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现金流入-实际利息收入=已收回本金”怎么理解

2024-05-04 08:28

1. 金融资产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现金流入-实际利息收入=已收回本金”怎么理解

举个例子

2013年1月1日,以105元的代价,买入面值100元票面利率10%的三年期债券,每年付息,到期还本。算出来,实际利率= 8.0578%    

第一年,期初摊余成本=      105.00     
这一年应该确认的实际利息收入= 105*8.0578%=           8.46     
可是这一年实际会收到的现金流入=10.00
注意,这10块钱里,只有8.46是利息,那么剩下的一定是本金部分了
那么 现金流入 超过实际利息收入的部分 =10.00-8.46=1.54
这就相当于105块钱本金里,有1.54提前收到了,剩下的105-1.54=   103.46   就是期末摊余成本

第二年,期初摊余成本=103.46
实际利息收入= 103.46*8.0578%=      8.34     
现金流入=10.00
现金流入超过实际利息收入=10.00-8.34= 1.66
所以,这一年剩余本金=103.46-1.66 =     101.80     第二年期末摊余成本就又算出来了

第三年,期初摊余成本=101.80
实际利息收入= 101.80*8.0578%=      8.20     
现金流入=110.00 (还本100,付息10)
现金流入超过实际利息收入=110.00-8.20=101.80
这个数字就是上一年底的剩余本金,所以就还清了

然后,算总帐
累计收到现金流入=10+10+110=130
累计”实际利息收入“ =8.46+8.34+8.20= 25.00
累计本金收回=130-25.00=105 这个就是最初的本金

金融资产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现金流入-实际利息收入=已收回本金”怎么理解

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收回之前已经宣告但未发放的现金股利计入账面价值吗?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收回之前已经宣告但未发放的现金股利,不计入账面价值,是计入应收股利。

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3. 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代表收取本金和利息,在这过程中不就已经出售了金融资产,和出售金融资产的区别是什么?

1、取得两类金融资产时相关的交易费用的处理有所不同。
交易费用是指可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费用。新增的外部费用是指企业不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就不会发生的费用。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应当作为初始入账金额。
2、企业在持有这两类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收入应当计入投资收益,但这两类金融资产在会计处理上仍有区别。
企业拥有的债券类金融资产在计息日的会计处理方法有所不同。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按债券的票面利率计算应收利息,同时确认为企业的投资收益;但企业拥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则应当按照实际利率法来确认企业当期的投资收益。
3、在资产负债表日,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变化时具体的会计处理方式不同。
企业拥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发生变化时,应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和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当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时,就形成企业的当期收益;反之,则形成企业当期的一项损失。企业拥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变动幅度较小或暂时性变化时,企业应当认为该项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是在正常范围的变动,应将其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将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4、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处理有所不同
企业不需要对其拥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在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发生了较大幅度的下降或下降趋势为非暂时性时,就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了减值损失,应确认减值损失和计提减值准备。但可供出售的权益工具一旦确认即使在以后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的价值已恢复,原确认的减值准备也不能通过损益转回。
5、企业对两类金融资产的重分类处理不同。
金融资产一旦划分为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后,不能在重分类为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也不能在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等三类金融资产之间可以转换,但不得随意重分类,必须遵守有关的规定。

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代表收取本金和利息,在这过程中不就已经出售了金融资产,和出售金融资产的区别是什么?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