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红十字会的基本信息

2024-05-06 08:08

1. 山东省红十字会的基本信息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非常重视和关心红十字事业的发展。1957年5月22日,山东省红十字会筹备委员会成立,7月正式召开成立大会,副省长余修当选主席。1962年12月,召开第二次委员代表大会,副省长王哲当选会长(“文革”期间,红十字会活动停止);1981年10月,根据国务院《关于恢复红十字会国内工作的报告》精神,召开了第三次代表大会,副省长丁方明当选会长。1985年11月,召开第四次代表大会,选举副省长马长贵为会长,并通过了《山东省红十字会组织规程》。1985年,为非洲灾民募捐389万元,成为全国募捐及上交数量最多的省份。1991年,召开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副省长宋法棠当选会长。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的颁布实施,为红十字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在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中,2001年6月顺理了省红十字会管理体制,实现了单独建制。目前,全省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均建立了红十字会,拥有基层组织6224个,会员130万人,成为全国红十字事业的一支重要力量。山东省是全国最早开展大规模驾驶员卫生救护培训的省份之一,已累计培训学员300多万人次,在全国红十字系统颇具影响。1998年,长江、嫩江、松花江流域遭受严重洪涝灾害,全省各级红十字组织为灾区募集药品、款物折合人民币2000多万元。被授予“中国红十字会抗洪救灾先进集体”称号。2001年,积极为内蒙古、新疆等灾区开展募捐活动,共募集款物近450万元,有力的支援了灾区的重建工作。近年来,还争取到红十字国际组织和总会援助的救灾款物1458万元人民币,用于救助我省的受灾群众,受益群众达400万人次。坚持开展对弱势群体的人道主义服务活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的“温暖送千家,博爱在齐鲁”活动,受到社会各界和群众的广泛赞誉。山东是最早提出“农村需要红十字会,红十字会需要农村”的省份,成为全国开展农村红十字会工作的典型。积极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实现了临床用血百分之百来自无偿献血。无偿献血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先后有13个城市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奖,541人获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2000年,受总会的委托,我会成功承办了海峡两岸红十字青少年夏令营,促进了两岸同胞的交流。2001年4月份,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山东省分库启动以来,已募集资金200多万元,征集志愿报名捐献者2.4万人,入库资料1000余份。2001年12月4日,山东省红十字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选举副省长邵桂芳为会长。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山东省红十字会2001-2005年工作规划纲要》,修改了《山东省红十字会组织规程》,对新世纪山东红十字事业的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2001年,国家人事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授予山东省红十字会全国红十字会系统先进集体称号。2002年9月28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标志着山东省红十字事业迈入新的发展时期。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山东省红十字会将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继续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各项红十字工作当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利民工作和亮点工程来做,让人民群众通过红十字会的工作,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山东省红十字会主要工作:(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二)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的伤病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三)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四)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开展造血干细胞(骨髓)、器官、遗体捐献的动员、宣传和数据储存、检索工作;(五)组织红十字医疗机构开展义诊、救护等活动;(六)组织会员、志愿工作者开展社会服务活动和其他人道主义服务工作;(七)对青少年进行人道主义宣传教育,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八)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九)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十)完成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红十字会委托事宜。

山东省红十字会的基本信息

2. 山东红十字会有几个

中华人民共和国只有一个中国红十字会,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红十字会均为中国红十字会的分会组织,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红十字会是具有高度自治权的中国红十字会分会。
山东省红十字会是中国红十字会的省级分会,只有一个;山东省各地级市均有市级红十字会,理顺组织关系的县有自己独立的红十字会,为理顺组织关系的县红十字会挂靠当地卫生局。

3. 山东省红十字会的介绍

1911年,伴随着辛亥革命的爆发,红十字运动在齐鲁大地兴起,同年10月,“山东全省红十字会”成立,并拟定了《山东全省红十字会章程》,会址设于山东省济南中西医院内,由中西医院总办刘崇惠任会长。从红十字会成立之初,到新中国成立前,开展了大量的施医舍药,救护伤员,赈济灾民等人道主义活动。近年来,我省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以总会“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统筹兼顾、形成特色”的工作方针,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共有红十字基层组织10740个,专兼职人员1101人,红十字会员1724205人,团体会员5553个,成人会员632026人,青少年会员1086626人,志愿者277061人。理顺管理体制的县级红十字会已有72个,占全省县级总数的51%。

山东省红十字会的介绍

4.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第三条 县级以上按照行政区域建立红十字会,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全省性行业可以建立行业红十字会,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乡(镇)、街道、机关、学校、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可以建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
  上级红十字会指导下级红十字会的工作。行业红十字会接受省红十字会的指导。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红十字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红十字会给予支持和资助,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并对其活动进行监督;红十字会协助同级人民政府开展与其职责相关的活动。第五条 社会各界应当关心和支持红十字事业。
  广播电视、文化、卫生等部门根据职责,做好有关红十字会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支持红十字会开展人道主义救助活动。
  新闻媒体应当无偿播放、登载红十字会开展人道主义救助活动的公告和通报。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红十字会应当对在红十字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第七条 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开展下列工作:
  (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本办法;
  (二)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的伤病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
  (三)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
  (四)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开展造血干细胞(骨髓)、器官、遗体捐献的动员、宣传和数据储存、检索工作;
  (五)组织红十字医疗机构开展义诊、救护等活动;
  (六)组织会员、志愿工作者开展社会服务活动和其他人道主义服务工作;
  (七)对青少年进行人道主义宣传教育,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八)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九)依法开展募捐活动;
  (十)完成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红十字会委托事宜。第八条 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承认《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并缴纳会费,可以自愿申请参加红十字会,经批准成为个人会员或者团体会员。
  各级红十字会应当吸收热心红十字事业、志愿参加红十字会活动的各界人士为志愿工作者,组织开展人道主义服务工作。第九条 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指导下,发展同香港、澳门红十字会和台湾红十字组织以及外国地方红十字会或者红新月会的友好合作关系。第十条 红十字会使用白底红十字标志。
  禁止滥用红十字标志。各级红十字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做好使用红十字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十一条 红十字会的经费来源:
  (一)人民政府的拨款;
  (二)会员缴纳的会费;
  (三)境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和资助;
  (四)红十字会的动产和不动产的收入及所属单位按规定上缴的款项;
  (五)其他合法收入。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红十字会兴办的与其宗旨相符的社会福利事业给予扶持。第十三条 红十字会可以在公共场所设置红十字募捐箱。募捐活动由具有法人资格的红十字会按照《中国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条例》统一组织管理。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可以设立红十字救助基金,接受和管理境内外组织和个人向红十字会的捐赠,用于发展红十字事业。
  红十字会接受捐赠应当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第十五条 红十字会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处分境内外组织或者个人捐赠的款物;经捐赠者同意或者上级红十字会批准,可以对捐赠的物资进行变卖或者义卖。第十六条 各级红十字会应当建立经费审查监督制度。经费的来源和使用情况,应当每年向理事会报告。对募捐款物,应当向社会公示,接受捐赠者的监督。
  县级以上红十字会的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审计、财政部门的监督。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应当组织、指导容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单位进行卫生救护培训工作,有关行业和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和支持。

5. 山东济南红十字会的资金出自哪里

红十字会资金来源有三大块:
    第一大块,主要来自于政府,这有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政府的拨款主要用于人员以及机构的运作以及项目经费。还有一部分是通过彩票公益金。
    第二块是国际,又分两块,一块是国际组织,另一块是国际企业。所以第二重赋权也是很要紧的。
    第三块是社会公众,里面有定向和非定向的,所谓定向就是明确要你捐给汶川,明确要你捐给房山,明确要你捐给某一个烈士。非定向的部分,可能用于机构发展、人员、项目的推动,

山东济南红十字会的资金出自哪里

6. 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的介绍

《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于2015年5月6日中国红十字会第十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1。

7. 济南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市、县(市、区)红十字会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地方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第三条 本市红十字会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为促进和平进步事业服务。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基层单位应当对同级红十字会给予支持和资助,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并对其活动进行监督。第五条 市、县(市、区)红十字会是独立设置的社会团体,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其工作人员的使用和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的规定执行。
  街道、乡(镇)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可以建立基层红十字会组织。
  下级红十字会接受上级红十字会的工作指导。第六条 本市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承认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并缴纳会费,可以自愿申请加入红十字会。
  本市红十字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个人加入红十字会,向所在地基层红十字会提出申请;团体加入红十字会,向所在地县(市、区)红十字会提出申请。个人会员由基层红十字会发给会员证,团体会员由县(市、区)红十字会发给团体会员证。
  红十字会会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本办法,热心红十字事业,享受会员的合法权益,履行会员的义务。
  鼓励红十字志愿工作者参加红十字会组织的人道主义救助活动。第七条 市、县(市、区)红十字会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或者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理事会民主选举产生会长和副会长。
  市、县(市、区)红十字会可以设名誉会长和名誉副会长。名誉会长和名誉副会长由同级红十字会理事会聘请。第八条 市红十字会积极发展同国(境)内、外地方红十字会和红新月组织的友好合作关系。第九条 本市红十字会除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有关法规、政策;
  (二)依据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吸收会员,发展组织;
  (三)对容易发生意外伤害的单位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和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工作;
  (四)建立公路沿途救护站和街道居民卫生救护点及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救助机构;
  (五)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部署,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六)完成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红十字会委托事宜。第十条 本市红十字会经费的主要来源:
  (一)红十字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捐赠的款物; 
  (三)红十字会的动产和不动产收入;
  (四)同级人民政府的拨款。第十一条 红十字会依法兴办的与其宗旨相符的企事业单位,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给予扶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优惠。第十二条 本市红十字会接受用于救助和公益事业的捐赠物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惠待遇。
  因救灾和突发事件,红十字会接受境外、国外捐赠的物资,海关应当尽快办理有关手续。
  红十字会接受的款物应当用于红十字事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和挪用。第十三条 本市红十字会为开展救助工作,可以进行募捐活动或者接受捐赠。对捐赠的财物应当建立帐目,完备手续,健全管理制度;处分捐赠财物应当尊重捐赠者的意愿。
  市红十字会可以在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置红十字募捐箱,进行募捐。
  为发展全市救助事业,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济南市红十字基金会。第十四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和挪用红十字会的经费与财产。
  因行政区划或者部门、单位变更等原因,红十字会组织变更的,其财产应当归变更后的红十字会所有。红十字会终止的,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其财产由有关部门或者单位用于发展红十字事业。第十五条 红十字会应当建立和实行财产、经费审查监督制度,每年对所管理的财产、经费收支和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审核一次,并向理事会报告。
  具有法人资格的红十字会,在理事会内设立财务审查委员会。上级红十字会财务审查委员会对下级红十字会财务审查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第十六条 红十字会接受捐赠款物的处分情况和其他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应当接受同级审计部门的监督。

济南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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