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宁波职工医保政策

2024-05-04 12:26

1. 2020年宁波职工医保政策

一、办理参保缴费时间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至11月27日(窗口现场办理限工作日工作时间)。本次参保所属医保待遇享受周期为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共12个月。二、参保对象和个人缴费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分为以下几类:(1)本市户籍18周岁以上未参加本市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简称成年居民);(2)本市户籍6周岁以下婴幼儿(简称婴幼儿);(3)本市户籍6周岁(含)以上18周岁(含)以下未入学且未参加本市职工医疗保险的其他未成年人 (简称其他未成年人);(4)本市范围内各类中学(含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具有本校全日制学籍的在册就读学生(简称中小学生);(5)本市范围内各类高等院校(含技师学院)、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学籍本专科学生、全日制学籍研究生(简称大学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020年宁波职工医保政策

2. 宁波医保新政策

法律分析:一、办理参保缴费时间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至11月27日(窗口现场办理限工作日工作时间)。
本次参保所属医保待遇享受周期为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共12个月。
二、参保对象和个人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分为以下几类:
(1)本市户籍18周岁以上未参加本市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简称成年居民);
(2)本市户籍6周岁以下婴幼儿(简称婴幼儿);
(3)本市户籍6周岁(含)以上18周岁(含)以下未入学且未参加本市职工医疗保险的其他未成年人 (简称其他未成年人);
(4)本市范围内各类中学(含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具有本校全日制学籍的在册就读学生(简称中小学生);
(5)本市范围内各类高等院校(含技师学院)、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学籍本专科学生、全日制学籍研究生(简称大学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 宁波医保新政策

法律分析:宁波市2021年城乡居民缴费标准如下:
成年居民A档 2001年12月31日前出生 ,750元;
成年居民B档 2001年12月31日前出生, 550元;
婴幼儿 2015年1月1日后出生, 500元;
其他未成年人 2002年1月1日后2014年12月31日前出生 ,220元;
中小学生 220元;
大学生 15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宁波医保新政策

4. 2021年宁波职工医保报销新规

医疗保险分为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个人账户就是单位和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中,划拨到个人名头上,属于个人所有的账户金。它包括个人所缴纳的全部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单位为员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按规定划入的部分。相对的,统筹账户则由公司为员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剩下的那部分组成。2019年宁波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个人账户资金有什么用途?个人账户资金由当年账户资金和历年账户资金组成。当年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年度内门诊发生的医疗费。历年账户资金用途:(1)用于抵扣门诊、门诊特殊病种治疗和住院医疗费中个人自负和承担部分;(2)用于抵扣医保乙类药品、乙类医疗服务项目中个人先自付部分费用;(3)用于支付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使用医保目录外自费药品费用,及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医保目录外自费医疗服务项目(限物价部门《医疗服务价格手册》范围内)、自费医用材料费用;(4)用于支付本市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购买体温计、刮痧板、拔罐器等部分医用材料所发生的费用;(5)用于支付近亲属(包括配偶)使用肺炎疫苗、流感疫苗、人用狂犬病疫苗、乙肝疫苗、水痘疫苗、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接种的费用。当年账户和历年账户还可用于支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非处方药发生的费用哪些疾病属于特殊病种治疗项目范围?特殊病种治疗限门诊,住院不属于特种疾病报销范围。治疗项目为:恶性肿瘤治疗(指门诊就医中发生的化疗、放疗、内分泌特异治疗、细胞免疫治疗、同位素治疗、介入治疗、中医药治疗相关费用,及与恶性肿瘤治疗相关的药品、手术、检查费用);(2)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3)器官、组织移植术的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术后抗排异治疗;(4)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向情感障碍、阿尔兹海默症(中、重度)的专科治疗;(5)系统性红斑狼疮治疗;(6)再生障碍性贫血治疗;(7)血友病治疗;(8)耐多药肺结核治疗。为了减轻特殊病种,高了治疗费用,参保人员进行特殊病种治疗项目治疗时,发生的医疗费个人承担8%,统筹基金支付92%。举例子。甲先生患上特殊病种,在门诊时并且社保内用药花了1万,个人自费=1万*8%=800块。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药品有何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用个人账户资金在定点零售药店直接购买规定范围内的医保非处方药,每次购买总额不超过100元。购买处方药,须凭定点医疗机构开具、加盖处方外配专用章并由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医保计算机系统登记的处方,结算待遇与出具处方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待遇一致。参保人员使用本人历年账户资金购买自费药品,购买前应先到定点医疗机构开具医保外配处方。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如何规定?医疗保险用药、医疗服务项目使用执行《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分甲、乙两类药品和项目,部分药品和项目根据疾病种类、疗程限定使用。参保人员使用乙类药品、乙类医疗服务项目需先由个人自付一定比例,再按医保待遇支付。出院时,需带与本次住院治疗相关药品,不超过15天量,出院后尚需进行相关治疗及使用相关医用材料的,不应在住院医疗费中预先列支。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4、在境外就医的;5、其他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

5. 宁波医保最新政策是什么

宁波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将于2018年5月1日跨入新年度(职工医保年度为每年的5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届时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部分政策也将作出调整。为促进“首诊在基层、大病去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形成,通过差别化的医保基金支付,引导参保人员合理就医。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自2018年5月1日起职工医保的三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从原来的900元调整为1200元。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自2018年9月1日起居民医保的三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从原来的900元调整为1200元民医保中老年居民和非从业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不包括特殊病种住院)的,医保基金支付比例比在三级及其他医院住院提高10个百分点,经家庭医生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往本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不包括特殊病种住院)的,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后,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3个百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宁波医保最新政策是什么

6. 2022年宁波医保缴费截止时间

2023年度宁波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将于9月15日正式启动,具体操作指南请看正文。2022年宁波医保参保缴费时间一览      2023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将于9月15日正式启动。办理参保缴费时间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集中参保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至2022年12月25日,缴费截至2022年12月27日。      本次参保所属医保待遇享受周期为2023年1至12月,共12个月。注意:      窗口现场办理限工作日工作时间。每个月27日以后为税务部门业务关账期暂停缴费业务办理。

7. 宁波医保报销比例2022

80%到95%。宁波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截止到2022年11月19日的报散握销比例为80%到95%,是国家规定的。宁波,是浙江省辖地春掘哪级市、副省级市、计划单列扒码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东南沿海重要的港口城市、长江三角洲南翼经济中心。

祝愿你在今后的生活中平平安安,一帆风顺,当遇到困难时,也可以迎难而上,取得成功,没嫌慎如果有什么不懂得者液问题,还可以继续询问,不要觉得不好意思,或者有所顾虑,我们一直都是您最坚定的朋友后台,现实当中遇到了不法侵害,和不顺心的事情也能够和我详聊,我们一直提供最为靠谱的司法解答,帮助,遇到困难不要害怕,只要坚持,阳光总在风雨后,困难一定可以度过去,只要你不放弃,一心一意向前寻找出路。

宁波医保报销比例2022

8. 宁波医保报销比例2022

法律分析:1、门诊补偿。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2、住院补偿。(1)报销范围: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级医院报销40%级医院报销30%。3、大病补偿。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