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和权益法对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有什么影响?

2024-05-17 17:05

1. 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和权益法对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有什么影响?

资产负债表中有长期股权投资而损益表中投资收益为零,有两种情况:
1、长期股权投资是重大影响或者共同控制,采用成本法核算,被投资方本期未宣告分配股利;
2、长期股权投资是控制,采用权益法核算,被投资方本期未实现利润。

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和权益法对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有什么影响?

2.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什么情况下用成本法,什么情况下用权益法?是不是在对企业有重大影响的情况下用权益法?

重大影响,主要从两方面考虑,一个就是所占的股权比例,一般20%以上,50%认为是对被投资企业有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如果所占股权比例小余20%,或者在50%以上构成控制关系,就采用成本法核算
另外,还要考虑企业的具体情况,比如公司虽然所占股权比例较小(20%以下),但是这个公司的股权∩分散,比如有10个股东,各占10%股权,那也认为是重大影响;在比如公司在呗投资公司派有董事,也可以认为有重大影响

实际操作中,还要考虑很多因素,比如一致行动人,间接持股等,才好确定是否重大影响

3. 长期股权投资对子公司的核算什么时候采用成本法,什么时候采用权益法呀?

说的简单一点:
 一 成本法:对被投资单位1.无控制2.无共同控制3.无重大影响4.占被投资单位股权份额20%以下(三无+20%以下)

 二 权益法:与上面相反 (三有+20%以上)
通常题目中就会明确告诉你这几点,然后根据题目所给信息做出判断
 
 
 
 1.成本法适用的范围(注意变化的部分) 
(1)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旧准则不同) 
(2)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2.权益法适用的范围 
(1)共同控制;(2)重大影响。 
两种方法的比较: 
成本法注重的是初始投资成本,受资企业的其他变动,投资企业一般不做调整。 
权益法注重受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只要受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变动了,投资企业也随之进行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对子公司的核算什么时候采用成本法,什么时候采用权益法呀?

4. 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会计处理的区别

【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本质上为一项金融资产,根据看待问题的角度不同,目前国际上有三种方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对于具有重大影响以上的股权投资,可以选择采用成本法或是权益法。

【成本法】:成本法是按照股权投资的{取得成本}计量,持有过程中除发生减值等情况外,对其{账面价值}不予调整。
【权益法】: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是随着取得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变动而变动,其基本理念是投资方按照持股比例应当享有被投资单位因实现损益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净资产变动的份额。
在我国,一般对子公司投资在投资方作为母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投资方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5. 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会计处理的区别

首先,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对象不同。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施加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
其次,初始确认不同。对于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相关税费计入成本,而对于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该项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而对于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合并成本与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差值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合并成本大于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确认为商誉,反之则为营业外收入。
再次,后续计量的不同。对于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时,投资方应该按其持股比例同时确认投资收益(需要按取得投资时点的公允价值持续计算,并消除内部交易未实现损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对于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只有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才按收取的现金股利确认投资收益。
最后,合并财务报表除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日的合并财务报表之外的其他合并财务报表均按权益法编制。也就是说纳入合并范围的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需要调整为权益法。

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会计处理的区别

6. 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会计处理的区别

忽略你采用成本法的不合理性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400万
贷:银行存款
400万
成本法下实现收益不做帐
宣布发放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
10万
贷:投资收益
10万
2001年2月收到
借:银行存款
10万
贷:应收股利
10万
发生亏损也不做
宣告发放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
8000
贷:投资收益
8000
2002年2月收到
借:银行存款
8000
贷:应收股利
8000
应是权益法而不收益法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400万
贷银行存款
400万
同成本法
当2000年甲公司实现收益确认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6万
贷:投资收益
16万
宣告发放股利
借:应收股利
10万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0万
2001年2月收到股利同成本法
借:银行存款
10万
贷:应收股利
10万
2001年亏损
借:投资收益
4万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4万
宣告发放股利
借:应收股利
8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8000
2002年2月收到股利
借:银行存款
8000
贷:应收股利
8000

7.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和成本法核算有什么不同?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成本法 
(一)成本法的适用范围 
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下,或对其他单位的投资虽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 
(二)成本法的核算方法 
除追加投资、将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为投资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当保持不变。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作为当期投资收益。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在成本法下,投资企业收到现金股利时,应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具体作法是:当投资后应收股利的累积数大于投资后应得净利的累积数时,其差额即为累积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然后再根据前期已累积冲减的投资成本调整本期应冲减或恢复的投资成本;当投资后应收股利的累积数小于或等于投资后应得净利的累积数时,若前期存有尚未恢复的投资成本,则首先将尚未恢复数额全额恢复,然后再确认投资收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 
(一)权益法的适用范围 
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通常情况下,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的20%或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二)科目设置 
在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应设置四个三级明细科目,即: 
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投资成本) 
(股权投资差额) 
(损益调整) 
(股权投资准备) 
(三)权益法的核算方法 
1."投资成本"明细账金额 
=投资时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投资方投资持股比例 
2."股权投资差额"明细账 
(1)初始投资时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 
股权投资差额=初始投资成本-投资时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投资方投资持股比例 
应注意的问题有: 
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应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 
①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 
②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按不超过10年(含10年)的期限摊销;初始投资成本低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记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 
借: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投资成本) 
贷:银行存款等 
借: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股权投资差额)(借方差额) 
贷: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投资成本) 
或:借: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投资成本) 
贷: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贷方差额) 
(2)追加投资时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 
追加投资时股权投资差额会计处理的核心内容是,对某一被投资单位来说,股权投资差额只有一个方向,即最终是"借方差额"或"贷方差额"。因此,若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方向与初始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方向不一致,若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小于追加时点初始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的余额,则按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冲减追加时点初始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的余额,二者之差保持原股权投资差额方向;若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大于追加时点初始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的余额,则将追加时点初始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的余额全部冲销,其差额形成新的股权投资差额方向。 
① 初次投资时为股权投资借方差额,追加投资时也为股权投资借方差额 
应根据初次投资、追加投资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分别按规定的摊销年限摊销。如果追加投资形成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金额较小,可并入原来未摊销完毕的股权投资差额,按剩余年限一并摊销。② 初次投资时为股权投资借方差额,追加投资时为股权投资贷方差额 
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超过尚未摊销完毕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企业应按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的金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单位(投资成本)"科目,按照尚未摊销完毕的该项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差额)"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 
如果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小于或等于初次投资时产生的尚未摊销完毕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余额,以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为限冲减尚未摊销完毕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余额,未冲减完毕的部分按规定年限继续摊销。企业应按在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的金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单位(投资成本)"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差额)"科目。③ 初次投资时为股权投资贷方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追加投资时为股权投资借方差额 
初次投资时产生股权投资贷方差额已计入资本公积的,追加投资时为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以初次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为限冲减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不足冲减的借方差额部分,再按规定的年限分期摊销。如果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大于初次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企业应按初次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借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按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金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单位(投资成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差额)"科目。 
如果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小于或等于初始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应按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借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公司(投资成本)"科目。 
④ 初次投资发生在财政部财会[2003]10号文件发布之前,且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已计入"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差额)"科目并按规定的期限摊销计入损益的,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应与"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差额)"的贷方余额进行抵销,抵销后的差额按规定期限摊销。 
(3)"损益调整"明细账 
投资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后,因被投资单位盈亏和宣告现金股利影响其所有者权益变动,投资企业按投资持股比例计算的份额通过"损益调整"明细科目核算(但若被投资单位宣告的现金股利属于投资企业投资之前实现的盈余,则投资企业应通过"投资成本"明细科目核算。 
①被投资单位发生盈利: 
借: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②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损益调整) 
③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损益调整) 
或: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投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的现金股利属于投资企业投资之前实现的盈余) 
4)"股权投资准备"明细账 
这个明细科目核算的是被投资单位资本公积的变动影响的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投资单位按持股比例调整的数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股权投资准备) 
贷: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若将长期股权投资出售,则应将"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金额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如果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金额较大,经批准可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内分期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各期计算交纳所得税时,企业应按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当期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待转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部分,从"待转资产价值"科目转出。(5)应注意的问题 
投资企业投资后,因被投资企业的各种原因,如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等,按照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规定而调整前期留存收益的,投资企业也应按相关期间的持股比例计算调整留存收益,通过"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损益调整)"明细科目核算;如果被投资单位调整前期资本公积的,投资企业应按投资持股比例调整资本公积,通过"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股权投资准备)"明细科目和"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明细科目核算。如果被投资单位的上述变更产生于投资前,并将累积影响数调整投资前留存收益的,投资企业应按投资持股比例调整"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投资成本)"科目和"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股权投资差额)"明细科目的金额。 

如果在投资后被投资单位仅就所有者权益各项目所作调整,并不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的变化,则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保持不变。此时涉及明细科目的,在长期股权投资各明细科目中应作相应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和成本法核算有什么不同?

8. 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异同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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