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影基金会的组织机构

2024-05-10 11:21

1. 中国电影基金会的组织机构

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基金会由5——25名理事组成理事会。理事每届任期为5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部、事业发展部、影视部、项目部、国防万映办公室下属企业:北京银梦影视艺术有限公司下设机构:吴天明青年电影专项基金 理事的资格:(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本基金会主要捐助人;(三)热心电影公益事业;(四)具有与理事工作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在业内具有一定影响;(五)富有事业心、责任感和创新精神,对基金会工作认真负责,保证基金会财产的正确使用和保值增值;(六)廉洁奉公,办事公道。理事的产生和罢免:(一)第一届理事会由业务主管单位、主要捐赠人、发起人分别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二)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业务主管单位、理事会、主要捐赠人共同提名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领导小组,组织全部候选人共同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三)罢免、增补理事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四)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理事的权利和义务:(一)权利1、享有在本会内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参加本会举办的相关活动;3、行使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4、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二)义务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2、维护本会的社会声誉和合法权益;3、热心支持本会各项事业和工作;4、向本基金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修改章程;(二)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三)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资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计划;(四)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审定;(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七)决定由理事长提名的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长的工作;(九)决定基金会的分立、合并或终止;(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本基金会设监事1—3名。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监事的产生和罢免:(一)监事由主要捐赠人、业务主管单位分别选派;(二)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工作需要选派;(三)监事的变更依照其产生程序。监事的权利和义务:监事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检查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从理事中选举产生。本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基金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二)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本基金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每届任期5年,连任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超届连任的,须经理事会特殊程序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本基金会理事长为基金会法定代表人。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它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本基金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基金会签署重要文件;(四)拟订基金会年度公益活动及资金的筹集、使用计划;(五)提议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本基金会副理事长、秘书长在理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基金会年度公益活动计划及资金的管理;(三)拟订基金会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审批;(四)负责日常财务预算和开支的审批;(五)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六)决定各机构专职工作人员聘用;(七)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中国电影基金会的组织机构

2. 中国电影基金会的介绍

中国电影基金会(CFF),创立于1989年10月27日,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注册登记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800万元,来源于社会捐赠。

3. 中国电影基金会的理事成员

中国电影基金会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和理事。理事长兼法人代表:张丕民、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阎晓明中国电影基金会理事:王哓晖、任谦、张宁、喇培康、任仲伦、曹寅、刘丽娟、王中军、于冬、叶宁、王长田、金燕副会长:成龙、冯小刚、韩三平、章子怡、施建祥

中国电影基金会的理事成员

4. 中国电影基金会的公益活动

中国电影基金会和电影专业人士、文化界人士和企业家携手,举办了一系列活动:1、通过奖励杰出的电影艺术家鼓励中国电影创作;2、共同组织北京大学生电影节;3、资助电影专著的出版;4、举办电影艺术、技术和管理研讨会;5、参与故事片及专题片制作,如《长征》、《周恩来》等;6、与北京师范大学联合办学(已毕业学生600名);7、保送优秀学生到海外进修电影专业;8、开展电影文化交流,在国内外组织电影回顾展;9、举办中国电影专业人士的书画展;10、组织有关电影文化的大型演出和音乐会。十六年来的努力,中国电影基金会以精彩的活动、对电影业发展的促进和成功的国际合作,在海内外获得良好声誉。

5. 中国电影基金会的业务范围

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接受海内外热心支持中国电影事业的政府、组织、团体、企业和个人提供的资金、物资捐赠及技术援助;(二)按照合法、自愿、有效的原则,广泛募集公益资金,增加基金来源,实现公益基金的保值增值;(三)资助具有社会公益价值、弘扬社会主旋律、满足人民群众需要的影视创作,鼓励创新和探索跨媒体、多形式的影视优秀作品;(四)支持和鼓励国产影视的译制和推广,打造中外影视交流平台,建立长效交流机制;(五)构建专业性、高水平的学术平台,支持影视文化学术研讨和学术专著出版;(六)搭设公益服务平台,开展电影专项评选和奖励活动,组织开展公益放映惠民工程,号召影视艺术家投身公益事业;(七)搭建电影人才培育平台,拓展人才培养载体建设,扶持和推介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拔尖人才,提升中国电影新生力量的影响力;(八)支持影院、院线建设,积极吸纳社会资本,开拓影视融资中介服务,开发多元化影视市场,推动电影产业繁荣发展;(九)支持电影技术的革新和开发,有效实现产业融合与协作,推动影视文化创意产业科学发展;(十)其它有益于电影事业发展的公益活动。

中国电影基金会的业务范围

6. 中国电影家协会的建设宗旨

中国电影家协会的宗旨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广泛团结电影家和电影工作者,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弘扬、培育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致力于繁荣中国电影,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7. 中国电影基金会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国电影基金会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中国电影基金会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中国电影基金会项目工作特点,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中国电影基金会实施的项目是指为推动中国电影事业发展而开展的筹资募捐活动或根据捐赠人意愿设立的专项项目。第三条 项目的开展要充分体现社会公益和社会效益的目标,充分发挥捐赠单位和合作单位的作用。第二章组织和实施第四条 对大型合作项目或可持续性项目由中国电影基金会和合作单位或捐赠单位成立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总体规划。领导小组之下设项目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等工作。第五条 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项目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和相关标准规范,组织信息发布及宣传工作;项目办公室根据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及相关标准规范,制定工作规划和方案,编制年度预算并具体组织项目实施。第六条 由中国电影基金会和合作单位或捐赠单位组成项目检查验收组或委托中介机构,对项目进行跟踪和动态管理,并在项目结束后对项目效果进行评价。第七条 中小型项目或一次性项目,可根据工作需要只设立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第八条 对有捐赠使用用途的项目,尽量按捐赠者意愿办理,其余按基金会宗旨和有关规定办理。第九条 为确保项目的实施,中国电影基金会必须与合作单位或捐赠单位正式签订协议,并明确权益和义务。第十条 项目实施由双方单位共同承担的,合作期限一般不超过五年。第三章项目资金管理第十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及合作协议或捐赠协议文本要求,项目实行专项资金管理。第十二条 由我会主办、承办的或者以我会名义开展的相关项目,其经费都必须进入中国电影基金会帐户。第十三条 根据协议文本要求,对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第十四条 项目经费拨付由项目办公室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制定用款计划,经中国电影基金会相关部门审核后拨付给项目实施单位,经费管理由中国电影基金会负责。第十五条 项目结束后,中国电影基金会负责向项目合作单位或捐赠单位报送专项资金财务决算。第十六条 专项经费接受民政部或上级主管部门指定专门机构审计检查。第四章附 则第十七条 中国电影基金会具体项目参照本办法制定项目实施细则。第十八条 本制度经中国电影基金会办公会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中国电影基金会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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