溢价形成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缴税吗

2024-05-05 17:40

1. 溢价形成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缴税吗

不缴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了《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0号),明确了“个人股东获得转增的股本,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统一适用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时对相关征管事项予以了明细列示:
1.个人取得上市公司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简称“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不含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的股本,不适用分期纳税政策,而继续按现行有关股息红利差别化政策执行:
⑴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⑵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⑶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个人取得非“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转增的股本,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可分期5年缴纳个人所得税。
3.个人从非“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取得的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转增的股本,应一次性缴纳个人所得税,实施转增的企业应及时代扣代缴。

溢价形成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缴税吗

2. 溢价形成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缴税吗

不需要,原因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四、关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收入确认问题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依据上述规定,贵公司用股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公司股东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资本溢价在会计科目中记入资本公积。《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对于资本公积科目(4002)的核算作如此表述:“本科目核算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的份额以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企业会计制度》第82条亦明确,资本公积包括资本溢价,而资本溢价是指“资本(或股本)溢价,是指企业投资者投入的资金超过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份”。

3. 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会导致股本变化吗

资本公积和股本都是所有者权益科目,转增股本后,所有者权益不会发生变化。
按公司法规定,转增股本后,留存的资本公积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
你说的高比例转增股本应该是高比例分配股票股利,同样实现增资。
PS:我这样来说吧,经营同样业务的两家公司,一个公司营业执照上实收资本总额是100万,另一个是1000万,你看了之后,是不是觉得后者规模大些,实力强些?
如果是上市公司分派股票股利实现增资,相当于分配利润给股东,假如是十配三,你原有100股,配完股你就有130股了,不花一分钱,你得到了30股,这就是对股东的影响。
相对于小股东或散户而言,未分配利润是还没到手的利益,股票股利是已经到后的利益,前者在公司的腰包里,后者在你的腰包里。

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会导致股本变化吗

4. 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会导致股本变化吗

资本公积和股本都是所有者权益科目,转增股本后所有者权益不会发生变化。按公司法规定,转增股本后,留存的资本公积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资本公积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接受捐赠、股本溢价以及法定财产重估增值等原因所形成的公积金。资本公积是与企业收益无关而与资本相关的贷项。资本公积是指投资者或者他人投入到企业、所有权归属于投资者、并且投入金额上超过法定资本部分的资本。由于资本公积是所有者权益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且它通常会直接导致企业净资产的增加,因此,资本公积信息对于投资者、债权人等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十分重要。为了避免虚增净资产,误导决策,就有必要明确资本公积形成的主要来源。一类是不可以直接用于转增资本的资本公积,包括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和股权投资准备等。其中,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是指企业因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而增加的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是指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因被投资单位接受捐赠等原因增加资本公积,从而导致投资企业按持股比例或投资比例计算而增加的资本公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通俗地讲就是用资本公积金向股东转送股票,每股资本公积金。资本公积金是在公司的生产经营之外,由资本、资产本身及其他原因形成的股东权益收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金,主要来源于的股票发行的溢价收入、接受的赠与、资产增值、因合并而接受其他公司资产净额等。其中,股票发行溢价是上市公司最常见、也是最主要的资本公积金的来源。

5.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是借“资本公积—资本/股本溢价”,是不是只能用原来资本/股本溢价的部分为限转增啊?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是借“资本公积—资本/股本溢价”,
是的。
借: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贷:实收资本

是不是只能用原来资本/股本溢价的部分为限转增啊?
不是,资本公积都可以用来转增资本。包括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接受现金捐赠、股权投资准备、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其他资本公积等,没有金额限制。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是借“资本公积—资本/股本溢价”,是不是只能用原来资本/股本溢价的部分为限转增啊?

6.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会出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四条“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规定,资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税务上不确认收入,自然就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当然也不能增加投资方的长期股权投资计税成本。

    会计账务处理:

    借: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贷:实收资本(股本)。

7.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处理问题有哪些

一、属于原资本溢价部分可以转增资本且不涉及企业所得税情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四条“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规定,资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税务上不确认收入,自然就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当然也不能增加投资方的长期股权投资计税成本。
会计账务处理:
借: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贷:实收资本(股本)。
二、会计处理错误时应补缴企业所得税的情形
本应计入收入、利得部分,会计处理错误计入了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增时应按照会计差错处理,同时调整应纳税所得额,补缴企业所得税。
例如:某企业以固定资产进行对外投资,账面净值1000万元,评估价值1200万元。
错误的会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1200
贷:固定资产清理1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200
该账务处理是错误的,应按照会计差错进行调整,正确的会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1200
贷:固定资产清理1000
营业外收入200
这样处理,评估增值部分就通过营业外收入计入了应纳税所得额,若未进行调整就转增注册资本,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三、违规转增资本需补缴企业所得税的情形
以下属于按会计准则正确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部分,但按照会计准则规定是不能转增资本的,若违反规定转增注册资本,需补缴企业所得税。
1.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根据新准则规定,如转让该被投资单位股权,则应将该项资本公积转入“投资收益”.
会计账务处理:
①所有者权益变动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②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投资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计部函[2008]5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贵部上证上函[2008]109号函收悉,经研究,现回复如下: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应当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其他资本公积)。在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前,上述计入其他资本公积的公允价值变动部分,暂不得用于转增股份;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资产,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收益,暂不得用于利润分配。”规定,该项资本公积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其他资本公积)。在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前,这部分差额暂不得用于转增股份。
会计账务处理:
①公允价值变动时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②处置金融资产时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投资收益。
3.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在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根据准则规定,该项资本公积应于处置该投资性房地产时转入当期损益,故不得用于转增资本。
会计账务处理:
①转换时
借:投资性房地产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②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时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投资收益。
4.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的,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确定的金额计入。考虑日后行权时应转出,该项资本公积在行权前不得转增资本。
会计账务处理:
①资产负债表日
借:管理费用等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②行权时
借:银行存款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股本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5、金融资产重分类产生的差额,根据规定在该金融资产被处置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在金融资产被处置前不得转增资本。
会计账务处理:
①重分类时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②处置金融资产时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投资收益。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处理问题有哪些

8. 关于溢价增资,变更注册资本的问题

1、增资不会涉及税收。
2、具体操作可以这样:
1)、首先新股东将300万元打入公司临时验资账户,其中14.2857万元进入公司注册资本,余下的285.7143万元进入公司资本公积;验资后,办理工商变更。
此时,公司注册资本114.2857万元,4名老股东出资1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87.5%;
新股东出资14.2857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12.5%。
2)、再次,公司将资本公积285.7143万元转增公司注册资本,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后,公司注册资本400万元,4名老股东出资35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87.5%;
新股东出资5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12.5%。
(注:有些地方的工商需要留存25%的资本公积,需要事前咨询工商是否可以将资本公积全部转增注册资本)
3、会计处理上也分两步:
1)、借:银行存款300万元
         贷:实收资本14.2857万元
             资本公积285.7143万元
2)、借:资本公积285.7143万元
         贷:实收资本285.71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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