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积金咨询电话

2024-05-09 02:30

1. 陕西省公积金咨询电话

陕西省公积金咨询电话是12329。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具有两个特征:1、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2、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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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电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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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怎么办理流程:
一、各个地方领取住房公积金的手续不同,以重庆地区职工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为例,需要的手续为只需填报提取申请表格,以及身份证原件,未参贷的配偶办理时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二、重庆地区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贴息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职工、配偶及参贷人提取金额之和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三、职工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每年只能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前后提取时间间隔1年以上),销户提取和提前还清贷款除外,职工结清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可在结清贷款之日起1年内再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2、购房协议书正本。3、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4、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等。5、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

3. 陕西省住房公积金我要查询。

1、目前同一省内的公积金是可以通用的,跨省的公积金贷款目前全国只有四个城市支持,分别是武汉,南昌,合肥,长沙。 具体可以电话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
2、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
3、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4、缴纳公积金的员工可以凭借购房合同原件,契税完税证明,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和身份证等资料去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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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西安住房公积金电话是多少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在哪里?本文为大家整理了西安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及分中心地址和电话详细信息,大家办理公积金业务可参考本文提供的地址电话。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振兴路137号
  西安住房公积金客服电话:12329
  西安公积金中心总值班室电话:89650612
  服务时间:人工服务电话:工作日 9:00—17:00; 自动语音服务:24小时
  人工查询项目: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政策法规和缴存职工的公积金汇缴、账户余额、支取、贷款等
  语音查询项目:公积金汇缴、账户余额、支取、贷款等方面的账户信息
  西安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莲湖区管理部
  地址:西安市西大街311号浙商银行2楼  电话:029-87201793
  阎良区管理部
  地址:阎良区延安路15号工行阎良支行 电话:029-86862228
  临潼区管理部
  地址:临潼区文化东路157号 电话:029-83827731
  高陵县管理部
  地址:高陵县南正街43号建行2楼  电话:029-86919656
  未央区管理部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3路15号(文景公园北门正对面) 电话:029-86278589
  碑林区管理部
  地址:西安市南大街3号西北水电大厦B.C座二层  电话:029-87265406



  新城区管理部
  地址:西安市解放路108号农业银行解放路支行4楼  电话:029-87406562
  灞桥区管理部
  地址:西安市纺正街555号工行1楼  电话:029-83552045
  雁塔区管理部
  地址:西安市电子二路68号工行一楼 电话:029-88218910
  蓝田县管理部
  地址:蓝田县县门街工行2楼  电话:029-82720886
  长安区管理部
  地址:长安区广场西路西侧圣合家园第27栋楼  电话:029-85292667
  鄠邑区管理部
  地址:鄠邑区东街35号建行8楼电话:029-84810313
  周至县管理部
  地址:周至县太白北路万联锦绣广场西南150米政务大厅  电话:029-87110456
  上班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7、8月14:00——17:00)。
  服务项目:公积金信息查询、公积金缴款明细查询、贷款申请查询、贷款信息查询、贷款还款信息查询

5. 陕西省住房公积金如何查询

陕西省住房公积金查询方法:
一、网上查询
1、进入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sxgjj.com/)
2、点击“网上查询”
3、在新开页面按要求操作即可
二、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公积金账号,到陕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大厅窗口查询
 

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地址:西北一路52号
附近公交站:
广仁寺 - 公交站   120米 
途径公交车: 509路 712路 
西站 - 公交站   455米 
途径公交车: 21路 
洒金桥 - 公交站   465米 
途径公交车: 10路 12路 12路区间 28路 102路 103路 107路 235路 301路 506路 507路 606路 702路 703路 
西站 - 公交站   480米 
途径公交车: 18路 21路 50路 104路 202路 206路 207路 221路 235路 262路 264路 711路 900路 900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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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陕西省市住房公积金查询方式有哪些

查询的办法:
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进入官方网站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链接,击进入查询页面,输入账号(身份证或公积金卡号)及密码,进入账户详细页面。
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网银查询: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登录成功后,进入的是网银欢迎页面,点击导航栏“我的账户”栏目链接;进入“我的账户”页面后,在左侧功能菜单里找到“住房公积金”选项,点开“住房公积金”;根据自己需要选择需要查询的“我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交易明细”和“查询还款计划表”。
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职工本人查询需携带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查询需携带单位经办人持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原件、查询职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查询需携带受委托人持查询职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原件;携带资料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打印)公积金缴存历史明细(超过近一年半)的,须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前往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分中心)提出申请,职工可在5个工作日后领取查询明细。
拨打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查询:拨打公积金热线,根据提示点击自助查询,点击账户查询输入公积金帐号和密码即可。
通过短信查询(部分城市不支持):按公积金查询格式要求编辑短信,发送至查询号码即可。
支付宝查询公积金(部分城市不支持):点击手机桌面的支付宝钱包按钮,打开进入首页;找到“城市服务”按钮打开进入下步操作;在“城市服务”菜单中,找到“公积金查询”按钮;首次操作该项服务时,需要先进行授权确认;授权完成后,即可点击“个人查询”按钮;按系统提示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密码;进入界面后即可等待系统提供具体数据。

7. 咸阳住房公积金电话查询

马上就好【摘要】
咸阳住房公积金电话查询【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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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电话就是了,02932890000,这个就是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电话管理中心查询电话,你可以拨打这个电话去查询你的公积金余额。具体地址在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南路8号咸
阳房产交易大厦七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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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能帮到你 谢谢亲【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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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比例:按照西安市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分别不应低于5%,不高于12%。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zui高限额11133元,即不超过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711元的三倍。【摘要】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问】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比例:按照西安市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分别不应低于5%,不高于12%。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zui高限额11133元,即不超过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711元的三倍。【回答】
亲职工上年度实际月平均工资低于西安市政府规定的本地区zui低工资标准的,以本地区zui低工资标准作为该职工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雁塔区、灞桥区、阎良区执行zui低工资标准个人不高于12%为1000元/月;长安区、临潼区、高陵县执行zui低工资标准为910元/月;周至、户县执行zui低工资标准为850元/月;蓝田县执行zui低工资标准为790元/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