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首饰税率

2024-05-16 18:46

1. 黄金首饰税率

法律分析:经国务院批准,金银首饰(包括铂金首饰)消费税由10%的税率减按5%的税率征收。减按5%征收消费税的范围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不在上述范围内的应税首饰仍按1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黄金首饰税率

2. 金项链增值税税率

以旧换新销售金银首饰,按实际收到的不含税价计算增值税。
即应交增值税=以旧换新补的不含税差价*增值税税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银首饰等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6]74号)第一条规定,考虑到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的特殊情况,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可以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依据上述规定,以旧换新销售黄金首饰,企业可以按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按实际收到的不含税价计算增值税、消费税会计核算如下:
借:库存商品等(旧首饰作价)
库存现金等(首饰补差)
贷:主营业务收入(倒挤)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税金及附加---消费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扩展资料
金银首饰包装物销售的账务及税费处理
1、随同金银首饰销售不单独计价包装物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税金及附加---消费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随同金银首饰销售单独计价包装物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税金及附加---消费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3. 金银首饰的增值税税率

以旧换新销售金银首饰,按实际收到的不含税价计算增值税。即应交增值税=以旧换新补的不含税差价*增值税税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银首饰等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6]74号)第一条规定,考虑到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的特殊情况,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可以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依据上述规定,以旧换新销售黄金首饰,企业可以按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按实际收到的不含税价计算增值税、消费税会计核算如下:借:库存商品等(旧首饰作价)库存现金等(首饰补差)贷:主营业务收入(倒挤)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借:税金及附加---消费税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金银首饰消费税的计税依据(1)纳税人销售金银首饰,其计税依据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如果纳税人销售金银首饰的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在计算消费税时,应按以下公式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金银首饰的销售额=含增值税销售额/(1十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2)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3)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应按受托方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一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4)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5)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集体福利、奖励等方面的金银首饰,应按纳税人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一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纳税人为生产企业时,公式中的“购进原价”为生产成本,公式中的“利润率”一律定为6%。(6)金银首饰消费税改变纳税环节后,用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镶嵌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已纳的消费税税款。(7)对改变征税环节的,商业零售企业销售以前年度库存的金银首饰,按调整后的税率征收消费税。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94)财税字第095号)第七条“计税依据”第四项规定: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

金银首饰的增值税税率

4. 金银首饰增值税是多少?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来看,对于增值税税率的规定第二条“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税法中,对金银首饰的增值税税率做特殊的说明,那么增值税税率应该是和一般的商品是一样的。
    即,如果你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那么增值税税率就是17%;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的话,那么增值税的征收率就是3%了。

5. 黄金首饰征收什么税?

珠宝饰品在什么环节征收消费税  
 根据《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国税函【1997】306号)规定,在生产环节征收消费税的贵重首饰包括: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税率10%。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1994]95号规定,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贵重首饰包括: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
 
 零售是指销售给使用单位或个人的业务,税率5%。
 
  
  金银首饰加工行业需征收消费税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95号)中规定金银首饰消费税的纳税环节由原来的生产销售环节改为零售环节征收。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在《金银首饰消费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二条对“金银首饰的零售业务”作了进一步的解释,即金银首饰的零售业务是指将金银首饰销售给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银首饰生产、加工、批发、零售单位(以下简称经营单位)(注意此处“经营单位”的概念)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业务(另有规定者除外).并将以下行为视同零售业务:(一)为经营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加工金银首饰、加工包括带料加工,翻新改制,以旧换新等业务,不包括修理,清洗业务.(二)经营单位将金银首饰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三)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经营金银首饰批发业务的单位将金银首饰销售给经营单位。从以上规定中不难理解:金银首饰消费税的纳税环节为零售环节征收,而且金银首饰销售的对象只要不是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生产、加工、批发、零售的单位即为零售,就应缴纳金银首饰消费税。若是批发业务销售方和销售的对象一方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就应缴纳金银首饰消费税。但是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已停止执行黄金制品生产、加工、批发业务的行政审批项目。上述文件便存在两种理解:一种是目前的金银首饰销售的对象中国人民银行均不进行行政审批,只要发生金银首饰销售行为就应缴纳金银首饰消费税。另一种是根据上述文件视同零售业务第三条理解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经营金银首饰批发业务的单位将金银首饰销售给经营单位,不缴金银首饰消费税,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已取消行政审批后,原取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经营金银首饰批发业务的单位不缴金银首饰消费税,现在没有文件规定此类企业缴纳金银首饰消费税,这类企业依然不缴金银首饰消费税,新发生此类批发业务的单位也比照执行。也就是金银首饰消费税只在零售给消费者个人这一环节征收,销售给企业不征。这就形成了金银首饰消费税在征收管理上的不一致性。
  对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时在什么环节  
 1、关于金银饰品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是由零售者在零售环节缴纳。
 
 2、金银珠宝首饰包括:凡以金、银、白金、宝石、珍珠、钻石、翡翠、珊瑚、玛瑙等高贵稀有物质以及其他金属、人造宝石等制作的各种纯金银首饰及镶嵌首饰(含人造金银、合成金银首饰等)。
 
 3、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来源于网络
  金银首饰零售应缴纳哪些税种?  
 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的范围包括: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不包括镀金(银)、包金(银)首饰,以及镀金(银)、包金(银)的镶嵌首饰,需缴纳金银手饰5%的消费税,非金银行饰10%的消费税,
 
 还需缴纳城建税7%,教育税附加3%等。
 
 销售金条,无论在那个环节都不征收消费税,对于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征收消费税,单独的黄金是它不是首饰也不是珠宝玉石,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
  哪些黄金要交消费税?  
 黄金要交消费税仅限于金和金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的镶嵌首饰。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消费税只征一次。根据税法的规定:
 
 1、除金银首饰以外的应税消费品,消费税征税环节为生产环节;而金银首饰的消费税征税环节为零售环节。
 
 2、上述应税消费品(含金银首饰)应交纳的消费税,以销售(含视同销售,下同)额为计税依据。
 
 因此,简单的说, 1、除金银首饰以外的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义务人为"生产制造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即计算交纳消费税)为销售收入实现时;
 
 2、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义务人为"零售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即计算交纳消费税)为销售收入实现时。
  买金首饰需要交税吗  
 呵呵,这是税收法律制度的规定。
 
 1、金银手饰在零售环节纳(交纳的意思)税(主要纳增值税和消费税)。这里的173.3=1019.74*17%是增值税。纳税人是你,但卖东西的人帮你代扣代缴了。所以要收你的税钱。这是国家为了限制高档消费而制定的。
 
 2、然后就是消费税,它是价内税(也就是说你的买价中已经包含了消费税)。
  为什么钻石,金银首饰的消费税在零售环节征收  
 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应征消费税的首饰,如镀金(银)、包金(银)首饰,以及镀金(银)、包金(银)的镶嵌首饰,仍在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黄金首饰销售需要缴纳消费税么?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95号)规定:
 
 “经国务院批准,金银首饰消费税由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
 
 这次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以下简称金银首饰)。
 
 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应征消费税的首饰(以下简称非金银首饰),仍在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银首饰消费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267号)规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财税宇[94]95号)的有关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金银首饰的范围:
 
 《通知》第一条所称“金银首饰的范围”不包括镀金(银)、包金(银)首饰,以及镀金(银)、包金(银)的镶嵌首饰。”
 
 根据上述规定,18k金首饰应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镀金首饰应在生产环节缴纳消费税。
  零售金银首饰如何计算消费税  
 零售的金银首饰,其价格是含税的,首先要将含税价/1.17换算成不含税价,然后用不含税价乘以消费税适用税率计算出应纳消费税额。随同产品一同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应交纳消费税,和金银首饰一样,要经过换算后再乘以金银首饰适用税率算出应交纳消费税额
  黄金首饰,珠宝,钻戒零售征收增值税么  
 黄金首饰、珠宝、钻戒零售征收增值税,如果是一般纳税人,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黄金首饰、珠宝、钻戒按4%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黄金首饰征收什么税?

6. 金银首饰与镀金首饰增值税消费税

  核定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与其他企业一样:每月上交增值税,按季预交所得税;
  二,增值税方面,如果当月没有发生任何销售收入,也必须按核定的最低营业额上交增值税,这种情况下所交纳的增值税就与销售收入无关了,它相当于企业的一种其他费用类开支,个人认为,它只能记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
  三,具体账务处理:
  有无发生销售或少于定税营业额时,均作如下分录: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城建税
  借: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同时计提税: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城建税
  贷: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当发生销售时,“主营业务收入”按实际反映,若销售大于定额时,按实际销售额计提应交的税费。并作相应的会计分录。

7. 黄金消费税税率

法律分析:黄金消费税由10%的税率减按5%的税率征收。减按5%征收消费税的范围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不在上述范围内的应税首饰仍按1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黄金消费税税率

8. 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金银首饰(包括铂金首饰)消费税按5%的税率征收。金银首饰消费税按5%征收消费税的范围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不在上述范围内的应税首饰仍按1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的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消费税。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第四条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