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扣除租房可以扣除多少

2024-05-12 16:54

1. 专项扣除租房可以扣除多少

【法律分析】:专项扣除租房可以减免的应纳税所得额因城市不同有所不同,分别是:1、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等扣除标准是1500元/月;2、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城市,扣除标准是1100元/月;3、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人的城市,扣除标准是800元/月。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专项扣除租房可以扣除多少

2. 租房的专项附加扣除是多少怎么才4500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六章 住房租金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详情图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详情图
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第十九条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第二十条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摘要】
租房的专项附加扣除是多少怎么才4500【提问】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服务,你的问题我们已经看到,正在努力为你整理资料,五分钟内回复您,谢谢!  ^-^【回答】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六章 住房租金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详情图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详情图
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第十九条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第二十条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回答】

3. 个税专项租房扣除多少

法律分析:按照规定,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金额,还要看纳税人所在的城市:1、如果是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个月可以申请1500元的抵扣金额2、如果是在除了第一项之外的城市,人口超过100万的,每个月可以申请1100元的抵扣金额3、如果是在除了第一项之外的城市,人口没有超过100万(含)的,每个月可以申请800元的抵扣金额。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2、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个人所得税改革后,增加了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政策, 是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之一,租房抵扣个人所得税是其中一项。除了租房,专项附加扣除还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赡养老人这几项。不同的专项扣除项目,扣除标准都不一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五条 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协助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的身份、金融账户信息。教育、卫生、医疗保障、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个人转让不动产的,税务机关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等相关信息核验应缴的个人所得税,登记机构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查验与该不动产转让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查验与该股权交易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有关部门依法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遵守本法的情况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激励或者惩戒。第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个税专项租房扣除多少

4. 个税专项扣除租房可以扣除多少

法律分析:按照规定,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金额,还要看纳税人所在的城市:1、如果是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个月可以申请1500元的抵扣金额2、如果是在除了第一项之外的城市,人口超过100万的,每个月可以申请1100元的抵扣金额3、如果是在除了第一项之外的城市,人口没有超过100万(含)的,每个月可以申请800元的抵扣金额。在实际操作中,纳税人想要享受住房租金转向附加扣除,需要按照要求填报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的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还有号码,或者出租方的单位名称以及纳税人识别号、租赁起止时间等等信息。纳税人还要保留住房租赁合同或者协议等资料备查。因为这里涉及到出租人也就是房东的信息,所以设计到房东要交税款的问题。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5. 个税附加住房租金专项扣除可以少交多少税?

个税附加住房租金专项扣除需要根据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第十九条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第二十条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个税附加住房租金专项扣除可以少交多少税?

6. 个税附加住房租金专项扣除可以少交多少税?

个税附加住房租金专项扣除需要根据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第十九条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第二十条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7. 租房专项扣除扣谁的?怎么扣?扣多少?

法律分析:扣谁的: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标准定额扣除。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等全部行政区域范围。
怎么扣:纳税人可自行在“个人所得税APP端”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填报。以个人所得税APP填报为例, 2021年开始的扣除项目年度选择2021年。
扣多少: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上述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利于民生、简便易行的原则。
第四条 根据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

租房专项扣除扣谁的?怎么扣?扣多少?

8. 专项附加扣除租房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在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