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民办学校资金要多少?

2024-05-02 05:40

1. 注册民办学校资金要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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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办学校教育成本核算办法民办中小学校教育成本以学校提供的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中的数据为蓝本,参考《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和《省物价局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培养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核算实际成本。一、民办中小学校教育成本包括人员支出、公共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固定资产折旧四个部分。(1)人员支出①工资薪金,是指学校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校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 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校龄工资、
奖金、各种津贴
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摘自《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②福利费,指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发生的福利费。③社会保障缴款,指学校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2)公用支出公用支出是指学校为维持正常教学活动所发生和购买与教育教学活动有关的商品和劳务的支出,包括:①办公费,指学校购买日常办公用品、电脑耗材、书报杂志的支出以及日常印刷费支出。②印刷费,指学校支付的大宗账簿、表册、票证、规章制度、资料的印刷支出。③水电费,指学校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和电费。④邮电费,指学校支付的信函、包裹、货物等邮寄费、费(含住宅补贴费)、电报费、传真、网络通信费等。⑤交通费,指学校各类车船等各类交通工具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等。⑥差旅费,指学校按规定支付的职工出差、出国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以及学生调遣费、调干家属旅费补助等。⑦会议费,指学校按规定开支的各类会议支出。包括会议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⑧培训费,指学校各类培训支出。⑨招待费,指学校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⑩劳务费,指学校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翻译费、咨询费、手续费等。⑪租赁费,指学校为开展教学活动所发生的房屋、宿舍、专用通讯网等的租赁费用。⑫物业管理费用,指学校支付给物业管理部门的办公用房、职工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摘要】
注册民办学校资金要多少?【提问】
注册资金10万,需要在区县级教育部门办理《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在民政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回答】
如何核算运营成本呢【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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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办学校教育成本核算办法民办中小学校教育成本以学校提供的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中的数据为蓝本,参考《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和《省物价局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培养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核算实际成本。一、民办中小学校教育成本包括人员支出、公共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固定资产折旧四个部分。(1)人员支出①工资薪金,是指学校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校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 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校龄工资、
奖金、各种津贴
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摘自《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②福利费,指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发生的福利费。③社会保障缴款,指学校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2)公用支出公用支出是指学校为维持正常教学活动所发生和购买与教育教学活动有关的商品和劳务的支出,包括:①办公费,指学校购买日常办公用品、电脑耗材、书报杂志的支出以及日常印刷费支出。②印刷费,指学校支付的大宗账簿、表册、票证、规章制度、资料的印刷支出。③水电费,指学校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和电费。④邮电费,指学校支付的信函、包裹、货物等邮寄费、费(含住宅补贴费)、电报费、传真、网络通信费等。⑤交通费,指学校各类车船等各类交通工具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等。⑥差旅费,指学校按规定支付的职工出差、出国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以及学生调遣费、调干家属旅费补助等。⑦会议费,指学校按规定开支的各类会议支出。包括会议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⑧培训费,指学校各类培训支出。⑨招待费,指学校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⑩劳务费,指学校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翻译费、咨询费、手续费等。⑪租赁费,指学校为开展教学活动所发生的房屋、宿舍、专用通讯网等的租赁费用。⑫物业管理费用,指学校支付给物业管理部门的办公用房、职工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回答】

注册民办学校资金要多少?

2. 民办学校注册资本金如何增加?

民办学校注册资本金可以通过融资等方式增加,增加注册资本需要公司法人到相应的机构办理手续。公司法人如果没有时间或者是因为其他的事耽搁了可以委托其他人签署变更申请登记的申请书,还有股东出资表必须要股东大会决议后才可以。
一、增加注册资金的程序: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内容应当包括:增加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增加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日期;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5、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内容应当包括:增加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出资日期(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内容应当包括,增加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出资日期。
6、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7、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8、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0、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注册资本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1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 这所民办学校注册资本只有二十万,为什么会这么少?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是因为民办学校本身最低创立资金就是20万,注册资金并不等于实际拥有资金,不需要担心,没有什么问题。我觉得也可以理解的,因为很多教育局都会对这些进行资金发放,特别是对一些教育上的奇才。应该来说没什么问题,但是如果可以的话 可以选择比较大型的学校,生活中的以外谁也说不准是吧。民办学校注册条件:只有社会组织才可以申请注册民办学校,除了需要满足主体条件之外,申请成立注册民办学校,开办资金一般不低于20万元,学校在注册之后,与公司注册完一样,都是需要根据注册资金来纳税的。民办学校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依法举办的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 民办学校包括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及民办教育机构,以及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及民办教育机构。拓展资料: 民办学校和非民办学校则是从办学主体上来区分的。民办学校有三个明显特征:1. 举办人不是国家机构;2. 资金来源于非国家财政性经费;3. 面向社会举办学校,也就是面向社会招收学生和学员,服务于不特定的群体和公民个人,而不是只招收某个团体、企业、行业、系统和特定群体的人为学生或学员。从现实情况来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主要有:公民个人、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集体经济组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从资金来源渠道来看,有个人自筹资金、个人智力投入(无资金投入)、个人和企业的投资、集资或入股以及捐资等。对于一个特定的民办学校来说,资金来源并不完全是单一的,可以是个人、集体、企业资金的混合。同时,非财政性经费并不排除国有资产的注入。

这所民办学校注册资本只有二十万,为什么会这么少?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4. 民办学校注册资本应当缴纳多少比例

民办学校为增值税纳税人,税率为6%,征收率为3%。只有社会组织才可以申请注册民办学校,除了需要满足主体条件之外,申请成立注册民办学校,开办资金一般不低于20万元,学校在注册之后,与公司注册完一样,都是需要根据注册资金来纳税的。建民办小学注册资金不得少于200万、民办初中不能少于300万、民办高中就不能少于500万元。设置民办小学,专职校长要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及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学校的注册资金应不低于200万元(不含征地建设等费用),其中用于教学仪器设备和活动设施的资金不少于70万元,学校的流动资金不少于注册资金的1/3。设置初中学校,学校的注册资金应不低于300万元 (不含征地建设等费用),其中用于实验仪器设备和活动设施的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学校的流动资金不少于注册资金的1/3。设置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学校的注册资金应不低于500万元(不含征地建设等费用),其中用于教学实验仪器设备的资金不少于150万元,学校的流动资金不少于注册资金的1/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二条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可以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各级各类民办学校;但是,不得举办实施军事、警察、政治等特殊性质教育的民办学校。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本条例所称国家财政性经费,是指财政拨款、依法取得并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财政性资金。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民办教育,保障民办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鼓励、引导民办学校提高质量、办出特色,满足多样化教育需求。对于举办民办学校表现突出或者为发展民办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和表彰。第四条民办学校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公益性,对受教育者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民办学校中的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参与学校重大决策并实施监督。第五条 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可以单独或者联合举办民办学校。联合举办民办学校的,应当签订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合作方式、各方权利义务和争议解决方式等。国家鼓励以捐资、设立基金会等方式依法举办民办学校。以捐资等方式举办民办学校,无举办者的,其办学过程中的举办者权责由发起人履行。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外方为实际控制人的社会组织不得举办、参与举办或者实际控制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举办其他类型民办学校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外商投资的规定。第六条 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有良好的信用状况。举办民办学校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建设用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第七条 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也不得转为民办学校。其他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但是,实施职业教育的公办学校可以吸引企业的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实施职业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不得利用国家财政性经费,不得影响公办学校教学活动,不得仅以品牌输出方式参与办学,并应当经其主管部门批准。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不得以管理费等方式取得或者变相取得办学收益。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与公办学校相分离的校园、基本教育教学设施和独立的专任教师队伍,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独立进行会计核算,独立招生,独立颁发学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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