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专项检查经营贷买房:重点核查金融街、德外、万柳等片区

2024-05-06 02:12

1. 北京专项检查经营贷买房:重点核查金融街、德外、万柳等片区

2月10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公众号“安居北京”发布消息,2月9日下午,北京市房地产市场联合专项核查工作组对部分银行机构,以及链家、我爱我家、中原地产等经纪机构总部或门店,开展了经营贷发放和中介活动专项检查。
北京市住建委指出,本次检查是在1月25日以来,相关部门对学区二手房交易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重点核查西城金融街、德外,海淀万柳、中关村等热点片区发现的有关线索,有针对性开展的。
检查过程中,各部门实地听取了各银行贷款管理制度、批贷流程、放款流向等情况汇报,定向抽取了部分存量房买卖合同、中介服务合同及补充协议、经营贷贷款协议、交易双方信息、借款人资料等。
北京住建委称,通过交叉比对,发现了中介参与助贷活动、虚构经营合同、经营贷公司成立时间与抵押房屋购买时间接近等问题线索。
各部门将根据掌握的线索和收集的材料,对资金流向实施穿透审查,随着检查工作的深入开展,梳理经营贷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路径和流程。
北京住建委表示,对查实的违规行为主体,无论是金融机构、助贷机构还是房地产经纪机构,都将依法严肃处罚。按照工作部署,现场核检、检查还将进一步深入和扩大。
北京住建委再一次重申,北京市将一如既往地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毫不动摇地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始终保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坚定信心和决心。
2021年开年以来,北京和其他热点城市一样,频繁开启调控模式,全面精准打击楼市投机行为。
据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不完全统计,1月以来,北京已接连5次重申“房住不炒”,同时针对市场中出现的中介乱象及消费贷、经营贷违规流入楼市等问题进行精准调控。
1月25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王飞做客“市民对话一把手”节目,针对市民关注的房价,王飞表示,“十三五”期间,北京的房地产调控基本做了三稳,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北京要坚持“房住不炒”。
1月28日,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发消息称,相关部门已多次约谈北京主要中介机构负责人。北京将坚持“逢涨必查,逢炒必办”的原则,对发现炒作的中介机构及人员联合处罚;不得渲染、炒作房屋成交信息,不得鼓动引导出售方随意提高报价,不得在微信朋友圈、自媒体渠道发布制造购房恐慌情绪的文章,不得参与经营贷、首付贷、消费贷等任何违法违规的房地产金融活动。
1月30日,北京银保监局发文称,严查消费贷、经营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要求各行对2020年下半年发放的相关贷款开展全面自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由于授信审批不审慎、受托支付管理不到位、贷后管理不尽职等情形导致消费贷、经营贷资金被违规用于支付购房款等问题,并要求银行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加强内部问责处理。
2月3日,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网信办、北京银保监局三部门联合召开约谈会,对北京大土豆、米宅北京、北京大房子、水原十口、饭总选房等5家自媒体进行集中约谈。自媒体不是法外之地,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应当履行用户主体责任,各运作主体要建立健全内容和账号安全审核机制,加强内容导向性、真实性、合法性把关。在推出涉及房地产市场文章时,要坚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并做到“四不得”:不得背离“房住不炒”定位;不得渲染个别成交案例、局部区域价格波动来炒作市场行情;不得通过各种方式制造购房恐慌情绪;不得臆测调控政策走向或趋势。
2月10日,《北京日报》文章指出,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倪虹副部长带队到北京调研会商房地产调控工作,北京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表示,首都房地产市场绝不允许任何形式的投机炒房、渲染炒作,如出现局部量价上涨苗头,将迅速采取针对性调控措施,确保市场稳定。

北京专项检查经营贷买房:重点核查金融街、德外、万柳等片区

2. 北京市住建委如何处罚中介违规办理“首付贷”事件?

近期有媒体反映,有个别经纪人员协助购房人以办理“消费贷”、“经营贷”、“个人信用贷”、“房抵贷”等方式套取资金,作为购房首付。这类行为既不符合贷款发放政策,也违反了本市房地产调控要求。为进一步稳定市场、规范贷款发放,北京市住建委近日发布《关于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违规行为情况检查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开展自查。

市住建委介绍,本次自查范围为近三个月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经营活动。《通知》要求各房地产经纪机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自查工作方案,机构主要负责人督办自查工作,指定专门联系人负责;规模较大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要结合实际,按区、片组建自查工作小组,逐级开展自查。各机构要以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为检查对象,以为购房人提供违规贷款为检查重点,根据企业组织结构情况,按照总部、区域、门店、小组逐级落实自查工作;规模较小的机构,由机构负责人直接落实自查工作。各经纪机构应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此次自查主要内容包括:为购房人办理“消费贷”、“经营贷”、“个人信用贷”、“房抵贷”作为购房首付款的行为;违规发布、代理小产权房等禁止交易的房屋的行为;未经房屋所有权人授权擅自发布房源信息,或经房屋所有权人授权发布的房源信息不全、不真实等行为;协助、教唆购房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购房资格或购房贷款的行为;经纪机构未在经营地备案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其他违规行为。
《通知》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自查报告在9月30日前完成,并于10月8日前,将自查报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reaa@sina.com,将经盖章的纸质自查报告寄送至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北京青年报记者在附件中看到,市住建委要求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家瑞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汇通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麦田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好家好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等140家房产中介提交自查报告,名单几乎涵盖了所有在北京有业务的房产中介。
《通知》提到,市、区房屋管理部门将抽查部分自查整改完毕的经纪机构,重点检查近期投诉、举报集中的经纪机构。市、区房屋管理部门将根据机构自查情况,结合社会反映、舆论报道等线索,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存在的违规行为,将依法给予严惩。对检查中发现配合经纪机构违规办理贷款的银行线索,及时移交给市银监局等金融机构管理部门。

3. 北京市全面核查全款购房资金源 经营贷+学区房成检查重点

春节前夕,北京市重拳出击严查违规资金进入楼市。
2月9日下午,由北京市住建委和银保监局、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总队等组成的北京市房地产市场联合专项核查工作组,对部分银行机构,以及链家、我爱我家、中原地产等经纪机构总部或门店,开展了经营贷发放和中介活动专项检查。
据悉,工作组是从前期二手房交易排查中发现的线索,有针对性的进行核查,在要求银行加强监管的同时,还要追查这些线索是否使用经营贷违规购房。重点核查区域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德外、海淀区万柳、中关村等片区,大多为学区房聚集区域。
重点排查全款购房
1月,北京市银保监局会同央行银管部、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门组建联合工作组,针对网上流传的北京部分“学区房”价格上涨的问题,第一时间开展大数据筛查,并就筛查发现的疑点线索向辖内银行机构下发监管提示函,要求各行对2020年下半年以来新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和个人经营性贷款合规性开展全面自查。
2月9日,各部门实地听取了各银行贷款管理制度、批贷流程、放款流向等情况汇报,定向抽取了部分存量房买卖合同、中介服务合同及补充协议、经营贷贷款协议、交易双方信息、借款人资料等。
相关部门表示,由于使用经营贷购房的大部分是全款,因此核查中,全款购房将是重点,购房人或是直系亲属近期申请过经营贷的将成为重点核查对象。从目前的核查和银行的处置办法看,如果查实违规使用经营贷等资金购房,银行将停止放贷,并要求立即归还贷款。
经侦总队协同参与
此前时代周报记者了解到,某贷款机构不仅为购房人提供“壳公司”,甚至可以帮助购房人申请贷款,而购房人仅需要支付2.4%的中介费用。
此次核查中,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北京市有关部门对查实的违规行为主体,无论是金融机构、助贷机构还是房地产经纪机构,都将依法严肃处罚。值得一提的是,本次专项核查工作中,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将协同参与。
1月25日,北京市住建委主任王飞在做客“市民对话一把手”节目时透露,目前正在开展《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的调研起草工作。今年,市住建委将严查资金违规流入楼市和中介炒房,严查投机炒房。同时,王飞认为要做好以下几项关键工作:一是要保持调控定力不动摇;二是要因区施策,科学、合理的保持住宅用地的规模,同时优化供给结构,确保将地价和房价稳定在合理区间。
此外,还要注重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的风险,持续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执法态势。王飞强调,对于北京房地产市场来说,“稳”字将是贯穿“十四五”时期的主旋律。

北京市全面核查全款购房资金源 经营贷+学区房成检查重点

4. 监管升级!北京重点排查消费贷、经营贷资金违规入楼市

财联社(北京,记者 姜樊)讯,继上海之后,北京也加入了严查个人信贷违规进入楼市的行列。北京银保监局今日下发通知,要求银行对2020年下半年以来新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和个人经营性贷款合规性开展全面自查,多部门将于近日赴银行机构开展专项核查。同时,监管部门还将对违规银行从严顶格处罚,对个人和中介的不当和违规行为启动联合惩戒机制。
有业内人士认为,当下一些热点地区的楼市价格居高不下,与经营性贷款等其他类别的信贷资金违规入市有关。不过由于北京前期楼市调控政策效果较为显著,较其他热点地区的房价上涨情况相对稳定,套利空间较小。因此相比上海银保监局昨日的通知,北京更加强突出调维护市场秩序。
重点排查经营贷等违规用于支付房款
北京银保监局称,此次银行自查,要重点排查是否存在由于授信审批不审慎、受托支付管理不到位、贷后管理不尽职等情形导致消费贷、经营贷资金被违规用于支付购房款等问题,并要求银行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加强内部问责处理。
据悉,北京银保监局已会同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门组建联合工作组,将于近日赴银行机构开展专项核查。对于银行因经营不审慎、内控管理不到位导致消费贷、经营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等问题,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当下银行的经营性贷款利率与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相差较大,也造成了套利空间的存在。一些购房者用这样的方式购房,绕开了楼市调控等政策。
此前财联社记者走访调查发现,当下北京地区银行的经营性贷款利率普遍在4%左右,一般不超过5%。而北京地区个人房贷利率均高于这一水平。以工行北京分行为例,首套房贷为5年期LPR利率上浮55个基点,即5.2%;二套房为5年期LPR利率上浮105个基点,即5.7%。
一位房地产业内人士向财联社记者直言,去年以来,经营性贷款的利率普遍较低,各地违规进入楼市的现象也较为普遍。通过这一渠道,购房者可以套利,炒房者则可以获得更便宜的贷款价格,确实是推动上海、深圳等地楼市价格的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之一。
不过,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从总体上看,由于前期调控政策力度加大,北京地区的楼市相较于其他地区而言,更加平稳。炒房的投资客较少,而经营性贷款违规入市并不赚钱。“北京地区经营性贷款进入楼市,很可能用在购买学区房,但这多是刚需而非炒房。”
北京银保监局也表示,近年来北京地区保持房地产及相关领域信贷合理增速。严格按照“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原则规范开展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个人消费贷款和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2020年,北京辖内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个人消费贷款及个人经营性贷款全年增速分别低于全国9.0、14.3和6.2个百分点。
高压态势之下将加大处罚力度
北京银保监局强调,对个人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等问题保持监管高压态势。运用大数据技术主动出击,结合非现场监测数据,综合采取窗口指导、现场检查等多种措施督导信贷业务规范发展。
北京将持续开展房地产业务专项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个人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等问题,对违规银行机构依法从严顶格处罚,同时严格执行机构与人“双罚”制度,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和禁止一定期限从事银行业工作等行政处罚,加大监管震慑力度。
与此同时,北京银保监局还将结合银行自查及监管核查情况,指导北京市银行业协会积极行动,对个人和中介的不当和违规行为启动联合惩戒机制。
“仅处罚银行是不够的。”董希淼向财联社记者表示,银行贷后管理上的确存在盲区,如个人和中介通过造假等流程使用资金、或直接取现,银行很难查出后续用途。
不过,针对违规个人和中介如何处罚,目前北京银保监局暂未有明确说明。而上海银保监局的做法业内人士认为值得效仿。上海规定:“对发现存在为购房者提供首付款支持、联合“包装公司”协助伪造贷款资质和收入证明等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中介,立即终止合作,并将其列入黑名单,报送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过去几年,中介机构参与此类造假等行为,确实造成了楼市的泡沫现象。所以积极管控中介机构也成为关键。后续对于此类提供首付贷支持、通过包装来规避限购等行为将面临各种惩罚。
财联社记者此前调查发现,当下已经有银行提高了通过经营性贷款购房的门槛。一位股份制银行信贷人员向财联社记者表示,该行已经将申请经营性贷款的门槛有所提高,加大了申请人贷款用途的审查。“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杜绝资金违规进入楼市。”
将明确辖区内银行贷款集中度上限
北京银保监局还表示,将“因城施策”落实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政策。在综合考虑银行资本水平和业务发展能力,科学测算指标合理性基础上,会同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明确辖内中资地方法人银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的上限要求,督导相关银行在满足首都居民“刚需”的前提下,稳健开展房地产相关业务。
实际上,进入1月份,全国多个地区银行房贷出现趋紧的态势。财联社记者此前调查发现,广州、上海等地均出现了个人房贷收紧的现象。北京地区目前总体较为平稳,但也有银行信贷人士向财联社记者表示,房贷额度有趋紧势头。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造成一些地区房贷额度紧张甚至“断贷”局面原因之一,或与去年底监管层下发房贷集中度新规有关。
董希淼认为,央行、银保监会分支机构在政策总体框架下,应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根据各地不同情况进行适时调整。在符合集中度管理规定的前提下,住房信贷的差别化措施还应更多由商业银行总体调整和实施。
此外,北京银保监局还表示,将指导北京市银行业协会印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自律公约》,目前北京地区开办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43家银行均已签署公约承诺函。
据悉,《公约》将从内控制度、风险管理、尽职调查、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合作机构监督、公平竞争、优质服务等七个方面对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提出自律要求,引导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竞争回归到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方面上来,改变过去依靠“返点”、“返费”和放松政策执行尺度的市场竞争局面。

5. 北京房地产专项工作组检查部分银行机构

2月10日,北京日报发布消息称,近日住建部副部长倪虹带队到北京调研会商房地产调控工作。倪虹在调研中表示,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北京作为首都,要带头坚持“房住不炒”,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为目标,采取更加有效有力的措施,巩固好平稳势头,确保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北京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在调研时表示,首都房地产市场绝不允许任何形式的投机炒房、渲染炒作,如出现局部量价上涨苗头,将迅速采取针对性调控措施,确保市场稳定。
同日,北京住建委发布消息,2月9日下午,北京市房地产市场联合专项核查工作组对部分银行机构,以及链家、我爱我家(000560,股吧)、中原地产等经纪机构总部或门店,开展了经营贷发放和中介活动专项检查。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此前获悉,北京市房地产市场联合专项核查工作组包括北京银保监局、人民银行北京营业管理部、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门。
“将于近日赴银行机构开展专项核查,对于银行因经营不审慎、内控管理不到位导致消费贷、经营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等问题,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北京银保监局日前表示。
北京住建委通报称,各部门实地听取了各银行贷款管理制度、批贷流程、放款流向等情况汇报,定向抽取了部分存量房买卖合同、中介服务合同及补充协议、经营贷贷款协议、交易双方信息、借款人资料等。
另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由于使用经营贷购房的大部分是全款,因此在此核查中,全款购房是重点。
此前,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北京地区多家银行网点咨询个人经营贷并暗示是否可以挪用于购房时,有个别银行网点客户经理就表示,使用个人经营贷全款购房后,只要不再借商业贷款,仍存在一定空间可操作。
数据显示,2020年,北京辖内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个人消费贷款及个人经营性贷款全年增速分别低于全国9.0、14.3和6.2个百分点。
北京银保监局曾表示,针对检查发现的个人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等问题,对违规银行机构依法从严顶格处罚,同时严格执行机构与人“双罚”制度,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和禁止一定期限从事银行业工作等行政处罚,加大监管震慑力度。
“对查实的违规行为主体,无论是金融机构、助贷机构还是房地产经纪机构,都将依法严肃处罚。按照工作部署,现场核检、检查还将进一步深入和扩大。”北京住建委同时表示。
1月26日,新华网(603888,股吧)曾披露,倪虹曾带队赴上海、深圳等地调研督导房地产市场情况。上海、深圳相关负责人表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好房地产市场调控主体责任。随后,上海、深圳也分别陆续出台了有关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

北京房地产专项工作组检查部分银行机构

6. 北京将查处个人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观点地产网讯:2月10日,北京银保监局、人行营业管理部发布《关于加强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 防范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通知》(京银保监发〔2021〕40号)。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询,《通知》称,为坚持中央关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防范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市场,现就加强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管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实施贷前调查。加强客户资质和信用状况审核,关注客户获得经营性贷款借款人资格的时间,审慎发放仅以企业实际控制人身份申请的个人经营性贷款。关注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必要时要求借款人提供纳税信息,不得简单以抵押物价值评估代替借款人收入审查。审慎向近期申请过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或购买住房的客户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科学合理设定授信期限、额度及还款方式。
二、切实加强支付管理。严格执行受托支付制度,对借款人受托支付对象的资质和背景情况予以关注,防止信贷资金转入与借款人经营活动无关的账户。
三、尽职落实贷后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跟踪贷款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关注借款人经营及变化情况。出现借款人退出公司经营,或以转让股权等方式失去对公司实际控制权等情况时,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贷款资金安全。
四、完善合同约束机制。签订个人经营性贷款合同时,应设定针对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等各类不诚信行为的约束性或惩罚性条款,并充分提示借款人。
五、审慎开展第三方合作。加强对第三方机构合作贷款业务的合规管理力度,如审核发现为借款人违规获得个人经营性贷款提供“过桥”资金、以“空壳公司”包装借款人资质等行为的中介机构,应立刻终止业务合作,并将相关线索上报监管部门。
监管部门将结合监管大数据进一步加强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检查力度,对因信贷管理不审慎导致的个人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情况,将从严从重查处。

7. 北京如何严查房地产经纪机构“首付贷”违规行为?

9月11日从北京市住建委获悉,针对近期媒体曝光的个别经纪人员协助购房人以办理“消费贷”“经营贷”“个人信用贷”“房抵贷”等方式套取资金,作为购房首付的情况,北京市住建委表示,这类行为既不符合贷款发放政策,也违反了本市房地产调控要求。为进一步稳定市场、规范贷款发放,现要求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开展自查。

据介绍,本次自查范围为近3个月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经营活动。重点针对以下(但不限于)违规行为:为购房人办理“消费贷”“经营贷”“个人信用贷”“房抵贷”作为购房首付款的行为;违规发布、代理小产权房等禁止交易的房屋的行为;未经房屋所有权人授权擅自发布房源信息,或经房屋所有权人授权发布的房源信息不全、不真实等行为;协助、教唆购房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购房资格或购房贷款的行为;经纪机构未在经营地备案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其他违规行为。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房地产经纪机构自查报告在9月30日前完成。北京市、区房屋管理部门将抽查部分自查整改完毕的经纪机构,重点检查近期投诉、举报集中的经纪机构,对发现存在的违规行为,将依法给予严惩。对检查中发现配合经纪机构违规办理贷款的银行线索,及时移交给北京市银监局等金融机构管理部门。

北京如何严查房地产经纪机构“首付贷”违规行为?

8. 北京市住建委:禁止“租金贷”划拨长租公寓 预收租金不超3月

2月2日,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披露,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本市住房租赁企业经营活动的通知》。
《通知》主要针对北京市内住房租赁服务企业(即长租公寓)提出了10个事项,涉及向所在区住建部门报备、租金押金收取、租赁住房装修及纠纷调解等方面,实施时间自2021年3月1日起,此前已签订的合同继续履行。
其一,要求长租公寓向所在区住建部门报备开业信息和从业人员名单,于签订承租或出租房屋合同后3日内将合同信息(包括房屋坐落、面积、间数、价格和租赁双方等)录入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备案。未经报备、备案的长租公寓不能通过互联网发布房源信息。
其二,长租公寓分散承租他人住房、再出租给承租人居住并收取租金时,应使用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预收的租金数额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月租金,收、付租金的周期应当匹配;押金应当通过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建立的专用账户托管,押金数额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
同时,长租公寓应于合同终止后2个工作日内通知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退还押金,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应在1个工作日内将押金的本金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给承租人。
其三,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不得将承租人申请的“租金贷”资金拨付给长租公寓;北京市支持专业化、规模化长租公寓持有房屋并依法出租,长租公寓可以按规定享受税收、金融等优惠政策。
其四,对租赁住房进行装修的,应当取得房屋产权人书面同意。长租公寓提前解除合同的,应依据合同约定履行各方责任,不得强制收取装修费用。
其五,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应当建立纠纷调解机制,定期公布长租公寓被投诉情况,调解长租公寓和当事人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