者,须提供邀请书、国际会议及国际比赛概要;去韩国政府机构(包括其下属团体)专门大学以上教育机构或学术研究机构参加学术交流者,须提供邀请书和在职证明。  组团赴韩国商务活动,应该把出国人员名单、职务、出生年月、履历、考察的目的和具体要求,书面通知韩方接待单位,有关函电应以韩文或英文拟写。并注意及时抄报我国驻韩大使馆,以便协助联系和落实有关接待计划。凡有条件者,派遣单位最好发函与韩方接待单位负责人直接洽商,明确费用负担办法。  为商务目的去韩国工作的中国人,一般需提供韩方的邀请书和在职证明等,同时需持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具体要求如下:  1.韩政府机构邀请时,须提供邀请信和在职证明。  2.在韩国设立了分公司或进行投资的中国企业所属人员,须提供邀请信、公司设立许可书副本或投资许可书副本。  3.与中国年交易额50万美元以上韩国企业邀请时,须提供邀请信、法人印签证明书、所属单位的在职证明或出差证明。  4.中国中央所属总公司的职员,须提供邀请信、所属单位的在职证明或出差证明。  5.韩国政府投资机构(25个指定)、金融机构(26个)以及大韩贸易振兴公社、韩国贸易协会、大韩商工会议所、中小企业中央会、中小企业振兴工团邀请时,须提供邀请信、法人印签证明、在职证明。  6.对中国投资10万美元以上的韩国企业(法务部指定428个)邀请时,须提供邀请书、营业许可书副本、海外投资副本、在职证明。  签证的延期  持旅游签证者,如果希望延期签证,应在原签证有效期内,亲自持护照向当地移民局提出申请。但最多不能超过两次。  持居留签证者,应在原签证有效期满前5天内,亲自持护照、申请书、临时居住户籍等,向当地移民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继续停留。  如果在一特定期间希望离开韩国并再次入境时,只需在离境前办理再入境许可,不用重新申请签证。  签证联系电话:汉城(02)776-8984;金浦国际机场(02)662-7611;釜山(051)463-7161;金海国际机场(051)98一1871;济州机场(064)22-3492。  再入境许可  旅居韩国的外国人,在一特定期间希望离开韩国并再次入境时,只要在离境前获得一再入境许可,便无需申请新的签证。  法国、比利时、丹麦、荷兰、卢森堡、挪威、瑞典、瑞士和苏里南的公民,只要在向韩国官方报告过的居住期内返回韩国,便不需要办理再入境许可。  必须在韩国居留达到一定年限才能申请类似我国户籍的东西,否则只有韩国血统才可以移民去韩国,因为韩国是一个民族意识很强的国家

5. 韩国移民政策

一、韩国社会福利模式的特点

    1.生产第一,福利第二

    在社会政策与经济政策的关系上,经济政策目标中压倒一切的是经济增长,社会政策是服务于经济发展的。20世纪60年代韩国在经济发展初期实施了产品出口导向发展战略,为使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具有竞争力,韩国在这一时期甚至强制性地实行低工资政策,吸引外资,增强产品的出口竞争能力。在朴正熙执政期间,韩国制造业工人的每月工资仅为5美元,是亚洲“四小龙”中最低的。社会保障制度重点在于扶贫与社会救助。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1973年12月颁布《国民福利养老金法》,颁布这一法律的真正目的是为了筹集发展重工业所需要的资金,所以政府直至1988年才全面实行。由于韩国经济起点低,经济规模小,积累比例过重,依靠外资严重,因此韩国的社会福利制度在经济高速增长阶段也完全屈从于经济发展战略的意志。有学者据此将韩国冠以“以增长为中心”模式,以区别于新加坡、台湾等东亚国家和地区。但是,在经济有了一定增长之后,统治者也明确认识到社会福利对于建设强大国家的重要性。如1993年金泳三政府上台执政后,对以前忽视社会福利的做法进行了深刻反思,他指出,“先进国家并不只是靠高国民收入实现的”,“虽然一个国家的整体国民收入增加了,但如果正直而勤奋工作的人仍然在贫困的深渊中挣扎,那么这个社会肯定是有问题的,是经济正义失去作用的社会”。([韩]金泳三:《开创21世纪的新韩国》,东方出版社1993年版,第121页)

    2.主张社会福利项目的生产主义或投资取向

    在西方社会,传统福利模式的基本思路是提供一种防范天灾人祸的安全网,是对福利接受者的事后补偿,其重点也不是帮助援助对象发挥潜能并借此赢得自立。在这种福利取向之下,社会福利和经济发展完全是两回事。其开支是一种消费,是收入总额的减少,不能带来直接的新产出,并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收入的制约。传统社会福利模式对可供支配收入的消费性依赖,成为西方福利国家备受新右派诟病的根源。而韩国社会福利制度强调社会福利开支的生产主义或投资取向,1994年著名福利社会学家霍利廷(Ian Holliday)将这种模式的特征概括为:(1)政府视社会保障项目为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整体工程的一部分,并倾向于使社会政策从属于经济政策;(2)国家把注意力放在强化经济基础设施和提高人力资源的教育和健康的需要上,而把社会福利事务看做是市民社会的事务;(3)国家倡导工作福利和人际互助而不是把社会公正与福利权利理念作为其福利意识形态的核心理念;(4)福利需求群体的公共需求程度较低,社会福利支出和税费在GDP中所占比重很小;(5)国家在社会福利的提供上主要是规制的制定者,而不是福利的供给者。

    3.帮助福利接受者自强自立

    韩国传统社会福利模式对福利对象是维持性救助形式,试图促使福利接受者自强和自立。韩国的社会福利改革是以工作为取向的福利改革,主张强化福利对象参与经济活动的能力,并借此实现脱贫自立。韩国十分重视通过政府或其他机构创造就业机会来促进就业,认为这种做法不但有助于提高福利救济对象的自尊心和信心,而且也存在着实现赢利的可能性。不仅如此,韩国政府更热衷于通过对自谋职业者的投资来实现生产性自救。政府鼓励投资对象创建小型企业,通过现金补贴、增加服务、设立教育户头、建立儿童日托所等方法加以扶持。

    4.将教育作为社会福利的重要内容

    朴正熙政府十分关注扩大学校老师的福利。在福利制度刚刚兴起之时,公立学校的老师已经被《文职人员养老金法》所覆盖。但1970年代私立学校的比重较大,占小学总数的1.2%,中学占46.1%,高中占67.9%。因此,1973年政府通过了《私立学校教师养老金法》。1970—1993年韩国预算支出中,教育费占12.7%—18%,而社会保障及福利费只占4.3%—9.3%。(顾俊礼、田德文:《福利国家析论——以欧洲为背景的比较研究》,经济管理出版社2002年版,第342页)工业化时期教师享受政府的良好待遇是韩国福利制度的典型特征之一。政府对大众教育的关注极大地提高了韩国的人口素质。1965年小学入学率已达100%,中学入学率从1960年的27%增加到1981年的85%,使得韩国在很短时间内实现了农业劳动力向工业劳动力的转型。金融危机后,韩国政府注意到了新近出现的“数字鸿沟”,更是将教育、特别是终身培训纳入社会福利体系之中。2000年国际统计年鉴资料显示,东亚次发达地区和国家在社会发展支出上与发达国家较为接近,其主要原因在于对教育的投入水平较高,均在政府开支的15%以上,而发达国家则在2%—6%左右。(郑秉文、方定友、史寒冰:《当代东亚国家、地区社会保障制度》,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46页)

    5.普遍性

    韩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普遍性和全民性,其项目基本涉及每一个人的生老病死、教育等各个方面,切实保障了劳动者及其亲属的社会生活,极大地改善和提高了人们的生活水平,发挥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安全网”与“稳定器”的作用。

    韩国社会福利制度普遍性的形成有一个过程,其形成以1999年8月12日国会最终通过《国民基础生活保障法》为标志。20世纪50年代以前的韩国,经济发展落后,社会秩序混乱,社会保障几乎无从谈起。60年代初,韩国政府把发展经济和建设福利国家定为目标,提出保证国民的生存权和福利国家的义务,并制定了十几个有关社会保障制度的法律。到2000年,四大社会保险均实现了覆盖全体国民或全体劳动者。

    与此同时,韩国自2000年10月开始施行国民基本生活保障法。政府于1998—1999年推行了限期生活保护及对原生活保护制度的临时性扩充,又于1999年9月将这一应急措施放在一起制定了基本法。可以说,这一改革具有重大意义,其意义体现在从以前的“劳动能力的有无”基准朝着“国民最低限度”基准的转变、传统生活保护制度的“劣等待遇原则”的撤销上。国民已经可以在面临社会性风险时,根据自己的情况,或者从社会保险制度、或者从公共救助制度中获得保护了。以往各自独立的社会保险与公共救助制度得以相互合作,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成为一个具有普遍性的制度,作为国家义务的、而且是作为一项国民权利的最低生活保障得以实现。

    正是由于韩国社会福利制度兼具“效率性”与“普遍性”两个特点,所以根据国内外权威学者达成的共识,韩国社会福利模式可以称为“发展优先—普遍主义”的福利体制。

    6.多元共建性

    多元共建性,是指韩国社会福利体系的架构由政府、企业、社区与家庭多方参与、共同建成。

    韩国政府是建立社会福利制度的主导力量。韩国政府对社会福利政策的制定具有独立的、主动的地位,不会因各阶级与利益集团的影响而改变。国家领导者拥有自己的议程,不会因各阶级与利益集团的偏好而改变。韩国是以家庭为中心的儒教传统国家,政府鼓励孝敬父母,稳定家庭,实行夫妇优待制。不优待独身者和单亲家庭。这一社会保障模式可以表述为:福利和经济增长均衡并与家庭传统结合,实行对家庭照顾的“家庭般社会”保障制度。韩国鼓励地方政府进行社区福利建设,特别鼓励企业参与福利建设,将企业福利提到很高的地位来认识。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鼓励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建立职工福利保障,对没有建立社会保障或者行动不力的企业不给予优惠政策甚至进行处罚。因此,以企业为基础建立职工保障成为韩国社会保障模式的成因和特征之一。

    二、韩国社会福利模式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韩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死角地带”

    “死角地带”是指长期不缴纳保费,现在或将来无法从保险中受益的人群。韩国健康保险的规定是:不缴纳保费时间超过3个月的投保人,在享受保费受益时受到限制;国民年金的投保期限最少是10年,缴费记录不超过10年的,不享有国民年金。2006年,国民年金的死角地带达到全部国民年金加入者的54.5%,有70%的非正规职业劳动者未能加入国民年金,而国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只能覆盖贫困阶层的1/3。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结构性问题、社会保险的盲目扩大以及个人经济上不稳定、意识上不重视等。

    2.主要社会保险项目的长期财务赤字

    国民年金体系是最令人担心的。

    一是国民年金体系有一个固定受惠人群的保险金领取计划,由于其较高受益水平和相对低的缴费率,这一年金设计导致了财政的不平衡,巨大的财务赤字每天都产生出来。

    二是韩国养老保险前三种是特殊职业养老保险,这三种特殊的养老保险已发展为全额养老保险,并且在养老保险种类、接受养老保险的条件及财政结构等方面非常相似,他们造成财政困难的原因也相似:高养老金—低供款制,没有规定获得全额养老金的正常退休年龄,不利于终生做家务的老人的养老保险结构,有限度的申请调查,早退休者的养老保险没有实质性的减少,等等。所有这些问题结合在一起,导致了这种养老保险体制的不平等和财务上的失调。另一方面,国民养老保险制度是从“五五”计划时期开始实施的,计划的规模仅限于受保人数的一半以下,由于财政负担过重,实行的时间不会持续长久。同时,那些不符合养老保险资格的老人和正在步入老年的一代将不可避免地陷入无任何退休金的困境。

    三是国民年金投保的月最高收入水平为360万韩元,每月交纳9%的保险费,20年后每月领取80万韩元左右。雇用保险中失业津贴最高1个月90万韩元。而在公共救助中4口之家1个月可以领取93万韩元。也就是说,贫困户不做任何贡献而领取水平高于年金和雇佣保险的投保者。

    3.社会福利仍处于较低水平

    韩国在1996年加入OECD,这对其社会保障支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国民对政府的福利、教育及住房政策感到不满。

    三、韩国社会福利模式对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启示

    笔者重点谈谈对社会保障理念的启示。

    一个社会制度有四个基本要素,即理念、规范、组织和设施。理念是社会制度背后的核心动机,是社会制度建构的指导思想和创立宗旨,也是社会制度的精髓和灵魂。韩国社会福利模式对我国的社会保障理念反思的启示是:

    1.从市场经济的配套措施到现代社会秩序的独立支柱

    中国自改革以来,一个流行的看法是将社会保障视为市场经济的“减震器”,这种理念只能导致社会保障改革始终跟在市场经济后面亦步亦趋,并最终将社会保障制度打造成一个非常狭隘的社会制度。比如,我国现在仍不称“社会福利制度”而称“社会保障制度”。 韩国的经验告诉我们,在以工业化为基础的城市社会里,人们失去了传统的土地依靠和传统的家庭支持,又失去了就业的稳定性,人们的社会生活无法得到基本的保障。因此不是社会保障制度简单地服务于市场经济,而是二者都是现代社会的基本社会制度和资源配置机制。它们各自承担着现代社会的不同价值责任,又有共同维系现代社会总体价值的历史责任。

    2.从保强弃弱的社会制度到追求社会公平的有效机制

    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理念的错位使之在客观上成为一个保强弃弱的制度。也就是说,这种社会保障是围绕着社会的强者设计的,而社会弱势群体不仅享受的社会保障项目少,而且享受的社会保障水平低。韩国的经验是,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劫富济贫”的性质,在其他发达国家更是如此。通过国民收入的第二次分配,使得社会贫富差距逐步缩小,从而达到追求社会公平的效果。

    3.从拖累经济发展的包袱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

    在中国学界,有相当一批学者担心产生北欧各国的“福利病”,把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看作经济发展的包袱而非动力。然而韩国的经验证明,后工业化国家只要合理安排社会保障投入与经济投入的比例,特别是将社会福利制度纳入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框架之中,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就不会成为经济发展的负担。一个国家的现代化进入中期阶段,是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契机。中国内需不足的原因很多,一个重要方面是由于头上有“新三座大山”的沉重包袱。因此,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不仅不会妨碍经济发展,相反,还是扩大内需、推动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转型的重要动力源泉。

    4.从边缘性社会制度到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性社会制度

    服务于经济体制改革,服务于市场经济建设,是中国社会保障体制改革长期以来的基本指导思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社会结构和谐有序。和谐社会是所有社会阶层共建共享的社会,是人民安居乐业、社会治安良好、社会稳定有序的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充满活力的社会。所有这些都与社会保障制度密切相关。韩国的经验可以告诉我们,发展社会保障事业,可以有效地解决社会的贫富分化问题,可以有效地缓解社会的就业压力,可以重新调整劳资关系,还可以建设良好的社会治安。要使社会保障制度从改革的边缘走到改革的舞台中心,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体性社会制度。

试行移民融入社会教育制度

韩国法务部8日表示,将从4月份开始试行“移民融入社会教育制度”。该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如果外国人接受指定的韩国语教育,在移居韩国时就不用考笔试。移民融入社会教育将由韩国语和对韩国社会的理解等内容构成。按照该制度,普通移民如果进修最少30小时到最多450小时的教育课程,就可以免除在移居韩国时要考的笔试。

之前就免考笔试的跨国婚姻移民审查等待时间长,现在只要接受指定的韩国语教育即可以快速接受移居审查,并在面试中获得加分。这一教育制度的实施大大简便了外国人移民韩国的程序,加快了移民申请的速度。同时也能让外国移民更快地融入韩国的社会当中。从以上信息可以看出,韩国政府现在逐步放开对外政策,希望引进更多的能够快速适应韩国社会的人才。自金融危机以来,韩元对人民币的比率跌到了历史低点,而韩国国内并没有出现通货膨胀的问题,对中国留学生来说,留学韩国由去年的年总费用10万元左右降低到现在的5-6万元左右。费用的大幅度降低必将掀起另一场留学韩国的热潮。

韩国移民政策

6. 韩国的移民政策是什么样的?

楼主你好!
移民韩国还是比较难的
1.必须在韩国居留达到一定年限才能申请类似我国户籍的东西,否则只有韩国血统才可以移民去韩国 ,因为韩国是一个民族意识很强的国家。 
1.1. 有直系亲属在韩国拥有韩国绿卡者,通过入国籍考试后,可以获得绿卡及加入韩国国籍。 
(入籍考试主要是考韩国的文化、历史、地理和生活基本信息。点击链接 入国籍考试习题整理)
 
1.2. 隔代亲属(比如外公外婆、爷爷奶奶)出生在韩国或者是韩国人,则可以获得韩国国籍(绿卡),也必须通过入国籍考试和血缘关系的化验。
 
韩国大部分招外籍工作的法律都偏向朝鲜族,对朝鲜族的政策比较宽。赴韩劳务的新政策 - 放宽对朝鲜族赴韩国打工限制. 
朝鲜族中国人除了工作要求,还需无犯罪经历(包括在中国国内),需具备韩语会话能力,通过入国籍考试。 
 
2.中国公民赴韩国签证规定 
 
签证种类 
韩国驻外使馆或领事馆根据申请者来韩目的,签发三种类型的签证:旅游签证、过境签证和居留签证。 
旅游签证是为至多停留90天的外国观光者办理的短期签证;过境签证是给去第三国或回自己国家时,经过韩国并在韩国逗留不超过45天的外国人办理的签证;居留签证是为在韩国境内停留90天以上者办理的签证,持长期签证者还必须得到司法部的入境许可,在其入境后90天内应到所在地的"居留地管辖事务所"申请居留许可证。申请居留许可证需要交护照、照片及填写居留申请书。 
 
移民韩国还是有一定的难度,建议楼主还是找有资质,有经验的中介办理。
希望以上信息可以帮到楼主,若有其他问题,也可以在百度HI我

7. 如果想移民韩国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到韩国移民主要有以下条件:

(1)韩国公民的配偶、子女(包括收养子女);

(2)符合在韩国继承财产条件者

独立有功者及其直系血亲亲属 
*可获得韩国国籍

如果想移民韩国需要什么条件

8. 韩国移民政策是什么?

以下为您送上最快捷的韩国投资移民政策,供您参考!

1、购买韩国政府允许区域内的房产且总价超过50万美金;
2、购买韩国政府指定的公益基金且总金额超过50万美金;
3、购买韩国政府指定房产和公益基且总额超过50万美金;
另据华威济州消息,韩国投资移民:无需商业背景、无移民监、无年龄上限、教育程度及语言能力的限制,无需资产证明及资产来源证明,无需体检。一人申请全家移民,同韩国人享受同样待遇。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