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誉风险的声誉风险管理

2024-05-05 02:14

1. 声誉风险的声誉风险管理

 (1)明确商业银行的战略愿景和价值理念;(2)有明确记载的声誉风险管理政策和流程;(3)深入理解不同利益持有者(如股东、员工、客户、监管机构、社会公众等)对自身的期望值;(4)培养开放、互信、互助的机构文化;(5)建立强大的、动态的风险管理系统,有能力提供风险事件的早期预警;(6)努力建设学习型组织,有能力在出现问题时及时纠正;(7)建立公平的奖惩机制,支持发展目标和股东价值的实现;(8)利用自身的价值理念、道德规范影响合作伙伴、供应商和客户;(9)建立公开、诚恳的内外部交流机制,尽量满足不同利益持有者的要求;(10)有明确记载的危机处理/决策流程。 (1)招募和保留最佳雇员;(2)确保产品和服务的溢价水平;(3)减少进入新市场的阻碍;(4)维持客户和供应商的忠诚度;(5)创造有利的资金使用环境;(6)增进和投资者的关系;(7)强化自身的可信度和利益持有者的信心;(8)吸引高质量的合作伙伴和强化自身竞争力;(9)最大限度地减少诉讼威胁和监管要求。 (一)明确董事会和高管层的责任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负责制定商业银行的声誉风险管理政策和操作流程,并在其直接领导下,独立设置声誉风险管理职能,负责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声誉风险。除制定常态的风险处理政策和流程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还应当制定危机处理程序,定期根据自身情况对声誉风险进行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以应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管理混乱和重大损失。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对声誉风险管理的结果负有最终责任。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当定期审核声誉风险管理政策,敦促所有员工熟知相关政策,并在商业银行内部积极鼓励严谨的工作方式和态度。根据商业银行的规模和业务复杂程度,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以身作则,严格遵守道德规范和利益冲突政策,并积极参与声誉风险管理活动,对实现商业银行的声誉风险管理目标至关重要。高级管理层应当确保商业银行能够充分识别和及时处理可能导致声誉风险的事件,准确评估和报告声誉风险管理政策的遵守情况,正确识别和审核早期预警指标,在发生未遵守操作规程的情况下采取适当的跟进措施。(二)建立清晰的声誉风险管理流程1.声誉风险识别:与信用、市场、操作、流动性等风险交叉存在、相互作用商业银行通常要求各业务单位及重要岗位定期通过清单法详细列明其当前所面临的主要风险及其所包含的风险因素,然后将其中可能影响到声誉的风险因素提炼出来,报告给声誉风险管理部门(2.声誉风险评估声誉风险评估的关键在于深刻理解潜在风险事件中,利益持有者对商业银行有何期待,以及商业银行对此应当作何反应。声誉风险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事先调查等方法,了解典型客户或公众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可能变化持何种态度,以尽量准确预测此类变化可能产生的积极或消极结果。商业银行通常需要作出预先评估的声誉风险事件包括:①市场对商业银行的盈利预期;②商业银行改革/重组的成本/收益;③监管机构责令整改的不利信息/事件;④影响客户或公众的政策性变化等(如营业场所、营业时间、服务收费等方面的调整)。3.监测和报告声誉风险管理部门处在声誉风险管理的第一线,应当随时了解各类利益持有者所关注的问题,并且正确预测他们对商业银行的业务、政策或运营调整可能产生的反应。同时,声誉风险管理部门应当仔细分析和监测所收到的意见/评论,通过有效的报告和反应系统,及时将利益持有者对商业银行积极和消极的评价或行动、所有的沟通记录和结果,以及商业银行所应当采取的应对措施,经过提炼和整理后,及时汇报给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由最高管理层制订最终的声誉风险应对方案。声誉风险管理应当成为业务单位日常工作的重要部分。虽然很多商业银行已经将声誉风险管理政策融入业务领域和相关金融产品中,但商业银行仍然需要通过定期的内部审计和现场检查,保证声誉风险管理政策的执行效果。(三)采取适当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截至目前,国内外金融机构尚未开发出有效的声誉风险管理量化技术,但普遍认为声誉风险管理的最佳实践操作是:(1)推行全面风险管理理念,改善公司治理,并预先做好防范危机的准备;(2)确保各类风险被正确识别、优先排序,并得到有效管理。声誉风险管理的具体做法有:①强化声誉风险管理培训②确保实现承诺③确保及时处理投诉和批评④尽可能维护大多数利益持有者的期望与商业银行的发展战略相一致⑤增强对客户/公众的透明度⑥将商业银行的企业社会责任和经营目标结合起来,是创造公共透明度、维护商业银行声誉的另一个重要层面。⑦保持和媒体的良好接触⑧制定危机管理规划 声誉危机管理应当建立在良好的道德规范和公共利益基础上,而且如果能够在监管部门采取行动之前妥善处理,将取得更好的效果。声誉危机管理的主要内容:①预先制定战略性的危机管理规划;②提高解决日常解决问题的能力;③危机现场处理;④提高发言人的沟通技能;⑤危机处理过程中的持续沟通;⑥管理危机过程中的信息交流;⑦模拟训练和演习

声誉风险的声誉风险管理

2. 声誉风险的定义

声誉风险2009年1月巴塞尔委员会新资本协议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将声誉风险列为第二支柱,成为商业银行的八大风险之一,并指出银行应将声誉风险纳入风险管理的流程中,并在内部资本充足和流动性预案中适当覆盖声誉风险。在国际上美国金融监管部门将声誉作为监管的重要部分,要求监管人员有效的评估银行的声誉状况,并指出声誉风险是监管者在风险评估中必须考虑的基本指标。声誉风险是指由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商业银行负面评价的风险。声誉事件是指引发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的相关行为或事件。重大声誉事件是指造成银行业重大损失、市场大幅波动、引发系统性风险或影响社会经济秩序稳定的声誉事件。声誉风险与其他金融风险不同,难以直接测算,并且难以与其他风险分离和进行独立处理。良好的声誉是一家银行多年发展积累的重要资源,是银行的生存之本,是维护良好的投资者关系、客户关系以及信贷关系等诸多重要关系的保证。良好的声誉风险管理对增强竞争优势,提升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和实现长期战略目标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产生的原因声誉风险产生的原因非常复杂,有可能是商业银行内、外部风险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也可能是非常简单的风险因素就触发了严重的声誉风险。如果商业银行不能恰当的处理这些风险因素,就可能引发外界的不利反映。商业银行一旦被发现其金融产品或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内控不力导致违规案件层出不穷等,则即便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用于事后的危机管理,也难于弥补对银行声誉造成的实质性损害。一家操作风险事件频发的银行,会给公众一种内部管理混乱、管理层素质低、缺乏诚信和责任感等不良印象,致使公众特别是客户对银行的信任程度降低,银行的工作职位对优秀人才失去吸引力,原有的人才大量流失,股东们因对银行发展前景失去信心,对长期持有银行股票发生怀疑,进而在资本市场上大量抛售股票造成股价下跌,银行市值缩水,最终导致监管当局的严厉监管措施等。(1)民事诉讼案件商业银行由于没有履行自身应尽义务,导致客户遭受损失,从而引发民事诉讼。银行一旦涉及民事诉讼案件,如果处理不当,将明显损害其声誉。引发民事诉讼的情形主要有存款被冒领、信用卡资金被盗;拓展业务时进行虚假宣传导致无法兑现承诺;涉嫌不公平交易引起的诉讼;单方面宣布对某种服务进行收费引起的诉讼等。(2)公众投诉如在零售柜台业务中,由于与客户之间发生误解或争执而导致的投诉事件;客户对产品或服务质量不满意而通过媒体曝光等。公众投诉事件如不能通过银行投诉渠道及时加以解决,将给银行声誉造成不良影响。(3)金融犯罪案件商业银行发生的金融犯罪案件将使社会公众对银行的业务管理能力产生怀疑,从而损害银行声誉。(4)监管机构行政处罚商业银行因违反金融行业管理法律法规,被银监会、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予以行政处罚,以及违反财经管理法规,被审计、税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罚等事件,都易引发公众负面评价,使得银行声誉大打折扣。(5)权威机构评级降低由于权威评级机构在市场中占有特殊地位,影响力较大,一旦其调低对银行的评级,将可能引发市场投资者和公众的负面猜测,从而引发银行声誉风险。(6)市场传言市场传言对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有时会产生致命的影响。特别是在金融危机蔓延阶段,市场上任何不利甚至荒唐的传言都有可能导致银行“挤兑”。(7)其他银行形象和声誉银行形象是当公众听到银行名称或看到银行标志时的心理形象,银行声誉是关于银行属性的价值判断。银行声誉是通过长时间的沟通才能塑造起来,银行形象则可以通过商标、广告、公关等沟通手段在较短的时间里形成。银行希望给其利益相关者表达一个正面的形象,也希望表达一个良好的声誉。在利益相关者心目中的银行形象和银行声誉,对银行是非常重要的。银行的利益相关者一般包括:顾客、投资者、雇员、金融分析师。银行在其利益相关者心目中的声誉会影响他们是否支持银行,因此,如果银行的客户对银行或者其产品产生负面的评价,那么银行利润就会下降。银行的声誉反映了银行向各利益相关者提供有价值产出的能力。当利益相关者对银行比较信任时,他们就会支持银行,这样一个上升的循环过程能够为银行吸引更多的资源,会对银行未来的绩效产生长期的积极影响;当利益相关者不再支持银行时,这样一个下降的循环过程可能导致其利益相关者纷纷背弃而去,会对银行未来的绩效产生消极影响,严重时甚至可能导致银行破产。声誉风险管理流程(1)声誉风险识别。声誉风险产生的原因非常复杂,有可能是金融机构内部和外部风险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也可能是非常简单的风险因素就触发了严重的声誉风险。金融机构有必要积极进行机构整体范围内的声誉风险识别和管理,包括:制定适当的声誉风险管理政策,充分阐述有效声誉风险管理办法的所有层面,以及真正理解这些做法,并加以贯彻实施。(2)声誉风险评估。声誉风险评估有助于金融机构将风险按照影响优先排序、优化管理。首先,明确界定金融机构对每一类利益持有者所承担的责任,以及即将执行的决策可能产生的相应风险。其次,声誉风险管理小组处在声誉风险管理的第一线,需要及时、准确地评估公众、客户、股东、监管机构和其他利益持有者所关心的问题。(3)监测和报告。声誉风险管理小组需要仔细分析和监测所接收到的意见评论,并采取恰当跟进措施。声誉风险管理小组必须随时通过有效的报告和反应系统,及时将利益持有者对金融机构正面和负面的评价或行动、所有的沟通记录和结果,以及金融机构所应当采取的应对措施,经过适当整理后,及时汇报给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由最高管理层决定最终的应对方案。在最高管理层制定最终决策之前,需要特别客观、谨慎地面对公众和媒体,以消除不利方面的影响。(4)内部审计。金融机构必须确保其声誉风险管理操作政策和流程定期通过内部审计部门的审核,或通过其他独立的外部专业机构的评估。声誉风险管理应当成为业务单位日常操作中的重要部分,虽然很多金融机构已经将声誉风险管理政策融入到业务领域和相关金融产品中,但金融机构必须通过定期的内部审计和现场检查,保证声誉风险管理政策的执行效果。银行监管与银行声誉银行体系的市场失灵,需要银行监管机构予以纠正。这需要监管机构对银行的行为具有完全的信息,才能制订出最佳的监管规则,抑制银行的道德风险。由于存在不完全和不对称信息现象,监管机构无法观察到银行的所有经营行为,因此监管机构制订的监管合约一定是不完善的,很难抑制道德风险。监管机构与银行之间信息的不对称使得监管机构在监管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成功的银行监管更大程度上应取决于银行的自律和市场机制的作用。这并不意味着监管机构可以放任不管或推托责任,而是应该注重激励相容的制度安排,将外部施加的监管与内部自发的响应有机结合起来,促使银行选择依法接受监管且降低进行高风险投资的概率,这是在信息约束下提高监管效率的重要策略。声誉机制保证了银行“自我监督”和“双向监督”的自律行为,为此,应建立健全银行声誉机制,充分发挥声誉传递信号、促进银行自律的作用,以降低金融风险。银行声誉的重要性良好的声誉风险管理能够发挥多方面作用:减少各种潜在的风险;招募和保留最佳雇员;确保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溢价水平;减少进入新市场的阻碍;维持客户和供应商的忠诚度;创造有利的资金使用环境;增进金融机构和投资者的关系;强化金融机构的可信度和利益持有者的信心;吸引高质量的合作伙伴和强化金融机构的竞争力;最大限度地减少诉讼威胁和监管要求。声誉风险管理组织在金融机构的内部,上至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下至普通员工,每一个人都应该是声誉风险的管理者。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声誉风险管理中起着关键性作用。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负责制定声誉风险管理原则和操作流程,并指导风险管理部门设置明确的声誉风险管理职能,如成立专门的声誉风险管理小组,负责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声誉风险等。同时,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还应承担声誉风险管理文化的培育和传播职能。声誉风险管理现状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工作虽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一些不利因素对商业银行的声誉风险管理工作提出了巨大的挑战,如国际国内金融业发展环境剧烈变化,银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公众对银行的信任度逐渐降低,媒体环境(尤其是网络媒体环境)日趋复杂,关于商业银行的信息总量迅速增长等等,这些都是之前不曾遇到的新课题。尤其是一些重大声誉风险事件给当事银行造成巨大损失之后,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开始考虑将声誉风险管理工作纳入传统意义上的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中,探索建立声誉风险管理系统,实现集成化、IT化管理,从而实现提前预防、高效应对,有效降低声誉风险损失。预计下一步监管部门将根据前期各主要商业银行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加强对声誉风险的监管工作,继续提高对各商业银行的监管要求。因此,商业银行在注重做好声誉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估,搞好声誉风险监测和报告的同时,还必须要通过定期的内部审计和现场检查,保证声誉风险管理政策的执行效果。那么,如何才能更好的避免或减少声誉风险对银行造成的不利影响呢,笔者以为应着重做好如下工作:一、确保实现承诺。无论对利益持有者做出何种承诺,商业银行都必须努力实现。如果经过努力确实无法实现的, 则必须做出诚恳、明确的解释。二、确保及时处理投诉和批评。商业银行在运营和发展过程中,产生某些错误是不可避免的,正确处理投诉和批评有助于商业银行提高金融产品及服务质量和效率。通过接受利益持有者的投诉和批评,深入发掘商业银行潜在的风险才是真正有价值的收获。三、从多种渠道积累早期预警经验。商业银行应当将接受投诉和批评看作是与客户、公众沟通的“黄金机会”,及时监测和分析投诉的起因、规律、相关性等特征要素,以便为业务运营提供非常有价值的风险预警信息。四、增强对客户、公众的透明度。现在,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将产品研发、未来发展计划向客户、公众告知,并广泛征求意见,目的之一就是为了提早预知和防范新产品、服务可能引发的声誉风险。五、强化声誉风险管理培训:要有效识别各岗位存在的风险因素并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高度重视对员工守则和利益冲突政策的培训,确保声誉风险管理渗透到每一个环节,从微观处减少声誉风险因素。六、建立良好的声誉风险管理体系:良好的声誉风险管理体系,有利于维持客户的信任度和忠诚度,创造有利的资金使用环境,增进和投资者的关系,强化自身的可信度和利益持有者的信心,吸引高质量客户,增强自身竞争力,最大限度的减少诉讼威胁和监管要求。七、进一步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由于银行的各项业务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道德风险,因此只有建立完善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各层次员工才有可能实施不违背银行利益的业务操作行为。同时,制定制度或规则,奖赏和鼓励那些提高银行声誉的员工,阻止和惩罚那些损害银行声誉的行为。八、保持与媒体的良好接触。媒体是商业银行和利益相关群体保持密切联系的纽带,因此,商业银行应借助各种媒体平台,定期或不定期的宣传商业银行的价值理念。发言人制度、媒体访谈等方式都可以成为商业银行在利益持有者以及公众心目中建立积极、良好声誉的重要媒介。声誉风险管理是高层管理人员的责任,而它的执行却是每位员工都应该履行的职责。只有每位员工都能真正将建立和维护银行的长期声誉当做自己必须的义务来履行,银行的声誉风险才能被有效地阻断或避免。

3. 加强声誉风险管理的几点思考

一、积极引导员工风险理念
一方面,要加大对声誉风险管理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培训、讲座、比赛等多种方式,普及声誉风险管理知识,灌输声誉风险管理理念,使员工做到懂规章、知禁令,牢固树立“声誉风险无小事,声誉风险管理人人有责、重在预防”的观念,真正从思想上关注和重视声誉风险管理,在日常工作中时刻绷紧声誉风险这根“弦”,在全行范围内形成声誉风险管理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要加强各基层机构“一把手”对危机管理知识的学习,采取案例分析、流程指导、预案演练等方式,指导网点掌握声誉风险应知应会知识、基本的客户投诉处理方法和媒体沟通技巧,有效提高全员的声誉风险防范意识和处置舆情事件的应对能力。
二、树立优质的服务形象
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是从源头上减少客户投诉、杜绝负面报道的重要举措。一是要倡导员工坚持“客户至上,注重细节”的服务理念,及时了解、准确把握客户的金融需求,切实改进客户服务,做实客户体验,把客户满意度的提升作为衡量服务水平高低的标准,在经营管理中真正做到客户为先、公众满意。二是要建立健全优质服务长效化监督机制,定期开展优质服务检查、考核、通报,积极推行客户服务首问负责制,以合规经营和优质服务充分赢得客户、监管机构以及媒体的信赖,不断提高声誉风险预防的前瞻性。三是要建立有效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全面理顺客户建议和投诉的处理及答复工作流程,及时掌握客户意见和投诉信息,想方设法做好客户投诉化解、安抚工作,提高客户满意度,减少客户投诉。
三、建立有效的防控体系
声誉风险事项往往涉及多个条线,需建立共同处置的良好通道。一是建立各类风险提示信息平台,开展声誉风险“排雷”行动,加大对各条线易发生声誉风险事项的提示、检查,及时纠正和整治操作不规范、服务不到位等现象,提高声誉风险识别、预测等方面的能力。尤其是在新的产品、服务业务流程及信息系统正式推广前,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声誉风险排查工作,制定预案,组织演练。二是建立声誉风险共同处置制度。当事单位承担第一时间化解声誉风险的职责,业务主管部门承担业务支持职责,声誉风险管理部门承担媒体公关职责,充分调动多方力量,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协同作战,积极化解声誉风险。
四、提高媒体的应对能力
一是建立日常媒体危机预警机制,充分利用舆情监测员队伍做好容易引发负面舆情的社会热点和媒体焦点信息的监测,及时监测、报告负面舆情,为声誉事件处置工作争取主动。二是提高一线危机应对能力,开展预案的检查和审查,确保预案应对措施得当,流程顺畅,全面周到,扎实有效;对可能出现的负面报道信息,迅速启动突发事件媒体危机应急预案,主动介入,防范负面报道出现。三是加强媒体关系的日常维护,像维护客户关系一样的主动维护好媒体关系,通过正面宣传等方式巩固合作关系,在防范声誉风险和处置声誉事件上争取媒体的支持与配合。

加强声誉风险管理的几点思考

4. 什么是声誉风险前置管控及管理的关键原则

有效性原则是声誉风险前置管控及管理的关键原则。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办法》首次明确了声誉风险管理“前瞻性、匹配性、全覆盖、有效性”四项重要原则。

“有效性原则”指出声誉风险管理以防控风险、有效处置、修复形象为最终标准,制度设计、机制构建和组织落实都应围绕这一标准来展开。

5. 声誉风险的介绍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五日,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指引》作的定义是:声誉风险是指由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商业银行负面评价的风险。

声誉风险的介绍

6. 关于银行的声誉风险管理

良好的声誉是一家银行多年发展积累的重要资源,是银行的生存之本,是维护良好的投资者关系、客户关系以及信贷关系等诸多重要关系的保证。良好的声誉风险管理对增强竞争优势,提升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和实现长期战略目标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而有时候银行自身可能很难发现或解决这类的风险隐患,就需要通过外部的咨询机构来帮助银行构建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上海微誉咨询就是一家专业致力于声誉风险管理的咨询公司,微誉咨询与客户密切合作,通过系列访谈,形成易于实施的声誉风险管理综合提升方案;通过培训演练,提升全员声誉风险管理理念和危机应对能力;通过制度及流程设计,帮助建立高效、有序的声誉风险管理体系;通过分析需求,建立可操作的声誉风险管理系统;通过评估优化,实现声誉风险管理的内循环完善,帮助银行达成声誉风险管理的目标。

7. 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指引的内容

《管理指引》共13条,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内容:一是首次明确了声誉风险的定义,指出声誉风险是指由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商业银行负面评价的风险。二是明确要求商业银行将声誉风险管理纳入公司治理及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主动、有效地防范声誉风险和应对声誉事件。三是突出强调董事会的核心作用和职责,提出由董事会承担声誉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并对董事会职责提出规范性要求。四是要求商业银行建立声誉风险排查机制、声誉事件分类分级管理和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对声誉风险的发现和声誉事件的应对能力;建立投诉处理监督评估机制、信息发布和新闻工作归口管理制度和舆情信息研判机制,解决声誉风险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相脱离的问题;建立声誉风险内部培训和激励机制、声誉风险信息管理制度和后评价机制,形成良好的声誉风险管理文化。五是明确有效处置重大声誉事件的原则和方法,不仅对已发重大声誉事件要启动应急预案,对可能引发重大声誉事件的行为和事件也要适时启动应急预案。六是提出了声誉风险监管的原则性要求,将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监管纳入持续监管框架,对商业银行存在声誉风险问题或重大声誉事件处置存在严重过失的,依法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同时,《管理指引》还要求行业协会要加强对行业声誉风险的协调和引导。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管理指引》发布后,银监会将持续审慎地加强声誉风险监管,促进商业银行提高全面风险控制能力、客户管理能力和市场应对能力,更好地向广大金融消费者提供银行服务,维护银行业的稳定健康发展。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9】82号机关各部门,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储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指引》已经银监会第87次主席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银监分局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五日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指引第一条 为引导商业银行有效管理声誉风险,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维护市场信心和金融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声誉风险是指由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商业银行负面评价的风险。声誉事件是指引发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的相关行为或事件。重大声誉事件是指造成银行业重大损失、市场大幅波动、引发系统性风险或影响社会经济秩序稳定的声誉事件。第三条 商业银行应将声誉风险管理纳入公司治理及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和制定声誉风险管理机制、办法、相关制度和要求,主动、有效地防范声誉风险和应对声誉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对社会公众造成的损失和负面影响。第四条 商业银行董事会应制定与本行战略目标一致且适用于全行的声誉风险管理政策,建立全行声誉风险管理体系,监控全行声誉风险管理的总体状况和有效性,承担声誉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审批及检查高级管理层有关声誉风险管理的职责、权限和报告路径,确保其采取必要措施,持续、有效监测、控制和报告声誉风险,及时应对声誉事件。(二)授权专门部门或团队负责全行声誉风险管理,配备与本行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声誉风险管理资源。(三)明确本行各部门在声誉风险管理中的职责,确保其执行声誉风险管理制度和措施。(四)确保本行制定相应培训计划,使全行员工接受相关领域知识培训,知悉声誉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主动维护银行的良好声誉。(五)培育全行声誉风险管理文化,树立员工声誉风险意识。第五条 商业银行应建立和制定适用于全行的声誉风险管理机制、办法、相关制度和要求,其内容至少包括:(一)声誉风险排查,定期分析声誉风险和声誉事件的发生因素和传导途径。(二)声誉事件分类分级管理,明确管理权限、职责和报告路径。(三)声誉事件应急处置,对可能发生的各类声誉事件进行情景分析,制定预案,开展演练。(四)投诉处理监督评估,从维护客户关系、履行告知义务、解决客户问题、确保客户合法权益、提升客户满意度等方面实施监督和评估。(五)信息发布和新闻工作归口管理,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发布信息,主动接受舆论监督,为正常的新闻采访活动提供便利和必要保障。(六)舆情信息研判,实时关注舆情信息,及时澄清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七)声誉风险管理内部培训和奖惩。(八)声誉风险信息管理,记录、存储与声誉风险管理相关的数据和信息。(九)声誉风险管理后评价,对声誉事件应对措施的有效性及时进行评估。第六条 商业银行应积极稳妥应对声誉事件,其中,对重大声誉事件,相关处置措施至少应包括:(一)在重大声誉事件或可能引发重大声誉事件的行为和事件发生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拟定应对措施。?(二)指定高级管理人员,建立专门团队,明确处置权限和职责。(三)按照适时适度、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的原则对外发布相关信息。(四)实时关注分析舆情,动态调整应对方案。(五)重大声誉事件发生后12小时内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有关情况。(六)及时向其他相关部门报告。(七)及时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递交处置及评估报告。第七条 银行业协会应通过行业自律、维权、协调及宣传等方式维护银行业的良好声誉,指导银行业开展声誉风险管理。第八条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确定相应职能部门或岗位,负责对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进行监测和评估。第九条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将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监管纳入持续监管框架,对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将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状况作为市场准入的考虑因素。第十条 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在监管中发现商业银行存在声誉风险问题,有权要求商业银行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或在重大声誉事件处置中存在严重过失的,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依法采取相应监管措施。第十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商独资银行适用本指引。政策性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外资银行分行等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参照本指引执行。第十二条 本指引由银监会负责解释、修订。第十三条 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指引的内容

8. 声誉风险事件应对原则有情感原则吗

1、保险利益原则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的利益,我国《保险法》规定,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以财产和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人身保险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
举个例子,您有一辆车卖给了老王,车是老王的了,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还是您自己,如果出了事故您就没有索赔的权利,因为您对这辆车已经没有了保险利益。
2、最大诚信原则
诚信是交易实现的基础,而保险合同关系对当事人诚信的要求比一般民事活动更严格,要求“最大诚信”。最大诚信就是指当事人真诚地向对方充分而准确地告知有关保险的所有重要事实,不允许存在任何虚假、欺骗、隐瞒行为。而且不仅在保险合同订立时要遵守此项原则,在整个合同有效期间和履行合同过程中也都要求当事人具有“最大诚信”。
这一原则主要是为了解决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顾客心理安全需求等问题。举例来说,保险是无形产品,永续服务是其特有的职能,消费者在不需要时购买需要时使用,如何能够保证可行?最大诚信原则就解决了这一问题。
3、近因原则
近因原则是指造成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主导性作用的原因。保险的赔付要遵循近因原则,如果不分原因全都赔付,必然导致赔付率激增,所有投保人的保费都将大幅提升。
比如老王走在路上,被一辆车碰擦,顿觉胸闷头晕,在抢救过程中因心肌梗塞不治身亡,那么,老王死亡的近因就是心肌梗塞,而不是汽车的碰擦,因为如果是健康的人,轻微的碰擦不会导致死亡。
4、损失补偿原则
损失补偿原则包含两层含义:
一是只有保险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毁损致使被保险人遭受经济损失时,保险人才承担损失补偿的责任;否则,即使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了保险事故,但被保险人没有遭受损失,就无权要求保险人赔偿。
二是被保险人可获得的补偿量,仅以其保险标的遭受的实际损失为限,即保险人的补偿恰好能使保险标的在经济上恢复到保险事故发生之前的状态,而不能使被保险人获得多于或少于损失的补偿,尤其是不能让被保险人通过保险获得额外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