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监狱管理局的内设机构

2024-05-17 09:26

1. 四川省监狱管理局的内设机构

省监狱管理局设13个职能处(室、部)和机关党委:(一)政治部负责全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宣传舆论阵地建设、政治工作研究、对外宣传、立功创模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和抓好系统各单位的党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共青团工作;负责干警队伍的综合管理、公务员队伍管理、机构编制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管理、警务管理、职称评审、行政职务和警衔晋升、干警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学校。(二)办公室负责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决定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起草综合性文件、总结、报告;负责文秘、档案、信访、通讯、接待和保密工作,收集处理提供各种信息资料;负责监狱系统内部体制改革、改制工作。(三)狱政管理处负责全省监狱的监管改造工作,检查刑罚执行情况,制定监管工作制度和改造工作规划,指导监管改造业务;负责管理全省押犯的收押、调动、奖惩和罪犯卡片管理等业务;负责监控设施、警用戒具、枪支弹药的规划和管理;负责武装警戒;承办警囚车的计划分配;管理对外开放监狱的接待;协调监狱系统与武警、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关系;负责全省监狱的狱内防范和案件侦破工作,制定狱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敌情调研工作,掌握敌情动向,及时收集、掌握、分析、处理和上报情报信息;负责狱内耳目建设、两防工作和特警队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防逃追捕工作,处理监狱突发事件。(四)教育改造处负责对罪犯的教育工作,制定教育规划,编写教育大纲,检查考核对罪犯的政治、文化、技术教育效果,交流教育改造工作经验,对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的跟踪调查和社会帮教工作;负责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工作;指导监狱办好特殊学校。(五)生活卫生处负责监狱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医务技术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负责医疗设备、器械及救护车的计划编制、分配和管理;指导和管理计划生育和卫生防疫工作;指导和督促监狱抓好犯人的生活管理;管理直属医院和公费医疗;负责警察和犯人的被装管理。(六)生产处指导监狱的工农业生产,促进和检查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指导监狱工农业生产的现场管理、质量管理、节能降耗;负责对各监狱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的综合考核;负责技改项目的审查论证管理工作;指导监狱办好内部市场及工农业产品的经营与销售。(七)财务处负责监狱系统资金管理、财务管理和成本管理;指导监狱系统的双增双节工作,考核盈亏指数执行情况;检查监狱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情况;编制财务、行政经费计划和年度预算、决算;负责内部结算和全系统的房改工作;负责监狱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保护和保全国有资产增值。(八)监狱规划处负责编制监狱系统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按规定管理监狱基本建设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的立项、论证、审核报批;负责监狱布局、产业、产品结构调整规划;承办监管场所的建立、接收、撤并、移交、引进经济开发项目和对外经济协作。(九)科技处负责科技管理工作;编制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科技项目的审查、鉴定、审报工作;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开发新产品;负责监狱系统的科技信息工作和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十)劳动工资处负责监狱系统干警工资管理;负责监狱系统工人企业的改制和队伍管理工作,指导纯工人厂的建设、留场就业人员管理、工资管理,承担工人技术等级的考核、工人技术培训、技工学校管理、待业青年的就业指导等有关工作。(十一)审计处负责对独立核算单位、重点单位、重点项目和监狱系统资产管理情况审计;负责监狱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了解监督独立核算单位执行财务制度的情况,提出加强和改进财务管理措施。(十二)政策法规处(挂“研究室”牌子)负责监狱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针对监狱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和调整意见;参与有关部门送交的法律、法规草案的修改和补充意见;承办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指导本系统的法制工作;负责编辑内部刊物。(十三)环境安全工作处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指导、监督和检查监狱系统生产安全;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负责编制监狱系统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指导监狱环境保护工作。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在蓉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机关党委办事机构的设置方式,由局党委按照省委规定确定。

四川省监狱管理局的内设机构

2. 四川省监狱管理局的简介

四川省司法厅管理的主管全省监狱工作的行政机构。(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监狱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省监狱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狱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依法管理省属监狱,领导监狱企业集团公司和子(分)公司,管理监狱处(科),指导市属监狱工作。  (三)监督管理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狱内侦查,指导突发事件处置,维护监狱安全稳定。  (四)制订罪犯教育改造规划,研究指导罪犯教育改造、心理矫治工作,协助开展社会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五)负责罪犯生活卫生、疾病防控、警用装备、狱政设施和监狱信息化建设工作。  (六)编制实施全省监狱布局调整方案和发展规划,推进监狱改扩建、退出高危行业、资产处置和民警生活基地建设。  (七)指导罪犯劳动改造工作,承担罪犯劳动职业技术培训、劳动保护等职责。  (八)指导监狱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  (九)负责省属监狱及监狱企业的财务、审计的监督管理并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十)负责监狱思想政治工作、民警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警务督察和来信来访工作;负责监狱工人队伍管理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监狱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监狱司法人权研究。  (十二)指导监狱学会工作。  (十三)承办省政府和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3. 四川省监狱管理局的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四川省政府及其部门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公开的范围四川省政府及其部门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非涉密信息,包括: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省政府及其部门机构设置、职能等情况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具体参照《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二)公开的方式1、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开设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众可登录互联网网址,通过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引导,查找四川省政府、市(州)政府和省政府部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查询方法如下:(1)目录导航式浏览:点击相应的分类栏目,系统会自动展开下一级目录,并自动显示与该栏目对应的信息列表,点击条目名称或详细信息就可查看详细内容。(2)标题关键字和索取号查询:输入标题关键字和索取号并搜索,与关键字和索取号匹配的目录项会以列表形式进行显示,点击条目名称或详细信息即可查看详细内容。2、《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全国统一刊号CN51-1727/D)《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向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和村(社区)、机场以及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省政府参事免费赠送。电子版在四川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可查询。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室地址:成都市锦江区督院街30号,邮编:610016。3、其他方式公众可到四川省档案馆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进行查阅;可拨打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热线号码——11897197免费收听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可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情况。(三)目录编排体系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内容显示区编排设计。分类导航区提供主题和体裁分类查询功能;检索区提供信息标题和索取号的查询方式;目录内容显示区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索引号、单位、类别、公开内容、公开时间、详细信息等项目内容。索引号是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原文的号码;单位是具体负责提供该信息的单位名称;类别是信息所属的类别名称;公开内容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标题;公开时间是政府信息的生成时间;详细信息为政府具体信息页面地址,点击可查看详细内容。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四川省政府及其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为有利于人民群众方便快捷获取政府信息,根据省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分工,省政府有关专项业务的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统一由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申请公开涉及省政府有关专项业务的政府信息,请直接向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如: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相关政府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直接向国土资源厅提出申请。(一)申请方式申请人可在受理点获取《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在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向制作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在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提出在线申请。目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受理申请人的当面申请、互联网申请和信函、传真申请,暂不受理通过电报、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采用信函方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二)《申请表》填写要求1、申请表要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2、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3、尽量详细、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信息,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4、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三)受理流程注:办公时间不含节假日、公休日,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五)收费标准1、按照国家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3】94号)核定标准,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项目的成本费用。2、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凭有关证明,可减免相关费用。三、监督举报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省监察厅联系地址:成都市商业后街3号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成都市督院街3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通讯地址:成都市督院街70号省政府法制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讯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汉路265号

四川省监狱管理局的信息公开指南

4. 四川省川西监狱的工作方针

监狱坚持以惩罚和改造罪犯为中心,以打造平安监狱,促进社会和谐为导向。自2006年以来,监狱党委通过强班子、带队伍、保安全、促发展,锐意进取、正本清源、攻坚破难,大力推进机构改革、竞争上岗、练兵阅警、标准化建设、社会巡演、孝道文化、社会帮教、亲情帮教、法律援助等系列工作,已连续五年实现“队伍安全、监管安全、生产安全”三个零指标。2009年监狱第十次党代会制定了“一年打基础,两年完善配套设施,三年内建成省级现代化文明监狱,五年创部级现代化监狱,打造四川窗口和示范监狱”的“一二三五”五年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