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的上市程序

2024-05-16 12:32

1. 上市公司的上市程序

公司上市程序根据《证券法》与《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程序如下:一、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股票上市申请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授权证券交易所根据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核准公司股票上市申请。二、接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申请股票上市的材料,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审查,符合条件的,对申请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缺少所要求的文件的,可以限期要求补交;预期不补交的,驳回申请。三、向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 股票上市申请经过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以及下列文件:1.上市报告书;2.申请上市的股东大会决定;3.公司章程;4.公司营业执照;5.经法定验证机构验证的公司最近三年的或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6.法律意见书和证券公司的推荐书;7.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8.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证券交易所应当自接到的该股票发行人提交的上述文件之日起六个月内安排该股票上市交易。 《股票发行和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还规定,被批准股票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在上市前应当与证券交易所签订上市契约,确定具体的上市日期并向证券交易所交纳有关费用。《证券法》对此未作规定。四、证券交易所统一股票上市交易后的上市公告《证券法》第47条规定:“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同意后,上市公司应当在上市交易的五日前公告经核准的股票上市的有关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证券法》第48条规定:“上市公司除公告前条规定的上市申请文件外,还应当公告下列事项:(一)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二)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有数额;(三)董事、监事、经理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及持有本公司股票和债券的情况。”通过上述程序,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可以上市进行交易。上市公司丧失《公司法》规定的上市条件的,其股票依法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监会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1.公司股本总额、股份结构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做虚伪记载;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4.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上市公司有前述的2、3项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且后果严重的;或有前述第1、4项的情形之一,在限期内未能消除,不再具备上市条件的,由证监会决定其股票上市。

上市公司的上市程序

2. 股票上市的程序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要经过一定的程序。按照《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与《公司法》的规定,股票上市的程序如下:1.上市申请与审批《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公开发行股票符合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委员会提出申请;上市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确定上市时间,审批文件报证监会备案,并抄报证券委。《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应当报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送有关文件。《公司法》同时规定,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股票上市交易申请,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批准。当前,符合上市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要经过经过证监会复审通过,由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2.申请股票上市应当报送的文件股份公司向交易所的上市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申请时应报送下列文件:(1)上市报告书;(2)申请股票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3)公司章程;(4)公司营业执照;(5)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所审计的公司最近3年的财务会计报告;(6)法律意见书和上市保荐书;(7)最近一次招股说明书;(8)证劵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文件。3.订立上市契约股份有限公司被批准股票上市后,即成为上市公司。在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前,还要与证券交易所订立上市契约,确定上市的具体日期,并向证券交易所缴纳上市费。4.发表上市公告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批准后,被批准的上市公司必须公告其股票上市报告,并将其申请文件存放在指定地点供公众查阅。上市公司的上市公告-般要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的证券报刊上。上市公告的内容,除了应当包括招股说明书的主要内容外,还应当包括下列事项:(1)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和批准文号;(2)股票发行情况,股权结构和最大的10名股东的名单及持股数;(3)公司创立大会或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决议;(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及持有本公司证券的情况;(5)公司近3年或者开业以来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以及下一年盈利的预测文件;(6)证券交易所要求载明的其它情况。补充:股票上市条件:1.股票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额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司发行股份的总额的比例为10%。4.公司在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股票暂停上市条件:1.上市公司股本总额(3000)万元)、股权分布(25%、10%)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2.上市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3.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4.上市公司3年连续亏损。股票终止上市条件:1.上市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2.上市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善,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3.上市公司3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4.上市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

3. 上市公司上市程序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
4、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等。
一、上市公司法规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法规是: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二、中小企业上市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中小企业上市需要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三)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主要发起人为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四)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五)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三、股票可以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情况有哪些
股票可以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情况如下:
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
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4、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证券法》第十五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上市公司上市程序

4. 公司股票的上市程序

一、股票上市的原则有哪些
公开性:公开性原则是股票上市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它要求股票必须公开发行,而且上市公司需连续的、及时地公开公司的财务报表、经营状况及其他相关的资料与信息,使投资者能够获得足够的信息进行分析和选择,以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公正性:指参与证券交易活动的每一个人、每一个机构或部门,均需站在公正、客观的立场上反映情况,不得有隐瞒、欺诈或弄虚作假等致他人于误境的行为。公平性:指股票上市交易中的各方,包括各证券商、经纪人和投资者,在买卖交易活动中的条件和机会应该是均等的。
自愿性:指在股票交易的各种形式中,必须以自愿为前提,不能硬性摊派、横加阻拦,也不能附加任何条件。
二、公司股票的上市程序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要经过一定的程序。按照《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与《公司法》的规定,股票上市的程序如下:
1、上市申请与审批《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公开发行股票符合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委员会提出申请;上市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确定上市时间,审批文件报证监会备案,并抄报证券委。《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应当报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送有关文件。《公司法》同时规定,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股票上市交易申请,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批准。当前,符合上市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要经过经过证监会复审通过,由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
2、申请股票上市应当报送的文件股份公司向交易所的上市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申请时应报送下列文件:上市报告书;申请股票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公司营业执照;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所审计的公司最近3年的财务会计报告;法律意见书和上市保荐书;最近一次招股说明书;证劵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3、订立上市契约股份有限公司被批准股票上市后,即成为上市公司。在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前,还要与证券交易所订立上市契约,确定上市的具体日期,并向证券交易所缴纳上市费。
4、发表上市公告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批准后,被批准的上市公司必须公告其股票上市报告,并将其申请文件存放在指定地点供公众查阅。上市公司的上市公告-般要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的证券报刊上。上市公告的内容,除了应当包括招股说明书的主要内容外,还应当包括下列事项: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和批准文号;股票发行情况,股权结构和最大的10名股东的名单及持股数;公司创立大会或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决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及持有本公司证券的情况;公司近3年或者开业以来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以及下一年盈利的预测文件;证券交易所要求载明的其它情况。
三、股票上市条件:
1、股票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额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司发行股份的总额的比例为10%。
4、公司在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5. 股票上市的程序?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按照《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票上市的程序如下:
1、股票上市申请。上市申请。发行人在股票发行完毕,召开股东大会,完成公司注册登记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申请。
2、审查批准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符合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委员会提出申请;上市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确定上市时间,审批文件报证监会备案,并抄报证券委。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应当报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送有关文件。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股票上市交易申请,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批准。
3、申请股票上市应当报送的文件。
股份公司向交易所的上市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申请时应报送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公司登记文件;
(3)股票公开发行的批准文件;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近3年或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和由2名以上的注册会计师及所在事务所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
(5)证券交易所会员的推荐书;
(6)最近一次招股说明书;
(7)其它交易所要求的文件。
4、订立上市协议书。
股份有限公司被批准股票上市后,即成为上市公司。在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前,还要与证券交易所订立上市协议,确定上市的具体日期,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向证券交易所缴纳上市费。
5、发表上市公告。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批准后,被批准的上市公司必须公告其股票上市报告,并将其申请文件存放在指定地点供公众查阅。上市公司的上市公告-般要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的证券报刊上。
上市公告的内容,除了应当包括招股说明书的主要内容外,还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1)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和批准文号;
(2)股票发行情况,股权结构和最大的10名股东的名单及持股数;
(3)公司创立大会或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决议;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及持有本公司证券的情况;
(5)公司近3年或者开业以来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以及下一年盈利预测文件;
(6)证券交易所要求载明的其它情况。
6、股票上市交易。

股票上市的程序?

6. 上市公司上市程序

法律分析:公司上市必经流程:第一、股份改制 (2—3个月):发起人、剥离重组、三年业绩、验资注册、资产评估。 第二、上市辅导 (12个月):三会制度、业务结构、四期报告、授课辅导、辅导验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四十七条  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同意后,上市公司应当在上市交易的五日前公告经核准的股票上市的有关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第四十八条 上市公司除公告前条规定的上市申请文件外,还应当公告下列事项:
(一)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
(二)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有数额;
(三)董事、监事、经理及有。

7. a股上市流程


a股上市流程

8. 简述股票上市的程序

股票上市的程序如下:1、股票上市申请。上市申请。发行人在股票发行完毕,召开股东大会,完成公司注册登记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申请。2、审查批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符合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委员会提出申请;上市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确定上市时间,审批文件报证监会备案,并抄报证券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应当报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送有关文件。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股票上市交易申请,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批准。3、申请股票上市应当报送的文件。股份公司向交易所的上市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申请时应报送下列文件:(1)申请书;(2)公司登记文件;(3)股票公开发行的批准文件;(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近3年或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和由2名以上的注册会计师及所在事务所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5)证券交易所会员的推荐书;(6)最近一次招股说明书;(7)其它交易所要求的文件。4、订立上市协议书。股份有限公司被批准股票上市后,即成为上市公司。在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前,还要与证券交易所订立上市协议,确定上市的具体日期,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向证券交易所缴纳上市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必须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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