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回租租赁)

2024-05-05 17:26

1.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回租租赁)

售后回租 会计分录
首先需要确定售后回租交易形成的是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 
1、售后回租交易形成的是融资租赁(以固定资产为例) 
(1)结转出售固定资产成本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账面价值)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原值) 
(2)出售该固定资产时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回租损益 
(3)年末分摊未实现售后回租损益 
5年内回租,每年的租金支付比率为20% 
摊销额=未实现售后回租损益*租金支付比率20% 
借: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回租损益 (摊销额) 
贷:制造费用——折旧费 
(4)年末支付租金 
借:管理费用——租赁费 
贷:银行存款 
2、售后回租交易形成经营租赁 
(1)结转出售固定资产成本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账面价值)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原值) 
(2)出售该固定资产时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回租损益 
(3)年末分摊未实现售后回租损益 
5年内回租,每年的租金支付比率为20% 
摊销额=未实现售后回租损益*租金支付比率20% 
借: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回租损益 (摊销额) 
贷:管理费用——租赁费 
(4)年末支付租金 
借:管理费用——租赁费 
贷:银行存款
总之,第一步,判断租赁类型。 
第二步,计算未实现售后回租损益。 
未实现售后回租损益=售价-资产的账面价值 
第三步,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分摊未实现售后回租损益。 
第四步,会计分录。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回租租赁)

2. 那关于设备融资租赁售后回租留购价如何做会计分录处理呢

在融资租赁中留购价是指根据法律或者合同规定,在租赁关系终止后,承租人支付租赁物的残值或者合同约定价值之后获得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支付的价格就是融资租赁留购价。
对于租赁留购价的账务处理,则是可以这样做:
租赁债权的确认
借: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最低租赁收款额)
未担保余值:
营业外支出(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
贷:融资租赁资产(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
银行存款(初始直接费用)
营业外收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
租赁留购价的账务处理, 您现在会做了没有?了解更多会计方面的干货,尽在会计学堂文章的更新,多加关注。

3. 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会计账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属于融资租赁的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出售资产时,按其账面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其已计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其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摘要】
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会计账务处理【提问】
售后租回交易属于融资租赁的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出售资产时,按其账面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其已计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其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回答】
出售资产时,按其账面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其已计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其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对已收到出售资产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并转销固定资产清理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借贷双方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科目。各期根据该项租赁资产的折旧进度,分期摊销未实现售后租回收益时,借记“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科目,贷记“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科目。若是分期摊销未实现售后租回损失,则借记“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科目,贷记“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科目。【回答】
例子,出售A产品生产线,并收回价款时:借:固定资产清理1400000累计折旧600000贷:固定资产200000借:银行存款1600000贷:固定资产清理1400000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200000【回答】
例子,租回时又租回时: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1400000未确认融资费用400200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1800200【回答】
不需用现值确认资产使用权吗【提问】
亲亲一般是期末的限制确认【回答】
或者在出售资产时,按其账面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其已计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其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回答】

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会计账务处理

4. 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怎么进行财务处理

  答:贵公司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向融资公司出售固定资产时,资产的所有权和与其相关的风险都没有转移,相关折旧也由贵公司扣除。实质上属于以等额还款方式向融资公司贷款。贵公司的会计处理可适当简化,分录如下:

  租赁开始日

  向融资公司出售资产

  借:固定资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在用固定资产

  借:银行存款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

  支付租金

  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计提融资租赁资产的折旧

  借:管理费用等相关科目

      贷:累计折旧

  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期满时

  借:固定资产——在用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固定资产。

5. 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1、租赁开始日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通常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和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并将两者之间的差额记录为未确认融资费用。但是如果该项融资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的比例不大,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可按最低租赁付款记录租入资产和长期应付款。这时的“比例不大”通常是指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总额小于承租人资产总额的30%(含30%)。在这种情况下,对于融资租入资产和长期应付款额的确定,承租人可以自行选择,即可以采用最低租赁付款额,也可以采用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和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这时所讲的 “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是指租赁开始日在出租者账上所反映的该项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承租人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如果知道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应当采用出租人的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否则,应当采用租赁合同中规定的利率作为折现率。如果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和租赁合同中规定的利率都无法得到,应当采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其中租赁内含利率是指,在租赁开始日,使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资产原帐面价值的折现率。
  2、初始直接费用的会计处理
  初始直接费用是指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租赁项目的费用。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通常有印花税、佣金、律师费、差旅费、谈判发生的费用等。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计入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其帐务处理为:借记“固定资产”,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
  在融资租赁下,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的租金中,包含了本金和利息两部分。承租人支付租金时,一方面应减少长期应付款,另一方面应同时将未确认的融资租赁费用按一定的方法确认为当期融资费用,在先付租金(即每期起初等额支付租金)的情况下,租赁期第一期支付的租金不含利息,只需减少长期应付款,不必确认当期融资费用。
  在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时,承租人应采用一定的方法加以计算。按照准则的规定,承租人可以采用实际利率法,也可以采用直线法和年数总和法等。在采用实际利率法时,根据租赁开始是租赁资产和负债的入账价值基础不同,融资费用分摊率的选择也不同。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租赁资产和负债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为入账价值,且以出资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为折现率。在这种情况下,应以出资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为分摊率。
  (2)、租赁资产和负债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为入账价值,且以租赁合同中规定的利率作为折现率。在这种情况下,应以租赁合同中规定的利率作为分摊率。
  (3)、租赁资产和负债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为入账价值,且不存在承租人担保余值和优惠购买选择权。在这种情况下,应重新计算融资费用分摊率。融资费用分摊率是指,在租赁开始日,使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等于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的折现率。在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对租赁资产余值提供担保的情况下,与上类似,在租赁期满时,未确认融资费用应全部摊完,并且租赁负债也应减为零。
  (4)、租赁资产和负债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为入账价值,且不存在承租人担保余值,但存在优惠购买选择权。在这种情况下,应重新计算融资费用分摊率。在租赁期满时,未确认融资费用应全部摊完,并且租赁负债也应减为零。
  (5)、租赁资产和负债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为入账价值,且存在承租人担保余值。   这种情况下,应重新融资费用分摊率。在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对租赁资产余值提供了担保或由于在租赁期满时没有续租而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下,在租赁期满时,未确认融资费用应全部摊完,并且租赁负债也应减少至担保余值或该日应支付的违约金。
  承租人对每期应支付的租金,应按支付的租金金额,,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如果支付的租金中包含有履约成本,应同时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同时根据当期应确认的融资费用金额,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4、租赁资产折旧的计提
  承租人应对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主要应解决两个问题:
  (1)、折旧政策   计提租赁资产折旧时,承租人应与自有资产计提折旧方法相一致。如果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对租赁资产提供了担保,则应记折旧总额为租赁开始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扣除余值后的余额。如果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对租赁资产余值提供了担保,则应记折旧总额为租赁开始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2)、折旧期间   确定租赁资产的折旧期间时,应根据租赁合同规定。如果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满时承租人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即可认定承租人拥有该项资产的全部尚可使用年限,因此应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尚可使用年限作为折旧期间;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满时承租人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则应以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者作为折旧期间。
  5、履约成本的会计处理   履约成本种类很多,对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技术咨询和服务费、人员培训费等应予递增延分摊记入各期费用,借记“长期待摊费用”、“预提费用”、“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对于固定资产的经常性修理费、保险费等可直接计入当期费用,借记“制造费用”、“营业费用”等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等到科目。
  6、或有租金的会计处理   由于或有租金的金额不确定,无法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对其进行分摊,因此在实际发生时,借记“制造费用”、“营业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7、租赁期满时的会计处理   租赁期满时,承租人通常对租赁资产的处理有三种情况:
  (1)、返还租赁资产。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累计折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科目。
  (2)、优惠续租租赁资产。如果承租人行使优惠续租选择权,则应视同该项租赁一直存在而做出相应的会计处理。如果期满没有续租,根据租赁合同要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留购租赁资产。在承租人享有优惠购买选择权时,支付购价时,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将固定资产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转入有关其他明细科目。
  8、相关信息的会计披露。
  承租人应当在财务报告中披露与融资租赁有关的事项,主要有:
  (1)、每类租入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及账面净值。
  (2)、资产负债表日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将支付的最低付款额,以及以后年度内将支付的最低付款总额。
  (3)、未确认融资费用的余额。即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总额减去已确认融资费用部分后的余额。
  (4)、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所采用的方法。如实际利率法、直线法或年数总和法。


  出租人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1、租赁开始日的会计处理
  出租人应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并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与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记录为未实现融资收益。
  在租赁开始日,出租人应按最低租赁收款额,借记“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按未担保余值的金额,借记“未担保余值”科目,按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贷记“融资租赁资产”科目,按上述科目计算后的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2、初始直接费用的会计处理
  出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通常包括印花税、佣金、律师费、差旅费、谈判费等。出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确认为当期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分配
  出租人每期收到的租金包括本金和利息两部分。未实现融资收益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配,确认为各期的融资收入。分配时,出租人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当期应确认融资收入,在与实际利率法计算结果无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也可以采用直线法和年数总和法。
  出租人每期收到的租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同时,每期确认融资租赁收入时,借记“递延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融资收入”科目。
  当出租人超过一个租金支付期没有收到租金时,应当停止确认收入,其已确认的收入,应予转回,转作表外核算。到实际收到租金时,再将租金中所含融资收入确认为当期收入。
  4、未担保余值发生变动时的会计处理
  出租人应当定期对未担保余值进行检查,如果有证据表明未担保余值已经减少,应当重新计算租赁内含利率,并将本期的租赁投资净额的减少确认为当期损失,以后各期根据修正后的投资净额和重新计算的租赁内含利率确定应确认的融资收入。如果已经确认损失的未担保余值得以恢复,应当在原已确认的损失金额内转回,并重新计算租赁内含利率,以后各期根据修正后的投资净额和重新计算的租赁内含利率确定应确认的融资收入。未担保余值增加时,不做调整。其中租赁投资净额是指,融资租赁中最低租赁收款额与未担保余值之和与未实现融资收益之间的差额。   由于未担保余值的金额决定了租赁内含利率的大小,从而决定着融资未实现收益的分配,因此,为了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和经营业绩,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在未担保余值发生减少和已确认损失的未担保余值得以恢复的情况下,都应重新计算租赁内含利率,以后各期根据修正后的投资净额和重新计算的租赁内含利率确定应确认的融资收入。未担保余值增加时,不做调整。   期末,出租人的未担保余值的预计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递延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贷记“未担保余值”科目。如果已确认的未担保余值得以恢复,应当在原已确认的损失金额内转回,科目与前述相反。
  5、或有租金的会计处理。
  或有租金应当在实际发生时确认为收入。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融资收入”
  6、租赁期满时的会计处理
  (1)、租赁期满时,承租人将租赁资产交还出租人。这时有四种情况:
  A.存在担保余值,不存在未担保余值。
  出租人收到承租人交还的资产时,借记“融资租赁资产”科目,贷记“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
  B.存在担保余值,同时存在未担保余值。
  出租人收到承租人交还的资产时,借记“融资租赁资产”科目,贷记“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科目。
  C.存在未担保余值,不存在未担保余值。
  出租人收到承租人交还的资产时,借记“融资租赁资产”科目,贷记“未担保余值”科目。
  D.担保余值和未担保余值都不存在。
  出租人无需作处理,只需相应的备查登记。
  (2)、优惠续租租赁资产。
  如果承租人行使优惠续租选择权,则出租人应视同该项租赁一直存在而作出相应的账务处理。如果承租人没有续租,根据合同规定向承租人收取违约金时,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同时将收回的资产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
  (3)、留购租赁资产。
  承租人行使了优惠购买选择权。出租人应该按照收到的承租人支付的购买资产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融资租赁款”等科目。
  7、相关会计信息的披露。
  出租人应在财务报告中披露下列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度将收取的最低收款额,以及以后年度内将收取的最低收款总额。
  (2)未确认融资收益的余额。即未确认融资收益的总额减去已确认融资收益部分后的余额。
  (3)分配未确认融资收益所采用的方法。如实际利率法、直线法或年数总和法。

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6. 应付融资租赁款的会计处理

融资租人固定资产,应当在租赁开始日,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借记“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科目,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在租赁开始日,按最低租赁付款额入账的企业,应按最低租赁付款额,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 
        按期支付融资租赁费时,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租赁期满,如合同规定将设备所有权转归承租企业,应当进行转账,将固定资产从“融资租人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转入有关明细科目。

7. 直接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出租人的会计可采用净额法和总额法的两种。按净额法处理,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应以租赁净投资借记应收租赁款和预计残值账户,贷记固定资产账户。按总额法处理,应以租赁总投资分别借记应收租赁款和预计残值账户,贷记固定资产和未实现利息收入账户,以后未实现利息收入应逐步转为已实现利息收入。可见,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并无损益发生。承租人应按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其公允价值的低者,在租赁开始日借记租赁资产,贷记应付租赁款和未确认利息费用。未确认的利息费用应在租赁期内分期确认。承租人还应在以后对租赁资产计提折旧。  会计处理基本流程  (一) 1 、提出租赁申请,出租人受理后,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按设备价款、运输费、安装调试费、保险费等之和与应付租赁款的现值 (折现率顺序依次为 :内含利率、合同利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较低者作为资产入帐价值,借记 “ 固定资产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科目,按应付未付租息等,借记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科目;按融资租赁合同附表中应付租金总额,贷记 长期应付款 — 应付融资租赁款 科目。2 、如果租赁资产占企业总资产额的比例 ≤30% ,可按应付租金总额确认资产帐面价值,借记 “ 固定资产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科目,按融资租赁合同附表中应付租金总额,贷记 “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科目。(二)在租赁合同签订时,承租人一般应向出租人支付租赁标的物 20—30% 作为租赁保证金,借记 “ 其他应收款 ” 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 科目。保证金用于支付最后一期或几期租金, 借记 “ 长期应付款 — 应付融资租赁款 ” 科目,贷记 “ 其他应收款 ” 科目。(三)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按期支付租金,借记 “ 长期应付款 — 应付融资租赁款 ” 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 科目。将租金中所含租息部分确认为当期费用,借记 “ 财务费用 ” 科目,贷记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科目。(四)承租人计提折旧,分两种情况:1 、合同约定期末将租赁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承租人按正常使用年限计提折旧,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2 、合同签订时不能合理确定期末将租赁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承租人按租期与正常使用年限较短计提折旧(对新的设备租期一般短于正常使用年限),即按租期计提折旧 , 借记 “ 制造费用 ” 、 “ 管理费用 ” 等科目,贷记 “ 累计折旧 ” 科目。(五)租赁期满时,承租人取得租赁标的物所有权,分两种情况:1 、承租人按正常使用年限折旧,资产帐面净值和资产实际价值应大体一致,承租人不需调帐,是以名义货价取得所有权,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将名义货价确认为当期费用,借记 “ 财务费用 ” 科目,贷记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科目;同时将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转为 “ 自有固定资产 ” 明细科目。2 、承租人按租期折旧,资产帐面净值(几乎为0)和资产实际价值相差悬殊,承租人以清产核资名义可对资产价值进行评估,是以评估值入帐。( 1 )以名义货价取得所有权,借记 “长期应付款— 应付融资租赁款 ”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科目,将名义货价确认为当期费用,借记“ 财务费用 ” 科目,贷记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科目。( 2 )以清产核资的评估值入帐,借记 “ 固定资产 ” 科目,贷记 “资本公积” 科目。  实例  例 1 :承租人拟向出租人租赁一艘新船,设定船的购置成本为 8000 万,船的正常折旧年限为 20 年,租期为 3 年,租赁年利率为 7% ,本金每年回收 2666.67 万,期满所有权转移,手续费100 元。1 、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按资产购置成本和应付租赁款的现值(折现率一般是合同利率)较低入帐, PV= (2666.67+560 )/ ( 1+7% ) + (2666.67+373.33 ) /( 1+7% ) + (2666.66+186.67 ) /( 1+7% ) =8000 万,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8000 万未确认融资费用  1120.01 万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9120.01 万2 、 A、第一年支付租赁本息时候,收到出租人开具等额租赁发票,作如下会计分录;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3226.67 万贷:银行存款  3226.67 万B 、 第二年支付租赁本息时,收到出租人开具的等额租赁的发票,作如下会计分录;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3040 万贷:银行存款  3040 万C 、 第三年支付租赁本息时,要收到出租人开具的等额租赁发票,作如下会计分录;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2853.34 万贷:银行存款  2853.34 万3 、 在租期内 ,未确认融资费用(含名义货价)采用直线法分摊, 确认是当年费用,作如下会计分录;借:财务费用  373.337 万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373.337 万4 、按正常使用年限计提折旧( 20 年) , 每年 400 万计入当年成本、费用,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制造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  400 万贷:累计折旧  400 万5 、租赁期满,资产帐面净值与资产实际价值应大体一致,承租人不需要调帐,以名义货价取得所有权,作如下会计分录;借:长期应付款 — 应付融资租赁款  0.01 万贷:银行存款  0.01 万6 、同时将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转为 “ 自有固定资产 ” 明细科目,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固定资产 —×× 设备  8000 万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8000 万分析意见:在租赁合同签订时明确所有权转移、在折旧按正常使用年限计提的条件下:1 、租赁合同签订时,承租人资产负债中资产方增加9120.01 万(固定资产增 8000万、未确认融资费用增加 1120.01万);负债方增加2504.01 万(长期应付款 ——应付融资租赁款增加 9120.01 万)。2 、承租人在三年租期内进入财务费用 1120.01 万,通过折旧要进入制造费用、进而入成本400×3=1200 万。3 、当租赁期满时,承租人固定资产帐面价值为 8000 万、已提折旧为 1200 万、帐面净值为 6800 万(在资产负债表资产方)。例 2 :承租人拟向出租人租赁一艘新船,设定船的购置成本为 8000 万,船的正常折旧年限为 20 年,租期为 3 年,租赁年利率为 7% ,本金每年回收 2666.67 万, ( 合同签订日不确期满所有权转移 , 折旧按租期计提 ,在所有权补充协议中明确期满以 100 元转移产权 ) .1 、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按资产购置成本与应付租赁款的现值(折现率一般为合同利率)较低入帐, PV= ( 2666.67+560 ) / ( 1+7% ) + ( 2666.67+373.33 ) / ( 1+7% ) + ( 2666.66+186.67 ) / ( 1+7% ) =8000 万,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固定资产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8000 万未确认融资费用  1120.01 万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9120.01 万2 、 A 、第一年支付租赁本息时,收到出租人开具的等额租赁发票,作如下会计分录;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3226.67 万贷:银行存款  3226.67 万B 、 第二年支付租赁本息时,收到出租人开具的等额租赁发票,作如下会计分录;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3040 万贷:银行存款  3040 万C 、 第三年支付租赁本息时,收到出租人开具的等额租赁发票,作如下会计分录;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2853.34 万贷:银行存款  2853.34 万3 、 在租期内 , 未确认融资费用(含名义货价)采用直线法分摊 , 确认为当年费用,作如下会计分录;借:财务费用  373.337 万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373.337 万4 、按租期计提折旧( 3 年) , 每年 2666.67 万计入当年成本、费用,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制造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  2666.67 万贷:累计折旧  2666.67 万5 、租赁期满,资产帐面净值为 0, ,以 100 元取得所有权,作如下会计分录;借:营业外支出  0.01 万贷:银行存款  0.01 万6 、承租人按租期折旧,资产帐面净值(为 0 )与资产实际价值相差悬殊,承租人以清产核资的名义可对资产价值进行评估,以评估值入帐,设定评估值为 6000 万,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固定资产——×× 设备  6000 万贷:资本公积  6000 万同时作如下抵消分录;借:累计折旧  8000 万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8000 万分析意见:在租赁合同签订时不明确所有权转移、在折旧按租期计提的条件下:1 、租赁合同签订时,承租人资产负债中资产方增加 9120.01 万(固定资产增 8000 万、未确认融资费用增加 1120.01 万);负债方增加 2504.01 万(长期应付款 —— 应付融资租赁款增加 9120.01 万)。2 、承租人在 3 年租期内进入财务费用 1120.01 万,通过折旧进入制造费用、进而入成本 8000 万。3 、期满时,承租人经评估后固定资产帐面价值增加为 6000 万(在资产负债表资产方),资本公积增加 6000 万(在资产负债表负债方)。

直接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8. 售后租回属于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是企业盘活资金的一种手段。企业把正在使用的固定资产卖出去收回价款,以解决急需的资金。然后又将固定资产租回来继续使用,实际上在此过程中固定资产并没有离开原企业。这类似于把资产作“抵押”或“典当”。当然,这样做是要付出一定代价的,即给出租方支付租金、利息和手续费等,同时也给出租方所拥有的资金提供了增值的机会。
  所以,售后租回交易是一种特殊形式的租赁业务。在售后租回交易中,资产的销售价格和支付的租金是相互关联的,在实际工作中是通过一揽子谈判的方式,一并计算出来的。所以,资产的出售和租回实质上是一笔业务。基于此,出售资产的损益应按期进行摊销,而不应确认为出售当期的损益。如果将售后租回损益一次确认为出售当期损益,可能会产生操纵各期利润的现象。
  如果售后租回交易属于融资租赁,这种交易实质上转移了出租人所保留的与该项资产的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所以,是出租人提供资金给承租人并以该项资产作为担保。基于此,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会计上均未实现,其实质是,售价高于资产账面价值实际上是在出售时高估了资产价值,售价低于资产账面价值实际上是在出售时低估了资产价值。所以,承租人应将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予以递延,并按该项租赁资产的折旧进度进行分摊,作为折旧费用的调整。
  售后租回交易属于融资租赁的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出售资产时,按其账面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其已计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其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对已收到出售资产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并转销固定资产清理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借贷双方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科目。
  各期根据该项租赁资产的折旧进度,分期摊销未实现售后租回收益时,借记“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科目,贷记“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科目。若是分期摊销未实现售后租回损失,则借记“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科目,贷记“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