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加入wto有助于我国对外开放

2024-05-19 02:22

1. 为什么说加入wto有助于我国对外开放

您好
加入WTO有利于:
①拓展我国经济发展的空间,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②促进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③促进我国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和国际竞争力

谢谢,望采纳~

为什么说加入wto有助于我国对外开放

2. 自从我国加入wto以后保险业对外开放的程度不断加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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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开放时间表银行及证券2003年开放银行间人民币往来2004-2005年,A、B股合并,并允许外资参股中资银行、基金管理;开放人民币汇率政策2006年,外资银行获准全面进入市场,地域限制及顾客限制将撤销电信2002年逐步开放增值服务的地域限制2003-2005年逐步开放光缆、固网服务,提高外资在基础电讯中持股比重至49%农业2004年农产品(新闻,行情)平均关税率要降至14.5%至15%、进口配额要逐步交给私营部门支配保险入世即起,外资财产和寿险公司立即在中国进行高风险项目的保险业务、增发保险营养牌照纺织2002年在设限国的配额在现行配额增率基础上再增长27%零售入世后允许在京、津、沪、广州、大连、青岛等经济特区成立合资零售企业2002年允许外资拥有控股权2003年取消所有地域、数量、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家电2005年平均关税税率降至10%汽车2005年前汽车配额将逐步取消2006年前将汽车关税、零件关税分别下降至25%及10%交通履行最惠国待遇条款、透明度条款2002年中美在各境内增加通航站2003年允许外商独资运营公路医疗2003年开放药品分销服务入世后取消进口大型医疗设备的行政管制旅游2003年允许外商控股旅行社2005年允许外商独资控股合资旅行社,但不允许合资旅行社经营中国人民出境旅游业务中国入世各行业开放时间表1.取消外资银行在中国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限制,在加入WTO后,立即取消在下列城市的限制,即上海、深圳、天津、大连;在加入WTO1年内,取消在广州、青岛、南京、武汉的限制;在加入WTO2年内,取消在济南、福州、成都、重庆的限制;加入WTO3年内,取消在北京、珠海、厦门、昆明的限制;在加入WTO4年内,取消在西安、沈阳、宁波、汕头的限制,加入WTO5年内,取消全部的地域限制,外资银行到时候可以遍地开花。2.取消外资银行在中国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客户限制,在加入WTO2年内,允许外资银行对中国企业提供人民币业务服务,即人民币的批发业务放开;在加入WTO5年内业务,允许外资银行对中国居民提供人民币业务服务,即人民币的零售业务放开。对策:对国有商业银行现有的治理结构进行改造;改善国有商业银行的运营环境;尽快制定《外资银行法》。商业服务业市场开放时间表批发服务:2001年1月前,允许外资在合资企业占大多数股权,届时,取消地域或数量限制;2003年以前,取消企业股权及形式限制;2002年1月以前,允许外资拥有控股权。允许在所有省会城市、重庆及宁波成立合资企业。零售服务:在入世后,合资企业允许在5个经济特区,以及北京、上海、天津、广州、大连、青岛、郑州、武汉成立;在北京及上海,允许设立4家合资零售企业,在其他地方,可最多成立2家合资企业;北京的2家合资企业可在市内开设分店;在2003年1月前,取消所有地域、数量、外资持股比例的限制;2万平方米以上的百货商店、分店在30家以上的连锁店,仍允许外资持有50%以下股权的合资企业经营。对策:国有零售业要发展统购分销、连锁经营;合资零售业投资重点向中小城市转移,调整不同商业业态的投资比例。旅游业开放时间表旅行社在入世3年内允许外资在合资旅行社中占有多数股权,6年内允许外国设立独资旅行社,并取消地域限制和对成立分支机构的限制;饭店业入世后,外资可以占有合资酒店的多数股权,4年内准入不再受限制,且可由外资独资。中国电信服务业开放时间表入世1年内,初步开放网络服务(主要是ISP);入世第2年,逐步放开增值服务的地域限制,重点是移动通信、无线寻呼、Internet服务;入世第3年,有线网及光缆开始放开、全面取消增值服务地域限制。取消半导体、计算机、计算机设备、电信设备和其他高技术产品的关税限制;入世第4年,允许外资在基础电信中持股比例由放开初期的25%逐步提高到49%;在寻呼业务、数据压缩转发等电信增值服务领域,外资持股比例由放开初期的30%逐步提高到50%以内;入世第5年,逐步取消外资在寻呼机、移动电话进口,以及国内固定网络电话服务等领域的地域限制。完成开放网络服务;入世第6年,有线网及光缆完成全面开放。中国电信服务业传统垄断格局基本打破,形成竞争性市场。对策:有选择地建立区域性的电信联盟;体制创新等。(以上内容及数据仅供参考,如有出入请以外经贸部12月11日公布的承诺为主。)中国于2001年12月11日成为世界贸易组织(WTO)正式成员。中国政府开始行使世界贸易组织正式成员的权利,包括享受最惠国待遇及国民待遇等,同时也将承担起世贸组织正式成员的相关义务,包括按照入世时间表的安排,取消一些限制、开放一些经济领域。根据中国此前公布的入世承诺,于2001年12月11日起实行的条款包括:银行保险业:中国政府将在12月11日取消对外资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服务对象的限制。外资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的服务对象,可以扩大到中国境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但必须相应增加营运资金或资本金,更换金融业务营业许可证或金融业务法人许可证。12月11日起,允许设在上海、深圳的外资金融机构正式经营人民币业务,设在天津、大连的外资金融机构可以申请经营人民币业务。12月11日起,外资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即将公布的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设立独资或合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办理汽车消费信贷业务。12月11日起,外国投资者可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设立独资或合资金融租赁公司,提供金融租赁服务。中国人民银行将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管理办法,受理外资金融机构的各项申请。外资金融机构已向人民银行递交的设立机构等申请仍然有效,但申请者须按修订后法规的规定补充申请材料。此外,还将允许外国非寿险公司在华设立分公司或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外资股比可以达到51%;外国寿险公司在华设立合资公司,外资股比不超过50%,外方可以自由选择合资伙伴,合资企业投资方可以自由订立合资条款,只要它们在减让表所作的承诺范围内;外资保险经纪公司方面,合资保险经纪公司外资股比可以达到50%。外国寿险公司、非寿险公司在上海、广州、大连、深圳、佛山提供服务。外国非寿险公司从事没有地域限制的"统括保单"和大型商业险保险,外国非寿险公司提供境外企业的非寿险服务、在华外商投资企业的财产险、与之相关的责任险和信用险服务;外国(再)保险公司以分公司、合资公司或独资子公司的形式提供寿险和非寿险的再保险业务,且没有地域限制或发放营业许可的数量限制。保险公司的营业许可的发放不设经济需求测试(即数量限制)。关于保险"统括保单"经纪业务,将实行国民待遇。外资保险经纪公司地域范围可在上海、广州、大连、深圳、佛山范围内办理业务。零售服务业:中外合资企业可在5个经济特区,以及北京、上海、天津、广州、大连、青岛、郑州、武汉成立。电信业:增值服务(含互联网服务)与寻呼业务,上海、广州及北京允许合资企业外资占少数30%股权。移动话音与数据业务,外资占少数(25%)股权的合资企业可以在上海、广州、北京及这些城市之间开展业务。资产管理业:外资占少数股权(33%)的合资企业可以从事国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外方可在合资管理咨询公司中占多数股权。会计业: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的外国人将获得国民待遇,即可以合伙或合并成立会计师事务所;已有的合资公司不只限于雇佣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证的会计师。建筑业:外资可在合资建筑企业中占多数股权。旅游业:外资可占中外合资饭店多数股权,四年内准入不受限制,且可有外资独资。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做出了四个方面的承诺,即降低关税、减少和消除非关税壁垒、农业方面的承诺和服务业的开放。在降低关税方面,我国承诺:到2005年,把15%的平均关税水平降到10%。降低关税是我国改革开放自身的需要,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一种“补课”,同时也是生产全球化的一个趋势。在减少和消除非关税壁垒,也就是进口配额、许可证问题方面,我国承诺:到2005年,全部取消400种进口配额。因为在2005年,世界贸易组织成员都要取消进口配额许可证,我国承诺取消也是应该的。在农业方面,根据我国同美国达成的中美农业合作协定,我国承诺:取消对美国7个州的TCK小麦出口禁令;放开美国6000多家肉类加工厂对我国的出口等。在服务业方面,我国承诺:逐步放开银行、保险、旅游和电信等服务业市场。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各行业开放一览表银行业:根据入世承诺,中国政府将在今天取消对外资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服务对象的限制。外资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的服务对象,可以扩大到中国境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但必须相应增加营运资金或资本金,更换金融业务营业许可证或金融业务法人许可证。保险业:中国政府将从今日起允许外国非寿险公司在华设立分公司或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外资股比可以达到51%;外国寿险公司在华设立合资公司,外资股比不超过50%,外方可以自由选择合资伙伴,合资企业投资方可以自由订立合资条款,只要他们在减让表所作的承诺范围内;外资保险经纪公司方面,合资保险经纪公司外资股比可以达到50%。电信业:两部限制外资进入中国电信业的法规今天正式作废。即《从事放开经营电信业务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和《放开经营的电信业务市场管理暂行规定》。今天开始,增值服务(含互联网服务)与寻呼业务,上海、广州及北京允许合资企业外资占少数30%股权。移动话音与数据业务,外资占少数?25%?股权的合资企业可以在上海、广州、北京及这些城市之间开展业务。建筑业:从今日起建筑业将允许外国企业在中国成立合资、合作企业,并在3年内开始享受国民待遇,3年内开始允许外商成立独资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除高档房地产项目?高档宾馆、高档公寓、高尔夫球场等不允许外商独资外,其他项目没有限制。零售服务业:中外合资企业可在5个经济特区,以及北京、上海、天津、广州、大连、青岛、郑州、武汉成立。会计业: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的外国人将获得国民待遇,即可以合伙或合并成立会计师事务所;已有的合资公司不只限于雇佣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证的会计师。加入世贸3年后中国重点行业开放进度按照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2005年中国关税总水平将降至10.1%,其中工业品平均关税降到9.3%,农产品降到15.6%;所有非关税措施都将取消;银行、证券、保险、分销等重要服务部门所享受的过渡期将逐步结束。汽车:2005年1月1日,中国将取消汽车的配额、许可证管理,汽车关税降到30%,汽车零部件关税降到13%。2006年7月1日,汽车关税将降到25%,零部件平均关税降到10%。农业:2005年,中国农产品关税水平将降至15.35%,关税配额数量达到最高点,其中小麦和玉米的关税配额量达到国内生产量的10.7%和6%。银行:入世3年后中国将向外资银行开放昆明、北京、厦门等城市的人民币业务。2006年,取消对外资银行所有权、经营和设立形式,包括对分支机构和许可证发放进行的限制,允许外资银行向中国客户提供人民币业务。证券:自加入世贸组织起,中国允许外国服务提供者设立公司,从事国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外资最多可达33%。加入世贸组织后3年内,外资可增加至49%,允许外国证券公司设立合资公司,外资拥有不超过三分之一的少数股权,合资公司可从事A股承销、B股和H股及政府和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交易、基金的发起。保险:2005年后,中国将取消对保险业务的地域限制,允许外国保险公司提供健康险、团体险和养老金/年金服务,取消再保险的强制分保规定,降低对外资经纪公司的总资产要求,允许设立独资的保险经纪公司。电信:在个人通信服务领域,自加入世贸组织时起,允许外国服务提供者在上海、广州和北京设立合资企业,并在这些城市内及其之间提供服务,合资企业中的外资不得超过25%;加入后1年内,地域扩大至17个城市,外资比例不得超过35%;加入世贸组织3年后,外资不得超过49%。2007年,中国将取消基础电信的地域限制,外资股份将允许达到49%。零售服务:加入世贸组织3年内允许外国服务提供者从事药品、农药、农膜和成品油的零售,取消对特许经营,以及无固定地点的批发或零售服务的限制。除上述服务贸易领域之外,2005年后,建筑、旅游、运输等行业也将允许设立外商独资企业。

3. 中国加入WTO以后,国内经济走势分析含保险业未来走势

30年的中国保险业28年前从零开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保险业经历了近30年的高速增长,在补偿灾害损失、维护社会安定、支持中国的经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首先,整个行业发展突飞猛进。其表现主要有三:一是保险机构增长迅速。1980年,中国只有1家保险公司,1998年为28家;截至2007年底,全国共有保险机构110家,是十年前的4倍。此外,专业保险中介机构(代理人、经纪人、公估人)从2000年的几家,到2007年底的2331家,几年间增长近500倍。二是保费收入增长迅速。1980年全国保费收入为4.6亿元,2007年,全国实现保费收入为7035.8亿元,28年间,年均增长达31.2%。三是保险资产增长迅速。从1980年恢复国内业务到2007年,保险业积累第一个1万亿资产用了24年,积累第二个1万亿资产用了3年,第三个1万亿仅有1年时间。截至2007年,中国的保险业资产总额达到2.9万亿元,是五年前的5倍。1978年到2007年,中国经济年均增长9.88%,同一时期保险机构总资产却增长了7000多倍,年均增长37.5%,远远超过经济增长速度。中国保险业突飞猛进的发展令全球业界震惊。中国保险业现状与发展前景的分析中国保险业现状与发展前景的分析纵观我国保险业20多年的发展,中国保险市场虽然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有很大差距。加入WTO后,中国保险业面临着难得的机遇和前所未有的挑战。本文就中国保险业的现状、发展趋势和前景作出分析,同时提出加入WTO后应采取的对策。关键词:保险业现状发展趋势挑战潜力对策一、中国保险业的发展状况及发展趋势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一个以国有保险公司为主体,中外保险公司并存,外资保险公司争相入市,多家保险公司竟争发展的保险市场新格局已初步形成。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保险业与之存在着巨大的差距。(一)中国保险业在开放中不断发展壮大,取得了一系列成果1、业务快速发展。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中国的保险业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2003年保费总收入达到3880.4亿元,比上年增长27.1%,相当于1999年的2.8倍;保险业总资产达到9122.8亿元,比上年增长41.5%;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到8739亿元,比上年增长51.4%。2003年保险密度为287.44元(即每个公民的平均保费),保险深度为3.33%,中国保险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2、市场体系逐步健全。截至2003年底,全国共有保险公司61家,其中中资保险公司24家,外资保险公司37家。按业务性质分,财产保险公司25家,人身保险公司30家,再保险公司5家,政策性保险公司1家。此外还有6家保险集团(控股)公司,2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专业保险中介机构705家,其中保险代理公司507家,保险经纪公司115家,保险公估公司83家,保险从业人员达到150万人。3、体制改革进展顺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等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部分股份制保险公司通过吸收外资和民营资本参股,股权结构得到优化,治理结构逐步完善,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突破。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分别设立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把保险资金实行了专业化管理和集中统一运用。在探索保险资金管理改革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4、法律法规初步完善。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保险业进入了有法可依、依法管理阶段。为适应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中国保监会积极清理了与世贸组织规则不符的法律法规和规章。2002年颁布实施了新的保险法,与此同时中国保监会依据新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先后制定、修改了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一系列配套的规章和制度。一个适合中国保险市场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已经逐步形成。5、保险监管逐步与国际接轨。偿付能力监管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颁布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建立了偿付能力预警指标体系,符合中国国情的偿付能力监督制度框架初步建立。与此同时,实施了《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监管指标》、《财产保险公司分险种监管报表》以及《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精算规定》等一系列监管规章。加强了保险业监管的制度建设。(二)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保险业就以下几个方面与之存在着巨大的差距1、从保险业发展的规模上看,我国保险公司的数量、保费总收入和资产总量都相对很少。规模是行业和企业发展水平的基本标志,从各方面的统计数据应该看到,我国保险业还处在起步阶段。2、从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上看,我国在这两方面都处于相当低的水平,与发达国家相距甚远。保险深度是一个国家和地区年保费收入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之比。目前,发达国家保险市场的保险深度已达10%左右。而我国2000年的保险深度为1.8%。保险密度指标是指人均保费。发达国家已达2000---3000美元,日本高达4600美元。而我国人均保费只有127.7元,约15美元,美国1600美元,人均保费是中国的107倍,日本是中国的307倍。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是衡量保险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3、从我国民众对保险业认识的程度上看,保险观念还较差。人们对保险在稳定社会经济,维护个人切身利益上的作用认识不够。主动买保险的个人寥寥无几,整个保险业,特别是人身保险是个买方市场,迫使百万保险推销大军四处奔波,推销保险产品。保险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作为社会的稳定器,必须让人们从切身利益上认识其作用。(三)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和20多年来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实际状况,预计在未来一个较长时期内,我国保险业将出现以下发展趋势:1.保险市场体系化。从1995年《保险法》颁布实施特别是1998年11月中国保监会成立以来的情况来看,建设和完善中国保险市场体系的步伐正在加快,一个体系完整、门类齐全、法规健全的中国保险市场体系正在建立。2.经营业务专业化。随着我国保险体制改革的深化,出口信用保险和农业保险等政策性保险业务将从商业保险公司中分离出来,由国家成立专门的政策性保险公司。与此同时,在未来几年也会成立专营诸如火险或机动车险业务的专营保险公司。3.市场竞争有序化。从1997年开始,人民银行从整顿代理人入手调整了航意险、机动车险的退费、手续费,大力整顿保险市场,许多违规行为被制止,中国保监会成立后,进一步强调要逐渐规范市场秩序,加大对违规机构和违规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取得显著成效。4.保险产品品格化。在逐渐成熟的市场里,产品要占领市场只能靠品牌+价格+服务,这就是品格化。就保险产品的品格化而言,它所包含的不仅是利益保障功能或投资功能、储蓄功能或产品的组合功能,更主要的是它的价格水平与服务水平。5.保险制度创新化。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我国的保险创新内容主要包括产品开发、营销方式、业务管理、组织机构、电子技术、服务内容以及用工制度、分配制度、激励机制等方面的创新。通过上述内容的创新,促进我国民族保险业的发展,使国内保险公司在与国外保险公司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6.经营管理集约化。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国内各保险公司都已意识到原来只注重扩大规模、抢占市场的弊端,而纷纷寻求走效益型道路,向内涵式集约化发展,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7.行业发展国际化。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下,我国保险业与国际接轨是必由之路。中资保险公司也会到国外设立分支机构,加强与国际保险(再保险)市场的技术合作和业务合作,积极开展国际保险业务。8.从业人员专业化。在国内外同行竞争的背景下,客观上对保险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商业保险公司将更加重视人才的培养,既要培养适应国内保险业务发展需要的核保师、核赔师、精算师、专业人才,更要培养精通国际保险惯例、参与国际保险市场竞争的外向型的人才。二、中国保险业的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同时自身又存在巨大的潜力加入WTO后,中国保险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同时中国保险业自身又存在巨大的潜力。(一)中国保险业的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1、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加强了保险市场竞争程度,导致保险企业保费利润率的迅速下滑。2、造成一部分保费外流。尽管1995年实施的《保险法》第102条规定了"保险公司需要办理再保险分出业务的,应当优先向中国境地内的保险公司办理",但实际操作时,难度比较大。目前保险监管部门要求外资保险公司自留保费不低于30%,加上法定分保20%部分,仍有50%的保费可以由外资历保险公司安排再保险。3、与国内保险公司争夺一定的市场份额。外资保险公司客观上有着资金实力雄厚,管理先进,技术服务水平较高的优势,目前尽管在业务经营范围上还受到一定的限制,但发展势头还是比较好的。从全国的市场结构看,外资保险公司所占比重年还不到百分之一,但在开放区域内的外资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已接近10%,并有继续扩大的趋势。4、外资保险公司由于在待遇方面有着比国内保险公司优厚的条件,会造成国内保险企业一部分优秀人才流失。(二)从影响保险业的发展的诸因素看,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存在巨大的潜力1、随着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的增加,恩格尔系数的不断降低,保险品作为一种特殊的金融消费品必然会逐步伴随收入的增加而日益提高。2、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保险业必将随着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提高不断增加。在当代世界经济活动中,保险业越来越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保险业在经济结构中所占的比重将日益增加。保险机构应充分认识到我国保险业存在的巨大市场潜力和生存空间,实现保险业从买方市场向卖方市场的转化。3、在我国社会经济发生重大变革转型时期,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范围呈日趋增长和扩大的趋势。各种意外事故屡屡发生,天灾人祸不期而至,这就为拓展保险业的发展提供了充分的依据,为保险人员推销保险,开拓业务活动创造了有利的客观条件,为保险业进一步的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三、中国加入WTO后保险业的对策面对中国保险业与发达国家的巨大差距及加入WTO后面临的挑战,我们应考虑以下对策:(一)加快对内开放保险市场的步伐,提高民族保险业的竞争力现阶段我国保险市场有两大特征,一是封闭,二是垄断。针对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状况,加快对国内保险市场开放的步伐,尽快建立一套适应市场经济的保险机制,打破封闭垄断的市场格局,放开内资保险市场,大胆的让现有保险公司都加入竞争行列,实现保险市场的充分有序竞争,并充分发展。(二)国家对保险业应实行低税政策,进一步壮大民族保险业实力。我国现行的保险公司税收标准是按照保费收入每年上缴8%的营业税、33%的所得税和15%的调节税。我国财政对保险公司实行揽底课税,一定程度上影响保险公司责任准备金的积累,从而影响保险偿付能力的提高。此外,政策给予外资保险公司超过国民待遇的某些政策,也会使中外保险公司处于不平等的竞争地位。以上都需要国家从政策上予以探讨研究。(三)改革我国国内资保险公司的保险经营体制和管理体制,尽快实现与国际惯例接轨。我国保险业产生于计划经济时代,现在内资保险公司在人事、财务等的管理上基本是旧的管理体制。由于体制僵化、待遇低,人才的使用,员工的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还不能与外资公司相比。因此要通过改革,克服内资保险体制上的种种弊端,引进先进的管理体制和经营体制,使内资公司尽快提高企业活力,增强市场竞争力。与此同时,要尽快健全和发展有利于内资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资本市场和证券市场,拓宽国内保险业经营渠道,壮大内资公司资本实力,在积极稳妥地推进内资保险公司改革的同时,使之在公司结构和保险业务运作上尽快的与国际接轨,积极参与竞争。(四)在竞争日益国际化的保险市场上,我国保险业要想立于不败之地,必须建立全新的保险经营理念。要真正培育出具有雄厚实力和国家知名度的民族保险公司,内资保险公司必须转变经营观念,树立效益成本的经营思想,建立适应未来保险市场的内控机制,特别对承保质量、管理效率、防范风险能力、规范操作的程序等,都要实行严格管理。变粗放经营为集约经营,苦练内功,提高风险管理及技术水平。要转变单一的经营模式为多种形式的营销模式,以勇于开拓,敢于创新的精神,创造性地探索多种形式的营销手段。要学习和借鉴国外保险公司的办惯例,侧重培育中介机构和利用中介机构展业。以提高保险服务质量为手段,使自身立于不败之地。此外,国家应从政策上对民族保险公司进行扶持,在来源配置上实行倾斜政策,增强其综合实力。(五)积极开展保险科技创新活动,全面快速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保险技术创新是就保险业的业务经营上,所进行的种种富于开拓性、创造性的变革。主要包括险种创新、营销方式创新、服务项目创新等多方面。保险技术创新有利于缩小民族保险业与国际保险市场的差距,带动保险业迅速发展,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险需求,使我们在未来的保险市场中居于相对有利的地位。目前,就险种创新而言,我们要大力发展责任保险、医疗保险等险种,全力开拓新险种。如分红保险、变额保险、单一疾病和特定疾病保险。其次,就营销方式而言,可以学习借鉴外国保险业的经营经验,结合我们自身情况,大力发展新的营销手段和方式,尽早为开展网络保险做好铺垫。将发展网上保险作为21世纪的战略举措,为占领网上市场做好积极铺垫。(六)加快培育高素质的人才未来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民族保险业除了要注意筑巢引凤,通过尊重、优待政策来吸引人才外,更需要全方位加快现有人才的教育和培养。与此同时,要注意培育企业文化的氛围,创造和谐宽松、团结向上的环境,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防止人才流失。(七)完善保险法规,强化市场监督保证保险市场健康持续发展,做到监督的全程化、动态化、持续化。同时,要加快制定入前后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修改和完善《保险法》,对内外保险公司应实行统一监督,在监督目标、指标、手段上应避免双重标准,切实有发挥国家保险监督的职能作用。回答时间:2011-10-242:4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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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加入WTO以后,国内经济走势分析含保险业未来走势

4. 中国加入WTO承诺开放保险业的条款有哪些?

企业设立形式 ——中国在加入WTO时,将允许外国非寿险公司在中国设立分公司或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外资股比可以达到51%;中国加入后两年内,允许外国非寿险公司设立独资子公司,即没有企业设立形式限制。 ——加入时,允许外国寿险公司在中国设立合资公司,外资股比不超过50%,外方可以自由选择合资伙伴。合资企业投资方可以自由订立合资条款,只要它们在减让表所作承诺范围内。 ——加入时,合资保险经纪公司外资股比可以达到50%;中国加入后三年内,外资股比不超过51%;加入后五年内,允许设立全资外资子公司。 ——随着地域限制的逐步取消,经批准,允许外资保险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内设分支机构不再适用首次设立的资格条件。 地域限制 ——加入时,允许外国寿险公司、非寿险公司在上海、广州、大连、深圳、佛山提供服务;中国加入后两年内,允许外国寿险公司、非寿险公司在北京、成都、重庆、福州、苏州、厦门、宁波、沈阳、武汉和天津提供服务;中国加入后三年内,取消地域限制。 业务范围 ——加入时,允许外国非寿险公司从事没有地域限制的“统括保单”和大型商业险保险。加入时,允许外国非寿险公司提供境外企业的非寿险服务、在中国外商投资企业的财产险、与之相关的责任险和信用险服务;中国加入后两年内,允许外国非寿险公司向中国和外国客户提供全面的非寿险服务。 ——允许外国寿险公司向外国公民和中国公民提供个人(非团体)寿险服务;中国加入后三年内,允许外国寿险公司向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提供健康险、团体险和养老金/年金险服务。 ——加入时,允许外国(再)保险公司以分公司、合资公司或独资子公司的形式提供寿险和非寿险的再保险业务,且没有地域限制或发放营业许可的数量限制。 营业许可 ——加入时,营业许可的发放不设数量限制。申请设立外资保险机构的资格条件为:第一,投资者应为在WTO成员国有超过30年经营历史的外国保险公司;第二,必须在中国设立代表处连续两年;第三,在提出申请前一年年末总资产不低于50亿美元。

5. 中国加入WTO之后,对中国寿险业有什么影响

一、WTO:中国寿险面临严峻挑战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最后文件,中国一旦加入WTO之后,将会在“市场准入”、“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和“透明度”等四个方面承担必要义务。这就是说,象过去那样对外资保险进入中国市场,在经营区域、经营业务种类和持股比例三方面节制性规定和措施,有的取消,有的要逐步放宽,中国寿险将面临一场国际市场竞争的真正考验。这场考验对中国寿险业大体会产生如下压力:第一、以外资为主的寿险市场竞争主体剧然增多,民族寿险业的市场份额将会摊薄第二、外资保险的雄厚资本和多渠道经营经验,会对民族寿险业造成巨大威胁第三、外资保险先进的产品设计和良好的售后服务,将会对中资寿险公司形成强烈竞争压力第四、外资保险公司先进的机制和优厚的待遇,会使中资寿险公司的人才大量流失第五、外资保险公司先进的电脑技术和先进的信息处理系统会对中资寿险公司相对落后的生产工具形成竞争落差二、WTO:中国寿险同时面临巨大商机任何挑战都同时带来机遇,中国加入WTO后,民族寿险业面临的商机同样是巨大的。第一,中华民族是最聪明的民族,最擅长学习别人长处,补己之短,迎头赶上世界潮流第二,中资寿险公司已经先入为主,初步在中国土地上站稳了脚跟,组成网络,形成规模,这是外资保险难以撼动的。第三,中资寿险业在成本上会与外资保险保持明显的短期优势,并且通过有效地用活保险资金,扩大投资渠道,争取长期成本优势的目的也是可以达到的第四,中国寿险业有着深厚的本土文化基础和广泛的社会关系网络,这是外资保险公司最难以获取的宝贵资源三、面对WT0,民族寿险业应采取的措施第一,制订对外资保险公司的新限制政策,同时支持有条件的中资寿险公司增设机构,扩大规模,以应对竞争第二,打开募集资本的融资渠道,以应对资本竞争第三,放宽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以应对投资竞争第四,切实抓好对客户售前售后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以应对客户竞争第五,积极开发保障型和投资型产品,以应对产品竞争第六,加速实现电脑联网,以应对技术竞争第七,推广股份制,实行交叉持股,以应对体制竞争第八,加强和完善企业文化建设,以应对文化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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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加入WTO之后,对中国寿险业有什么影响

6. 中国入世加入WTO,与美国谈判的核心问题?具体是关税问题和保险市场问题?具体些

在中国加入WTO的过程中,美国政府的态度由百般阻挠到模棱两可,最后才不得不同意中国加入WTO.中国入世谈判是多边贸易体制史上最艰难的一次较量,在世界谈判史上也极为罕见。自1986年7月10日中国正式向WTO前身———关贸总协定(GATT)递交复关申请起,国内外无数次预测这场谈判的时间表。但谁也不曾料到,由于谈判逐步被“政治化”及其本身的艰巨性、复杂性、特殊性和敏感性,这一谈就是15个春秋。中国代表团换了4任团长,美国换了5位首席谈判代表,欧盟换了4位。从1987年就担任GATT(后为WTO)中国工作组主席的瑞士人吉拉德说,当初履新伊始,有人戏称他这个主席也许得干10年。吉拉德不以为然地大笑,岂知到头来竟干了14年半!中国复关和入世谈判大致可分为三大阶段:第一阶段从80年代初到1986年7月,主要是酝酿、准备复关事宜;第二阶段从1987年2月到1992年10月,主要是审议中国经贸体制,中方要回答的中心题目是到底要搞市场经济还是计划经济;第三阶段从1992年10月到2001年9月,中方进入实质性谈判,即双边市场准入谈判和围绕起草中国入世法律文件的多边谈判。1994年底,因以美国为首的一些发达成员漫天要价,无理阻挠,中国复关未果。1995年1月,WTO取代GATT;同年,中方决定申请入世,并根据要求,与WTO的37个成员开始了拉锯式的双边谈判。从1997年5月与匈牙利最先达成协议,到2001年9月13日与最末一个谈判对手墨西哥达成协议,直至2001年9月17日WTO中国工作组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国入世法律文件,这期间起伏跌宕,山重水复。而最难打的硬仗,莫过于中美谈判,其次是中欧谈判,其中中美谈判进行了25轮,中欧谈判进行了15轮。中国入世谈判的整个历程,充分体现了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国第三代领导集体的高瞻远瞩和正确决策。江泽民总书记亲自给这场谈判确定了三条原则:一、WTO没有中国参与是不完整的;二、中国必须作为发展中国家加入;三、坚持权利和义务的平衡。这些原则对入世谈判具有重大深远的指导意义。备受瞩目的中美谈判范围广、内容多、难度大,美国凭借其经济实力,要价非常高,立场非常强硬,谈判又不时受到各种政治因素干扰。对此,党中央、国务院以大局为重,审时度势,运筹帷幄。朱镕基总理等在最后一轮中美谈判中亲临现场,坐镇指挥。我方代表坚持原则,经过6天6夜的艰苦谈判,这场最关键的战役取得双赢的结果,于1999年11月15日签署了双边协议,从而使入世谈判取得突破性进展,为谈判的最终成功铺平了道路。次年5月18日,中欧谈判几经周折后也正式达成双边协议。对于这两场谈判,欧美首脑普遍盛赞中国领导人在承诺遵守国际规则和逐步开放市场方面显示出非凡的胆识与魄力。偏爱中国丝巾的美国前贸易代表巴尔舍夫斯基认为,正是由于江泽民主席从战略的高度正确看待和处理中国入世谈判问题,才使中美这两个世界上最强的谈判对手得以言和。面对以美国为首的一个又一个WTO成员,中方力争的焦点是什么?外经贸部部长石广生说,尽管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综合国力和企业抗风险能力日益增强,但总体上国内产业素质和竞争力与国外差距甚大。所以,谈判的核心,就是市场开放的速度和力度必须与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相一致,这是我们的底线。双边谈判的核心问题是确保我国以发展中国家地位加入,多边谈判的核心问题是确保权利与义务的平衡,具体内容包括关税、非关税措施、农业、知识产权、服务业开放等一系列问题,而农业和服务业又是双方相持不下的难点。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如何保障入世后9亿农民享有合理、平等的贸易待遇并保证其收入增长?服务业是发展现代化经济的主动力,发达国家服务贸易额占其GDP的70%—80%,而我国的这一比例仅为30%左右,如何促使服务业在放开后能有一个稳妥有序的过渡期?寸步不让的意志比拼,唇枪舌剑的讨价还价,15年来的每一场谈判,中方“从来不打算减少一美元、从来没想少说一个字来求得妥协”。经过艰苦斗争,美欧等发达国家不得不同意“以灵活务实的态度解决中国的发展中国家地位问题”,中方最终与所有WTO成员就我国加入WTO后若干年市场开放的领域、时间和程度等达成了协议。双边谈判的结果是平衡的,符合WTO的规定和我国经济发展的水平。这样,第一,我国赢得了过渡期和市场开放的主导权;第二,我国在经济可以承受的范围内作出了必要的灵活反应;第三,迫使谈判对方在谈判中满足了我方一些最根本的要求,例如美国承诺给予我国永久正常贸易关系(即最惠国待遇),放弃一般保障条款(即在我国加入WTO后美随时可与我方中断WTO关系的条款),同意放宽高技术对华出口限制等。从长长的入世谈判清单上也不难发现,中方代表为国内产业赢得了宝贵的调整时间和必要的保护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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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外媒说我国加入WTO是具典型性的双赢事件说明什么

(1)坚持对外开放是正确的。原因:①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封闭就会落后,开放才能发展;②对外开放是我国现代化建设必不可少的条件,是我国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③只有对外开放,才能引进国外的资金、技术、先进的管理经验和人才,才能走出去,以更加积极的姿态走向世界。
(2) 增加了我国在国际事务中的话语权,提高了我国的国际地位:①我国在国际社会中履行着一个大国的责任,在促进世界共同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②我国经济作为世界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全球经济带来了无限商机和活力,让其他国家也分享到了我国经济发展的成果;③我国积极参与国际合作,推动了各国之间的对话与合作。
(3)提高了我国的科学技术水平:①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②企业必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掌握核心技术,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外媒说我国加入WTO是具典型性的双赢事件说明什么

8. 入世十年与中国保险业对外开放

9月5日,中国保监会邀请10家外资保险公司召开外资保险公司座谈会。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表示,要进一步加大保险行业对外开放力度,提升中国保险市场对外资保险机构吸引力,鼓励中国市场的外国保险机构进入健康、养老、巨灾保险等专业业务领域;进一步优化准入政策,引入更多优秀的境外保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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